奕等留京王大臣上任所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便是如何处置巴夏礼。当时朝臣们是一片喊杀声。八月七日连上三道奏章,主张将巴夏礼立即处以极刑。一是光禄寺少卿焦佑瀛先上一折奏片,主张“立将巴夏礼极刑处死,以绝后患”。咸丰帝亦有同感,但他比焦佑瀛冷静些,朱批道:“是极,惟尚可稍缓数日耳。” 这“稍缓数日”的谕旨救了巴夏礼一命。二是署户部右侍郎内阁学士袁希祖上了一道长篇奏章,坚执将巴夏礼“立正典刑,拔去祸根” 。三是工科给事中何璟奏称“立即枭示,以快人心” 。这些看法和主张都是不从大局着眼的书生之见。
但是,关键的八里桥一战清军失利后,朝臣中便生出了另一种主张。兵部尚书沈兆霖上书,奏请将巴夏礼“暂且牢固监禁,有照会与彼,即告以夷兵前进,先斩此人,使之系望生还,而不敢轻进锐举”。明确提出把巴夏礼当作人质,作为交换的筹码。这个主张比前三位要冷静得多,切实得多。
巴夏礼的表现如何呢?他凶狡异常。本来刑部对他给以优待。但他开始便绝食,后又患腹痛,但拒绝治疗,不肯服药。刑部不能让他随意死去,“转使夷人借口” 。
八月九日(9月23日),英法照会,要求释放巴夏礼等30余人。对待英法的要求,奕持拒绝的态度,认为巴夏礼“幸就擒获,岂可遽令生还”。咸丰帝在此处朱批道:“甚是,总应设法办理。”咸丰帝此时的态度游疑不定。恭亲王奕想让巴夏礼给英国公使额尔金写信,暂息干戈,以图转圜。但巴夏礼顽固倔强,不肯写信。后来答应写,又只写英文。在奕等的这道奏章后,咸丰帝朱批道:“看此光景,不如早为处死。” 这只是泄愤的话。
僧格林沁因前方战事不利,奏称对巴夏礼要“加以恩礼,妥为看管”。他认为:“若将该夷正法,是激群夷之怒,坚其攻城之心;若将该夷放回,其患更不堪设想。为今之计,仍应妥为看待,以为转圜地步。” 僧格林沁的奏折很有分量,咸丰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于十二日(26日)自途中发出上谕:“现在尚议抚局,巴夏礼自应妥为看管。”
此时,英法侵略军将天津府知府石赞清送回,先行放人,做出一个姿态。
十八日(10月2日)奕等奏,把巴夏礼从刑部提出让其暂住条件优越的德胜门内高庙,以礼相待。并劝其书写汉字信札,劝令退兵,然后将其放回。同日,咸丰帝上谕指示:“不必待其进攻城池,莫若即将所获巴酋等全行送还,以示大方,尚可冀其从此罢兵换约。” 咸丰帝欲争取主动,主张释放巴夏礼等。同时连发七道廷寄,调各路兵马,保护热河和京师。
英法联军坚持要求奕先行释放巴夏礼,然后商定地点,签字换约,再行退兵。可是,奕以为英法联军不可信,坚持要求他们先退兵,然后换约,换约之后,才能释放巴夏礼。奕手握巴夏礼这张牌,他是想好好使用使用的。
与此同时,劝巴夏礼写退兵信的情况有所进展。进行游说的是武备院卿恒祺。他曾任粤海关监督六年,与巴夏礼来往贸易,十分熟悉。恒祺姓白,行五,京城人称白五爷。白五爷身肩重任,既要游说巴夏礼写汉文信,又要来往于英法联军与驻京王大臣之间传递信息。这是保持双方联系的一条重要通道。 经恒祺劝说,巴夏礼终于亲笔写了一封汉文信,全文如下:
现在中国官员,以礼相待,我两人闻得是恭亲王令其如此。据云恭亲王人甚明(白),能作主意。既能如此,伏谅暂可免战议和。巴夏礼亲笔。
此信正文是用汉文书写,但信尾是英文。奕身边没有懂英文的。据说密云县县丞黄惠廉能识英文,下令调来,译出后原来是巴夏礼的英文署名及年月日,无关紧要。奕认为“该酋此件信函,并无切实之语,谅该国未必因此罢兵”。这个分析是正确的。英法联军自八月七日接仗以来,虽然未进扑京城,但备战没有停止,炮位、云梯、铅药大量运往通州,络绎不绝。之所以没敢立即攻城,一个重要原因是“羁留之人尚未释放” 。即巴夏礼尚在扣押之中。
巴夏礼的亲笔信由白五爷恒祺送达英法联军。威妥马接到信后,才确切知道巴夏礼、罗亨利还活着。他立即复信,并送来衣服两袋。复信两通,一通是给巴夏礼的,另一通是给巴夏礼及罗亨利的。两通信主题是相同的,即以武力相威胁,欲使奕就范。其致巴夏礼函全文如下:
我等业经可喜听闻汝之事,我写中国文字并英国文字一纸。自从王爷致照会以来,额尔金业经照复中国,一面派官员来议和约;一面送出我等之员弁,如此和好可成。额尔金言:若中国明白,我等应该早于一个礼拜内说妥,因中国耽延,是以我等不得不动兵。若中国不讲和,我等不得已动兵攻城,我等火器,容易毁坏城垣,未知如此能伤汝乎?城垣必自头至尾烧尽。我等均问候汝好,如要物件,设法来告诉。我等代致候罗。
这封信与其说是写给巴夏礼的,不如说是写给奕的。威妥马知道奕肯定会先看到此信。因此,信中充满威胁言词,什么“我等火器,容易毁坏城垣”了。什么“城垣必自头至尾烧尽”了,等等。当然,对于巴夏礼他也是很关心的,“未知如此能伤汝乎”,即是关切之词。也说明了因扣押巴夏礼为人质确实起到阻止英法联军迅速攻扑京城的作用,为咸丰帝北撤赢得了较为充足的时间。
巴夏礼是个死硬分子,他在复信中说:“不要为我等在此,遂阻进兵,我性命之存亡,全凭在天。” 他要为上帝捐躯了。
英法侵略军已作好了攻打北京城的一切准备,从物资准备到舆论准备。
二十二日(10月6日)酉时(17时-19时),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并焚烧街市。二十一日英法联军逼近京城,九门戒严。鉴于僧格林沁、胜保所率军队已无斗志,二十二日早奕给英法发去照会,令其止兵议和。此照会是派僧格林沁的军营守备廖承恩赍送的。但是,廖承恩因胆怯没有送到,回来谎称英法不给照复。威妥马声称,二十二日早奕所发照会他没收到。如果收到,必不致进攻圆明园。这显然是借口。不管送到与否,他肯定要诉诸武力的。事实也确实如此。紧接着,他便发出最后通牒,如不送回巴夏礼等,二十四日即行开炮攻城。在这种情况下,为保全不设防的京城,奕不得不将巴夏礼送还。奕事后奏道:“第业经恒祺与留京王大臣等公议将巴夏礼释放,势已无可如何,在留京王大臣以保全京城,冀得稍缓攻城起见,暂对从权办理。”
自此,从八月四日(9月18日)扣留巴夏礼,到八月二十四日(10月8日)释回,共羁押20天。从朝野一片喊杀声,到妥为看管,到被迫释放,是有一个复杂过程的。同最初扣留巴夏礼是有一定道理一样,最后的被迫释放也是理智的表现。因为如果不释放或处死巴夏礼,作了充分攻城准备的英法侵略军就会借口开炮攻城,而几无设防的北京城就要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两者相较,显然释放巴夏礼并取得和平解决是奕冷静地做出的明智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在事先未经请示咸丰帝的情况下做出的。事后在八月二十九日(10月13日)奕向咸丰帝奏报了决定释放巴夏礼的整个过程。咸丰帝当天自热河发来一廷寄:“巴夏礼等朕本有旨,令恭亲王等酌量情形,即行释回。” 这是说,我在八月十八日(10月2日)已发下谕旨,准许你根据具体情况,释放巴夏礼。对这次奕的决定,表示首肯。
关于释放巴夏礼等战俘有一个颇富戏剧性的传说。这是一个外国传教士樊国梁神甫(Rev.Favier)记载的,他说:“然咸丰帝在热河,犹豫不决,卒从主战派诸臣之言,以10月8日(按阴历八月二十四日)下令,置诸俘于死。恒祺与恭王力谏,无效,恐戮俘,则联军且迁怒于彼等也。恒祺闻帝已派宣谕戮俘之使,将于是日下午二时至三时之间到京,遂于下午二时顷,先将巴夏礼等诸俘释放。” 从公布的档案材料看,咸丰帝从来没有发过这么一道谕旨。因此,这只能是关于释回或处死巴夏礼等战俘的两派意见演绎而成的流言。当时,也确实有另一派意见,如胜保,即主张继续扣押巴夏礼,“断无再将巴夏礼释回之理” 。而在热河的载垣,端华、肃顺一直是主强硬路线的,他们也许持这种看法。
那么,对于巴夏礼,懿贵妃是持何种态度呢?这是需要弄清楚的问题。吴可读日记载:
是日,大臣等已将巴夏礼等以礼送回夷营矣。洋人方至营,而热河急诏至,命恭亲王尽杀之,以示不屈之意。懿贵妃既主持杀洋人于前,则此次之诏,或亦贵妃之意也。
这段记载和前引樊国梁神甫的记载内容大体一致,或说“热河急诏至”,或说“已派宣谕戮俘之使”,要杀掉全部英法三十余名战俘。实际上,热河方面未曾发此一急诏。恰恰相反,咸丰帝在释放巴夏礼之前七天已原则指示奕“不必待其进攻城池,莫若即将所获巴酋等全行送还,以示大方” 。同时,对奕未经事前请示,即将巴夏礼释回的举措,咸丰帝是认可的,并声称这符合他原来谕旨的精神,强调“朕本有旨”。可见,尽杀所俘洋人的急诏是吴可读对流言的误听和误记,这与樊国梁神甫是相同的。他们都是当事人,听到了同一流言,而记在了不同的地方。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懿贵妃没有杀洋人的主张。吴可读推测说:“此次之诏,或亦贵妃之意。”即说明了当时朝野对懿贵妃的作用已引起关注。吴可读又记道:“传言皇上有病,而亲王载垣及端华谋摄朝政,若皇上崩,则懿贵妃等将为皇太后,但贵妃与载垣等有隙,诸人多谗贵妃于前。”热河方面宫廷内部围绕最高领导权的明争暗斗在咸丰十年就已传至宫外。这说明人们在注意着宫廷内部的斗争,在观察着懿贵妃的政治举动。
九月五日(10月18日),在英法联军武力威逼下,咸丰帝旨准英法联军入城。英法联军于是日入城,把守安定门,并于城上屯扎部队。
咸丰帝于九月四日和六日两次谕令奕“迅速进城换约,免致另生枝节”。几经往返,商定于九月十一日同英国,九月十二日同法国在京城内礼部换约。在换约之前,英法侵略军要索看奕办理换约全权敕书。等待热河方面授予已来不及了,只得代拟一道上谕,送给英法联军。此上谕为:
咸丰十年八月初七日内阁奏上谕:和硕恭亲王奕,著授为钦差全权大臣,办理两国换约和好事宜便宜行事。钦此。
这道上谕后来得到咸丰帝的旨准。
九月十一日(10月24日)奕与英使额尔金在礼部换约。签字盖印,咸丰八年(1858年)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自此生效。次日,奕与法使葛罗换约。这两个条约都是不平等条约,中国失地、赔款。奕不得不担当这个屈辱的角色。对于与英法议和,懿贵妃作何感想呢?吴可读记道:“懿贵妃闻恭王与洋人和,深以为耻,劝帝开衅端,会帝病危,不愿离热河,于是报复之议遂寝矣。” 懿贵妃认为与英法议和是耻辱的。她劝咸丰帝调集兵马,整顿武备,与英法重新开战,雪此奇耻大辱。但是,恰逢此时咸丰帝病重,不愿离开热河行宫,于是报仇雪恨的提议便搁置了。这段记载的真实性我们无从认定。但是,综观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懿贵妃始则主战,继则主张杀掉巴夏礼,后又反对议和。议和后又主张重新开战。她是一硬到底的。关于战与和,黄浚记道:“当时英法联军入京焚掠,士论激昂,十人而九皆主战。” 懿贵妃的主战显然不是孤立的。
多年来,人们一直认为只要主战就是爱国,只要主和就是卖国。主战与主和似乎成了爱国与卖国的同义语。事实果真如此吗?
战争是敌对双方政治力、经济力和军事力等诸种综合力的较量。这是指物的一面。此外,还有人的一面。领导者的素质和人心的向背起着关键的决定作用。咸丰帝显然不具备领导人民进行一场殊死的民族战争的领袖气质,而且当时的清朝帝国江河日下,朝不虑夕。一个落后腐朽的封建弱国,面对一群先进的资本主义强国,其国力相差之悬殊自不待言。而且,人心不齐,领导无力,战争的结局是不言自明的。即使个别战役取得胜利,但整体战局的失败是注定了的。
不可否认,历史上不乏以弱胜强的战例。如公元前1027年的商周牧野之战。商军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诗经·大雅》说:“殷商之旅,其会如林。”就是描写商军如树木一样众多。但是商军痛恨商王朝,心无斗志,参战的奴隶纷纷倒戈,结果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商军一触即溃,周武王取得了胜利。偏居西方的小国,打败了经营六百余年的商朝,入主中原,开始了周朝的统治。 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动员并领导了一场中华民族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殊死搏斗,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这也是以弱胜强的实例。这些以弱胜强的战例都说明了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是起决定作用的。而物的因素是第二位的,但却是起重要作用的。而第二次鸦片战争,在中国一方,人和物两种因素皆不具备,只靠慷慨激昂的空论,是起不了作用的。细察当时主战的奏章,主战者不乏爱国之情,但对敌我双方的实力和人心都缺乏足够的了解,提出的一些措施有的近于玩笑。26岁的久居宫内的懿贵妃对国情和军情的知识均掌握不多,知之甚少。在她的心目中,泱泱大国怎能败于“幺尔小夷”,因此主战到底,强硬到底是不奇怪的。这种态度,既有维护其地主阶级利益的一面,也有爱国的一面,但终因对世界情势和本国实力了解甚少,其一贯到底的不变主张就显得幼稚可笑了。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懿贵妃担心着病魔缠身的咸丰帝的身体状况,考虑到他一旦“龙驭上宾”,丢下的只是她们孤儿寡母。因此,这位不屈服于命运、不听从摆布的青年女子便试探着涉足政坛,插手政务。她在对内对外事务中都试图提些建议,既磨炼自己,又培植势力。这样,即便有风吹草动,她也会处惊不乱,镇静以待。这是个怀野心、赍奇志、懂韬晦的青年女子。她的存在已引起朝野上下的注目。更大的惊涛骇浪还在等待着她。人们现在对她的认识还很肤浅,很皮毛。1860年,她毕竟只有26岁,而且只是位贵妃。当然,这是一位不可轻觑的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