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未知数。写作以前你完全不知道将写什么,而且十分清醒……如果你在动笔以前,在写作以前,就大概知道会写什么,你永远也不会写。不值得写。”
凡是为写而写的,永远也不会写。因为在为写而写之外,没有其他动力。这个动力太小了,小到不能使人拿起笔,小到最多开了一个头就写不下去了。
凡是为写而写的,不值得去写。因为这样的写作,既不能给自己带来快乐,也不能给读者带来快乐。这样的写作毫无价值。这样写作,不如去打打麻将,漫无目的地消磨时间。
可惜,我现在还必须去写我专业上的东西。最近正在写的是《后村的女人们——农村性别权力关系》。
我有时心里又暗暗庆幸:我必须去写专业上的东西,这样的劳作已经将我的时间占满,这样我就无法知道在我失去这个“必须”的压力之后,还究竟能不能写点什么。它推迟了这个残酷的判决宣布的日子。
我也不能不承认,因为这个,心中有些暗暗地窃喜。由此看来,判决对我来说多半是坏消息——我不能写。
我心中焦虑,等待着宣判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