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昙《咏史诗》有几首所咏之史事、人物与史籍记载不尽合,兹据影印宋本揭诸如下,略指其瑕。
魏博妻
萝挂青松是所依,松凋萝更改何枝。
操刀必割腕可断,磐石徒坚心不移。
注曰:
魏博妻房氏,夫卒,父母悯其年少,有改嫁之意。女切知之,及将殡,乃操刀断二臂于棺内,以示志也。
案此诗编在“后汉门”,则所吟咏当为东汉人物。然检《后汉书》,并无其人其事。再检《魏书》卷九二《列女传》、《北史》卷九一《列女传》,有魏溥妻房氏传,其事亦与注文略同。惟史文云“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而注文云“操刀断二臂于棺内”,实不近情,当误。则知周诗所咏乃北魏魏溥妻房氏事。事之误当为记忆偶疏所致,字之误或为传刻所致,而《唐音统签》、《全唐诗》亦均沿袭未改。
周都妻
绿水双鸳一已沉,皇天更欲配何禽。
不将血涕随霜刃,谁见朱殷未死心。
注曰:
后汉沛国人也,赵伸策之妹也。夫亡,父母欲再嫁之,遂援刃截其鼻,以明无再嫁之心也。
案《后汉书》卷八四《列女传》:“沛郡周郁妻者,同郡赵孝之女也,名阿。少习仪训,闲于妇道,而郁骄淫轻躁,多行无礼。郁父伟谓阿曰:‘新妇贤者女,当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妇过也。’阿拜而受命,退谓左右曰:‘我无樊、卫二姬之行,故君以责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谓我不奉教令,则罪在我矣。若言而见用,是为子违父而从妇,则罪在彼矣。生如此,亦何聊哉!’乃自杀。莫不伤之。”又《太平御览》卷四四一《人事部·贞女》引《列女传》:“沛周明都妻者,卫尉赵长平之女也,名阿。长平德行纯粹,海内知之。”此下同上所引,惟“郁”均作“都”。又《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赵孝字长平,沛国蕲人也……迁长乐卫尉……复以卫尉赐告归,卒于家。”据此,无论诗题上的“周都”为传刻之误,抑或周氏误题,诗所吟咏及自注均与史传不合。又注文“赵伸策之妹”当为赵长平之女,盖字误耳。再检《后汉书》同卷同传,有沛郡人刘长卿妻桓氏,夫亡子夭,为防娘家逼其再嫁,“乃豫刑其耳以自誓”,明示心志。周氏之咏,或本于此,而以记忆偶失,张冠李戴。
前赵刘聪
戎羯谁令识善言,刑将不舍遽能原。
垂成却罢凤仪殿,仍改逍遥纳谏园。
注曰:
刘聪为贵嫔刘氏于逍遥园起凤仪殿,丞相陈元达切谏……引元达谢之,仍改逍遥园为纳谏园。
案《太平御览》卷一四二《皇亲部》引崔鸿《三十国春秋·前赵录》云:“刘聪皇后刘氏,[刘]殷长女也,字丽芳,以左贵嫔立为皇后。聪将起凰仪殿,廷尉陈元达谏……”又《晋书》卷一〇二《刘聪载记》云:“立左宾嫔刘氏为皇后,聪将为刘氏起凰仪殿于后庭,廷尉陈元达谏曰……引元达而谢之,易逍遥园为纳贤园。”《册府元龟》卷二三二《僭伪部·悔过》所引略同,惟“凰仪殿”作“凰仪楼”。据此知所谓“凤仪殿”当作“凰仪殿”,“丞相”当作“廷尉”,“纳谏园”当作“纳贤园”。此盖周氏以记忆为之,未稽史册。
贺若弼
破敌将军意气豪,请除倾国斩妖桃。
红绡忍剥娇春雪,瞪目看行切玉刀。
注曰:
隋文帝兴师伐陈,以晋王[杨]广为元帅。既擒后主,晋王顾张贵妃、孔贵人留之。贺若弼曰:“陈主以此二人,遂亡其国。今殿下何可留之乎?”于是并斩之。
案《陈书》卷七《皇后传》:“后主张贵妃名丽华……及隋军陷台城,妃与后主俱入于井,隋军出之。晋王[杨]广命斩贵妃,于青溪中桥。”《南史》卷一二《后妃传》略同。又《隋书》卷三《炀帝纪》云:“[开皇]八年冬,大举伐陈,以上(晋王杨广)为行军元帅。及陈平,执陈湘州刺史施文庆、散骑常侍沈客卿、市令阳慧朗、刑法监徐析、尚书都令史暨慧,以其邪佞,有害于民,斩之右阙下,以谢三吴。于是封府库资财无所取,天下称贤。”据此知杨广下令斩张贵妃,亦当以其“有害于民”为由,以争取新平服的江南民心,否则不必“于青溪中桥”而告示天下。
然而,据《隋书》卷四一《高传》:“[开皇]九年,晋王讳(杨广)大举伐陈,以为元帅长史,三军咨禀,皆取断于。及陈平,晋王欲纳陈主宠姬张丽华。曰:‘武王灭殷,戮妲己,今平陈国,不宜取丽华。’乃命斩之,王甚不悦。”则斩张贵妃之事,又似非杨广所为。案此乃事后史臣追恶之笔法,《春秋》有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之大义,在史籍记载上就表现为集众善于一身,集众恶于一身。实不足信。当时杨广正谋取储位,“尤自矫饰”,以不好声色博得文帝称善,岂愿为此而自取其败?即使不斩张贵妃,亦必献上隋文帝,绝不敢擅自纳之,观同书卷四八《杨素传》及卷五二《贺若弼传》即明。前者记杨素以平陈之功,“赐陈主妹及女妓十四人”。后者记贺若弼以平陈之功,“赐陈叔宝妹为妾”。此盖献于文帝,而文帝不纳,赏赐杨素、贺若弼二功臣,方始纳之,并不敢擅取。再观同书同卷《韩擒虎传》所记:平陈回京,“有司劾擒[虎]纵士卒淫污陈宫,坐此不加爵邑”。案韩擒虎在众多平陈将领中,首先攻入金陵,可谓丰功。有关官员弹劾其律下不严,致使士卒淫污陈国宫女,即使立下奇功,也因此不得升爵,等于变相处罚。那么,如果主将自取陈国君主的妻女而纳之,处罚将会若何?
另外,据《贺若弼传》记载,“时韩擒[虎]已执陈叔宝,弼至,呼叔宝视之。叔宝惶惧流汗,股再拜。弼谓之曰:‘小国之君,当大国卿拜礼也。入朝不失作归命侯,无劳恐惧。’既而弼恚恨不获叔宝,功在韩擒[虎]之后。”此下,《北史》卷六八《贺若弼传》还补记曰:“于是,与禽[虎]相诟,挺刃而出,令蔡征为叔宝作降,命乘骡车归己,事不果。”
综观以上史实,排除曲笔记载,可以断知擒陈叔宝及其妃子乃韩擒虎之功,而斩张丽华乃晋王杨广之命,均与贺若弼了不相涉。而周诗此咏,亦属张冠李戴,大谬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