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垂晚,有女子立舵楼之上,视之,乃植园遗书之人,然容止似不胜清怨。余即告五姑。五姑与之言,殊落寞。忽背后有人唤声,余回顾,盖即估客也,自言送其侄女归粤,兼道余舅氏之祸,实造自麦某一人。言已,无限感喟,问余安适。余答以携眷归乡。
越日,晚膳毕,余同五姑倚阑观海。女子以余与其叔善,略就五姑闲谈。余微露思念梦珠之情,女惊问余于何处识之?余乃将吾与梦珠儿时情愫,一一言之,至出家断绝消息为止。女听至此,不动亦不言。
余心知谢秋云者,即是此人,徐言曰:“请问小姐,亦尝闻吾友踪迹否乎?”
女垂其双睫,含红欲滴,细语余曰:“今日恕不告君,抵港时,当详言之。君亦梦珠之友,或有以慰梦珠耳。”
女言至此,黑风暴雨猝发。至夜,风少定。忽而船内人声大哗,或言铁穿,或言船沉。余惊起,亟抱五姑出舱面。时天沉如墨,舟子方下空艇救客,例先女后男。估客与女亦至。吾告五姑莫哭,且扶女子先行。余即谨握估客之手。估客垂泪曰:“冀彼苍加庇二女!”
此时船面水已没足。余微睨女客所乘艇,仅辨其灯影飘摇海面。水过吾膝,余亦弗觉,但祝前艇灯光不灭,五姑与女得庆生还,则吾虽死船上,可以无憾。余仍鹄立,有意大利人争先下艇,睹吾为华人,无足轻重,推吾入水中;幸估客有力,一手急揽余腰,一手扶索下艇。余张目已不见前面灯光,心念五姑与女,必所不免。余此际不望生,但望死,忽觉神魂已脱躯壳。
及余醒,则为遭难第二日下半日矣。四瞩,竹篱茅舍,知是渔家。估客、五姑、女子无一在余侧,但有老人踞床理网,向余微笑曰:“老夫黎明将渔舟载客归来。”
余泣曰:“良友三人,咸葬鱼腹,余不如无生耳。”
老人置其网,蔼然言曰:“客何谓而泣也?天心仁爱,安知彼三人勿能遇救?客第安心,老夫当为客访其下落。”言毕,为余置食事。
余问老人曰:“此何地?”
老人摇手答曰:“先世避乱,率村人来此海边,弄艇投竿,怡然自乐,老夫亦不知是何地也。”
余复问老人姓氏。老人言:“吾名并年岁亦亡之,何有于姓?但有妻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耳。”
余矍然曰:“叟其仙乎?”
老人不解余所谓。余更问以甲子数目等事,均不识。
老人瞥见余怀中有时表,问是何物。余答以示时刻者,因语以一日二十四时,每时六十分,每分六十秒。
老人正色曰:“将恶许用之,客速投于海中,不然者,争端起矣。”
明日,天朗无云,余出庐独行,疏柳微汀,俨然倪迂画本也,茅屋杂处其间。男女自云:不读书,不识字,但知敬老怀幼,孝悌力田而已;贸易则以有易无,并无货币;未尝闻评议是非之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复前行,见一山,登其上一望,周环皆水,海鸟明灭,知是小岛,疑或近崖州西南。自念居此一月,仍不得五姑消息者,吾亦作波臣耳,吾安用生为?及归,见老人妻子,词气婉顺,固是盛德人也。
后数日,偕老人之子出海边行渔,远远见一女子,坐于沙上,既近,即是秋云,顾余若不复识。余询五姑行在,女始婉容加礼,一一为具言五姑无恙,有西班牙女郎同伴,但不知流转何方。余喜极,乘间叩梦珠事。
女凄然曰:“余诚负良友。上帝在天,今请为先生言之;先生长厚,必能谅其至冤。
“始吾村居,先君常叹梦珠温雅平旷,以余许字之,而梦珠未知也。一日,梦珠至余家,先君命余出见,余于无人处,以婴年所弄玉赠之。数日,侍婢于市见玉,购归,果所佩物。而吾家大祸至矣。
“先是有巨绅陈某,欲结缡吾族,先君谢之。自梦珠出家事传播邑中,疑不能明也:有谓先君故逼薛氏子为沙门,有谓余将设计陷害之。巨绅子闻之,强欲得余,便诬先君与邝常肃通。巡警至吾家,拔刃指几上《新学伪经考》,以为铁证,以先君之名,登在逆籍。先君无以自明,吞金而殁。
“吾将自投于井,二姊秋湘阻之,携余至其家,以烛泪涂吾面,令无人觉,使老妪送余至香港依吾婶。一日,见《循环日报》载有僧侣名梦珠游印度,纤道星洲。余思叔父在彼经商,余往,冀得相遇。乃背吾婶,附贾舶南行。于今三年矣。
“余遭家不造,无父母之庇。一日不得吾友,即吾罪一日不逭。设梦珠忘我,我终为比干剖心而不悔耳!”
言至此,泪随声下。余思此女求友分深,爱敬终始,求之人间。岂可多得?徐慰之曰:“吾闻渠在苏州就馆,吾愿代小姐寻之。”
女曰:“吾亦为先生寻五姑耳。”
女云住海边石窟,言已遂别。余同老人子行阡陌间,老人与估客候余已久。余见估客愈喜,私念如五姑亦相遇于此,将同栖绝境,复何所求?
余三人居岛中,共数晨夕,而五姑久无迹兆,心常动念。凡百余日,忽见海面有烟纹一缕,知有汽船经过。须臾,船果泊岸,余三人遂别岛中人登船。船中储枪炮甚富。估客颤声耳语余曰:“此曹实为海贼,将奈之何?”
余曰:“天心自有安排。贼亦人耳,况吾辈身无长物,又何所顾虑?”
时有贼人数辈,以绳缚秋云于桅柱,既毕,指余二人曰:“速以钱交我辈,如无者,投彼于海。”
忽一短人自舱中出,备问余辈行踪,命解秋云。已而曰:“吾姓区,名辛,少有不臣之志,有所结纳,是故显名。船即我有,我能送诸君到香港,诸君屏除万虑可也。”
五日,船至一滩头,短人领余三人登岸,言此处距九龙颇近。瞬息,驶船他去。估客携其侄女归坚道旧宅。停数日,女为余整资装,余即往吴淞。
维时海内鼎沸,有维新党、东学党、保皇党、短发党,名目新奇且多,大江南北,鸡犬不宁。余流转乞食,两阅月,至苏州城。
一日,行经乌鹊桥,细雨蒙蒙,沾余衣袂。余立酒楼下,闻酒贩言:有广东人流落可叹者,依郑氏处馆度日;其人类有疯病。能食酥糖三十包,亦奇事也。于是过石桥,寻门叩问。有人出应,确是梦珠,惟瘦面,披僧衣。听余语颠末,似省前事,然言不及赠玉之人。心甚异之。饭罢,檐雨淅沥,梦珠灯下弹琴,弦轸清放。忽而据琴不弹,向余曰:“秋云何人也?盍使我闻之乎?”
余思人传其疯病,信然。余乃重述秋云家散,至星嘉坡苦寻梦珠及遇难各节。梦珠视余良久,漫应曰:“我心亦如之。夫睹貌而相悦者,人之情也;吾今学了生死大事,安能复恋恋?”
余甚不耐,不觉怫然曰:“嗟乎!吾友如不思念旧情,则彼女一生贞洁,见累于君矣!”遂出。
至沪,遇旧友罗霏玉明经于别发书肆,因谈及梦珠事。霏玉言:“梦珠性非孤介,意必有隐情在心。然秋云品格,亦自非凡,梦珠何为绝人如是?”
余即曰:“君与我当有以释梦珠之憾乎?”
霏玉曰:“窃所愿也。”
霏玉,番禺人,天性乐善,在梵王渡帮教英文,人敬且爱之。霏玉招余同居于孝友里。其祖母年八十三,蔼然仁人也。其妹氏名小玉,年十五,幽闲端美,笃学有辞采,通拉丁文,然不求知于人也;尝劝余以书招秋云来海上,然后使与梦珠相见。余甚善其言,但作书招秋云,未尝提及梦珠近况。小玉又云:“吾国今日女子殆无贞操,犹之吾国殆无国体之可言,此亦由于黄鱼学堂之害(苏俗称女子大足者曰“黄鱼”)。女必贞,而后自由。昔者,王凝之妻因逆旅主人之牵其臂,遂引斧自断其臂。今之女子何如?”
此时闻叩环声,霏玉肃客人,即一细腰女郎,睨笑嫣然,望而知为苏产也。霏玉曰:“密司爱玛远来,故倦矣。”
女郎坐而平视余,问余姓氏。小妹答之。已而女郎要余并霏玉乘摩多车同游。
既归,余问霏玉与此女情分何似?霏玉曰:“吾语汝。吾去夏在美其饮冰忌连,时有女子隔帘悄立,数目余,忽入帘,莞尔示敬,似怜吾为他乡游子。此女能操英吉利语,自言姓卢,询知其来自苏州,省其姨氏。吾视此女颇聪慧,遂订交而别。是后,常以点心或异国名花见赠。秋间吾病,吾祖母及女弟力规吾勿与交游。吾自思纵此女果为狐者,亦当护我,我何可负义?明日复来,引臂替枕,以指检摩尔登糖纳吾口内,重复亲吾吻,嘱吾珍重而去。如是者十数次,吾病果霍然脱体。即吾祖母亦感此女诚挚,独吾妹于此女多微辞。今吾质之于子,此女何如人也?”
余未有以答。
数日,女盛服而至,谓霏玉曰:“吾母在天赐庄病甚,不获已而告贷于君。”
霏玉以四百元应之。省其家贫亲老,更时有接济,前后约三千元。
女一夕于月痕之下,抚霏玉以英语告之曰:“I don't care for anybody in the whole world but you.I love you.”(“除了你,在这个世界上我谁也不关心。我爱你。”)
秋候已过,霏玉与女遂定婚约。
至十一月二十六日,午膳毕,霏玉静坐室中,久乃谓余曰:“吾甚觉耳鸣,烦为吾电告龙飞备乘,吾将与子驰骋郊野。”
俄车至,余偕霏玉出游,过味莼园,男女杂沓。霏玉隔窗窥之,愕视余曰:“归欤?”
吾亦以此处空气劣,不宜留,遂行。霏玉于途中忽执吾手狂笑不已,问之,弗答。吾恐霏玉有心病,令马夫驶马速行。至家,余扶将以入。
此时,霏玉踞椅如有所念,余知必有异事。时见小玉于女红坐处告余,有西班牙女子名碧伽,修刺求见,自云过三日重来。霏玉闻言甚欣悦,祝余曰:“是为五姑将消息者。”
余心稍解。讵知霏玉即以此夕自裁于卧内!
明晨,余电问龙飞马夫,昨日味莼园曾有何事?答云:“卢氏姑娘与绸缎庄主自由结婚耳。”余始晓霏玉所以狂笑之故。然余不欲其祖母、妹氏知霏玉为女所给,今笔之于书以示人者,亦以彰吾亡友为情之正者也。
吾友霏玉辞世后三日,碧伽女士果来,握余手言曰:“五姑自遭难以来,无时不相依,思君如婴儿念其母,吾父亦爱五姑如骨肉。谁知五姑未三月已成干血症,今竟长归天国。五姑是善人,吾父尝云:‘五姑当依玛利亚为散花天使。’今有一简并发,敬以呈君。简为五姑自书;发则吾代剪之,盖五姑无力持剪。吾父居香港四十九年,吾生于香港,亦谙华言。遇秋云小姐,故知君在此。今兹吾事已毕,愿君珍重!”
女复握余手而去。余不敢开简,先将发藏衣内,惊极不能动。隔朝,抆泪启之,其文曰:
妾审君子平安,吾魂甚慰。妾今竟以病而亡,又不亡于君子之侧,为悲为恨,当复阿言?始妾欲以奄奄一息之躯,渡海就君子;而庄湘老博士不余许,谓若渡海,则墓亦不得留在世间,为君子一凭吊之,是何可者?博士于吾,良有恩意。妾故深信来生轮回之说,今日虽不见君子,来世岂无良会?妾惟愿君子见吾字时,万勿悲伤,即所以慰妾灵魂也。君子他日过港,问老博士,便得吾墓。
简外附庄湘博士住址,余并珍藏之。
时霏玉祖母及妹归心已炽,议将霏玉灵枢运返乡关。余悉依其意,于是趁海舶归香港。
既至,吾意了此责,然后谒五姑之墓。遂雇一帆船赴乡,计舟子五人。船行已二日,至一山脚,船忽停于石步。时薄暮,舟子齐声呼曰:“有贼!有贼!”胁使余三人上岸。岸边有荒屋,舟子即令余三人匿其中,诫勿声。余思广东故为盗邑,亦不怪之。
达晓,舟子来笑曰:“贼去矣。”
复行大半日,至一村,吾不审村名。舟子曰:“可扶榇以上,去番禺尚有八十四五里。”
舟子抬棺先行,余三人乘轿随后。余在途中听土著言语,知是地实近羊城,心知有变。忽巡勇多人,荷枪追至,喝令停止。余甫出轿,一勇拉余襟,一勇挥刀指余鼻曰:“尔胆大极矣!”言毕,重缚余身。
余曰:“余送亡友罗明经灵枢归里,未尝犯法,尔曹如此无礼,意何在也?”视前面轿夫舟子,都弃棺而逃,惟霏玉祖母及妹相持大哭。
俄一勇令开棺,刀斧锵然有声。时霏玉祖母及妹,相抱触石而死,勇见之不救,余心俱碎。少间,棺盖已启,余睨棺内均黑色。余勇启之,乃手枪、子弹、药包,而亡友之躯,杳然无睹,余晕绝仆地。
比醒,余身已系狱中。思欲自杀,又无刀,但以头碰壁,力亦不胜。狱中有犯人阻余,徐曰:“子毋尔。今日即吾处斩之日。闻之狱卒云,子欲以炸药焚督署,至早亦须明日临刑。计子命尚多我一日;且子为革命党,党中或有勇士相救,亦意中事。愿子勿寻短见。若我乃罪大恶极之人,虽有隐忧,无可告诉。冤哉吾妻也!”
余答之曰:“吾实非党人,吾亦不望更生人世。然子有隐恫,且剖其由,吾固可忍死须臾,为子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