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的几次,她还可以忍受,以为是儿子做做样子给晓竹看,并暗示他的媳妇在家里应担当起什么样的责任。可后来看儿子干上了瘾似的不能罢手,便有些气愤。趁晓竹不在,她便阴沉着脸教训儿子,说他不中用,娶了这样一个懒惰的媳妇回家,做饭婆婆帮着做也就算了,自己的衣服竟然也要让老公来洗。儿子好声好气地为晓竹说话,说她教高三,忙了点,自己搭把手也累不着。她听了没吱声,当天的饭桌上,却当着两个人的面,不咸不淡地说:
“现在的领导怎么都这样,让人忙得连衣服都没时间洗,是不是过分了点?”
最后这一句,她故意加重了语气,又装作不在意地瞥了一眼对面一直不做声的晓竹。没想到,对面的视线也刚好向她望了过来。她注意到,那双勾走了儿子魂魄的眼睛里,写满了委屈和惊讶,甚至,还有一丝的抗议和叛逆。
以后儿子洗衣服的次数,果真是少了。她当然不知道,儿子趁她不在家,偷偷地洗完了,又在她不动声色的“监视”下,让晓竹给晾出去的。
其实儿子的工作也不清闲。常常刚刚下班回到家,饭还没来得及扒一口,就有电话打过来,召他去矿井下检测出了毛病的机器。这样的时候,总让她觉得有些尴尬和别扭。婆媳两人面对面坐着,却找不到几句相投的话来说。
直到有一次,两个小时过去了,心灵相通似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说了同一句话:阿哲怎么还没回来?说完了,竟是彼此都有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和慌乱。然后便急急地起身,走到各自的房间里,去拨电话。
两人推门出来的时候,眼睛都红红的,眩晕似地倚在门框上,互不作声。
终于晓竹哇地一声哭着冲出了家门。
赶到矿井上的时候,原本秩序井然的工地上,救护车刺人心的鸣笛声、警报声、女人的哭声、乱七八糟的指挥声,排山倒海般呼啸而来。一阵头晕脑涨中,她听见一声熟悉的哭喊。拼命地挤过人群,她看见一个哭得眼睛都几乎睁不开的女人,正在众人的劝阻里,用手疯狂地扒着地上的砖块和石头,双手已是鲜血淋淋。右手无名指上戴着雕有一朵精致玫瑰的钻戒,在灯光里刺她的眼。她终于认出那满脸泪痕的女人,是自己的儿媳——晓竹。
她是个经历过生离死别的女人。年轻时她也曾像晓竹那样,两次在矿井旁长跪不起;一次是为自己的父亲,还有一次,是为儿子的父亲——自己的丈夫。命运待她不公,竞又硬生生地从她手里夺走了两个小时前还鲜活有力的儿子的生命!所以当儿子遇难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除了绵绵不绝的哀伤,并没有像晓竹那样失去理智。她想或许命运就是这样地吝啬,不肯给自己一丝一毫的恩宠,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打击着她吧。
救援的专家们已经下了结论,儿子生还的希望微乎其微。她有些认命。
而晓竹,却是近乎歇斯底里地拦住救援人员,求他们救救阿哲,她说她找人给他算过命的,注定会有一次灾难等着他,但却会幸运地躲过去。她求他们相信她一次,否则,她便跪在这儿扒到死!
一时间,她竟是有些惊骇——为晓竹的执拗与狂爱。她没有想到,她把爱的接力棒,以戒指的形式传递给晓竹的时候,年轻的晓竹竟是把这种爱,强化到近乎偏执的地步!
她有些感动,为晓竹对自己儿子的深情。第一次,做婆婆的她,主动和晓竹说了话。她说:“晓竹,我们回家吧,该有的会有,不该有的,求也求不来。”
而晓竹,却是把她耳膜几欲震破似的一声大叫:“不!他说过,他会回来,让我们等他吃饭,他说过的,怎能反悔?”
救护人员终于被感动了,他们答应,即使他已经粉身碎骨,也要把尸骨一块不少地掘出来。
救援人员挖了五天五夜。而晓竹,也在一旁跪了五天五夜。她端来的饭,晓竹一口未动。晓竹说,只有这样,才可以感动上天,救回她们的阿哲。
终于在第六天的清晨,有人一声高呼:他还活着!晓竹几乎是一路爬过去,朝着被两块支起的石板夹住,因而幸运生还的阿哲欣喜若狂地大喊大叫。
等他被抬上担架的那一刻,这个倔强而又执著的女人,终于晕倒在那片掘起的高高的土堆上。
第二天的清晨,隔着病房洁净的玻璃,她看到儿子和儿媳正相互依偎着喁喁私语。是这样一个让人稍稍忌妒的温暖又感怀的瞬间,让她突然间明白:
原来有一种爱,是可以感动命运且跨越生死、畅通无阻的。
第二次注意她.是隔着餐厅玻璃,看见她在看一本书,一边看一边掉眼泪。我走进去看她,原来是一本讲述人和狗之间情感的书。
天使的优雅
陈凤/文
在这个城市黄金地段里的最高档的写字楼里,幽静的长廊,晶亮的电梯,行走着一朵朵百合花似的女白领,纤细的高跟鞋从身边有致地叩打而过,若有若无的香熏袅袅不去。唯独她,和这样精致优雅的环境,多少有点不融洽。
她是一间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经常漫不经心地穿一条工装裤,挽一条潦草的马尾,和一群工人说笑着在现场施工。即使不是户外工作的时候,穿上套装的她,也是粗糙地散着一头长发,像是一个从乡下来的野人,被笨拙地包装在一件时尚的衣裳里。
同事们也不说她,这世道,谁没事替别人闲操心。偶尔有几个女同事点拨她注意仪表,她歉意地笑笑:“我手笨,不会盘头发。”对别人一头整齐的鬈发和发髻报以坦率的羡慕。
岂止在这个写字楼里显得不合适,她在这个以时髦闻名于世的都市里,也显得老土。每个单身女性周末都会有约会,而她,每个周末都是孤独地加完班,出门,一个人搭公车离去。
直到某天她忽然间将结婚请柬放在同事的桌上。从老板到打字间的小妹,都大大地跌了一回眼镜。拿来请柬,吃惊地念着那个名字:“就是17楼的某某某吗?”
17楼的某某某,不仅是业内骄子,留美归来的精英人士,更兼生得气质不凡、英俊逼人,是楼内20至35岁间未婚女性垂涎的黄金单身汉。
一群掩饰不住妒忌的女人叫嚷着,逼她好好招供,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17楼的桃子摘到手的。她睁大眼睛,茫然地说:“有天他主动在楼下等我,说送我回家。就这样认识的。”
“乱讲,那家伙出名的眼睛生在额角上,没事怎么忽然要求送你回家?”
她努力想了想:“他说对我注意很久了,等了一个多月才下决心来约会我。可是我在那之前,一点儿也想不起什么时候遇到过他。”
她不似个撒谎的人,对众人的疑问也十分困惑,大家只得把问题留到婚宴上去轰炸新郎。
“第一次注意她,是在公司楼下的餐厅里。”新郎揽着爱人的腰,微笑着说,“她从门里出来,我正在上台阶,她推开玻璃门出来后,并没有立即放手,而是站下看着,完全下意识的举止里带着对别人的体贴。那个瞬间,她真是飘逸又优雅。我回来后认识的多数女性,都已经学会矜持地等着男士为她拉开门,却没有一个人能像她这般自然高贵。
“第二次注意她,是隔着餐厅玻璃,看见她在看一本书,一边看一边掉眼泪。我走进去看她,原来是一本讲述人和狗之间情感的书。我递给她纸巾,她傻乎乎地接过去,说声谢谢,擦掉眼泪,继续看书。连正眼都没看我一眼。我才发现,她是一个注重内心世界的体验,对外界尘世很多世俗的价值观却漫不经心的女孩。
“最后让我下定决心追她,是我看到她在公司联谊会的自助餐上,拿好满满一盘子的薯条,放在一边却不碰,等结束的时候打包拿走。把自助餐上的食物带走,是件很失礼的事,她却做得从容又自如,像是没注意到周围异样的目光,我真觉得十分吃惊。后来我在楼下清洁女工的工作台上看到那只包得整整齐齐的餐包,我问过女工,才知道,原来她家里的孩子非常喜欢吃薯条,可是又没钱经常带孩子去店里吃,因此每次自助餐会后,都偷偷去收拾一点带回家去。结果被她注意到了,她就对女工说,最后去收拾的薯条也许已经弄脏了,以后就由她事先拿好一部分,包好了送下来给她。”
对着众人,他抚着他爱人的长发:“我庆幸,能娶到这样一位天使。”
一群掩饰不住妒忌的女人叫嚷着,逼她好好招供,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17楼的桃子摘到手的。她睁大眼睛,茫然地说:“有天他主动在楼下等我,说送我回家。就这样认识的。”
“乱讲,那家伙出名的眼睛生在额角上,没事怎么忽然要求送你回家?”
她努力想了想:“他说对我注意很久了,等了一个多月才下决心来约会我。可是我在那之前,一点儿也想不起什么时候遇到过他。”
她不似个撒谎的人,对众人的疑问也十分困惑,大家只得把问题留到婚宴上去轰炸新郎。
“第一次注意她,是在公司楼下的餐厅里。”新郎揽着爱人的腰,微笑着说,“她从门里出来,我正在上台阶,她推开玻璃门出来后,并没有立即放手,而是站下看着,完全下意识的举止里带着对别人的体贴。那个瞬间,她真是飘逸又优雅。我回来后认识的多数女性,都已经学会矜持地等着男士为她拉开门,却没有一个人能像她这般自然高贵。
“第二次注意她,是隔着餐厅玻璃,看见她在看一本书,一边看一边掉眼泪。我走进去看她,原来是一本讲述人和狗之间情感的书。我递给她纸巾,她傻乎乎地接过去,说声谢谢,擦掉眼泪,继续看书。连正眼都没看我一眼。我才发现,她是一个注重内心世界的体验,对外界尘世很多世俗的价值观却漫不经心的女孩。
“最后让我下定决心追她,是我看到她在公司联谊会的自助餐上,拿好满满一盘子的薯条,放在一边却不碰,等结束的时候打包拿走。把自助餐上的食物带走,是件很失礼的事,她却做得从容又自如,像是没注意到周围异样的目光,我真觉得十分吃惊。后来我在楼下清洁女工的工作台上看到那只包得整整齐齐的餐包,我问过女工,才知道,原来她家里的孩子非常喜欢吃薯条,可是又没钱经常带孩子去店里吃,因此每次自助餐会后,都偷偷去收拾一点带回家去。结果被她注意到了,她就对女工说,最后去收拾的薯条也许已经弄脏了,以后就由她事先拿好一部分,包好了送下来给她。”
对着众人,他抚着他爱人的长发:“我庆幸,能娶到这样一位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