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有其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都有规律可循。人才的成长也不例外。所谓人才学,就是研究人才成长规律、人才辈出规律和人才管理规律的科学。从先秦诸子到当代的人才学家,几千年来曾有不少人对成才规律进行过多方面的探讨,许多人都曾提出过自己不同的见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比较模糊,有的比较清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全面。令人鼓舞的是,尽管大家的认识不尽相同,但所有探讨这一问题的人都程度不同地认为,人才成长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无数事实证明,规律的探讨是最难的,唯其最难,才成为有志者锲而不舍的目标。为了对诸子人才观及现代人才学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我们必须对这一难题有所涉及。
二、诸子百家谈到的几个成才规律
1.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实至名归律
墨子在《修身》篇中提出了一条人才成长的重要规律:
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
他认为:“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多力而伐功,虽劳必不图。”那些只会夸夸其谈,不注重实际行动的人,虽然能说会道也没有多少人听信;那些花费了不少力气但却喜欢自我吹嘘的人,也往往会费力不讨好,工作没少干但却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他说:
“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誉扬天下。”聪明的人一定会多动脑子而不说废话,多卖力气而不自我吹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成功,才有可能名扬天下。为此,墨子进一步提出:“名不可简而成也,誉不可巧而立也。”一个人的名誉、名分,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的,也不是靠投机取巧能够弄来的,必须经过艰苦的努力,长期的奋斗。墨子称这种现象为“功成名遂”,我们不妨称之为“实至名归律”。无论在古代,在现代,还是在将来,这都是一条值得引起人们注意的人才成长规律。
军事家只有身经百战,才有可能成为常胜将军;科学家只有攻克了科技难关,才有可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文学家只有写出了文学名著,才有可能传之后世;甚至古代的学子,也只有受得十年寒窗苦,才有可能一举成名天下知……每一个希望成才的青年都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付出长期艰苦的劳动,才有可能取得一定成绩。我们不应计较一时的名誉,也不应为职称、职位等耿耿于怀,而应牢牢记住墨子总结的这条成才规律:功成名遂,实至名归,功夫不负有心人。
2.同声相求。同类相聚——人才成团律
《战国策·齐策三》记载了一个历史故事:“淳于髡一日而见七人于宣王。”说淳于髡在一天内向齐宣王推荐了七个人才,齐宣王十分惊讶,问:“千里而一士,是比肩而立;百世而一圣,若随踵而至也。今子一朝而见七士,则士不亦众乎?”齐宣王认为,在千里之内选拔出一个著名人才(贤士),就算是比肩而立,已经相当多了;在一百年之内出现一个圣人,也可以说是接踵而至,已经不得了了。如今你在一天之内居然推荐了七个人才,这岂不是有点太多了吗?淳于髡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提出了一个著名论点:“鸟同翼者而聚居,兽同足者而俱行”,“物各有畴”。同类鸟兽都是聚在一起的,各种物质也都有一定范畴,人才也遵循这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规律。由于淳于髡是与贤者为伍的,因此“王求士于髡,譬若挹水于河,而取火于燧也”。让淳于髡挑选贤士,就好比到河里去汲水、用火石去打火一样,当然会比较容易。当代不少人才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人才成团律”。
孟子、荀子以及《吕氏春秋》等都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过程度不同的探讨。
孟子在《万章下》中说:
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
凡是善士都是以善士为伍的,无论是一个小地区、一个诸侯国,还是整个天下。善士即优秀人才都是成团相聚的。
荀子在《劝学》篇中则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理论探讨:
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
明确提出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才也是同类相聚、同声相求的。在《不荀》篇中,荀子又说:
君子洁其身同焉者合矣,善其言而类焉者应矣。故马鸣而马应之,牛鸣而牛应之,非知也,其势然也。
所谓“洁其身”,即自身道德高尚、见解正确、志趣远大等。
一个君子道德高尚、志趣远大,与他志同道合的人们就会自愿与之为伍,同意他的观点的人们也会群起响应,这就好比马鸣而马应之,牛鸣而牛应之一样,并不是它们有什么知觉,而是因为同类相聚、同声相应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必然趋势。
《吕氏春秋》不仅列举了人才同类相聚这一社会现象,而且还在《召类》、《应同》等篇中对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了理论探讨。比如《召类》篇开宗明义:
类同相召,气同则合,声比相应。故鼓宫而宫应,鼓角而角动。以龙致雨,以形逐影。
它告诉人们,同类相召是一个普遍现象,无论在自然界、在音乐领域,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领域,都是气同则合、声比相应、以影随形的。
《应同》篇则以阴阳五行说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作者认为自然界的物质分为五大类,即所谓五气:土、木、金、火、水;这五气又表现为五色:黄、青、白、赤、黑。人类社会则顺序表现为五德,比如黄帝时为土德,色尚黄;夏禹时为木德,色尚青;商汤时为金德,色尚白;周朝为火德,色尚赤;秦则代表水德,色尚黑。
作者所说的“气同则合”,指的就是这五气,也就是五德,这五气又可以称之为元气。因此,作者认为:“同气贤于同义,同义贤于同力,同力贤于同居,同居贤于同名。帝者同气,王者同义,霸者同力,勤者同居,……亡者同名”。这就是说,同类相聚是分层次、分档次的,同气,即元气相同乃最高境界,同义,即精神境界相同为第二层次,而同力、同居则等而下之。作者主张,君子、贤人、王者,应该追求同气、同义,而不应满足于同力、同居,更不能只求同名。人们追求的境界越高,关系越紧密;境界越低,关系越松散。理想、精神境界才是人才相聚成团的关键。
《吕氏春秋》还进一步论证了领袖人物、某一方面的带头人,对人才聚集的影响,指出:
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人主贤则豪杰归之。
又说:
成齐类同皆有合,故尧为善则众善至,桀为非而众非来。
鱼鳖聚集的条件是“水泉深”,飞鸟聚集的条件是“树木盛”,禽兽聚集的条件是“庶草茂”,豪杰聚集的条件则是“人主贤”。尧之所以能成为善者相聚的核心,就是因为他是众望所归的贤人圣人。由此可见,理想、精神境界相同是人才聚集的根本,而杰出的人才、领袖人物、某一方面的带头人,也是同类人才相聚的重要条件。
3.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力与机遇结合律
先秦诸子曾有不少人谈到人与天的关系,有入主张宿命论、天命论,认为天命不可违,人们只能听任上天的安排,“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但也有人将天看作是自然现象、自然规律,认为应该“明于天人之分”。天与人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规律,人们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即利用自然界的规律为人类服务。
《吕氏春秋·慎人》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作者认为:
“功名大立,天也。为是故因不慎其人,不可。”一个人成功立业要靠机遇,但因此而忽视人力的作用也是不对的。从而提出了天意与人力、机遇与素质的关系问题。作者连续列举了几个历史故事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证:
夫舜遇尧,天也;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滨,钓于雷泽,天下。
悦之,人也。夫禹遏舜,天也;禹周于天下,以求贤者,事利黔,首,水潦川泽之湛滞壅塞可通者,禹尽为之,人也。夫汤遇桀,武遏纣,天也;汤武修身,积善为义,以忧苦于民,人也。
作者告诉人们,舜遇尧、禹遇舜、汤遇桀、武遇纣,这都是偶然的机遇;但他们的成功,不仅仅是靠机遇,还与他们的表现和奋I斗有很大关系,这就是作者所说的“人也”。当代人才学者将这种现象概括为:人才成功是机遇与人力的总和。也有人说,机遇只给那些有准备的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素质、一定条件的人,才有可能抓住机遇,像舜、禹、汤、武那样,建功立业,名扬天下。
《吕氏春秋》还认为,机遇也不能消极等待,具备了一定素质、胸际壮志的人要善于争取时机,掌握机遇。在《召类》篇中,作者写道:“圣人不能为时,而能以事适时,事适于时者其功大。”
圣人不能为自己创造机遇,但他们做事却可以适应机遇,做事适应机遇就能取得很大成功。为了进一步论证这一问题,作者还专门写了《首时》篇,开门见山就提出了如何掌握时机的问题:“圣人之于事,似缓而急,似迟而速,以待时。”圣人办事,表面看来不慌不忙,实际上却在加紧准备,借以等待时机的到来。作者举例说,文王的父亲季历被商朝人害死了,文王本人又曾被纣王关人监狱,此仇此恨不可谓不大,但由于时机未到,文王只好忍耐。直到武王继位初期还得表面上服从商朝的统治,十二年后才取得了牧野之战的胜利。姜太公本是东夷之人,“欲定一世,而无其主。闻文王贤,故钓于渭以观之。”这就是说,姜太公遇上周文王,并不是什么偶然的机遇,而是姜太公早有此心,主动创造的机遇。包括伍子胥见吴王子光,也是伍子胥主动争取的机遇。开始子胥欲见吴王而不可得,有人向王子光推荐了子胥,第一次见面也不成功。后来子胥又创造条件与王子光相见,这才取得王子光的信任。“伍子胥以为有吴国者必王子光也,退而耕于野,七年”,然后王子光才取代了吴王僚,重用子胥,使他得展宏图,成就了一番事业。随后作者对时机与人才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分析:
有汤、武之贤而无桀、纣之时,不成;有桀、纣之时而无汤、武之贤亦不成。圣人之见时,若步之与影不可离。故有道之士未遇时,隐匿分窜,勤以待时。时至,有从布衣而为天子者(舜是也),有从千乘而得天下者(汤武是也),有从卑贱而佐三王者(太公望、伊尹、傅说是也),有从匹夫而报万乘者(豫让是也)。故圣人之所贵唯时也。水冻方固,后稷不种;后稷之种必待春。故人虽智而不遇时,无功。
有才能没有机遇,不能成功;有机遇没有才能,也不能取得胜利。有所为的人,在没有遇到机遇时,要埋头苦干,积极准备条件;一旦时机到来,他们就可能从布衣而为天子,从千乘而得天下,从卑贱而佐三王,从匹夫而报万乘,总之,有可能成为杰出的人才。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力与机遇是人才成功的两个因素,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谋度于义者必得,事因于民者必成——度义因民成功律先秦诸子程度不同地肯定人民的作用,其中孟子、晏子的民本主义思想在当时与后世都有较深的影响。在谈到人才成功的规律时,晏子讲过一句名言: “谋度于义者必得,事因于民者必成。”晏子自己概括说:“度义因民,谋事之术也。”我们不妨称之为“度义因民成功律”。
晏子对这种说法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说:
其谋也,左右无所系,上下无所縻,其声不悖,其实不逆。
谋于上不违天,谋于下不违民,以此谋者必得矣。
一个计谋,一种主张,既不受左右亲信的干扰,也不受上下关系的影响。从名义上讲,名正言顺;从实际情况看,也不违背常理。上合天意(自然规律),下合民心,因此必定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晏子所说的“谋度于义”。
事大则利厚,事小则利薄,称事之小大,权利之轻重。国有义劳,民有加利。以此举事者必成矣。
权衡利益的大小轻重,完全以人民的利益得失为转移,并且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去做。政府不滥用民力,凡事都给人民带来好处,这种事业自然会有所成就。这里不仅提出了选择事业的原则,而且分析了取得事业成功的方法。选择事业或者选择成才目标,首先要符合人民的需要,其次还要有现实可行性,即选择人民急需举办又能够举办的事;目标一旦确定后,则要依靠人民去做,靠人民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故而称为“事因于民”。一个计谋,一种主张,符合“义”的要求;一件工作,一种事业,都依靠人民去做,这种谋事之术焉有不成功之理?
由此,晏子概括出了一种规律性的人才现象:
夫逃义而谋,虽成不安;傲民举事,虽成不荣。故臣闻:
义,谋之法也;民,事之本也。故反义而谋,倍(背)民而动,未闻存者也。昔三代之兴也,谋必度于义,事必因于民;及其衰也,建谋反义,兴事伤民。故度义因民,谋事之术也。
那些违背正义的阴谋诡计,虽然有可能一时得逞,但终究会不得安宁的;那些违反人民利益的事情,虽然也可能取得成功,但毕竟是不光彩的。正义,应是出谋设计的根据;人民的利害得失,应是办事的出发点与归宿。历史上那些违背正义、背离人民的事业,没有一件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夏、商、周三代兴起时,都是谋于义,因于民;及其衰落时,则是建谋反义,兴事伤民。晏子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历史事实的正反两个方面论证了这一规律——“度义因民,谋事之术也”,这是人才成败的一个重要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