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导读
10月9日,负责银行失窃案的侦探菲克斯正在码头排查可疑人员,“万事达”拿着福格的护照,向菲克斯打听英国领事馆在哪里,菲克斯看着福格护照上的照片,竟然高兴得有些颤抖。
那份牵涉菲利亚·福格先生的电报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10月9日,星期三,人们都在翘首以待“蒙古号”客轮上午11点抵达苏伊士。“蒙古号”是东印度公司的一艘带螺旋推进器和轻甲板[21]的铁壳汽船,载重2800吨,标称动力为37万瓦。“蒙古号”是经由苏伊士运河往返于布林迪西和孟买之间的定期班轮,是该公司的一艘快船。正常航速,在布林迪西到苏伊士之间是每小时10海里(1海里=1852米),在苏伊士到孟买之间是9.53海里,不过它总是超过这一航速。
有两个人一边在等着“蒙古号”抵港,一边在码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达。不久以前,该城还只是个小镇,由于德·莱塞普斯[22]先生的宏伟工程,因而有了一个远大前途,吸引了大批的本地人和外国人。
这两个人中的一位是联合王国驻苏伊士的领事。不管英国政府对运河的预测如何令人不快,不管斯蒂芬森工程师的预言有多么可怕,这位领事每天都看见一些英国船只穿过这条运河,比通过好望角从英国到印度的那条旧航线缩短了一半路程。
另一位又矮又瘦,看上去倒还聪明,有点神经质,两道浓眉紧紧地拧起,长长的睫毛下闪动着犀利的目光,不过,他能有意将目光弄得暗淡。此时此刻,他显得有点心烦意乱,走来走去,躁动不安。
此人名叫菲克斯,是英国国家银行盗窃案案发之后被派往各国港口去的“侦探”或英国警察之一。这个菲克斯将密切监视所有途经苏伊士的旅客,要是他觉得有谁可疑,便一面“盯住”,一面等候逮捕令。
正好两天前,菲克斯从英国警视厅厅长那里收到涉嫌犯的相貌特征材料,也就是那个有人在银行营业大厅里看见的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人的相貌特征材料。
{这位侦探肯定是受到破案后可获得一笔丰厚奖金的诱惑,因此才带着可以理解的焦急心情等着“蒙古号”进港。}
【菲克斯追捕盗贼,是因为奖金的诱惑,而不是出于职责的要求,讽刺了他的贪心。】
“领事先生,您是说,”菲克斯已经是第二次在问了,“这班船不会脱班?”
“不会的,菲克斯先生,”领事回答说,“据报,它昨天就已经到了塞得港的外海了,而160千米长的运河对于这样的一条船来说算不了什么。我已经告诉过您,政府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达的船只,每提前24小时就要奖赏25英镑,而‘蒙古号’每次都是有份儿的。”
“这条船是直接从布林迪西开来的吗?”菲克斯问道。
“是从布林迪西直接开来的。它在布林迪西装上发往印度的邮件[23],星期六晚5点离开那儿。所以,您甭着急,它很快就会到的。可我真的搞不明白,即使您要抓的那人在这条船上,您光凭所收到的材料,怎么就能认出来呢?”
“领事先生,”菲克斯回答说,“对这帮人,不是靠认出来,而是靠感觉。必须嗅觉灵敏,而嗅觉则是集听觉、视觉和味觉为一体的一种特殊的感觉。我一生中抓过不止一个这种绅士,所以,只要我要抓的窃贼在船上,我向您保证他逃不出我的手心。”
“但愿如此,菲克斯先生,因为这是一桩大盗窃案。”
“是桩大案,”兴奋异常的警探回答,“5.5万英镑哪!这种大案我们并不常碰上!现在的盗窃都是小打小闹的了!谢泼德[24]那样的大盗已经绝迹了!现在的贼往往因几个先令而被绞死!”
“菲克斯先生,”领事回答说,“听您这么一说我真该祝愿您马到成功了,不过,我再跟您说一遍,就您目前的情况,我担心还挺困难的。您知道不,根据您所收到的相貌特征的材料,这个窃贼与一位正人君子长得一模一样。”
“领事先生,”警探武断地回答说,“大窃贼全都像是正人君子。您得明白,但凡獐头鼠目之辈,只有老老实实,安分守己,不然的话,很快就会被抓住。凡是装出正人君子样儿的,我们就必须特别注意。我同意,这工作挺困难,这已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门艺术了。”
看得出来,这个菲克斯是有那么点自命不凡的架势。
这时候,码头渐渐地热闹起来。不同国籍的水手、商人、经纪人、搬运工、苦力都拥到了这里。显然,轮船马上就要进港了。
天气挺好,但因正刮着东风,有点冷。几座清真寺的尖塔在淡淡的阳光下矗立在城市上空。朝南望去,有一条两千米长的大堤像一条长臂似的伸在苏伊士运河的港湾里。红海海面上,游弋着好些渔船和小船,其中有几条仍然保留着古代帆桨战船的漂亮样式。
菲克斯由于职业习惯使然,一面在这伙人中转来转去,一面飞眼注视着行人。
此刻已经是10点30分了。
“这条船到不了了!”菲克斯听见港口的钟敲响10点30分嚷叫起来。
“它不会离得很远了。”领事回答说。
“它在苏伊士停多长时间?”菲克斯问。
“停4个小时。停船加煤。从苏伊士到红海的出口亚丁,有1310海里,必须加满燃料。”
“这船从苏伊士直接开往孟买吗?”菲克斯问道。
“直接开去,中途不搭客不卸货。”
“这么说,”菲克斯说,“那个窃贼如果是走这条路,又搭的是这条船的话,他就一定是计划在苏伊士下船,好从另一条路前往亚洲的荷兰或法国殖民地。他应该很清楚,印度是英国属地,待在印度不安全。”
“除非他是个很厉害的家伙。”领事回答说,“否则,您是知道的,一个英国罪犯躲在伦敦要比躲在国外好得多。”
说完这话,领事便回到离此不远的领事馆去了。菲克斯对他的话百思而不得其解。他独自一人,极其烦躁不安,总有一种挺奇怪的预感,觉得那贼一定在“蒙古号”上。实际上,如果那个混蛋离开英国打算去新大陆的话,经由印度这条道应该是他首选的一条道,因为这条道监视得松,而且比经大西洋的道监视起来更加困难。
菲克斯并未沉思许久。一声声尖厉的汽笛声响起,轮船就要到了。成群的搬运工和苦力一窝蜂似的拥向码头,全然不顾会挤坏旅客,弄脏他们的衣服。有十来只小船离开了河岸,朝“蒙古号”划去。
不一会儿,人们便发现了“蒙古号”那庞大的船体进入运河。11点整,这艘快船便在港湾里抛了锚,排气管中突突地喷出大量的蒸汽。
船上旅客挺多。有些旅客待在轻甲板上观赏全城的如画美景,但大多数旅客则上了停靠在“蒙古号”旁接客的小船。
菲克斯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所有上岸旅客。
这时候,上岸旅客中有一个拼命地推开围上前来揽生意的苦力,走到菲克斯身旁,非常客气地问他能否告诉他英国领事馆在哪儿,说话时一面还将他的护照递过去,想必是想在上面盖上英国领事馆的印鉴。
菲克斯本能地接过护照,匆匆地溜了一眼,看清了照片上的相貌特征。他差一点儿高兴得露出马脚来,护照在他手中颤抖。护照上的相貌特征跟他从首都警视厅厅长那儿获得的材料完全吻合。
“这本护照不是您的吧?”菲克斯问这个旅客。
“不是的,”这个旅客回答说,“这是我主人的。”
“那您主人呢?”
“他待在船上。”
“可是,”警探又说,“得他本人亲自去领事馆,好确定真伪。”
“什么!有这个必要吗?”
“必须如此。”
“那么,领事馆在哪儿?”
“就在那边,广场的旁边。”警探指着200步开外的一幢房子回答说。
“那么我请我主人去。可是,让他劳动大驾,他肯定会不高兴的。”
说完,这个旅客便向菲克斯点头致谢,回到船上去了。
思考题▼
回想一下:银行窃贼有什么样的外貌特征?
预设情节发展▼
“万事达”回到船上去请福格,福格会亲自去领事馆吗?会不会被菲克斯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