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邢说历史》第五十一章:从古至今的“坑爹”房价
现如今,只要是买房子的话题,随时都能牵扯到全国人民的神经,只要有任何关于房子的政策变化,都会引起大家热议。在中国这样家庭观念比较强的国度,买房子已经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道坎。提起房价,很多人都是“望房兴叹”。其实,回顾一下历史就会发现,房价问题一直就没有消停过。在古代也有高房价、限购令,还有廉租房、房奴、蜗居等。那么,我国古代的房地产行业是什么样的呢?在那个封建特权当道的年代,老百姓能买得起房子吗?请看《老邢说历史》第五十一章:从古至今的“坑爹”房价。
我们先来看一下古代时候的房价是个什么样。汉朝时期的汉中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相当于现在的一线城市了。东汉后期,汉中城内的房子最便宜的是1万钱一处,也有2.5万钱和7万钱一处的。这样来看汉中的房价好像也不便宜。但是由于东汉后期货币贬值,房价高了,人们的收入也高了。按《后汉书·百官志》记载,等级最低的公务员(佐史),每年能领到96斛hú米,折合9600钱。这样的年薪刨去开支,两三年下来在大城市里买一套小户型大概不成问题。再看看我们现在,你别说北上广了,随便一个二线城市,你想两三年里凭着工资,不吃不喝估计也做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房价涨得有些离谱,达到了汉朝时期的百倍,一套房子居然要百万钱,而当时人们的收入还不到汉朝时期的三分之一,这样一来,可想而知,普通的老百姓一辈子也别指望能买得起房子了,所以当时得人们是成群结队的到乡下自己盖房子住,类似于我们今天兴起的返乡高潮,当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也是迫于房价压力,才到乡下边种菊花边盖房子的。在唐朝的玄宗时期,一座拥有房屋39间、占地2.9亩的大别墅,拍卖的成交价只有138贯钱,折合13.8万文。而这个时候洛阳的一斗米才(约10斤)10文钱。按照现在10斤大米30块钱计算,唐玄宗年间1文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13.8万文也就相当于现在40万元。40万元,在唐朝的一线城市能买一栋大别墅!这个价格在现在动辄上百万的房价面前算是便宜的,但对于当时的古人来说,也是难以企及的高价。著名诗人杜甫不是有这样一首诗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北宋士大夫王禹和南宋大学者朱熹都吐槽过首都一房难求的情景,甚至连宰相级别的官员都买不到房子,只能租房。宰相都租房子了,那普通市民就只能蜗居、拼房住了。想想一下,这样是不是稍微平衡点了?据史料记载,宋朝时的房价高得令人不敢相信——成套住宅的售价从500贯到几千贯不等。“贯”是当时的计价单位,如果以米价来折算,将“贯”换算为人民币,当时的一贯钱相当于今天的300~600元。我们去个中间值就是450元,那宋朝的房价就可算出来了。如果是一套房子500贯,就相当于现在的22.5万元;如果是1000贯的房子,则相当于现在的45万元。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晚年(宋徽宗年间)在开封买过一套普通住宅,花了9400贯。而当时朝廷雇人抄写书籍,每人每月能挣3500文,也就3贯多一点。也就是说,那位抄书的同志需要261年以上,才能买得起苏辙那套房子。看来宋朝的状况堪比如今的北上广,现在北京一套9万一平米的学区房,100平就是900万,如果年收入按15万算,不吃不喝也要60年的时间!通过以上的数字看来,还真是让人有点儿接受不了。乍一看,宋朝的老百姓真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房价也只有在宋朝才出现。到了明朝时期,米价相对比较稳定,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后基本上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二石大米,一石相当于现在的约95公斤。明朝正处级干部的月工资为7.5石或一年45两白银,和汉唐两宋相比,算是低薪了。那么明朝的房价呢,大概是一套小户型房产在50两银子左右。也就是说,相当于七品县官的一年收入。所以明朝的房价比较合理,扣掉正常开支,几年存款还是可以买一套房子的。史料记载,清朝乾隆时期,公务员的薪水为:“一品官员年薪180两,二品150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从九品、未入流31两”。这是基本工资,;而“京城官员例支双俸”,就是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也就是说一个正处级干部的年薪为90两,90两是什么概念呢?据记载,当时新街口附近的房子是85两,新帘子胡同的房子大约70两左右,也就是说一个北京城的正处级干部省吃俭用刨去生活开支,大概两年的收入也足够买一套房子啊。在清朝收入高的百姓努力奋斗几年还是能买的起房子,但是放到现在,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现如今,高房价已经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大多数人每天拼命挣钱的目的只不过为了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政府三令五申限制炒房,可是雷声大雨点小,房价始终没见降下来,那么,在古代,政府是如何限制高房价的呢?我们从历朝历代的“限购令”中就能窥得一二。据史料记载,西汉初年,统治者们汲取了前朝的衰亡教训,决定给老百姓一个“安居乐业、休养生息”的生活环境,以求聚揽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让老百姓“居有所住”的议题很快摆到了当权者面前。经过再三商议,朝廷颁布命令:居民的宅基地由官府统一划分、统一分配,一户家庭只能给一块宅基地。之所以这么做,既是为了防止土地兼,更是为了杜绝有权、有势的人大量购买土地,从而使老百姓无立身之地的情况发生。为此,官府出台了若干“限购令”:第一,规定“受田宅,予人若卖宅,不得更受”。意思是说,你可以把唯一的那点儿宅基地卖掉,但千万别妄想能再申请到其他宅基地。第二,规定“不比其宅,勿许”。意思是说,如果你想买一套房子是完全可以的,但前提是你购买的房产必须紧邻现在居住的地方,哪怕你买了紧挨着邻居的下一家房产,也是不允许的。这实际上是堵死了想炒房的路子,因为这个概率实在是太低了。除非你很幸运,在想买房的当头,邻居正好想卖房,否则,一切免谈。可以想象,在严格的“限购令”下,当时的老百姓很“幸福”,最起码不会为了买房子而绞尽脑汁。相对于西汉严肃刻板的“限购令”,唐朝的限购政策充满了“人性”和“温情”。唐代的相关政策是这样的:“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这是在说,宅基地等不动产,可以买卖,但是有个条件,在买卖的时候要先问问你的族人或亲戚邻居同不同意,他们如果不答应,关于宅基地的买卖就行不通。实际上,这就是限制进行房地产的买卖。假如你想卖房子,但是某位亲戚或邻居故意“捣乱”,你的买卖就无法进行。——原来我们的先人早就知道“限购”政策,只不过没用“限购”的字眼罢了。看来,古人的智慧高于今人啊!
我们历数了历史上个别朝代的“房价”和相关的政策。说过之后,大家可能觉得除了有趣,也感受到了那个时候“限购令”的严格有效。这样说来,当时的人民是不是都很“幸福”呢?其实未必,古代也有“房奴”。而且,有很多名人也被房价压得喘不过气来。比如说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几乎无人不晓。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大诗人也曾经被房价压得抬不起头来。他的买房经历颇为“前卫”,有点儿类似今天的打工族在城市买房子的经历。据史料记载,白居易28岁时考中了举人,29岁时考中进士,32岁参加工作。当时的职务是“校书郎”,专门负责校对一些官方文件。其官位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县长,级别是从九品。按理说,毕竟是个公务员,工资应该不是特别低。但遗憾的是,这位大诗人当时的月工资只有一万六千钱。工资低也就罢了,问题是在“北上广”工作的他没有固定住处,需要租房子住。好不容易在长安的郊区租了四间茅屋,又因为距离工作地点太远,不得不去买一匹马来代步;另外,家里的很多杂务也要有人来整理,无奈之下他只好再雇了两个佣人。这样一来,每月的开销大概是七千五百钱,除去每月的生活开支,剩下的也就八千钱左右。可怜的白“校书郎”省吃俭用,存了十年的钱,也没能在“首都”买下一套房子。生活很残酷、但还得继续,思来想去,聪明的白公务员决定“退而求其次”——到长安城附近的渭南县买一处宅子,与长安相比,这里的房价的确不是太贵。由此,白居易平时住在“单位”里,节假日就回渭南的家,总算过上了比较“舒心”的日子。是不是类似于我们今天在一线城市打拼的打工一族。针对公职人员的住房问题,宋朝官方规定,那些无力自购住房的官吏,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租房,但“休官”(类似于今天的退二线)后,就不能继续住在官方租住的房子里。因此,虽然宋朝有些官员暂时会有存身的住所,但很多人还是“人心惶惶”,整天考虑着“休官”后的去处。比如宋仁宗时的宰相杜衍yǎn,因为为官清廉,不置私产,退休后连住在乡下住宅的退路都没有,只能长期借居在南京车院,直到去世。前面说到的苏辙也被买房折腾得厉害。退居许州后,他下决心要给自己弄一套体面的房子。结果,房子是盖好了,但自己几十年的积蓄也花完了。他为官一生,也做了一生的“房奴”,不得不感叹啊!而且古代也有很多人生活在“蜗居”里。北宋初年,有个叫陶毂gǔ的大学士,他这样描绘老百姓的住房紧张情况:“四邻局塞,半空架板,迭垛箱笼,分寝儿女。”意思是说,房子太小了,只能在屋顶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拼起来让孩子们睡。现在看来,古代的“蜗居”跟现在还真没什么两样。
到了明清时期就有了集资购房和经济适用房了。明朝弘治年间南京的房价奇高。有多高呢?在繁华的秦淮河畔,一间房子能卖到六百两银子,一般人是绝对不敢打买房子的主意。当时的南京国子监祭酒,名叫谢铎,手下有30多号人,都是无房户,得租公家的房子住。30多人的租房租金,那是一笔昂贵的开支。于是谢铎就动了买房的念头,按照谢铎的级别,算得上是个高级公务员,但是他每年的薪水不过200两银子,不吃不喝三年,也就勉强能买一间房子。他手下那些人,收入还不如他。谢铎不愧是最高学府的领导,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集资团购。团购得有钱啊,钱从哪里来呢?从牙缝里省。谢铎他们把政府给他们配的勤务员、伙夫、马夫、门卫、抄写员,统统不要了,省下来一大笔钱,存起来买房子。终于,钱攒够了,买了三十多套公家的住宅,过上了不用交房租的幸福生活。与谢铎相比,礼部右侍郎兼北京国子监祭酒林瀚更厉害了,他为了让手下的人有房子住,给出了有力的实际行动——捐献了自己十年的收入为机关干部盖房子。明朝以后,由于城市的发展太快,城市居民的住房越来越成为执政者不得不关心的问题。于是,到了清朝,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不过清朝的经济适用房和现代的不太一样,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是专门为特权阶层建造的。清朝初年,清政府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到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更可气的是,那帮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piaodu,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卖了出去,所以经适房的政策在清朝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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