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由美国数学家纳什提出的、一种最常见的、也是最重要的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第一个重量级的概念。纳什均衡主要描述博弈参与者的这样一种均衡:在这一均衡下,每个参与者都确信,任何一方单独改变策略,偏离目前的均衡位置,都不会得到好处。
为了进一步说明纳什均衡的意义,让我们来看日常生活中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在每个大大小小的城市街道上,经常会见到这么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现象:某一地段上的商店十分拥挤,形成一个繁荣的商业中心区,但另一些地段却十分冷僻,没什么商店。再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往往同类型的商家总是聚集在一起,比如肯德基、麦当劳两家百年老店总是紧紧相邻;沃尔玛、家乐福总是相隔不远,相依为伴;“安利”“雅芳”往往隔路而望……这是什么缘故呢?“纳什均衡”理论能够对这些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我们以一个简单的例子对其进行具体阐述。
假设有一条笔直的公路,在公路上每天行驶着大量来往的车辆,并且车流量在公路上是均匀分布的(假设的一种理想分布)。现在设想有两家快餐店A、B要在这条公路上选择一个位置开张,招揽来往车辆。他们所卖的东西口味差不多,价格也相当。那么,两家快餐店开在公路的哪个具体位置好呢?
为了分析的需要,我们要对该模型作一个合乎逻辑的假定:因为食物口味相近,价格也无多大悬殊,车辆司机到哪个快餐店购买食物,就看哪个快餐店距离自己比较近。反正东西、价格都一样,何必舍近求远呢。根据这个原则,两个快餐店应该怎样确定最后的位置呢?
也许你马上会说把这条公路从0到1四等分,快餐店A设在1/4的位置,快餐店B设在3/4的位置,不就是最好的策略选择吗?的确,从资源的最佳配置来看,这种均匀散布的情况是最优的,每家快餐店都拥有1/2的顾客量。同时,对于开车的司机来说,这种策略的敲定,会使司机到快餐店的总的距离最短,可大大节省吃饭的时间。
然而,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天并不总能遂人之愿。快餐店老板作为当代生意人,自然是精明之至的,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具有绝对的经济理性。只要手段合法,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顾客尽可能地多,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其他人的生意好坏则与己无关。也就是说,快餐店老板肯定不会考虑另一快餐店生意的好坏和车辆司机的方便,而只会以自己的赢利为目的,这就决定了他们当然都不会安于这样的位置安排。
出于这种理性,A快餐店的老板会想:如果我将快餐店的位置从1/4点处稍微向中间的1/2点处移一点,那么我的“势力范围”就会比先前所定的位于1/4点处那种方案要大。相应地,B快餐店的地盘就会缩小,我肯定会从B快餐店夺取部分顾客,生意会更红火。这对于快餐店A单方面来说无疑是一个好主意。所以,原来位于1/4点处的A快餐店就有了向1/2点处移动来扩大自己地盘的激励。
当然,B快餐店的老板也不甘示弱,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也会有将自己的快餐店从3/4点处向中间的1/2点处移动的激励。好扩大自己的地盘,争取更多的顾客。可见,原来A快餐店在1/4处、B快餐店在3/4处的配置,不是稳定的配置。
那么,究竟到哪个位置上才是稳定的位置呢?不难想象,在两个快餐店定位的市场竞争博弈中,位于1/4点处的A快餐店要向中间的1/2点处靠,位于3/4点处的B快餐店也要向中间的1/2点处挤,双方博弈的最后结局将是两家快餐店设置在位于中点的1/2附近的位置,两家相依为邻且相安无事地做快餐生意。这是纳什均衡的位置。如果不是两家快餐店,而是很多家快餐店,也很容易对其进行分析得到结果:这些快餐店仍然会在公路的1/2点处附近设店达到纳什均衡。
因为在这个位置。哪家快餐店要是单独移开“一点”,就会丧失“1/2点”的市场份额,所以谁都不会偏离中点的位置。在这个点上,每家快餐店的“势力范围”仍然还是1/2,还是原来的势力范围。
开头所说的一些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熟悉的现象的原因,现在可以说是十分明了了吧。只要承认只关心自己眼前商业利益的“理性人”假设,且条件许可,同类型的商家将几乎趋向于相依为邻,挤在中点就是唯一稳定的策略选择和唯一的纳什均衡。这也完全可以看作是公正的市场竞争的合理结果。这就是很多城市商业中心形成的原理,博弈论中有一专门术语,称为“位置博弈”。
读者可能会说,实际生活中的情况似乎并不全是这样。当然也有例外的,但是那一定是其他因素作用的结果。一种可能是中点位置的房租特别高,根据成本-收益分析,靠近中点位置所争取的顾客带来的利润抵不上高出房价的那部分支出,觉得不划算。再一种可能是两家快餐店都服从于一个协调机构,协调机构从方便司机就餐的角度考虑,希望两家快餐店互相礼让,分别设在1/4处和3/4处的位置开张。还有一种极特殊的可能,就是两家快餐店实际上是同一个总店的两家分店,肥水不流外人田,他们当然会选在1/4处和3/4处的位置上。
博弈智慧
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任何一次博弈最终总会形成一个结果,达到一种平衡,比如一件衣服在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后成交,这个成交价就是买方与卖方的平衡点。这样的结果被称为“博弈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