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协助政府对人口管理,包括社区户口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与流动人口管理。
(第一节)人口政策与社区户口管理
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基本的人口政策。
中国人口在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公元前221年)约为2000万人,到1911年清王朝覆灭时,总人口40548万人,1949年为54167万人,1970年则猛增到82992万人,这期间增加了28825万人。此后,由于大力推行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才遏制了人口增长的势头。否则,据专家们计算,到2000年就要逼近16亿(159427万)人。
邓小平说:“人多是中国最大的难题。”据计算,当前农村约富裕16300万人,城镇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可精减冗员2000万人。人口经济学家认为,人口增长1%,就需要国民生产总值增长3%或4%,才能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考虑到我国人口平均消费水平较低,可按3%计算。人口增长率为1.2%,需增长3.6%的国民生产总值来维持新增人口达到原有人口的消费水平。若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8%,这就是说,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额中,45%用于维持新增人口的消费。人口增长快,对粮食生产,对资源、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严重地制约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
邓小平说人多是中国最大的难题,正是敢于承认人口太多主要是坏事,是为了让全党全国人民正确认识这一基本国情,牢固树立控制人口的意识,为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创造比较良好的人口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人多所造成的最大的难题。以后,邓小平又提到,“中国对人口的增长实行严格控制,是从我们的切身利益出发的……这是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
正是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科学人口观的指引下,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载入《宪法》之中。
社区户口管理
城镇户口管理基本是公安部门的任务。但居委会有义务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这一工作。具体管理工作如下:(一)采取各种形式,结合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居民群众进行遵守户口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遵守户口制度的自觉性。
(二)根据户口管理制度,认真、准确建立户口卡片,并定期(如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与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对。户口登记卡如表10—1所示。
表10—1户口登记卡
┏━━━━━━┳━━━━━━━━━━━━━━━━━━━━━━━┳━━━━━━━━━━━┳━━━━━━━━━━━━━━━━━━━┓┃住址┃┃户主身份证编码┃┃┣━━━━━━╋━━┳━━┳━━┳━━┳━━┳━━┳━━┳━━╋━━━━━┳━━━━━┻━━━━━━━━━━━━━━━━━━━┫┃┃户┃性┃出┃民┃文 ┃婚┃政┃籍┃┃家庭成员情况┃┃┃主┃┃生┃┃化┃姻┃治┃┃┃┃┃┃┃┃┃┃┃┃┃┃┣━━┳━━┳━━┳━━┳━━┳━━┳━━━┳━━━┫┃姓名┃┃┃┃┃┃┃┃┃工作单位┃职┃退┃居┃待┃病┃学┃学前┃社会┃┃┃关┃┃年┃┃程┃状┃面┃┃┃┃┃┃┃┃┃┃┃┃┃┃┃┃┃┃┃┃┃┃业┃休┃民┃业┃残┃生┃儿童┃青年┃┃┃系┃别┃月┃族┃度┃况┃目┃贯┃┃┃┃┃┃┃┃┃┃┣━━━━━━╋━━╋━━╋━━╋━━╋━━╋━━╋━━╋━━╋━━━━━╋━━╋━━╋━━╋━━╋━━╋━━╋━━━╋━━━┫┃┃┃┃┃┃┃┃┃┃┃┃┃┃┃┃┃┃┃┣━━┳━━━╋━━╋━━╋━━╋━━╋━━╋━━╋━━╋━━╋━━━━━╋━━╋━━╋━━╋━━╋━━╋━━╋━━━╋━━━┫┃家┃┃┃┃┃┃┃┃┃┃┃┃┃┃┃┃┃┃┃┃┣━━━╋━━╋━━╋━━╋━━╋━━╋━━╋━━╋━━╋━━━━━╋━━╋━━╋━━╋━━╋━━╋━━╋━━━╋━━━┫┃庭┃┃┃┃┃┃┃┃┃┃┃┃┃┃┃┃┃┃┃┃成┃┃┃┃┃┃┃┃┃┃┃┃┃┃┃┃┃┃┃┃┣━━━╋━━╋━━╋━━╋━━╋━━╋━━╋━━╋━━╋━━━━━╋━━╋━━╋━━╋━━╋━━╋━━╋━━━╋━━━┫┃员┃┃┃┃┃┃┃┃┃┃┃┃┃┃┃┃┃┃┃┣━━┻━┳━┻━━┻━━┻━━┻━━┻━━┻━━┻━━┻━━┻━━━━━╋━━┻━━┻━━╋━━┻━━┻━━┻━━━┻━━━┫┃备注┃┃电话┃┃┗━━━━┻━━━━━━━━━━━━━━━━━━━━━━━━━━━━━━━┻━━━━━━━━┻━━━━━━━━━━━━━━━━┛(三)做好人口的了解工作,熟悉本居民区人口基本情况;管好暂住(流动)人口,帮助并监督他们办理暂住申报登记或暂住证件。发现可疑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派出所报告,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四)帮助居民办理与身份证管理有关的事宜。
(五)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户口调查工作,以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六)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每年的人口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准确无误。
(七)根据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全国或全市人口普查中,做好与户口整顿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节)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法规主要内容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基本政策,但全国各个地区差异较大,各地区必须根据这一基本政策,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作出具体的规定。下面是摘录的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生育节制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有特殊情况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始得再生育一个子女。其中特殊情况有11条,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就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
(二)优生和节育措施公民结婚应当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
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未取得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应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农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三)优待与奖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晚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医疗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费用;女职工可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违反规定而生育第二个或者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为超计划生育。对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夫妻,征收超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并给予其他的经济限制和行政处罚。对坚持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加重处罚。如超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除批评教育外,征收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超计划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征收2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
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关系到国家的振兴、千家万户的幸福,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有效的方法,才能积极、稳妥、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特殊的艰巨性、较强的政策性和工作的经常性。
当前,城市计划生育工作遇到不少新情况,面临着新的挑战。
1.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大增,加大了城市计划生育的负担和工作量。流动人口中的超生、非婚生育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已相当严重。
2.下岗女性人口有上升的趋势,她们的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因为她们在岗时,计划生育由单位负责管理;下岗后,她们的社会角色、经济收入、心理状态、社区地位、实现自我满足感等也都随之发生变化,甚至消极对待生活、婚姻、家庭、生育态度。有的下岗女工,由于心理上的不平衡,赌气计划外生育,以此要挟企业或单位领导恢复其工作,甚至提出经济损失、心理损失、健康损失等不合理的要求。
3.城市中未婚青年中的婚前性行为有上升的趋势,由此导致的非婚怀孕、人工流产、非婚生育难以控制。
4.城市再婚率明显升高,如何解决再婚夫妇的生育问题,困难较多。再婚夫妇普遍有生育的要求,特别是女方为初婚的,尤为强烈。
尽管困难有增无减,但我们仍应把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下去,并且一定要做好。有的人形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是“五加皮”,即: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磨烂嘴皮、跑破脚皮、饿着肚皮。这充分说明他们是十分辛苦的,他们为计划生育工作、为国家永远昌盛,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居委会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持久地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如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等进行宣传,还可进行家访、咨询、展览、声像、报告、文图制品等宣传教育工作,转变某些居民的生育意识,克服各种传统势力的束缚,接受避孕、节育、优育的指导,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法规和政策。要深入地进行国情教育、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人口政策教育,树立少生、优生的生育观念。在进行宣传教育中注意贯彻“三靠”和“三为主”的做法。即:靠政策动员,靠法律约束,靠技术措施;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节育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
2.制定和实施管理目标。要依据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提出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制定、实施本社区年度人口计划,把本社区人口增长速度严格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以内。要积极提倡优生,搞好优育,做到生一个、活一个、培育好一个。
3.管理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居委会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1)建立育龄妇女帐、卡(见表10—2)、表册,重点人管理卡,随时记录包括迁入迁出的变更情况。通过这些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情况、重点人的思想动向等。
(2)统计结婚、怀孕、生育人员名单,全面落实晚婚、晚育计划和节育措施,及时发现和终止计划外怀孕现象,对超计划怀孕人员进行说服、教育,采取补救措施。
(3)审核计划内二胎生育人员申请手续,然后上报有关部门。
(4)努力避免或减少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
(5)降低婴幼儿的死亡率和因病致残率,提高婴幼儿素质。
表10—2北京市育龄妇女卡片
编号建卡年月户籍地址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乡、镇)___________居(村)委会___________号管理类型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乡、镇)___________居(村)委会___________号流动原因___________
┏━━━━━━━━━━━━━━━┳━━━━━━━━┳━━━┳━━━━━━━┳━━━━━━━━━━┳━━━━━━━━━┳━━━━━━━━━━━┳━━━━━━┓┃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通讯电话┃户籍性质┃┣━━━━┳━━━━━━━━━━╋━━━━━━━━╋━━━╋━━━━━━━╋━━━━━━━━━━╋━━━━━━━━━╋━━━━━━━━━━━╋━━━━━━┫┃妇┃┃┃┃┃┃┃┃┃┣━━━━╋━━━━━━━━━━╋━━━━━━━━╋━━━╋━━━━━━━╋━━━━━━━━━━╋━━━━━━━━━╋━━━━━━━━━━━╋━━━━━━┫┃夫┃┃┃┃┃┃┃┃┃┣━━━━┻━━━━━━━━━━┻━━━━━━┳━┻━━━┻━━━━━━━╋━━━━━━━━━━┻━━━━━━━━━┻━━━━━━━━━━━┻━━━━━━┫┃女婚姻状况┃┃生育及现有子女情况┃┣━━━━━━┳━━━━┳━━━┳━━━━━━┫┣━━┳━━━━┳━━━━┳━━┳━━━┳━━━━┳━━━━━┳━━━┳━━━━┫┃初婚┃再婚┃离婚┃丧偶┃男婚姻现状┃孩┃┃出生┃性┃计划┃与父母┃健康┃入户┃┃┃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姓名┃┃┃┃血缘┃┃┃备注┃┣━━━━━━╋━━━━╋━━━╋━━━━━━╋━━━━━━━━━━━━━┫┃┃┃┃┃┃┃┃┃┃┃┃┃┃┃次┃┃年月┃别┃内外┃关系┃状况┃年月┃┃┣━━━━━━╋━━━━┻━━━╋━━━━━━┻━━━━━━━━━━━━━╋━━╋━━━━╋━━━━╋━━╋━━━╋━━━━╋━━━━━╋━━━╋━━━━┫┃生育┃一孩年┃领“证”年月┃1┃┃┃┃┃┃┃┃┃┃┣━━━━━━━━╋━━━━━━━━━━━━━━━━━━━━╋━━╋━━━━╋━━━━╋━━╋━━━╋━━━━╋━━━━━╋━━━╋━━━━┫┃安排┃二孩年┃生育原因:┃2┃┃┃┃┃┃┃┃┃┣━━━━━━┻━━━━┳━━━┻━━━━━━┳━━━━━━━━━━━━━╋━━╋━━━━╋━━━━╋━━╋━━━╋━━━━╋━━━━━╋━━━╋━━━━┫┃男绝年月┃女绝年月┃绝经年月┃3┃┃┃┃┃┃┃┃┃┣━━━━━━━━━━━┻━━━━━━━━━━┻━━━━━━━━━━━━━╋━━╋━━━━╋━━━━╋━━╋━━━╋━━━━╋━━━━━╋━━━╋━━━━┫┃不孕原因┃4┃┃┃┃┃┃┃┃┃┣━━┳━━━━━━━━━━━━━━━━━┳━━━━━━━━━━━━━━━┻━━┻━━━━┻━━┳━┻━━┻━━━┻━━━━┻━━━━━╋━━━┻━━━━┫┃┃文化程度┃生育原因┃与父母血缘关系┃健康状况┃┃┣━┳━━━━━━┳━┳━━━━━━╋━┳━━━━━━━━━━┳━━┳━━━━━━━━━━╋━┳━━━━━━━━━━━┳━┳━━━╋━┳━━━━━━┫┃┃┃┃┃┃┃┃┃农民兄弟二人以上只┃┃┃┃┃┃┃┃有┃1┃研究生以上┃6┃高中┃1┃一孩非遗传病残┃6┃┃0┃与现夫所生┃7┃收养┃1┃健康或良好┃┃关┃┃┃┃┃┃┃┃有一对夫妻生育┃┃┃┃┃┃┃┃┣━╋━━━━━━╋━╋━━━━━━╋━╋━━━━━━━━━━╋━━╋━━━━━━━━━━╋━╋━━━━━━━━━━━╋━╋━━━╋━╋━━━━━━┫┃编┃2┃大学本科┃7┃初中┃2┃夫妻均为独生子女┃7┃农民男到女家落户…┃1┃与前夫所生┃9┃其它┃3┃严重疾病┃┃┣━╋━━━━━━╋━╋━━━━━━╋━╋━━━━━━━━━━╋━━╋━━━━━━━━━━╋━╋━━━━━━━━━━━╋━╋━━━╋━╋━━━━━━┫┃码┃3┃大专┃8┃小学┃3┃不孕收养后又孕┃8┃远郊农民伤残…┃3┃生后送人┃┃┃4┃先天残疾┃┃┣━╋━━━━━━╋━╋━━━━━━╋━╋━━━━━━━━━━╋━━╋━━━━━━━━━━╋━╋━━━━━━━━━━━╋━╋━━━╋━╋━━━━━━┫┃┃4┃中专中技┃9┃文盲半文盲┃4┃再婚┃9┃深山农民独女户┃4┃与前夫生育判对方┃┃┃5┃后天致残┃┃┣━╋━━━━━━╋━╋━━━━━━╋━╋━━━━━━━━━━╋━━╋━━━━━━━━━━╋━╋━━━━━━━━━━━╋━╋━━━╋━╋━━━━━━┫┃┃5┃技工学校┃┃┃5┃边疆调入少数民族…┃10┃特殊情况┃5┃现夫与前妻所生┃┃┃6┃死亡┃┗━━┻━┻━━━━━━┻━┻━━━━━━┻━┻━━━━━━━━━━┻━━┻━━━━━━━━━━┻━┻━━━━━━━━━━━┻━┻━━━┻━┻━━━━━━┛4.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居委会主管计划生育的人员要懂业务,对育龄人员宣传避孕知识,定期发放避孕药具,指导育龄人员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在保证完成计划生育率指标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工流产。有的居委会总结出“三清四懂五会”的经验,即:用药具人员底数清,药具收、支、存数清,使用效果清;懂管理规定,懂药具性能,懂用法用量,懂使用注意事项;会保管,会发放,会宣传,会使用,会解答。
许多居委会开展了“服务十到家”活动,即:生育政策宣传服务到家,思想工作深入到家,优生知识普及到家,生育指标安排到家,避孕药具发放到家,围产期妇女访视到家,手术对象慰问到家,孤寡老人照顾到家,实际困难帮助到家,党的温暖送到家。
另外,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居委会要经常与驻区的单位与妇联、共青团、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第三节)劳动就业服务
我国城镇劳动就业管理工作越来越艰巨。一方面我国人口数量过多,每年城镇新增劳动人口1000多万人,这1000多万人需要就业;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破产和人员流动现象越来越普遍。由此造成失业人数显著增多。居委会为解决本辖区待业人员的困难和为政府分担压力,具有义不容辞的义务。
待业登记与信息服务
(一)待(失)业人员登记待(失)业人员持有关证明,到居委会登记,然后上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和建档建卡手续,并且填写“求职证”,报区有关劳动就业机构备案。为了掌握待(失)业人员的去向,待(失)业人员在待业期间,求职证由居委会保管;就业时由居委会在求职证和底卡上填写就业去向,然后将求职证转到用工单位保管;如被辞退,再将求职证交同居委会保管。通过对待(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掌握了这部分劳动力的变动情况,为开展就业前培训、指导就业就提供了依据。
(二)信息服务工作居委会应通过各种渠道、途径、网络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以便及时向待(失)业人员提供信息。待(失)业人员通过信息服务了解有关的职业常识、就业动态,以便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用人单位的需要情况,选择自己的就业方向。
组织培训与就业安置
(一)组织和指导就业前培训居委会可与有关教育部门联系,对待(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某种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知识。居委会也可向待(失)业者提供某些教育培训单位的信息,使他们适时参加培训。目前,尤其应加强对失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如针对下岗女工较多,而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服务员、营业员、家政等实用技术的社会需求量较大的情况,可以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技术培训。同时,还要引导她们转变“等、靠、要”的就业观念。
(二)就业安置居委会要尽力为下岗人员介绍职业。在2000年4月24日朱镕基同志在大连市召开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干部座谈会上,振华居委会主任祝捷同志汇报说:“在我们这个居委会登记的下岗、失业职工有91人,过去居委会有166项工作,不包括下岗再就业,下岗再就业已经成为居委会工作的重头戏。”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职业介绍所所长戚秀玉汇报说:“两年来共介绍下岗职工和各类求职者2.6万人上岗。”听到这里,朱锫基禁不住称赞:“你真了不起……国务院提倡‘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你的效率很高,两年就介绍2万多人就业,我要向您学习。”
居委会除了推动待(失)业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参加竞争上岗外,还应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下面是一位居委会主任带领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自谋出路的例子。
在北京崇文门外茶食胡同有个叫祥子的小伙子,因为打架斗殴服刑六年,23岁释放回家无事没着落。居委会主任郑俊学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多方为他联系工作,可用人单位一听是刑满释放回来的,不愿要。郑俊学又找到邮局,以居委会的名誉作担保,帮助祥子办报摊。可没过两天,小伙子嫌上街卖报寒碜,不愿去了。“这样不行啊!”郑俊学急了,第二天早早地领着小伙子走上大街支起了报摊,一边分报纸,一边帮他吆喝。那时正是“三九”天,上街卖报别的不说,那冷劲就够老人家受的,何况郑俊学还患有骨质增生、骨骼变形,成“O”型腿,曾动过手术。可郑俊学却硬是咬牙坚持着。从那天起,不管天气多坏,她都准时上街陪着小伙子卖报。顾客少的时候,她就跟祥子谈心,给他讲做人的道理。渐渐地,祥子的心踏实下来了,报摊上的生意也红火起来。就这样,一晃,郑俊学陪他卖报整整半年,祥子终于被感化了,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人,还当上了街道的先进个体户。
(第四节)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是指未依法改变法定住址而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市、乡(镇)以外滞留一昼夜以上的移动人口,它又称暂住人口。居委会应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
流动人口的特点
(一)规模大。流动人口数与本地常住人口数之比,一般是1/4到1/3,部分城市达到1/2,有的甚至超过本地常住居民数量。大多数地区调查表明,占半数以上的流动人口在暂住地滞留一年以上,而且,滞留时间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二)增速快。据专家估计,1978年底全国流动人口不到1500万人,1982年为3000万人,1985年为5000万人,1990年为7000万人,目前超过了1亿人。今后还将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
(三)分散性。流动人口大部分是租赁私房,既分散又不固定,难以管理。
(四)构成复杂。呈现“五个为主”,即:①以经济活动为主,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人口占流动人口总数的2/3以上;②以农民为主,大约2/3以上来自农业的剩余劳动力;③以男性为主;④以青壮年为主,15岁至34岁人口一般占流动人口的75%,15岁至40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80%以上;⑤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为主,50%至70%为小学及以下的文化程度。
此外,流动人口中,有些是躲避计划生育的人;有些是女方户口在农村,与在城市落户的男方结了婚;还有犯罪分子私赁住房来城躲藏的。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一)进行思想教育居委会应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计划生育、城市生活知识等方面对外来暂住人口进行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提倡暂住人口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二)参加流动人口管理站工作居委会协助公安派出所在本辖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并派兼职人员参加该站工作。以便加强外地人员户籍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有的城镇的街道、社区聘请暂住人员中治保积极分子协助管理,效果很好。
(三)帮助与监督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流动人口暂住申报制度,有下述规定: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地区滞留三日以上、一个月以下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本人在三日以内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
2.拟留一个月以上但不满16周岁的公民,以及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
3.华侨和台、港、澳同胞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本人于24小时内,向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
4.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的人,因病、因事请假回家暂住的,凭劳改、劳教机关的证明,由本人于当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
(四)帮助与监督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制度,有下述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②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③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运营业的人员;④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⑤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暂住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应当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暂住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③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主动出示,不得拒绝;④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五)监督私房租赁管理制度的落实私房出租人必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现场勘查、具体核定、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基层管理机构报区、县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审批,予以核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外地人员无《暂住证》、育龄妇女无《婚姻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房屋租赁双方应当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人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否则,不得向外地人员出租房屋。出租人还应分别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和计划生育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和计划生育责任书,按照责任规定,承担治安和计划生育责任。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姓名、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承租的房屋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实行协查通报制度居委会应与管片民警定期进行信息交流,随时了解、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对于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合法住所而盲目流入城镇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总之,密切注视每一个流动人员动态,既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要防范少数人违规违法行为。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流动人口进出及其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信息不易掌握,居委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协助政府做好这一部分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一)监督落实如下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流动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时,还需同时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这些妇女应自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之日起十日内,持《暂住证》和外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并办理外地人员《婚育证》。对无《婚育证》的,劳动行政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持有《婚育证》的人员变更暂住地的,必须到新的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婚育证》的变更登记。
暂住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有用人单位的,在用人单位领取避孕药具;无用人单位的,凭《婚育证》在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领取避孕药具。
暂住人员在暂住地生育,必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生育规划证明,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二)在居民小组建立群众性的计划生育信息网络,把众多的“信息触须”伸向每个角落,以便实施计划生育的管理规定。对于少数男女青年合赁一处房屋,非法同居,非婚怀孕的,一方面依据有关法规认真处理,另一方面要妥善做好人工流产工作。
(三)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要做到四个一样:与常住人口一样建立计划生育档案;一样上门送避孕药具;一样表彰鼓励计划生育模范;对有实际困难的一样关心照顾。
复习思考题
1.谈谈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意义。
2.社区户口管理有哪些具体工作?
3.计划生育法规有哪些主要内容?
4.居委会对计划生育的管理有哪些具体工作?
5.居委会如何做好本社区的劳动就业服务?
6.城区流动人口有哪些特点?
7.居委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做好哪些工作?
8.居委会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