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天日暮途穷的暗访中,我和罗斯文发现,在附近的客村、桂田村、大江宛及墩和村中,无论是白天黑夜都有手戴红色臂章的治安员,或是站立村头,或骑着破旧的警用摩托车,或是挂着尚未摘下牌子的旧警车,在四周巡逻警视。那些在大街小巷转悠的外地妇女们,只要一见到这些威风凛凛的治安员,均露出畏惧的神情,有的赶紧转身躲避。但据我们在暗访中了解到,这些治安员本身的素质都不高,有些人见自己有权力管理辖区内的有关外来人员,更自以为是,他们在对这些居住在村中出租屋的操皮肉生意的妇女定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就对她们放之不管了。就是有时真的抓到了有关卖淫嫖娼的男女,也根本不可能将人送到地方派出所,而是私自对他们进行处罚,赃款自然悄悄地装入自已的衣袋中,若那人不从,他们不是对之拳打脚踢,就是威胁要将女方赶出村庄。由于他们拥有了这些特权,这些外来妇女为了能长期在此生存下去,就会时常向当地的管事的治安员不定时进贡钱财;一些稍有姿色的年轻妇女,还会主动投怀送抱,进行“性”贿赂。有一次,我俩以外地老板的身份在与附近一位治安员闲谈时,对方得意洋洋吹耀:住在他们这个村庄的外地“鸡”,他很少有没睡过的,而且全是免费的。凭这些灵魂肮脏的人,他们又怎能管理好这些令政府部门都有头疼的问题呢?他们的“管理”只会起到推波助澜的坏作用。再说,在根本没有人民警察在场,在没有民警授权的情况下,这些农村治安员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执法权。他们的所作所为本来就不合法。正因为有一些治安员的为虎作伥,在客村一带曾多次出现过地痞流氓和外地流蹿过来的负案在身人员冒充便衣警察,以查卖淫嫖娼为由,对相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的事。在暗访过程中,我有一次就碰到过这事。
那是1998年2月,在客村暗访野鸡部落的一次行动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发前我把行动向报社领导做了汇报,办公室主任任天阳给我开具一份采访证明。怀揣证明和各种证件,我来到客村。
经过一条小巷,巷口倚着一名卖淫女,嗑着瓜子,眼睛四下打量显得很无聊,见我路过不由双眼放光:“老板,做生意吗?”
我这次暗访的目的就是看看野鸡们的吃住环境,女人说了个价钱,我没有讨价还价就跟着去了。她带我穿过几个巷口来到一片出租屋,刚在其中一间门口站定,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喝:“不许动!”
女人吓得大叫起来。我猛一惊,回头见一名身穿制服,留着平头,长得牛高马大的青年男子,手里捏一张警官证极快地晃了晃又迅速收起来:“好哇,你们胆敢卖淫嫖娼!把证件交出来!”
果然惹麻烦了,我想起兜里还有专门为此次采访开具的报社证明,心里才踏实不少,坦然地将放在一起的记者证和身份证都掏出来递给那人:
“管你是什么人,被抓住嫖娼就要罚款!”小伙说着连同我的钱包一把抓过去,一边警告我事态的严重性一边一一翻看我的各种证件。
这时候我不得不说我是前来暗访的,并非卖淫嫖娼。公安小伙怀疑地盯了我一眼,又核对一下证件姓名和照片,半信半疑地问:“你真叫石野?”
我听他的语气好像是对我的名字挺熟,这也不奇怪,我在报社跑的是公检法司线路,经常与公安局打交道。我说我就是石野,然后把采访证明掏出来给他看。
他踌躇片刻对我说:“那你跟我走一趟,我们去给你报社打个电话,看究竟是不是报社派你三更半夜来采访!”
那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我和公安小伙找了处电话亭,直接给还在办公室值班等待我完成采访任务的任天阳主任打电话。我拨通了号码,公安小伙马上接过去询问情况,任天阳主任当即做出肯定答复,是报社派出暗访的记者。公安小伙一再追问是不是在报纸上经常发表负面报道那位记者石野?任天阳报出我记者证上的号码与他对上,他才终于相信了。
就在此时,见我失踪半天,罗斯文也找到了我。
我觉得奇怪,这位公安小伙为何对我的姓名如此感兴趣?这时,远处走来一群男女。原来是几名“鸡头”带着刚才被这名公安拿走身份证的卖淫女们“主持公道”来了,他们呼啦一下围住公安小伙,大声威胁他将身份证交出来。
我正犹豫着应不应该替公安小伙说话,他忽然将我的钱包塞给我,低声解释说:“他们没交罚款我才收他们的身份证。”
我问他,难道我也要交罚款吗?他忙说不要,可是鸡头们眼看就要一拥而上,公安小伙慌忙之中也找不到我的证件,他奋力挣脱这伙人的纠缠跑了,边跑边高声对我说:“我知道你是谁了,我会把这些证件都还给你的……你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他沿着巷子飞跑,几个鸡头和卖淫女拔脚直追。剩下三个看热闹的卖淫女闲闲地和我搭讪:“这小子把你的证件也搜走啦?”
我点点头。几名女子就笑了,指着我说:“你也上当了!那小子哪里是公安,他是附近工地上的保安,刚才他也把我身份证拿走了,说是要我交齐罚款再给我,谁知回去一问居然是个冒牌的。”
“可是他的警官证……”
“哈哈哈,那叫什么屁证,不过是”假的嘛!再说,这么晚了,谁瞧得清楚?你要是想要,两百块我也给你弄一个。其中一名女子笑着说。
另一名卖淫女见我不信,于是提议打110报警,但是谁也不敢真正行动,有位大胆的拨通了派出所电话,核实确实没有这么一个公安小伙。我一直奇怪,这位所谓的便衣警察为何害怕对方呢,原来他却是一名假公安呀!
这次暗访活动竟被一名假公安给搅了,还拿走了我的所有证件。虽然我没有挨打受骂,但这个意外变故使我心中有点沮丧。见这伙人没有识破我的记者身份,于是我随便找个借口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回到报社,我准备重新申请记者证,没想到刚进办公室,那位假公安的电话就到了。我一边在电话里稳住,一边想摸清他的底细,无奈对方显然是很有防备心理。见没有结果,我于是只好直截了当地要求对方将有关证件还给我。对方既没有拒绝,也不立刻答应,只是要与我聊天。他和我闲聊起来。说他现在正在办一宗抢劫杀人案,不过属于保密性质不能接受我这个记者采访,并打听刚才那伙风尘女子有没有对我说什么。我没有拆穿他的身份,只是请他无论是邮寄还是到报社来请尽快将证件还给我,以免造成采访不便。于是,他在电话那头言辞恳切,一再保证尽快将证件还给我,还用许多不那么准确的辞藻表达了对我的钦佩之情,我想到在最后关头他还是将钱包还给了我,这表示本来出于敲诈勒索目的他能够悬崖勒马,于是谢了他。
几天后,我收到一封挂号信,落款不详,邮戳是客村附近。打开来,我的证件全部完璧归赵,信是这样写的——
石野先生:我很敬佩您,我经常在报上读到您写的报道,您是一位为民仗义执言的好记者,我能碰上您真是我的荣幸,可是我对您说了假话,我不是公安人员,为了搞几个钱我才冒充公安抓住卖淫嫖娼的男女罚款。其实我也恨卖淫嫖娼,这种行为污染了社会风气,但是到广州以后我一直找不到工作,看见这里到处都是把价钱挂在嘴上的男男女女,于是就想起敲诈他们捞一笔钱。
我的真实身份是客村附近工地上一名小保安,好几个月没拿到工资了,那位黑心的河南老板也跑了,这家伙偷偷带走了我和一百多个民工六个月的血汗钱,我们都走投无路了。我也想重新寻找工作,可人家都要这证那证,还要几百元钱的押金,我当时别说吃饭的钱,就是连坐公交的钱也没有。在广州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我这个外地人又能怎么办呢?我没办法,只好挺而走险,干起了这丑恶的营生……不管怎么样,这总比抢银行好一些吧,我只是想混饱个肚子,有了钱,我马上会离开。本来那晚电话里想跟您说实话,可是我没有勇气,我怕您会指责我,看不起我,好了,碰上您以后我决定再也不做坏事了,接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也许正坐在回老家的火车上,也许已经到家了,我会好好种田,祝您这样的好人一生平安。您的工作太危险了!
一位有错误的读者
直到这时我胸口才有一块重物塌塌实实落下来,内心的欣慰是不必言表的,这场意外成为我暗访野鸡部落行动中一个小插曲,但我相信它是一个充满亮色的结尾,同时也为我的暗访行动画下一个较为完整的句号。
当然,我自然也无法想到,三年后,邓世祥竟又以我的这次采访为借口,四处诬蔑我“多次到客村嫖娼,并曾被公安抓捕过……”。
警钟为谁而鸣?
由于我和罗斯文此次暗访的内容与以前的不相同,涉及到的又是常人不敢碰的“雷区”,所以有关暗访客村黄色毒瘤的稿件写好后,颇费了一番周折,有关领导让我们改了又改,直到1998年2月5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用大半个版的篇幅,在“记者暗访”专栏上以《解剖都市黄色毒瘤》为总标题,分别以《暗娼三大部落》、《客村暗娼个案》等为题,发表了我和罗斯文合写的稿件,全面地披露了隐藏在羊城大都市的这一大毒瘤。报道出笼后,当即引起了当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夜晚,海珠区公安分局出动了大量人马,对各村立交桥附近一带进行了全面的“大扫除”当场抓获各类卖淫嫖娼人员,特别是有卖淫嫌疑的妇女数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