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导读
菲克斯来到领事馆,向领事说明情况,希望领事能够拖住福格,直到他拿到逮捕令。但领事告诉菲克斯他只能按照规矩办事,如果护照没有问题,他无权拒签……
菲克斯警探离开码头,急忙向领事馆走去。根据他的急切请求,领事立即接见了他。
“领事先生,”他开门见山地对领事说,“我早就强烈地预感到我们要抓的人是在‘蒙古号’上。”
菲克斯随即把那个仆人和护照的事讲给了领事听。
“好,菲克斯先生,”领事回答说,“我倒很想见识一下那个混蛋是个什么嘴脸。不过,如果他如您所想象的那样,也许就不会再来领事馆了。一个小偷是不喜欢在身后留下踪迹的。再说,现在护照也不再非办签证手续不可了。”
“领事先生,”警探回答说,“如果此人果真如大家想象的那么厉害的话,他一定会来的!”
“来办签证手续?”
“是的。护照从来就是让正人君子嫌烦而让混蛋便于逃跑的玩意儿。我敢断定,他的护照不会有问题,但我希望您别给他签证……”
“为什么不签?”领事回答道,“如果他的护照没有问题,我无权拒签。”
“可是,领事先生,我必须把此人拖在这里,一直等到我从伦敦接到逮捕令。”
“啊!这个么,菲克斯先生,这是您的事了。”领事回答道,“我么,我不能……”
领事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有人在敲他办公室的门。听差领进两个人来,其中的一个就是向菲克斯警探问询过的那个仆人。
来的确实是主仆二人。主人呈上自己的护照,简单地请领事费心在他的护照上盖上印鉴。
领事接过护照,仔细地看着,坐在办公室一角的菲克斯则在打量着,或者可以说是死死地盯着这个陌生人。
领事看完护照后问道:
“您是菲利亚·福格先生?”
“是的,先生。”绅士回答道。
“这一位是您的仆人?”
“是的。他是法国人,叫‘万事达’。”
“您从伦敦来?”
“是的。”
“您要去哪儿?”
“孟买。”
“好,先生。您知道吗,这种签证手续已无用了,我们也不再要求呈验护照了?”
“这我知道,先生。”菲利亚·福格回答道,“不过,我想通过您的签证证明我经过了苏伊士。”
“好吧,先生。”
领事在护照上签了字,写上了日期,盖上了自己的印章。福格先生缴了签证费,向领事生硬地点头致意后,带上自己的仆人走了。
“怎么样?”警探问道。
“喏,”领事回答道,“他看上去是个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
“这有可能,”菲克斯说,“但是问题根本就不在这儿。领事先生,您没发现这位冷静的绅士同我收到的材料上所说的那个窃贼的相貌特征完全吻合吗?”
“这我同意,但是,您是知道的,所有的相貌特征……”
“我会搞清楚的,”菲克斯说,“我觉得那个仆人倒不像他主人那样难以捉摸。再说,他是个法国人,肚子里存不住话的。回头见,领事先生。”
警探说完,便走了出去,寻“万事达”去了。
此刻,福格先生出了领事馆,已往码头走去。在码头上,他交代完仆人要办的几件事,便上了一条小船,回到“蒙古号”自己的舱房里。然后,他拿起了记事簿,记下了下面的几行旅行日志:
10月2日,星期三,晚8点45分,离开伦敦。
10月3日,星期四,上午7点20分,到达巴黎。上午8点40分,离开巴黎。
10月4日,星期五上午6点35分,经塞尼斯山到达都灵。
同日,上午7点20分,离开都灵。
10月5日,星期六,下午4点,到达布林迪西。
同日,下午5点,搭乘“蒙古号”。
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1点,到达苏伊士。
共计费时158小时30分,等于六天半。
福格先生把这些日期记在一本分栏的旅行日记上。{日记上标明从10月2日起到12月21日为止的月、日、星期及应到达的每个主要城市——巴黎、布林迪西、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新加坡、香港、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伦敦——的日子和实际到达的日期,这样就可以弄清楚旅途中到达每个城市提前或延误多少时日。}
【细节描写,十分清晰的记事,体现了福格做事井井有条、一丝不苟的性格。】
这种刻板的日记能让人对一切一目了然,因此,福格先生始终知道自己是早到了还是晚到了。
那一天,10月9日,星期三,他记下了他到达苏伊士。这与预计抵达时间完全相符,没提前也没滞后。
然后,他让人服侍他在舱房用了午餐。至于观光该城,他连想都没有想过。他是那种让仆人代替他们观赏所经过的地方的英国人。
思考题▼
想一想:为什么福格需要签证来证明他经过苏伊士?
预设情节发展▼
菲克斯准备通过“万事达”着手去查福格,那么,他能查出来什么吗?福格先生是窃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