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个月后就进入了冬天。现在我几乎每天都上学了,学会了拼写,学会了阅读,还有一点写作。还学会了乘法表,知道六乘七是三十五[1]。我觉得,如果我还想好好过日子的话,是绝对不能再学下去了,我对数学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最开始我讨厌学校,但是慢慢地我觉得还不错。受不了的时候就逃课,而且隔天的挨打还能让我振作不少。所以我上学的时间越长,就觉得越容易。我也渐渐习惯了寡妇的那一套,他们也没那么容易对我发脾气了。
一天早晨,我不留神打翻了盐罐儿,后来在雪地里看到了很多人的脚印……种种迹象让我觉得莫名其妙,感觉这都是坏运气和倒霉事儿的前兆。我惊慌地一溜烟跑到了法官撒切尔的家里,他看到我说:
“哎哟我的孩子,你这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是急着来取你的利息钱吗?”
“不,不是的,先生。有我的利息钱吗?”
“哦,是的,一百五十多美元,对你来说可是很大一笔呢。不过你最好还是让我把它和你那六千块的本金一起再投资出去,给你的话就只会让你都花光了。”
“不,不,先生,”我说,“我不想把它花掉,我根本不想要它了。您最好把那六千块和利息都拿去,统统都送给您。”
法官大人看起来很惊讶,一脸不相信的样子,问我:
“为什么呢?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说:“您就别问了,就把它们拿去吧,好不好?”
他说:“好吧,我困惑了。发生什么事儿了?哦,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的家当都卖给我,不是送给我,这么做也对。”
然后他在纸上写了什么,又读给我听,然后说:
“你看,这写着‘作为代价’,意思就是我从你那儿买下了你的家当并且付了钱,喏,这是给你的一块钱。现在你可以在这儿签字了。”
我签字之后就离开了。
沃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个拳头大小的毛球,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吉姆经常拿它来变戏法,说是里面住了个神仙。我跑去找吉姆,告诉他我老爸在附近出现了,我看到了他在雪地上的脚印,想知道他来干什么,是不是要一直待在这儿。吉姆拿出毛球,对着它嘀咕了几句,上扔下抛地鼓捣了半天,然后神神秘秘地对我说:
“你的老爹还不知道要干些什么,一会儿说他要远走高飞,一会儿说不打算离开这儿。你最好就顺着他,让他想干吗就干吗。有两个神仙围着你老爹转,一个白晃晃的,一个黑乎乎的,还不知道哪个会把他带走。要我看,你还真是有福气呢,你这辈子会遇到很多麻烦,也有很多开心的事儿,但是终归能够一切顺利。你要尽快离开有水的地方,越远越好。可千万别冒险,因为你会被绞死的。”
那天晚上等我点上蜡烛回到房间,却发现老爸已经坐在里面,的确是他,准没错儿!
注释
[1]显然主人公记错了乘法表,没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