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提出了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全国人民抗战的总方针是坚持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那么,怎样达成消灭敌人、保存与壮大自己的目的呢?毛泽东在论《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和《论持久战》中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我们在此结合商战,对其基本观点进行解读,或者说,这里我们将运用毛泽东关于抗日游击战争的有关观点来说商战策略战略问题。首先要运用的是毛泽东关于抗日游击战争“防御中的进攻”论点。
毛泽东说:“由于日本是帝国主义的强国,我们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弱国,日本是采取战略进攻方针的,我们则居于战略防御地位。”(《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78 年版,第452 页)也就是说,敌人总体上处于战略进攻地位而我处于战略防御地位,但要消灭敌人以至最后战胜敌人,必须实行攻进,我战略上有防御也并不意味着不再实施进攻,而是防御中有进攻。这是扭转战局取得最后胜利的关键。
商战中,某一公司推销某一产品,很多情况下一开始也处于防御地位。因为对手推销同类商品力度大,知名度高,处于主动进攻地位,而一些较小企业或后来者同一商品,尽管可能产品质量超过市场上已有的同类商品,但一开始也只能处于防御地位。
但为了扩大本公司同类产品销售量,必须采取进攻的方式。如何实施进攻呢?就如毛泽东关于论述抗日游击战争那样,这种进攻不是战略性的,即不是全面的,不是整个市场上与对手拼,而是在局部,即实行战役战斗的进攻,积小胜为大胜。同时,这种战役战斗的进攻,还必须要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即选择有利的天候、地形(主要是山地),发动人民群众相配合,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即采取各种游击战术,不与敌打堂堂之阵。在商战中同一类型的新产品,是否首先要在有限的范围内,利用和创造销售条件,逐渐扩大销售途径和范围,同时采取各种灵活的销售方式,这样也许会越做越大。其实,很多有名的大公司在公司发展或推销其某一产品过程中,都采取的是这种策略,即整体上的防御,局部上的进攻,小胜积到一定程度之后,再实行全面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