诲人不倦,是件好事情;这种事情,若热心过了头,效果就未必好了。
热心去教育别人,帮助别人,是美德之一,在别人于愚蒙中、浑沌中需要这种教育和帮助时,能给人这片温暖,如煦风,如春晖,如冬日南墙跟下融融的阳光,那个被接受这番热心肠的人,眼神里的寒意立刻就会消解,变得清亮,心窝里的积冰也会渐渐化除,一切都豁然明朗。
于是,他能感到生活是那么美好,人世是多么亲切。
我们每个人的周围,总会有一些热心肠的好人,困难时可以求助,烦恼时可以诉说,失意时能得到慰藉,跌倒了有人拉你一把。这就叫幸福。我们生活在其间的这个社会,就像经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一个不沉的温暖的湖。
但是,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太绝对了,太偏执了,太自以为是了,即或出于非常之热心,往往后果并不见得好,甚至适得其反,弄得大家都不开心的。其实,诲人不倦,指点迷津,当然是件再好不过的事;若是耳提面命,训斥有加,不讲究教育方法的话,即使是货真价实的真理,那个被教诲的人,恐怕也会产生出一种逆反心理的。而且,我始终在琢磨,干吗那么急切呢?迫不及待地就要开训呢?给他一个时间,让他自己去领悟,或者等到他需要你去指点时,你再加以启示,也不晚的。
前几天,我们看到一则报导,好象是对于一些青年男女,偏挑选了十一月十八日举办婚礼,表示了不以为然的看法。就各式各样的社会现象发表意见,本是记者的职责;而且也看得出苦口婆心,纯系一番好意。但人和人不一样,五个手指头伸出来还不一般齐呢!由于文化程度,思想水平,理解能力,审美趣味等等差异,那些穿着毕挺西服和洁白婚纱的新婚夫妇,就喜欢这一天连起来读,正好是谐音“要要要发”,为图一个吉利话儿,抱一个美好的愿望,择吉成亲,选定这个日子,似乎也不应苟责的。
假如他们反过来问:“我们碍着谁了吗?”恐怕是无言以对的。
因为他们没有妨碍交通,也没有影响市容,挑这个日子毫不触犯法律条文,结婚证是办事处发的,合乎婚姻法,酒席的钱是自己掏的,付的是人民币,中规中矩,合法夫妻,就这么一点不完全是迷信的迷信,不曝光岂不更好?他们寄希望于未来,愿婚后生活得更美满,更发达,使社会充满祥和之气,不是一件坏事。说实在的,比起烧香磕头,制造迷信,建祠盖庙,迎神送鬼;比起鸡血疗法,甩手站桩,气功万能,走火入魔;比起持红宝书,搞大串连,七斗八斗,越斗越穷,相对地讲,要无害多了。那些新婚夫妻无伤大雅的行为,从保持这一点不对任何人构成妨害的隐私来说,人们还是应该学会尊重一些为好。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毛主席曾运用这句成语来说服那些绝对化了的同志,什么事都要求百分之百的纯,九十九点九九都不行,实际倒是脱离群众的。他还说过一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表明人与人的差异是客观存在。要求所有人的行为举止,绝对合乎规范,那是不现实的。这些新婚夫妻的下一代,还会挑这一天举办婚事么?恐怕就未必了。
中国人这种热心诲人不倦者不少,以教育帮助别人为己任,而自己却无所谓的人,则好象更多些。同是一件事,我们看到好几个大城市的电话局,也在高价拍卖号吗,一个类似八十八局的八八八八差不多意思的数目,能卖到好几万块钱。城市交通部门,也不后人,汽车牌照的号码,或因琅琅上口,或因谐音吉利,在拍卖现场被一个个有钱的买主哄抬上去,都卖出了上好的价钱。我们有幸看到了那个热闹场面的相当正面的报导,作为一种新鲜事物介绍给观众。没有什么负面的批评之类的议论,连不敢苟同的看法也听不到。我不知道那些热心肠的,诲人不倦的人,到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我也真不知说什么好了!
199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