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参观过托尔斯泰的波利亚纳庄园,座落在那一片森林和土地中的贵族之家,虽说不上奢侈豪华,但也相当富丽堂皇的。房屋宽大闳敞,陈设琳琅满目,独是托尔斯泰的写作间,相对来讲,就显得狭窄拥挤了。在这里,他写出了他的不朽之作。
因我以前看过一部介绍托尔斯泰创作生平的影片,印象极为深刻,所以,这次也抱有看看原稿的愿望。但遗憾的是那次未能目睹这位文豪的手迹。不过,影片中的那《战争与和平》的一遍遍原稿,称得上是蝇头小楷的一笔一划,始终难忘。作家的劳动和那份认真细致的精神,令我们这些后辈叹为观止。托尔斯泰一生写出了多少宏篇巨制呀!可以说每一部著作都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山峰,都是后人不可企及的永恒之作。
这也给我们一个启发,你的才华也许不是托尔斯泰式的,但你对于创作的追求,却是不应该稍逊于这位文豪。
对于作家来讲,写作是他的职业,因此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有产量。写多也好,写少也好,一个作家,起码的条件,是得有问世的作品。
就怕那种是作家而无作品,是名作家而无名作品的人。这在我们的文学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大概就是鲁迅先生的遗嘱里所说的,千万不要做的空头文学家了。当然,无论什么家,空头都不甚好,文学空头,则尤其不好。因为文坛不是证券交易所,在股市中,买空卖空,不失为一种手段,那本是一项投机行业。可在文学生活中,也贩卖这一套,想投机的话,一时可以借助于官职、地位、权力、财势以及抬轿子吹喇叭的制造舆论,戴上了作家的桂冠。不过,日子一长,那空空荡荡的本色,便遮掩不住了。
我琢磨过,这种被鲁迅先生不幸而言中的,不写而当作家,写不出什么还要当作家官的现象,是不是我们这块土地的特产?
相比之下,那些著作等身的作家,一生埋头写作,让人从心底里尊敬。我看到过一个外国作家产量的小统计。法国雨果(1802—1885)共写了15万首诗和一批小说。法国大仲马(1802—1870)共写作257部书。法国的莫泊桑(1850—1893)创作短篇小说300多篇,长篇小说6部。这数目字实在是惊人的,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莫泊桑的作品,大部分都由李青崖先生译过来了,这自是可信的了。大仲马的书,译成中文的,恐怕只是他全部作品的零头。雨果的诗,介绍过来的就更少了。
真是不可思议啊?我都怀疑这份统计是不是有误?但无论如何都表明,作家是凭他的艰巨劳动,体现他的存在价值的。官位高低,并不表明这个作家作品的好坏。雨果一辈子没担任什么公职;托尔斯泰只当过几天十四品文官,在部队服过役,退伍时也才不过是个中尉。可是他们的大量著作,使之成为历史上的巨人。
一般说,数量是质量的基础,没有数量,又从何谈到质量呢?不过在文学史上,也有写得并不很多,而流传千古的。如法国的梅里美(1803—1870),比之他的同时代人雨果、大仲马要少得多,但他的《卡尔曼》、《高龙巴》在读者心目中,也是不能抹煞的。所以一旦涉足文坛,便以作品较量。光靠练嘴皮子,天桥把式,这儿发表指示,那儿谈谈看法,老实讲,不会有人买帐的。作家用他的作品,来表明他自己。如果功夫全使在了作品之外,那他只能算是文学活动家,而非文学家了。他只忙于他的活动,对不起,自然也就无文学可言了。
雨果的诗名之盛,不弱于他的小说,但他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九三年》等等一系列的长篇小说,则拥有很多的读者,在中国,他的小说知名度更高。这些已翻译成汉字的小说,差不多每部都几十万字,如果再加上诗歌,即使以纯字数而论,那也快是天文数字了。想到那时既没有打字机,也没有电脑,绝对的手工劳动,一个字一个字地用羽毛管笔写下来,其艰苦程度是可想而知的。雨果应该算是一位高龄作家,活了八十多岁,即使这样,他这一生的每一个工作日,平均下来写了多少字,也是很可观的。
如果,他把很多时间用于吃肥牛火锅,熬上个什么级别,混到一辆小汽车坐坐,给儿女弄上个美差,三天两天出个国,我想,他即使有倚马可待的天才,也产生不出这许许多多的传世之作。
也许正因为写不出来,才有闲心去成为一个文学活动家吧?
创作是艰苦的行业,“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呕心沥血四个字,对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讲,是当之无愧的。回过头来看中国古代作家,堪与雨果比美,写上万首诗歌的,大概要数南宋的陆游了。他的《剑南诗稿》存诗9300多首,是中国诗人中多产的冠军。“细雨骑驴入剑门”,就是他众多诗篇中千古传诵的名句。算一下细帐,假如平均每天写一首的话,也要用去30年功夫。这份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创作努力,不也在提醒我们后代从事此项职业的人,应该怎样的敬业嘛!写多也好,写少也好,写得好也罢,写得不那么好也罢,你是一个作家,你就得孜孜不息地写下去。
否则,又何必在那儿招摇过世,自欺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