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是人们日常穿用的东西,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但我们可能见过有穿衣服、戴帽子而没有穿鞋子的半开化部族,却从来不曾见过有穿鞋子而不穿衣服、戴帽子的社会。可见鞋子是有帽子以后,文明社会的产物。在中国,戴高耸羽冠或帽盔的风气,可能是为顺应大规模的战争,为指挥战斗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最早有羽冠的图案见于良渚文化的石斧,鞋子的穿用既然在帽子之后,大约就不会早于公元前2800年了。
一般人想到的鞋子的最初功用,大概是可以保护脚不受到伤害。但事实上人和其他的动物一样,脚本为走路而生,皮肤自会硬化,不会轻易受路上石块的损伤。人类已经几百万年赤脚走路,不会突然为此目的而兴起穿鞋的念头。那么到底是基于什么的需要,人们才开始制作鞋子的呢,相信很多人有兴趣知道。
鞋子是衣饰之一,衣有美化的作用,是不是穿鞋子可以看起来漂亮些呢,但是鞋子穿在脚底下,地位非常的不显著。尤其在人群中,根本看不到鞋子的样子。半开化民族对身体的各部位经常作种种的装饰与纹饰,就是少有把注意力放到脚下的。譬如留下很多的雕像和图像的中南美洲的玛雅文化,以及非洲北部的埃及,他们穿戴过分夸张的帽子、珠宝,就是不穿鞋子。可见鞋子并没有装饰方面的大用途,不会因之而创制。
衣服还有政治上的作用,它可以作为某种地位的表征,鞋子似乎也可以达到此目的。但是鞋子所在的地点太不显著,材料也不珍贵,恐怕不会只为此需要而创造出来。
鞋子的另一个基本作用是保持脚的干净。很可能是对某种特殊场所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这倒是适合古人的心态,而且也算是一种新的情况和要求,值得考虑。
很多商代的文字和雕刻作品,都反映中国人有跪坐的习惯。甲骨文有一字,作一人跪坐于草席之上,反映有跪坐于席上的风气。如果穿鞋子而坐上席子,就会脏污席子。对自己,对他人都会带来不便,因此有脱去鞋袜的要求。《礼记》曲礼,“侍坐于长者,履不上于堂。解履不敢当阶”。连上堂也要有脱鞋的情况。
某些场所若不脱鞋袜,在当时会被认为是种大不敬的行为。如《春秋》哀公二十五年,“卫侯为灵台于藉圃,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公怒。辞曰:‘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将壳(吐)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辞之,不可。褚师出,公戟其手,曰:
‘必断而足’”。卫侯咬牙切齿,誓言要砍断褚师的脚,可见严重的程度。
《释名》衣服,“履,礼也。饰足所以为礼也。复其下曰舄。舄,腊也。行礼久立,地或泥湿,故复其末使干腊也”。在没有发明鞋以前,人们一向习惯行走于朝露上,没有必要为了保护脚受潮湿的侵蚀才发明鞋。笔者小时候赤足上学,只有在开学仪式等有限场合才穿鞋。因此很可能行“礼”的目的才是创造鞋子的真正原因。其演进的经过,大概可作如下的假设。
保持庙堂等庄严所在的干净是很多社会都有的习惯。现今还有庙堂是要脱了鞋子才许进去的。很可能起先在进入庙堂之前,有洗去足上污秽,以免侮慢神灵的习俗。甲骨文的前及湔字,都作一只脚在盘中洗涤之状。前之有前进、先前等意义,可能于上堂行礼之前要洗脚的习惯。
临时洗脚恐怕有点匆促。为了方便起见,后来就事先以皮革包裹已洗干净了的脚。于行礼时才取走皮块,以保持脚的干净。为行礼的目的,避免污秽神圣的庙堂才是新的情况,需要新的应变措施,才有以皮块包裹脚的动机。此临时的皮块就慢慢发展成缝制的鞋子。用不同的材料缝制,至于在鞋子上增添装饰的花样,则又是更晚以后的发展了。
后来大概觉得赤足行礼不雅,就缝制袜子。故《礼记》少仪有,“凡祭于室中堂上,无跣。燕则有之”。行礼要雅,故需要穿袜。宴会要求舒服,故脱去鞋袜。
在古代,参与礼仪是绅士们才有的资格,故穿用鞋子的也一定是有地位的贵族。
从文字也可以看出其着重穿鞋者身份的创意。古人称鞋子为履或屦。“履”字的西周字形作一人穿着一只如舟形之鞋子状。但是此人绝不是平民的形象。它特别强调穿鞋者的具有眉与目细节的头部形状。鞋子穿在脚下,与高高在上的头根本扯不上关系。创字者不嫌麻烦地把头部的特征描画出来,一定是为了要表现穿鞋者是何种人的服饰,否则画个简单的人形就够了。
履字所表现的穿鞋人可能是个主持祭祀的巫师,脸上还有化装。一如夏字,大概是作脸部有化装的巫者在舞蹈的样子。夏天经常闹干旱,需要巫师跳舞求雨,故以巫师跳舞的形象代表炎热的夏季。巫祝在古代属于贵族的行列,主持礼仪是他们的职务,最有需要踏进庙堂庄严圣地的是他们,因此他们是最有可能首先穿鞋的人,其次是有机会参与礼仪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