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读书是为了学习,此可谓精神可嘉;有人读书是为了消遣,此可谓天真可爱。不过,没有几个人读书读成了习惯,原因大概是,读书读成习惯,既不天真可爱,也不精神可嘉吧。说起与人做伴,我属于既可悲又可怜的那种。不管跟谁聊,只要聊一会儿,我就厌烦了。不管跟谁玩,只要玩一会儿,我就厌倦了。虽然大家都说我自己千奇百怪的想法就是明理人取之不尽的源泉,但这种源泉也有动不动就枯竭的时候。后来,我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看到书,就像大烟鬼看到烟枪,如饥似渴地扑过去。没东西看时,我宁可去翻阅陆海军商店的商品报价单或《布拉德肖旅行指南》[2]。说心里话,我的许多快乐时光,都是在看这两种书中度过的。有一段时间,我每次出门,兜里总是揣着二手书店的名单。我知道,没有比读书更让人受益的了。当然,这种阅读方式跟吸大烟一样,理应受到批评。阅读狂人一直让我赞叹不已,正因为他们读起书来不要命,所以才鄙视文盲。从长远来看,读一千本书不是比犁一万亩田要好得多吗?我们必须承认,在我们眼里,读书只不过是我们摆脱不掉的毒药——爱读书的人有谁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让我们读书,我们便会坐立不安,便会心烦意乱,便会暴躁易怒,只有看到书,我们才能如释重负呢?——可是,我们还是不要自以为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我们跟那些靠注射针头和品脱罐过日子的可怜虫没什么两样。
就像瘾君子如果不带足要命的大烟,就哪里也去不了一样,我要是不带足要看的书,从来就不敢出远门。我走到哪里都离不开书,如果我一到火车站发现跟我同行的人连一本书都没带就出来了,我肯定会惊慌失措。如果是长途旅行,那问题就太可怕了。这样的教训,我已经有过。
有一次,我因病被困在爪哇岛上的一个山城,一困就是三个月,这下,自己带来的书全看完了。我知道,没有哪个荷兰人会去买聪明的爪哇人用来学法语和德语的那些课本,所以,在时隔二十五年之后,我再一次读了歌德的冷戏剧、拉·封丹的寓言,还有温和而又严谨的拉辛的悲剧。我最佩服拉辛[3],但不得不承认,一本接一本地读他的戏剧,需要我这个患结肠炎的人费些劲才行。自那时起,我每次出门,都专门带着用来装脏亚麻布的那种巨型麻袋,在里面塞满各种各样的书,供我在各种场合、各种心境下去读。塞满书的麻袋足有一吨重,就连身强力壮的搬运工,都很难扛得动。每逢这时,海关官员总会斜眼盯着麻袋,但在我告诉他们里面全是书后,他们才会错愕地把目光收回去。不方便的是,如果我突然心血来潮,想看哪本书,那它肯定总是放在大麻袋的最底下,要想把那本书翻出来,就只能把书袋里的书全倒在地上才行。还有就是,我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奥利芙·哈迪的奇闻逸事。
我在马来亚四处游荡,所到之处,如果有招待所或旅店什么的,就会住上一两个星期,闲来无事,也会去拜访某个农场主或地方官,因抵不过他们的好客,也会住上一两天。说这话的当儿,我就正好住在槟城。槟城是个宜人的小镇,镇上有家旅店,似乎很对我的胃口,但身为外乡人,我在小镇上无事可做,所以有的是闲暇时间。一天早上,我收到一个我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人写来的一封信。此人名叫马克·费瑟斯通,是一个名叫滕加拉的地方的代理常驻[4],也就是在常驻休假期间帮忙管事的人。当地有个苏丹,好像在准备举办泼水节之类的活动,费瑟斯通认为我会感兴趣。他说,如果我能去他那里住上几天,他会很高兴。我拍电报告诉他,我很乐意去,于是第二天,便坐火车去了滕加拉。费瑟斯通到火车站接上了我。他有三十五岁上下的年纪,高大英俊,长着一张刚毅而又严肃的脸,留着坚硬的黑胡须,还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一对浓密的眉毛,看上去更像个军人,而不像政府官员。他身穿白色帆布裤,头戴白色遮阳帽,看上去很精神,也很优雅。可是,他有些腼腆,这表现在一个身材魁梧、风度翩翩的人身上,显得有些怪,但我想,这大概只是他不习惯跟作家这类怪人打交道的缘故。我真巴不得能让他马上放松下来。
“行李就交给我的仆人,我们直接去俱乐部吧,”他说,“把钥匙给他们,我们回来前,他们就把你的行李收拾好了。”
我对他说,我有很多行李,所以我觉得,除了急需的,最好把东西都留在火车站,可他不肯听。
“没关系。放在我家比较安全。行李还是随身带着比较好。”
“好吧!”
我把钥匙、行李票和书袋给了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中国仆人。车站外,一辆汽车正等着我们,于是我们便上了车。
“你打不打桥牌?”费瑟斯通问道。
“打。”
“我原以为作家都不打桥牌呢。”
“大部分作家都不打,”我说,“在人们心目中,作家都没有打牌的那股子聪明劲儿。”
俱乐部是一座平房,既赏心悦目,又朴实无华,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阅览室,一个只放了一张桌子的台球室,还有一个小小的桥牌室。我们到时,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两个人在看英文周刊,我们从平房里穿过,朝网球场走去,那里几对人正在打网球。游廊上坐着一些看客,一边抽着烟,一边漫不经心地啜着大杯饮料。费瑟斯通把我介绍给其中的一两个人。但是,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打网球的人很快就看不见球了。费瑟斯通问刚才介绍给我的两个人中的一个,问他想不想打桥牌。他说可以。费瑟斯通便四处张望,去找第四个。他看到一个人独自坐着,便犹豫了一下,朝他走过去。两人聊了几句,便朝我们走来。于是,我们一行人大步走进了桥牌室。我们玩得很开心。我并没太在意凑足四个人的另外两位。他们请我喝酒,而我,因为只是俱乐部的临时会员,则恭维了他们几句。我们喝的都是四分杯的小杯威士忌,在玩牌的两个小时期间,谁都没有过量饮酒,而且表现得大大方方。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只能再玩最后一局,于是便把威士忌换成了苦杜松子酒。最后,牌不打了。费瑟斯通把账本要来,把大家输赢的钱数都记了下来。这时,其中一人站起身来。
“哦,我得走了!”他说。
“回庄园吗?”费瑟斯通问。
“对。”他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对我说:“您明天还来吗?”
“希望能来吧!”
随后,他走出桥牌室。
“我要去接老婆,然后回家吃饭。”另一个说。
“我们也要走了。”费瑟斯通说。
“随时听你吩咐!”我回答道。
我们上了车,朝他家驶去。这一路车程还不近。虽然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我很快意识到,我们正在沿着一个比较陡峭的山路往上走。最后,我们来到了费瑟斯通的府上。
这个夜晚,像平时一样,虽赏心悦目,但让人一点儿也兴奋不起来。这样的夜晚,我不知道自己度过多少回了,所以并没指望会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
费瑟斯通把我带到客厅。客厅看上去很舒服,不过有点儿普通。里面摆放着几张很大的篮式扶手椅,椅子上蒙着印花布,四面墙壁上,挂着许多装裱起来的相框。桌子上随便堆放着各种报纸、杂志和公文,还有烟斗、黄色的纵切香烟罐和粉色的烟草罐。一排书架上杂乱地放着许多书,因为受潮,书脊上都有白蚁啃过的痕迹。费瑟斯通带我去了我要住的房间,跟给我说句:
“十分钟后,你想下来喝杯苦杜松子酒吗?”
“没问题!”我说。
我泡了个澡,换好衣服,便下了楼。听到我在楼梯“啪嗒啪嗒”走下来的声音,费瑟斯通已经调好酒,在候着我了。之后,我们边吃边聊。我应邀来看的泼水节还有两天才到,不过,费瑟斯通告诉我,他已经安排好,在泼水节前让我去见见苏丹。
“他是个开朗的老头儿,”他说,“再说,皇宫可是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呀!”
晚饭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费瑟斯通便打开留声机,我们还看了一眼从英国来的最新一期的插图报纸。随后,我们便各自回房休息了。费瑟斯通还来到我房间,看看我是不是还缺什么。
“你大概没带书吧,”他说,“我没有什么东西可看呀。”
“书?”我高声叫道。
我指了指我的书袋。书袋歪歪扭扭、鼓鼓囊囊地矗在那里,看上去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驼背侏儒。
“里面是书?我还以为是你的脏衣服、行军床,或是什么别的呢。有什么可以借给我看吗?”
“你自己找吧。”
费瑟斯通的几个仆人打开了袋子,可是接下来,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凭借长期的经验,我当然知道该怎么打开。我把书袋放倒,抓住书袋的皮革底,往后撤了一步,把袋子一拉,结果“哗啦”一下,书全倒在了地上。费瑟斯通的脸上顿时露出诧异的神色。
“你该不是带这么多书旅行的吧?天哪!真有你的!”
他顿时俯身翻看起来。诗集、小说、哲学、评论(人们常说,讨论书的书一钱不值,但这些书读起来确实让人心旷神怡)、传记、历史,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是生病时看的;有的是大脑处于兴奋状态时渴望找点儿东西与之较劲的;有的是一直想看,但在家里因生活匆匆无暇看的;有的是在轮船上慢悠悠漂洋过海时看的;有的是碰上恶劣天气,整个船舱都在“吱嘎”作响,而你为避免掉下船只好躲在自己铺位上时看的。有的就是因为篇幅很长,带上它们主要是在远征中解乏的;有的是实在没书可看时看的。最后,费瑟斯通挑了一本最近出版的讲述拜伦生平的书。
“嗨,这是什么?”他说,“我前段时间看过一篇评论。”
“我相信肯定不错,”我答道,“不过,我还没看。”
“我可以拿走吗?不管怎么说,它可以帮我打发今天晚上呀。”
“当然。想拿什么随你便。”
“哪能呢!这本就够了。哦,晚安。八点半吃早饭。”
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后,管家告诉我,费瑟斯通早上六点就去上班了,很快就回来。在等他的当儿,我便瞅了一眼他的书架。
“我发现你有很多桥牌方面的书嘛!”我们坐下来吃早餐时,我说道。
“没错,只要是出来了,我都买。我很喜欢买桥牌方面的书。”
“昨天跟我们一起玩的那位仁兄,牌打得很好。”
“哪个?哈迪?”
“我不知道。不是说要去接妻子的那个。是另一个。”
“没错,是哈迪。这就是我叫他打牌的原因。他不经常来俱乐部。”
“希望他今天晚上能来。”
“我可没抱什么指望。他的庄园离这里大概有三十英里。只是为了打桥牌跑过来,是要花不少时间的。”
“他成家了?”
“没有。呃,是的。不过,他老婆在英格兰。”
“一个人独自住在大庄园里,肯定很孤单吧!”我说。
“哦,他的情况并不像有些人那么糟。我觉得,他是不太愿意跟人打交道。就算住在伦敦,他也同样会寂寞的。”
费瑟斯通这么说,让我觉得有点奇怪。他的声音中有一种我只能说是遮遮掩掩的东西。他似乎突然间想躲得我远远的,就好像一个人深更半夜走在大街上,突然停下脚步,盯着亮灯的窗户往里看。窗户里面是温馨的房间,转瞬间,一只看不见的手一下子把百叶窗拉了下来。平时跟人说话时,他那双眼睛都是坦率地盯着对方,可现在却在有意识地躲着我的眼睛。这让我觉得,他脸上有种痛苦的表情,要读懂这种表情,仅凭我的想象力是不够的。那张脸顿时就像犯了神经痛一样抽搐了一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费瑟斯通也没有说话。我意识到,他的思维已经离开我,离开我们正在谈论的话题,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不一会儿,他轻轻叹了一口气,非常轻,但显然又在努力打起精神来。
“早饭后,我马上要去一下办公室,”他说,“你一个人准备干什么呢?”
“哦,不用管我。我溜达溜达,到镇上去看看。”
“镇上没什么好看的。”
“这样反而更好,我已经看够风景名胜了。”
我发现,费瑟斯通的阳台足够让我欣赏晨景的了。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马来联邦最迷人的景色。费瑟斯通家建在山顶上,花园又大,又经过精心打理。参天大树让整个花园看上去就像英国的公园。宽阔的草坪上,皮肤黝黑、瘦骨嶙峋的泰米尔人正刻意摆出各种优美的姿势,用长柄大镰刀割草。山下远处,茂密的树林一直延伸到一条宽阔、蜿蜒、湍急的河边,极目望去,河对岸绵延而去的是林木繁茂的滕加拉山。修剪整齐的草坪大有英国的风范,跟远处荒蛮生长的丛林形成鲜明的对照,让人不禁浮想联翩。我坐在阳台上,一边看书,一边吞云吐雾。对任何人都好奇,是我分内的事。我不禁问自己,日常生活中,费瑟斯通是如何忍受这幅宁静而又充满恐惧和阴暗色彩的景象的。当然,对这样的画面,他了如指掌:黎明时分,河上升起的薄雾,给这幅画面罩上一层幽灵般的氤氲;到了正午,整幅画面又呈现出一派绚丽多姿的模样,最后,朦胧的迟暮从丛林中悄然爬上来,宛如一支军队在陌生的乡间小心翼翼地行进,没多久,静悄悄的暗夜便把绿色的草坪、长满鲜花的参天大树,还有迎风招展的肉桂围拢起来。我很想知道,眼前这幅画面中温柔而又诡异的一面,是不是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费瑟斯通的神经和他的孤独,是不是在他身上注入了某种神秘的东西,以至于他的生活,这位能干的政府官员、运动健将和大好人的生活,在他看来,有时好像并不真实。想到自己的胡思乱想,我自己都笑了起来,因为昨天晚上,我们的闲聊并没有让我觉得他有什么异样。我一直觉得他这人很不错。他在牛津读过书,还是伦敦一家不错的俱乐部的会员。他似乎很看重跟人打交道。他是个绅士,起码还能认识到,自己属于一个比他所接触的大部分英国人都要好的阶层。从摆放在餐厅里各式各样的银杯,我就能看出,各种体育运动他都很擅长。他会打网球,也会打台球。如果有机会休假,他会去打猎,为了减肥,他很注意饮食。他大谈退休后的生活。他向往乡绅的生活。莱斯特郡的一栋小房子、几个猎人,还有跟他一起打桥牌的邻居。他会有养老金,自己还会有点儿钱。与此同时,他努力工作,虽然干得不是很出色,但也算称职。他的上司认为他是靠得住的官员,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他被雕琢成的样子,我太熟悉了,甚至在他身上都找不到有趣的东西。他就像一部长篇小说,细心、诚实、高效,只不过有些平淡,所以你会觉得,这本小说自己以前读过,于是便无精打采地翻开书页,知道它永远不会带给你惊喜,也不会让你兴奋不已。
但人都是捉摸不透的,他自认很傻,他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
当天下午,费瑟斯通带我去见苏丹。迎接我们的是苏丹的侍从武官,也是他的一个儿子,一个羞涩而又笑容可掬的年轻人。他穿着整洁的蓝色戎装,腰间系着一条黄底白花的纱笼,头戴一顶红色土耳其毡帽,脚蹬一双疙疙瘩瘩的美国皮鞋。摩尔风格的皇宫犹如巨大的玩具房,而且被漆成了王室专用的嫩黄色。侍从武官把我们领进一个宽敞的房间,房间里配备的家具,你只有在英国海边的出租屋里才能见到,不过,椅子上全都蒙上了黄丝绸。地上铺着布鲁塞尔毛圈地毯,墙上挂着用镀金相框装裱起来的苏丹参加国事活动的照片。橱柜里收藏了形形色色的水果,都是用钩针织成的。苏丹在几个侍从的簇拥下进来了。他有五十上下的年纪,身材矮小魁梧,穿着长裤,外面罩着一件黄白相间的格子长袍,腰间围着一条非常漂亮的黄色纱笼,头戴一顶白色土耳其毡帽。他长着一双英俊、友善的大眼睛。他给我们咖啡喝,给我们甜饼吃,给我们方头雪茄抽。跟苏丹聊天并不困难,因为他非常和蔼可亲。他告诉我,他从来没去剧院看过戏,也没有打过牌,因为他是虔诚的教徒,他有四个妻子和二十四个孩子。唯一阻碍他生活幸福的似乎是,为了顾及体面,他需要把时间平均分配给四个妻子。他说,跟一个妻子待一小时就像一个月,跟另一个妻子待一小时就像只有五分钟。我说,爱因斯坦教授——还是伯格森来着?——曾就时间问题发表过类似的高论,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全世界认真思考。没多久,我们便起身告辞,苏丹还送给我几根精美的白色马六甲手杖。
晚上,我们去了俱乐部。走进俱乐部时,头一天跟我们玩过牌的一个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准备打一把?”他说。
“我们的另一位牌友哪去了?”我问。
“哦,这里有几个老兄很乐意玩。”
“昨天跟我们玩的那位仁兄呢?”我实在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哈迪?他不在。”
“我们用不着等他。”费瑟斯通说。
“他很少来俱乐部。昨天晚上看到他,我都觉得惊讶。”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两个人平淡的言语背后,总让人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尴尬。哈迪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甚至想不起他长什么样了。他只是牌桌上凑足四个人的第四个。我总觉得,眼前的两个人跟他有什么过节。有没有过节不关我的事,只要在场的有人跟我们一起玩,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我们玩得比昨天开心多了。几个人一边有一搭无一搭地玩着牌,一边欢声笑语、相互打趣。我心里很纳闷,究竟是他们对偶遇的外乡人不那么矜持了,还是哈迪的在场让另外两个人浑身不爽呢?八点半,大家便作鸟兽散,我和费瑟斯通回他家吃晚饭。
晚饭后,我们慵懒地坐在扶手椅上,抽着雪茄。不知为什么,我们聊得并不痛快。我一再试着改变话题,但没有一个话题能让费瑟斯通感兴趣。我开始觉得,在过去二十四小时中,他已经把自己要说的全说了。我有点丧气,便沉默了下来,长时间的沉默。不知道为什么,我又一次产生了一种朦胧的感觉,觉得这种沉默中有我捉摸不透的东西,所以心里觉得有些不舒服。我突然产生了一个人坐在空房子里有时会产生的那种奇怪感觉,那就是:虽然一个人坐在空房子里,但感觉并不是一个人坐着。此刻,我感觉到费瑟斯通正盯着我看。我坐在一盏灯的旁边,可他坐在阴影里,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的眼睛又亮又大,在半明半暗中,这双眼睛似乎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就像靴子上的新纽扣,能够反光一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样看着我。我瞅了他一眼,发现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眼睛一直在盯着我。
“你昨晚借给我的那本书很有意思。”他冷不丁地说,这让我突然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听起来都不自然了。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一样。
“哦,《拜伦传》?”我应声说,“你已经看了?”
“看了很多了。我一直看到三点。”
“我听人说写得不错。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像你那样对拜伦感兴趣。他身上有很多上不了台面的东西,让人很不舒服。”
“你觉得拜伦和他姐姐的事是真的吗?”
“奥古斯塔·利?我不是很了解。我没看过《阿斯塔特》。”
“你觉得他们真的会相爱吗?”
“应该会吧。人们不都认为她是拜伦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吗?”
“你能理解这种爱吗?”
“真的不能,不过,倒也没吓到我。我只是觉得不太合乎常理。说‘不合乎常理’也许不太合适。我无法理解这种爱。我无论如何都觉得这不太可能。要知道,作家是站在要写的人物的立场上,去认识和了解,设身处地去感受他们的。”
我知道,我并没有把自己的意思说清楚,但我在尽量说明一种感觉,一种潜意识的行为。经验带来的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接着说道:
“当然,她只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不过,人们常说,习惯扼杀爱情,可我觉得习惯会阻碍爱情的萌生。如果两个人一辈子彼此了解,而且亲密地生活在一起,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怎么会,又为什么会,突然擦出爱情的火花呢?情况可能是,相互感染把两人结合在一起,我不知道除了相互感染,还有什么能站在爱情的对立面。”
在昏暗中,我只能看到,费瑟斯通阴沉的脸上——当时在我看来是这样——闪过一丝微笑。
“你只相信一见钟情?”
“呃,相信。不过,前提是,两个人在见面之前,可能已经遇到过好多次。‘见’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遇到的大多数人,对我们都微不足道,我们甚至都不愿意再去看他们一眼。他们留给我们的印象,只会让我们难受。”
“哦,我们经常听说,有些夫妻相知相识多年了,但我们从来没想过,还有的夫妻两情根本不相悦,就突然跑去结婚了。这又怎么解释呢?”
“呃,如果你非要逼我合乎逻辑、前后一致地去解释,应该说,他们的爱跟别人不同。毕竟,情欲并不是婚姻的唯一解释,甚至不是最好的解释。两个人之所以结婚,可能是因为孤独,或者是因为彼此是好友,或者是为了生活方便。虽然我说过,相互感染是爱情最大的敌人,但我也不否认,相互感染是爱情绝佳的替身。我不敢说,建立在相互感染之上的婚姻不是最幸福的。”
“你觉得蒂姆·哈迪怎么样?”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我有些惊讶,因为这跟我们谈论的话题似乎没有任何关系。
“他嘛,我以前没怎么想过,看起来很不错。怎么啦?”
“你觉得他跟别人没什么两样?”
“没错。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你要是早告诉我,我就多注意他了。”
“他不爱说话,对不对?要是根本不了解他,大概谁也不会去多想他的事。”
我努力回忆他的长相。我们打牌时,他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他的手很好看。我脑海中不经意闪过一个念头,那就是:他的手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种地的应该有的那双手。但是,至于种地的手为什么应该跟别人不一样,我没工夫去多想。他的手有点大,手指特别长,而且长得非常匀称,指甲也很好看。那是双男子汉的手,可又很有表现力。我当时只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过没去多想。但如果你是作家,本能和日积月累的习惯会帮助你存储你没有意识到的印象。当然,有时候,这些印象与实际情况不一定对得上号。比方说,一个女人,在现实中只不过是身材短小,长相一般,但在你的潜意识中,很可能一直是一个模糊不清、人高马大的大眼尤物。但这无关紧要。这种模糊印象可能比残酷的现实更准确。此时此刻,再挖空心思从内心深处唤起哈迪留给我的印象,我便勾勒出一个模糊的画面。他不留胡子,脸是椭圆形的,但不瘦,虽然长时间暴晒在热带的阳光下,脸色却异常苍白,其他方面都模糊不清了。我不知道,是我的记忆,还是现在仅凭想象,他圆圆的下巴让人觉得他身体很虚弱。他浓密的棕色头发正要变成灰色,额头上总是耷拉着一绺长发。所以,他总是时不时把这绺长发推到脑后,久而久之,习惯便成了自然。他那双棕色的眼睛很大,很温和,不过,或许有些伤感。我能够想象到,这双眼睛中藏着动人的温柔,所以也就非常诱人。
停顿了片刻,费瑟斯通继续说道:
“很奇怪,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在这儿能碰到蒂姆·哈迪。不过,在马来联邦,就是这个样子。人们总是从这儿搬到那儿,不过,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在一个地方会看到几年前在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认识的什么人。我第一次认识蒂姆时,他在司部库[5]附近有一个庄园。你去过司部库吗?”
“没有。在哪里?”
“哦,在北边。往暹罗方向走。那地方不值得你去。跟马来联邦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不过还不错。那里有一个很不错的小俱乐部,也有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有校长、警察局长、医生、牧师和政府工程师。就是通常有的那些,你知道的。几个种植园主。三四个女人。我当时是文秘。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蒂姆·哈迪在二十五英里之外有一个庄园,跟他姐姐住在那里。他们有些钱,所以就买下了那个地方。当时,橡胶生意还不错,他经营得也还不赖。我们相处得非常好,不过,跟那些种植园主就很难说了。有些种植园主人很好,但他们不总是……”他在搜肠刮肚,想找听起来不那么势利的词语。“呃,他们不总是你在英国会遇到的那种人。蒂姆和奥利芙属于他们自己的阶层,你懂我的意思。”
“奥利芙是他姐姐?”
“没错。姐弟俩过去很不幸。他们很小的时候,七八岁吧,父母就离异了,母亲带走了奥利芙,父亲抚养蒂姆。蒂姆去了克利夫顿[6],摇身一变成了西方人,只有度假的时候才回来。他父亲是退役的海军军人,住在福伊[7]。但是,奥利芙随母亲去了意大利。她是在佛罗伦萨受的教育,所以意大利语说得很流利,还能说法语。蒂姆和奥利芙曾经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但姐弟俩经常通信。小时候,姐弟俩一直相依为命。据我所知,这样的人家在一起生活时,生活充满了波折,免不了会经历各种各样的风风雨雨。你知道两个人婚后不和睦会发生什么,所以最后便各行其是,动不动就把姐弟俩舍了。后来,哈迪夫人去世了,奥利芙来到英国,回到父亲身边。当时,奥利芙十八岁,蒂姆十七岁。一年后,战争爆发了。蒂姆参军入伍,已经年逾五旬的父亲便在朴次茅斯找了一份工作。我觉得,他日子一直过得很苦,而且还嗜酒如命,没等战争结束,便一病不起,没多久就去世了。他们好像也没有什么亲戚。他们家是一个古老家族的最后一支,在多塞特郡[8]有一处很不错的老房子,已经历经许多代人,可他们没有能力住在里面,所以长期以来一直都是租给别人。我记得看过老房子的照片。那是一座很有身份人家的房子,灰色的石头,相当气派,前门上刻有盾形纹章,窗户都是直棂的。姐弟俩的雄心壮志就是赚足了钱,住到老房子去。他们以前经常谈起老房子。姐弟俩谁都不谈婚论嫁,而且住在一起,这似乎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一说到他们有多年轻,那可有意思了。”
“当时他们有多大?”我问。
“呃,蒂姆大概二十五六岁,奥利芙比他大一岁。我第一次去司部库时,他们对我特别好。姐弟俩跟我可以说是一见如故。要知道,跟那里的大多数人相比,我们之间的共同点要多一些。有我在,姐弟俩都高兴。在当地,他们并不特别受人待见。”
“为什么呢?”我问道。
“姐弟俩比较矜持,让你觉得,他们更喜欢自己的小圈子。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注意到了,这种态度总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如果别人觉得,没有他们,你仍然可以活得好好的,他们心里多少都会不痛快。”
“令人厌恶,对不对?”我说。
“蒂姆凡事都有自己的主张,有自己的处事风格,这让其他种植园主心里很不痛快。其他种植园主出出进进都开着老掉牙的福特车,但蒂姆的才叫真正的车。蒂姆和奥利芙到俱乐部来时,待人都很友善,两人都打网球,也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但给你的印象是,该走的时候,他们也总是乐呵呵地离开。姐弟俩会与别人一起出去吃饭,待人接物也总是赏心悦目,但很显然,两人都不太愿意出门。明理人根本不会怪他们。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去过种植园主的家。那些人的家多半都有些枯燥乏味,许多华而不实的家具、银饰品和虎皮,做的饭也难以下咽。但哈迪家却把自己的房子收拾得很漂亮。里面没有什么很值钱的东西,收拾得简简单单,可是既舒适,又温馨。起居室就像英国乡村别墅里的客厅,让你觉得里面的摆设,对他们来说,都意义非常,而且已经用了许多年。待在这样的家里,你的心情会非常舒畅。房子在整个庄园的中间,但因为盖在小山的半山腰,所以你的视线正好可以越过橡胶林,眺望远处的大海。奥利芙花了很多心思收拾花园,花园真是一绝。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美人蕉。我过去常去他们家过周末。从他们家开车到海边只要半小时,所以,我们会带着午餐,到海边去游泳和划船。在海边有蒂姆的一条小船。每逢这样的时候,日子过得太舒心了。我真不知道,一个人还可以这么享受。那里的海岸真是风景如画,充满了浪漫气息。到了晚上,我们要么打桥牌,要么下棋,要么打开留声机听听音乐。他们家的饭菜也特别棒。跟我们平时吃的一点儿都不一样。奥利芙教厨师做各种各样的意大利菜,我们在他们家就吃过意大利通心面、调味饭和团子之类的美食。我真是羡慕他们的生活,过得那么开心,那么宁静。说起回英国定居后他们还能做什么,我告诉他们,他们肯定会怀念这里的。”
“‘在这里我们一直很开心!’奥利芙说。”
“她看蒂姆的样子也与众不同:眯着眼,透过长长的睫毛,慢慢斜眼瞅,那样子真是太迷人了。”
“在自己家里,姐弟俩的表现与出门在外时的表现大不相同。姐弟俩既随便又随和,这一点大家都承认。不过,应该说,大家更喜欢去他们家。姐弟俩也经常请人去他们家。他们天生就会让你一点儿都不拘束。那个家真是其乐融融,你懂我的意思吗?当然,大家都能看得出,姐弟俩都很依恋对方。不管别人说他们怎么离群索居,怎么自私自恋,姐弟俩仍然不离不弃,让大家深受感动。大家都说,即便是夫妻俩,也做不到这么和和睦睦、难舍难分。可是,如果你看到有些夫妻是如何相处的,你肯定会想,大多数婚姻表面上就像是一场洗礼罢了。姐弟俩似乎心有灵犀。私下里,俩人开玩笑,都会逗得他们像孩子一样开怀大笑。在姐弟俩心目中,对方是如此迷人,如此开心,如此快乐,让你觉得,跟他们在一起,简直让你的精气神顿时飙升。我不知道还能用什么词儿。如果你在他们家待上一两天后离开时,你会觉得,自己从他们的宁静和快乐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就好像你的灵魂被清澈的凉水冲洗过,自己说不出地得到了净化。”
听到费瑟斯通这么添油加醋地赞不绝口,真是不一般。他穿着漂亮的白褂(严格地说,就是短上衣),看上去很利索。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浓密的鬈发也梳得板板正正,但他的夸大其词让我有些不快。可是,我意识到,他确实是在说心里话,只不过方式笨一些罢了。
“奥利芙·哈迪长什么样?”我问。
“我拿给你看。我这里有很多照片。”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一个架子跟前,拿给我一本大相册。相册很普通,里面的照片要么是随便抓拍的合影,要么是模糊不清、毫无特色的个人照。照片上的人要么穿着泳衣,要么穿着短裤,要么是打网球的打扮。人的脸要么因太阳的遮挡黑了半边,要么笑得脸上的皱纹都变了形。我认出照片上的哈迪,十年来没有太大的变化,额头上还是耷拉着一绺头发。看到照片,他的模样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清晰起来。照片中的哈迪看上去既英俊,又年轻,充满了活力。一看照片,你会觉得他既思维敏捷,又魅力四射,但在我见到他本人时,真的没有看出来。虽然照片的颜色年久失色,但他的眼睛炯炯有神,透出一种灵动,充满了对生活的渴望。我翻了翻他姐姐的照片。从她的泳装照可以看出,她身材很好,体型匀称,也算苗条,两腿修长。
“姐弟俩长得有点儿像嘛!”我说道。
“没错,虽然她大一岁,可姐弟俩长得太像了,跟双胞胎一样。两人都是椭圆形脸蛋,皮肤苍白,脸上没有血色。俩人的眼睛都是柔和的棕色,秋水盈盈,含情脉脉,所以,不管他们做什么,你都不会生他们的气。姐弟俩都有一种不加修饰的高贵典雅,不管穿什么衣服,不管他们怎么不修边幅,你都会觉得魅力四射。这些东西他现在大概已经全丢了,不过我第一次认识他时,他身上肯定还是有的。姐弟俩总让我想起《第十二夜》里的孪生兄妹。你明白我指的是谁。”
“薇奥拉和塞巴斯蒂安[9]。”
“他们给人的感觉好像从来都不属于现在这个时代似的。他们身上有伊丽莎白时代[10]的影子。不仅是因为我当时还很年轻,我才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都很浪漫。我觉得他们就好像生活在伊利里亚[11]。”
我又瞅了一眼其中的一张照片。
“这女子看上去比弟弟更有个性嘛!”我说。
“没错。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觉得奥利芙漂亮,但她确实非常迷人。她身上有一种诗情,一种浪漫,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体现了这种气质。这让她好像高人一筹。她的谈吐那么坦率,她的举止那么果敢,那么不拘一格——噢,我也说不清,这让单纯的外表美黯然失色。”
“瞧你说话的样子,就好像爱上她一样。”我打断他的话。
“那还用说。我原以为你马上会猜到的。我爱她爱得都疯了。”
“一见钟情?”我微笑着问道。
“没错,我觉得是。不过,大概过了一个月,我才知道自己爱上了她。当我回想起自己对她的感受时——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是一种让人心乱如麻的躁动,搞得我浑身不舒服——才突然意识到,那就是爱。从一见到她,我就有这种感觉。虽然她的模样非常迷人,但让我躁动的不仅是这一点,更重要的还有她那苍白而又滑润的肌肤,还有她垂到额头上的秀发,还有她那凝重而又甜蜜的眼神。只要跟她在一起,你就会觉得很舒服,你就会觉得一身轻松,凡事都可以率性而为,用不着去装模作样。你会觉得她根本就不小家子气,更觉得她不会去羡慕别人,或者去搬弄是非。她似乎天生雅量高致。跟她在一起待上一小时,即便不说话,你也会觉得自己过得很开心。”
“这种品质倒是难得啊!”我说。
“她是个出色的伴侣。要是你提议做什么事,她总是乐意接受。她是我见过的最不挑三拣四的女孩子。你可以在最后关头把她甩掉,不管多么失望,她都会抱着一颗平常心。下次见到她,她还会跟往常一样热情友好、心平气和。”
“你为什么不娶她呢?”
费瑟斯通的雪茄已经灭了。他扔掉烟蒂,不慌不忙地又点了一支。有一阵子,他没有回答。他居然把这种私密事跟一个陌生人讲,这在生活在高度文明国家的人看来,似乎很奇怪,但我并没有觉得很奇怪。我已经习以为常了。一个人如果孤身一人生活在地球上这么偏远的地方,把多年来压在心头、昼思夜想的心里话,倾诉给一个他可能永远再也见不到的人,也是一种解脱。我还隐约意识到,获得他们信任的一个原因就是我是个作家。他们会觉得,他们告诉你的,会以事不关己的方式激发你的兴致,这反而让他们更容易说出心里话。再说,经验告诉我们,聊自己的事从来都是快事一件。
“你为什么不娶她?”这个问题我已经问过了。
“我倒是很想,但我没有勇气向她求婚,”费瑟斯通终于回答道,“虽然她对我总是那么好,那么容易相处,我们也是好朋友,但我总觉得她身上有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虽然她很单纯,很坦率,很自然,但你总觉得她内心里有一种冷傲,就好像在内心深处,她一直在守护着什么,不是秘密,而是一种心灵的隐私,不让活着的人知道似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说明白了。”
“没错,说得很明白。”
“我把这归结为她的教养。姐弟俩从来没有谈起过他们的母亲,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她是那种神经质、情绪化的女人,自己一手把幸福给毁了。在跟这种女人有关系的所有人眼里,她们就是害人精。我怀疑,她在佛罗伦萨的生活非常狂热。我突然想起了,奥利芙之所以能保持自己的端庄美丽,要归功于她严格约束自己。她的冷傲其实是一种堡垒,用来保护自己免受各种丑事的伤害。当然,这种冷傲也让人神魂颠倒。一想到如果她爱你,而你也娶了她,终于能洞察那份神秘的心灵,就让人莫名其妙地心动。你会觉得,要是你能跟她分享那份神秘,那将是一辈子都希望得到的一种圆满。这里面没有天堂。要知道,我感觉就像蓝胡子[12]的老婆,一下子闯进了城堡里的禁室。里面的所有房间都向我敞开着,而我会乐此不疲地挨个走进去看看,直到走进最后那间上了锁的房间。”
这时,我的目光被高挂在墙上的一只长着大脑袋的棕色蜥蜴吸引住了。那是一只非常友善的小动物,能在房子里看到蜥蜴是件好事。此刻,蜥蜴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一只苍蝇。突然间,蜥蜴向前一跃,就在苍蝇飞走的当儿,蜥蜴又缩回身子,一动不动了。
“还有一件事让我犹豫不决。如果我向她求婚,万一她拒绝了我,那她就不会让我像以前那样去她家了,一想到这里,我就受不了。我可不希望那样,我打心眼儿里喜欢去他们家。跟她在一起,我很开心。可是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是克制不住的。最后,我还是问过她,不过,那纯属偶然。一天晚上,晚饭后,我们俩单独坐在阳台上,我去牵她的手。可是,她马上抽了回去。”
“‘你为什么把手抽回去呢?’我问她。”
“‘我不太喜欢有人碰我。’说完,她微微转过头去,笑了。‘伤你的自尊了?你千万别介意,这不过是我的小性儿,实在忍不住罢了。’”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我真的喜欢你。’我说。”
“我以为当时我会非常尴尬,我以前从来没有向人求过婚。”说到这儿,费瑟斯通轻轻发出了一声既像轻笑也像叹息的声音。“说到求婚,从那以后,我也再没有向谁求过婚。她有一阵子没说话。后来,她说:”
“‘我很高兴,不过我觉得,我可不想让你得寸进尺。’”
“‘为什么?’我问道。”
“‘我永远不会离开蒂姆。’”
“‘可是,要是他结婚了呢?’”
“‘他不会结婚。’”
“已经说到这分上,我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吧。可是,当时我的喉咙干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紧张得瑟瑟发抖。”
“‘奥利芙,我真心实意地爱你。只要能娶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她把手轻轻地放在我胳膊上。那感觉就像一朵花轻轻掉到地上一样。”
“‘不,亲爱的,我不能嫁给你。’她说道。”
“我不说话了。我天生比较害羞,自己想说的话,有时也很难说出口。她是个姑娘家。我不好告诉她,跟丈夫一起生活与跟弟弟一起生活,可不是一码事。她心理很正常,身体也很健康。她肯定想要孩子,压抑自己的天性,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样太浪费青春了。但她首先打破了沉默。”
“‘这事我们就别再谈了,’她说,‘你不会介意吧?有那么一两次,我突然觉得,你可能很喜欢我。蒂姆也觉察到了。我很抱歉,因为我担心这样会毁了我们的友情。马克,我可不想毁了我们的友情。我们,我们三个,很处得来,再说,我们在一起过得很愉快。现在我都不知道,没有你,我们该怎么办。’”
“‘这一层我也想到了。’我说。”
“‘你认为有必要吗?’她问我。”
“‘亲爱的,我可不想那样,’我说,‘要知道,我真的喜欢来你们家。以前在别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
“‘你不生我的气吗?’”
“‘我为什么要生气呢?这不是你的错。这只能说明你不爱我。你要是爱我,就不会老守着蒂姆了。’”
“‘你太可爱了!’她说。”
“说完,她搂住我的脖子,在我脸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当时觉得,在她看来,这一吻就把我们的事解决了。她把我当成第二个弟弟了。”
“几个星期后,蒂姆回英国去了。他们在多塞特的房子的租客要走,虽然紧接着还会有人来租,但蒂姆认为自己应该亲自走一趟,把事情安排一下。再说,他们的庄园需要添一些农机。他觉得,既然去了,就把事一起办了。他觉得此行最多不过三个月,所以奥利芙也就决定不去了。在英国,她基本上不认识什么人,对她来说,英国其实就是异国他乡。所以,她不介意蒂姆丢下她一个人,再说,她也想照看这里的产业。当然,他们完全可以指派一个经理来负责,但那不是一回事。当时,橡胶生意不景气,所以最好有一个人留在家里,以免发生不测。我答应蒂姆,我会照顾她,她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我的建议并没有让我们的关系发生质的变化。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告诉了蒂姆。他并没有表现出他已经知道了。当然,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她,但这样的感情只埋在自己心里。要知道,我这个人自制力很强。我有种感觉,自己根本没有机会。最后,我只能寄希望,我的爱会变成别的什么东西,干脆就作好朋友算了。要知道,有趣的是,我们从来就不是好朋友。大概是我受的打击太大了,心里怎么也绕不过去的缘故吧。”
“她把蒂姆送到槟城,回来时,我到车站接上她,开车把她送回家。蒂姆不在家,我不太可能住在他们家,但我每星期天都过去,在那儿吃完午饭,我们便一起去海边游泳。大家都尽量对她表示友善,请她跟他们住在一起,但她不愿意。她很少离开庄园。她有很多事要做,经常看书,从来不觉得无聊。她一个人似乎过得很开心,只是出于礼尚往来,才会请人到家里来作客。她不想让人们觉得她没有礼数。不过,那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她跟我说,每当她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再一次可以独自享受一个人的平静时,她都会长舒一口气。她好奇心很强,可她这个年纪,对派对和农场能提供的乐子居然这么无动于衷,倒也非常奇怪。精神层面上,如果你懂我的意思,她完全是自给自足的。我不知道人们是怎么知道我爱上她的。我原以为在任何场合下自己从来没有露过馅,可是,时不时有人会提醒我,我的那档子事,他们都知道。依我看,别人以为奥利芙没有跟弟弟一起回英国,都是因为我。其实,有一个女人,叫瑟吉森太太,是警察的妻子,曾问过我,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向我道喜。当然,我假装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要掩盖是掩盖不住的。我自己都觉得好笑。在奥利芙心目中,我太无足轻重了。说心里话,我都觉得,她早就把我向她求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能说她对我不好,我觉得,她对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好,但对我的态度,就像姐姐对待弟弟那样随便。她比我大两三岁。见到我,她总是非常高兴,但从来没有想过要在我身上花什么心思。她跟我非常亲密,但你会不知不觉地觉得,就像你跟一个你认识了一辈子的人在一起那样,你从来没想过要在他面前摆什么谱。我可能压根儿就不是男人,而她总是穿着一件旧外套,因为这件旧外套穿着既轻松又舒适,不管干什么都穿着它。她根本不爱我,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那我可真是脑子出了问题。”
“后来,蒂姆再有三四个星期就该回来了。有一天,我去他们的小屋,看到她一直在哭。我吓了一跳。以前,她可总是不动声色的。我从来没有见她为什么事烦恼过。”
“‘嗨!怎么了?’我说。”
“‘没事。’”
“‘亲爱的,别装了!’我说,‘你为什么哭呢?’”
“她强作笑颜。”
“‘真希望你眼睛没这么尖,’她说,‘我八成在犯傻。我刚接到蒂姆的电报,说他推迟了行程。’”
“‘哦,亲爱的,很遗憾,你肯定非常失望。’我说。”
“‘我一直在数日子。我真想他快点儿回来。’”
“‘他说为什么推迟了吗?’我问。”
“‘没有。他说他在写作。我给你看看电报。’”
“我发现她很紧张。那双平日里安详的眼睛里充满了忧虑,两眉也紧蹙在一起。她走进卧室,没多会儿,便拿来一封电报。我感觉,在我看电报的当儿,她一直在焦急地盯着我。我现在还记得电报的内容:亲爱的,我无法搭乘七日之轮船。请原谅。我正全身投入写作。爱你的,蒂姆。”
“‘哦,也许是他想买的农机还没有买到。没买到农机,他没法动身吧!’我说。”
“‘搭乘晚一点儿的船,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管怎么说,船总会在槟城靠岸的。’”
“‘也可能是房子的问题吧。’”
“‘如果是,他为什么不说呢?他肯定知道我有多担心。’”
“‘他可能没想到吧!’我说,‘毕竟,一个人出门在外,可能意识不到,自己认为顺理成章的事,家里的人可蒙在鼓里啊。’”
“她又微微一笑,不过,这次笑得开心多了。”
“‘你说的应该是对的。其实,蒂姆真有点儿这个意思。他总是很懒散,很邋遢。我八成是小题大做了。我只要耐心等他来信就好了。’”
“奥利芙自制力很强,我看得出,她在强打起精神。眉宇间的那条细线也消失了,她又恢复了安详平静、笑容可掬、和蔼可亲的样子。她的性子总是很温和:那天她温和得像个天使,温和得让人心碎。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发现,她是在刻意用常人之情,来克制自己的不安,就好像她要生病的样子。邮包到的前一天,我跟她在一起。因为她一直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焦虑,让人觉得她更加可怜。在邮包到的日子,我总是在忙,但答应她,晚些时候我会到庄园去,听听有什么消息。我刚要动身,哈迪家的女仆乘车赶来,带来奶妈的口信,说要我马上去见她的女主人。奶妈是个正派的老妇人,此前我曾给过她一两块钱,告诉她说,庄园上一旦有事,让她马上派人告诉我。听到这个消息,我赶忙上了自己的车。到庄园后,我看到奶妈正在门前台阶上等我。”
“‘今天早上来了一封信。’她说。”
“我打断了她的话,一个箭步跑上台阶。可是,起居室空无一人。”
“‘奥利芙!’我叫了声。”
“我走进走廊,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吓得我心都凉了。奶妈一直跟在我身后。此时,她已经打开了奥利芙的房门。我听到的是奥利芙的哭声。我走进房间,发现她趴在床上,哭得从头到脚都在抽搐。我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
“‘奥利芙,怎么回事?’我问。”
“‘谁呀?’她大声叫道,然后突然站起身来,就好像吓得魂不附体似的。然后,她说道:‘哦,是你呀!’她仰着头,闭着眼,站在我前面,眼泪夺眶而出。那样子太可怕了。‘蒂姆结婚了。’她哽咽着说,痛苦得脸都扭曲了。”
“说心里话,我心里一阵窃喜,我的心就像过了电似的一阵激动。我突然想到,现在我的机会来了,这下她可能愿意嫁给我了。我知道自己太自私。要知道,这消息让我大吃一惊。但没多久,我就被她巨大的悲痛感化了,心里唯一的感受是悲痛万分,原因就是她不快乐。我用手搂着她的腰。”
“‘哦,亲爱的,很抱歉!’我说,‘不要待在这里。到起居室坐下,我们再聊。我给你弄点儿喝的。’”
“她任由我把她领到隔壁房间,我们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我叫奶妈去拿威士忌和苏打水,随后给她调了一杯浓浓的酒,让她喝了一点。我把她搂在怀里,让她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此时此刻,她任由我去摆布。豆大的泪珠从她可怜的脸上滚落下来。”
“‘他怎么能这样呢?’她呜咽着说,‘他怎么能这样呢?’”
“‘亲爱的,这是迟早会发生的,’我说,‘他还年轻,你怎能指望他永远不结婚呢?这是再自然不过的。’”
“‘不,不,不!’她哽咽着说。”
“这时我才看到,她手里攥着一封信,我猜应该是蒂姆写来的。”
“‘他怎么说的?’我问道。”
“她吓了一跳,把信紧贴在胸口上,唯恐我从她手里抢走似的。”
“‘他说他情非得已。他说他不得不这么做。这是什么意思呢?’”
“‘呃,要知道,他跟你一样迷人。他很有魅力。他八成只是疯狂地爱上了哪个姑娘,而她也爱上了他。’”
“‘他太软弱了。’她呜咽着说道。”
“‘他们已经离开英国了?’我问道。”
“‘他们昨天已经启程。他说,他结婚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他疯了。我在这里还怎么待得下去呢?’”
“她开始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平时这么沉着冷静的姑娘,现在已经被情绪搞得心烦意乱了。看到这一幕,真是一种折磨。我以前一直觉得,她那美丽的宁静掩盖了内心深处的感情。但是,她痛苦的宣泄让我彻底崩溃了。我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开始吻她,吻她的眼睛,吻她挂满泪水的脸颊,吻她的头发。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当时她并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深深感动了。”
“‘我该怎么办?’她哭诉道。”
“‘为什么不嫁给我呢?’我说。”
“她想从我怀里挣脱开,可我没有放手。”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出路嘛!’我说。”
“‘我怎么能嫁给你呢?’她呜咽着说,‘我比你大好几岁呢。’”
“‘哦,瞎说!就两三岁。你觉得我在乎吗?’”
“‘不,不。’”
“‘为什么?’我说。”
“‘我不爱你。’她说。”
“‘这有什么关系呢?我爱你就行了。’”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当时说了些什么。我告诉她,我会尽力让她幸福。我说,除了她准备给予我的,不会求她什么。我说了又说。我努力让她明白其中的原因。我当时觉得,她不想再待在那里,跟蒂姆住在一起了。我告诉她,我不久就要调到另一个区去了。我原以为,这可能对她会有吸引力。我们相处得一直很好,这一点她也不否认。过了一会儿,她好像真的冷静了一些。我感觉她在听我说。我甚至觉得,她明白,我把她搂在怀里,给了她很大的安慰。我在她的酒里,又多加了点威士忌,给了她一支烟。最后,我可能只是半开玩笑地说。”
“‘要知道,我这人真的不坏,’我说,‘你可能比我更糟呢。’”
“‘你不了解我,你根本不了解我。’她说。”
“‘我可以学着了解呀!’我说。”
“她微微一笑。”
“‘马克,你真是太好了!’她说。”
“‘奥利芙,答应我吧!’我恳求道。”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一直低着头盯着地面。但她没有动,我感觉她的身体在我怀里软了下来。我耐心等着。我紧张得要命,时间似乎都停滞了。”
“‘好吧!’她终于开口说道。她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我内心的祈祷和她的答复,中间过去了很长时间。”
“我感动得话都说不出来了。但当我想吻她的嘴唇时,她却把脸转了过去,不让我吻。我希望我们马上结婚,但她坚决不肯。她坚持要等到蒂姆回来。要知道,有时候,你能清楚地看到别人的想法,了解得比他们说得更清楚。我发现,她并不完全相信蒂姆信上写的是真事,我还发现,她有一种可悲的希望,希望这一切都弄错了,他压根儿就没结婚。想到这一层,我心里一阵痛苦,但我太爱她了。我只能承受,也愿意忍受任何事。我太喜欢她了。她甚至让我不要把我们订婚的事告诉任何人。她让我答应,在蒂姆回来前,我们订婚的事只字不准提。她说,一想到人们会向她表示祝贺,她就受不了。就连蒂姆结婚的事,她也不让我对外说。在这个问题上,她非常倔。我心想,她肯定不希望事情传扬出去。”
“这事虽然全由她掌握,但要知道,在东方,消息都是悄悄传播的。我不知道,奶妈第一次偷听到蒂姆结婚的消息时,奥利芙是怎么说的。不管怎么说,哈迪家的女仆告诉了瑟吉森夫妇,等我再去俱乐部时,瑟吉森太太便盘问起我来。”
“‘听说蒂姆·哈迪结婚了。’她说。”
“‘哦?’我回答道,心想我可不想瞎搅和。”
“看我不动声色,她笑了笑说,奶妈告诉她,说是她听奥利芙说的,还问她这是不是真的。奥利芙的回答非常奇怪。她没有承认确有其事,只是说她收到了蒂姆的一封信,说他已经结婚了。”
“‘这姑娘真奇怪!’瑟吉森太太说,‘我向她打听详细情况,她说她没有更详细的情况。我问她高不高兴,她没有回答。’”
“‘瑟吉森太太,奥利芙什么事都把蒂姆放在心上,他结婚对她当然是个打击,’我说,‘对蒂姆的妻子,她一无所知。你说,她能不担心吗?’”
“‘你们两个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她突然问我。”
“‘你这个问题多让人难为情啊!’说完,我本想一笑置之。”
“她精明地看着我。”
“‘你敢说你没跟她订婚?’”
“我不想对她撒谎,也不想请她别管闲事。我已经答应过奥利芙,在蒂姆回来前,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所以,也就避而不答了。”
“‘瑟吉森太太,如果有什么要说的,我保证第一个告诉您,’我说,‘我现在只能对您说,我做梦都想娶奥利芙。’”
“‘听说蒂姆结婚了,我很高兴,’瑟吉森太太说道,‘我希望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嫁给你。姐弟俩过的那种日子,是病态的、不健康的。姐弟俩太孤僻,太依赖对方了。’”
“我几乎每天都去看奥利芙。我觉得她并不希望我向她示爱,所以我只能在我来和去的时候亲吻她。她待我很好,既和蔼可亲,又关心体贴。我知道,每次见到我,她都很高兴,每次我该走的时候,她都很难过。要是在平时,她一般都沉默不语,但这段时间,她的话比以前多了,但从来不谈将来,也从来不谈蒂姆和他的新婚妻子。她给我讲了很多她在佛罗伦萨的生活和她母亲的事。当时,她日子过得很凄苦,大部分时间都是跟仆人、家庭教师在一起。依我看,她母亲多半是接二连三地跟意大利的什么伯爵和俄国的什么王子风花雪月去了。我猜想,到十四岁的时候,她差不多已经谙通人事了。所以,对她来说,不守规矩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在十八岁以前她所了解的世界上,从来没有人提过什么规矩,因为规矩根本就不存在。奥利芙似乎逐渐恢复了平静,要不是我注意到她脸色苍白、疲惫不堪,我本以为,蒂姆结婚的事,她已经坦然接受了。于是,我打定主意,蒂姆一回来,我就催她马上嫁给我。只要我提出来,就可以去休个短假。到时候,我想我可以尽量调到别的岗位去。她需要换换环境。”
“当然,我们知道,蒂姆乘坐的船再有不到一天就到槟城了,但问题是,她能不能及时掌握蒂姆赶火车的情况,于是我写信给半岛—东方航运公司的代理,请他尽快发电报,告诉我确切的消息。我拿着电报,到奥利芙家,结果发现,她刚刚收到蒂姆的电报。原来船已经提早靠岸,他第二天就要到了。火车正点到站应该是早上八点,但这趟车经常晚点一到六个小时。瑟吉森太太主动向我建议,请我和奥利芙回来后,住在她家等着,这样就可以得知在火车快进站后再去车站。”
“这让我松了一口气。当时我心想,当打击最后来临时,奥利芙不会那么难受。她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让我不禁觉得,她现在肯定是有应对办法了。她可能喜欢上了自己的弟妹。三个人没有理由相处不好。但让我惊讶的是,奥利芙说她不准备去车站接蒂姆了。”
“‘你不去,他们会很失望的。’我说。”
“‘我还是在这儿等他们吧!’说完,她微微一笑,‘马克,别再跟我争了,我主意已定。’”
“‘我在家里已经订了早餐。’我说。”
“‘没关系。你去接他们,先把他们接到你家,让他们吃完早餐再回来吧。当然,我会把车开到山下等他们。’”
“‘你不在,他们肯定就不在我那里吃早饭了。’我说。”
“‘哦,我觉得他们会。如果火车准点到,他们肯定想不起在到站前吃早饭,这样他们会饿的。他们不会不吃东西跑这么长的路吧。’”
“我被她搞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一直急切地盼蒂姆回来,可就在我们大家享用早餐的时候,她却想独自一个人在家里等着,这好像说不过去吧。我心想,她大概太紧张了,想尽量拖延时间见到这个顶替她位置的陌生女人吧。这似乎不合情理,我不明白,早见一小时和晚见一小时,又有什么不同呢?但我知道女人都是稀奇古怪的。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既然奥利芙心情不好,我还是不要为难她了。”
“‘你们一动身,就给我打电话。这样,我就知道什么时候下去等你们了。’她说。”
“‘好吧!’我说,‘可是你知道,我不能跟他们一起来。今天我要去拉哈。’”
“拉哈是个小镇,我每周都要去取卷宗。小镇离这儿很远,要乘摆渡过条河,需要花不少时间,所以我平时都是很晚才回来。那里有几个欧洲人,还有个俱乐部。一般情况下,我到那里后,都是待一会儿,四处应酬应酬,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
“‘还有,既然蒂姆是第一次带妻子回家,他大概不想看到我在身边,’我又说,‘但如果你想请我吃饭,我倒是乐意参加。’”
“奥利芙笑了。”
“‘我觉得,再由我发出邀请,好像不合适了吧?’她说,‘这你要问新娘才行。’”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我有一种感觉,她终于下定决心,准备接受环境的改变了,而且是欣然接受。她让我留下来吃饭。我通常都是八点左右离开,回到家吃饭。她对我非常好,简直是柔情蜜意,几个星期来,我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饥似渴地爱她。我喝了两杯杜松子酒,现在想来,当时在饭桌上状态应该还不错。我知道我把她逗笑了。我觉得,她终于摆脱了压在她心头的苦闷。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把到头来发生的事放在心上。”
“‘你不觉得你该离开一个老姑娘了吗?’她说。”
“她说话的样子是那么平静,那么快乐,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哦,亲爱的,如果你认为自己是老姑娘,那就太心口不一了。别忘了,司部库的太太小姐们都知道,一个月来,我每天都来看你。她们都觉得,如果我们还没有结婚,那我们早就该结了。你不觉得我把我们订婚的事透露给她们也无妨吗?’”
“‘噢,马克,千万别把我们订婚的事太当真了!’她说。”
“我呵呵笑了起来。”
“‘你还指望我抱什么态度呢?婚姻大事本来就是认真的嘛!’”
“她摇了摇头。”
“‘不。那天我心烦意乱,有点儿歇斯底里了。你对我太好了。我答应你,是因为我太痛苦了,无法拒绝你的请求。可是现在,我已经冷静下来。不要觉得我无情。是我不对,都怪我。你一定要原谅我。’”
“‘哦,亲爱的,别瞎说!你并没有对不起我。’”
“她沉着地看着我,目光背后甚至还藏着一丝微笑。”
“‘我不能嫁给你。我不能嫁给任何人。一想到要嫁人,我就觉得荒唐。’”
“我没有马上说话。她的态度很奇怪,我觉得最好不要再坚持己见了。”
“‘看来我怎么努力,都不能把你拖上圣坛啊!’说完,我伸出手,她也伸出手。我搂着她,这次她再没有退缩,但还是像往常一样,不愿意让我吻她的脸。”
“第二天早上,我去火车站接蒂姆。这一次,火车居然破天荒地准时到站。就在蒂姆的车厢从我站着的地方徐徐经过时,他向我挥了挥手。等我走上前去,他已经从火车上跳了下来,正搀着自己的妻子下车。随后,他非常热情地跟我握了握手。”
“‘奥利芙在哪儿?’说着,他瞅了一眼站台,‘这位是萨莉。’”
“我和她握了握手,同时说明了奥利芙没有来接他们的原因。”
“‘我们到得太早了,对不对?’哈迪太太说。”
“我告诉他们,我们的安排是,先请他们到我家吃早饭,然后开车回家。”
“‘我想泡个澡。’哈迪太太说。”
“‘没问题!’我说。”
“她生得小巧玲珑,人非常漂亮,大大的蓝眼睛,小鼻子既端正又漂亮。她的皮肤,白中透红,非常细腻。当然,有点像歌舞团的女演员,你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女子太娇媚,但这正是她的迷人之处。我们开车先去了我家,他们俩洗了澡,蒂姆刮了脸。我跟他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两分钟。他问我,他结婚的事奥利芙是什么态度。我告诉他,她很难过。”
“‘我就担心这样。’说完,他皱了皱眉,又叹了口气。‘我也没有办法呀!’”
“我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就在这时,哈迪太太来到我们身边,用手挎住了丈夫的胳膊。他抓起她的手,轻轻地捏了捏。他看了她一眼,眼神中流露出喜悦和滑稽的柔情蜜意,就好像并没有拿她太当回事,而是在欣赏自己的专利品,以她的美貌自豪似的。她真的很可爱,一点儿也不害羞,反应也快。我们认识了不到十分钟,她就让我称呼她萨莉。当然,这个时候她刚到,还处于兴奋状态。她从没来过东方,所以看到什么,都很激动。很明显,她已经完全彻底地爱上了蒂姆。她的目光从未离开过蒂姆,对他的话也是言听计从。我们高高兴兴地吃完了早饭就分手了。他们上了自己的车回家,我则自己开车去了拉哈。我答应他们,我会从拉哈直接去庄园。其实,回来时,如果路过我家,就转远路了,所以我便临时变通了一下。我不明白奥利芙为什么不喜欢萨莉,她坦率、快活、天真。她非常年轻,年龄不足十九岁,她美丽的外表不可能不让奥利芙喜欢。我很高兴能有一个合理的借口,让他们三人单独待上一天,但当我从拉哈动身时,我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我到庄园后,他们见了我肯定会很高兴。我开车到了庄园,按了两三声喇叭,希望能有人出来迎接我,可是一个人影都没有。庄园一片漆黑。我很是吃惊。整个庄园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我实在搞不懂,但他们肯定在。真奇怪,我心想。我等了一会儿,然后下车走上台阶。上了台阶后,我还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骂了一句,弯腰去看是什么东西,感觉像是尸体。我听到有人哭,原来是奶妈。我碰了碰她,她蜷缩着身子,号啕大哭起来。”
“‘究竟怎么回事?’我吼道,紧接着,我感觉有一只手放在我胳膊上,随后便听到一个声音:先生,先生。我转过身,在昏暗中认出那人,原来是蒂姆的管家。他惊慌失措地喘着粗气说话,我也惊恐地听着。他跟我说的话简直用语言无法表达。我把他一把推开,冲进屋子。起居室里很暗。我打开灯。看到的第一幕便是萨莉蜷缩在扶手椅里。我突然出现,把她吓了一跳,随后她便号啕大哭起来。我也快说不出话来了。我问她是不是真的,她告诉我是真的。我感觉突然间房间天旋地转起来,只好坐了下来。原来,蒂姆和萨莉的车开到通往庄园的路上,蒂姆按响汽车喇叭,告诉家里人他们到了,男仆们和奶妈都跑出来迎接他们。这时,传来一声枪响。一伙人急忙跑到奥利芙的房间,发现她已经倒在镜子前的血泊中。她用蒂姆的左轮手枪自杀了。”
“‘她死了?’我问道。”
“‘没有,他们派人去请医生,蒂姆把她送医院去了。’”
“当时我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甚至没有告诉萨莉我要去哪里。我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地朝门口走去。我上了车,叫仆人赶紧开车去医院。我冲进医院,问她在哪儿。他们试图阻拦我进去,但被我一把推开了。我知道私人病房在哪里。有人抓住我的胳膊,但被我甩开了。我隐约听到有人说,医生已经吩咐,任何人不准进入病房。我才不管这些呢。门口有个护理员,他伸出胳膊,示意不让我过去。我骂了他一句,叫他给我滚开。大概我当时大吵大闹,情绪失控了。这时,门开了,医生走了出来。”
“‘谁在这儿大吵大闹呢?’他说,‘哦,是你呀。你想干什么?’”
“‘她死了吗?’我问道。”
“‘没有。但她现在已经人事不省了。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也就是一两个小时的工夫。’”
“‘我要见她。’”
“‘不行。’”
“‘我和她已经订婚了。’”
“‘你?’他大吼一声,就是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他看我的眼神都奇怪。‘那理由就更充分了。’”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当时吓傻了。”
“‘你肯定能想办法救她。’我哭着说。”
“他摇了摇头。”
“要是你看到她,就不会希望我救她了。”他说。
“我惊讶地盯着他。在沉默的一瞬间,我听到一个人在抽泣。”
“‘是谁?’我问。”
“‘她弟弟。’”
“接着,我感到有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瑟吉森太太。”
“‘小伙子,我真为你难过。’她说。”
“‘她到底为什么这么做?’我抱怨道。”
“‘亲爱的,跟我来!’瑟吉森太太说,‘你在这儿也帮不上什么忙。’”
“‘不,我不能离开。’我说。”
“‘呃,那就去我办公室坐坐吧!’医生说。”
“我整个人都垮了,只好让瑟吉森太太搀着我的胳膊,把我领到医生的办公室。她扶着我坐了下来。我怎么也想象不到,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原以为这是一场可怕的噩梦,自己必须从梦中醒来。我不知道我们在那儿坐了多久。三个小时。四个小时。最后,医生进来了。”
“‘没有救了!’他说。”
“这时,我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不在乎他们怎么看我。我当时真是难过死了。”
“第二天,我们葬了她。”
“回来后,瑟吉森太太到我家,跟我坐了一会儿。她想让我跟她一起去俱乐部。我根本没有心情去。虽然她是好心,但当她离开时,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我独自一人试着看书,但怎么也看不下去。我已经心灰意冷。仆人进来,把灯打开。我头疼得要命。接着,他又回来说,一位女士想见我。我问是谁。他说他也不太清楚,但他觉得,肯定是必打丹那位先生的新婚妻子。我怎么也想不出她想干什么。我站起身,朝门口走去。他说得没错。是萨莉。我请她进了屋。我注意到,她面色惨白。我为她感到难过。对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来说,这样的经历太可怕了。对一个新娘来说,第一次回家太悲惨了。她坐了下来,但仍然惊魂未定。我试着跟她聊些家常,让她放松下来。她让我觉得浑身不舒服,因为她在用那双蓝色的大眼睛盯着我,可那双眼睛充满了惊恐。她突然打断了我的话。”
“‘在这里我只认识你一个人,所以只能来找你,’她说,‘我想让你帮我离开这里。’”
“我目瞪口呆。”
“‘这是怎么说?’我问了一句。”
“‘你还是别问了。我只想让你帮我离开。马上。我想回英国!’”
“‘可是,你现在不能这样离开蒂姆啊!’我说,‘亲爱的,一定要振作起来。我知道,这事对你来说太可怕了。但是,想想蒂姆。如果你真的爱他,起码要试一试,让他不要这么难过才对。’”
“‘哦,你不知道,我不能告诉你,’她吼道,‘太可怕了。我求你帮帮我。今晚如果有火车,无论如何让我坐上车。只要到了槟城,我就能搭上船。我在这里一晚都住不下去了。我会疯掉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蒂姆知道吗?’我问她。”
“‘从昨天晚上,我就没见过蒂姆。我再也不想见他了。我宁可去死。’”
“我想争取些时间。”
“‘可是,不带东西,你怎么能走呢?你有行李吗?’”
“‘这有什么关系?’她不耐烦地大声说道,‘这次旅行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你有钱吗?’”
“‘够了。今晚有没有火车?’”
“‘有!’我说,‘半夜一过会有一趟。’”
“‘谢天谢地。你能搞定吗?我可以在你这里等到半夜吗?’”
“‘这下你让我犯难了!’我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知道,你这么做可不是闹着玩的。’”
“‘要是你知道了真相,你就明白我只能这么做了。’”
“‘这就成这里的大丑闻了。我不知道人们会说什么。你想过别人怎么看蒂姆吗?’我又担心又难过,‘天知道,跟我没有关系的事,我不想掺和。但如果你要我帮忙,我起码应该知道实情,这样我才帮你帮得名正言顺。你必须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能。我只能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
“她用手捂住脸,浑身发抖。紧接着,她身子突然动了一下,就好像看到可怕的景象,突然往后退缩似的。”
“‘他没有权利娶我。太变态了。’”
“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高,高得尖利、刺耳。我担心她会歇斯底里地发作。她那张漂亮的娃娃脸吓坏了,眼睛瞪得好像再也合不拢似的。”
“‘你不爱他了?’我问。”
“‘出了这种事,我还能再爱他?’”
“‘如果我不帮你,你怎么办?’我说。”
“‘这里应该有牧师或者医生什么的。你总不能不愿带我去看牧师或医生吧。’”
“‘你怎么到我这里的?’”
“‘管家开车送我来的。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搞到的车。’”
“‘蒂姆知道你不辞而别了?’”
“‘我给他留了一封信。’”
“‘他会知道你在我这里的。’”
“‘他不会阻拦我走。我向你保证。他不敢。看在上帝的分上,你也不要拦我。告诉你,再在这里住一晚上,我肯定会发疯的。’”
“我叹了口气。她毕竟已经到了自己拿主意的年龄。”
我,这个故事的作者,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
“你明白她的意思吗?”我问费瑟斯通。
他面容憔悴地盯着我看了好长时间。
“她只想说一件事,可实在说不出口。没错,我知道。一切尽在不言中。可怜的奥利芙。可怜的宝贝儿。我当时大概也失去了理智,在那一刻,面对这个神色慌张、金发碧眼的女子,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恐惧。我恨她,可一时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后来,我告诉她,我会照她说的去做。她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对她的态度她心里很明白。吃晚饭时,我让她吃点东西,后来她问我,有没有房间,让她可以躺一会儿,等着去车站。我把她领进空房间,便丢下她一个人,离开了。我坐在起居室里等着。天哪!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时间过得真慢呀。我以为,钟表永远不会敲十二下了呢。我打电话到车站,车站的人告诉我,火车要到快两点才能到。午夜时分,她回到起居室,我们在起居室坐了一个半小时。因为彼此间无话可说,所以也就没有说话。后来,我送她去车站,把她送上了火车。”
“大丑闻有没有传开呢?”
费瑟斯通皱了皱眉。
“我不知道。我请了个短假。之后,我调到了另一个岗位上。后来,我听说,蒂姆卖掉了庄园,又买了一处,但我不知道在哪里。我在这儿刚看到他时,还感到很惊讶呢。”
费瑟斯通站起来,走到桌子前,用苏打水调了一杯威士忌。此刻,在沉默的空当里,我听到青蛙在千篇一律地合鸣。突然,栖息在房子附近一棵树上的一只鹰鹃,开始鸣啭起来。先是用半音阶的降调鸣唱三个音符,然后是五个音符,再然后是四个音符。不同音阶的音符一个接着一个,是那么执着,那么狂热。你只能被动去听,去数,因为你不知道会有多少音符折磨你的神经。
“把那只鸟给我崩了!”费瑟斯通说,“不然,今晚我就别想睡了。”
(李和庆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