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是个瘸腿的老头儿,说是老头儿,其实一点也不老,应该没有三十岁。只是,那满脸的忧郁愁苦,平白就使人显得老了些。据街坊们说,陈伯原先是不住这里的,因被陈翠花捡了回来做女婿,大家便唤做陈伯。陈伯长陈伯短的,竟无一人知道陈伯姓甚名谁。
陈翠花没几年就生了场大病,没几天人就去了。此后,陈伯便靠拉泔水为生。看着富贵人家那一大桶一大桶的剩菜剩饭,常常觉得难受:这样子过活,是要遭天谴的啊!便把些比较好的东西捞出来,留着自己吃。竟也能不断荤腥。天气凉的时候还好,可天气热的时候,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坏掉。日子久了,陈伯也想出对应的办法。趁天冷的时候,将那些看得入眼的食物存起来,晒干,等着日子紧巴的时候吃。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情况陈伯见得多了,自己一个瘸子,指不定哪天就没了差事。所以,像陈伯这样的人,是从没有过寅吃卯粮的想法的。
说起陈伯和小屁,也是缘分。那日,陈伯拉着泔水车家去,行至一处,却怎么也拉不动,回头一看,轮子下压了个小石子。待想把车放下去捡石子,偏生那是一截上坡路。若陈伯把车停下,那车就会往后滑下去,一车的泔水泼了出来,可是个大麻烦。若不把车放下,车就行不动,石子捡不出来啊!正好生为难之时,小屁出现了,小家伙本是低着头觅食,看到石子挡着车轮子了,就把轮子下的石子给捡了出来,陈伯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多亏你了,孩子。”陈伯真心感谢小屁。
小屁抬起头来,呵呵一笑。这一笑,把陈伯给笑愣了。多小的孩子啊!可脸上脏兮兮的,头发好长时间没洗了,都结成一绺一绺的,穿了身极不合适的衣服,估计是捡的。那一双眼睛,却甚是清亮,任谁看一眼都会心疼这个冒着稚气的孩子。陈伯心里一酸,险些落下泪来,对小屁说:“孩子,你随我来,陈伯有好东西给你吃。”
小屁就跟着他走,一直走到城边上,才到陈伯家。这里的房子都又矮又破,石板上冒出青草,一棵枯树从陈伯院子里伸出干瘪的胳膊,像是在欢迎,又像是在拒绝。陈伯放下车,推开院门,是一个很简陋的小院子,就两间小屋。陈伯把掏出钥匙,打开一把长满铜锈的锁,“吱呀”一声,门开了。空落落的屋子,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巴,里面一张木桌,像老人的脸,布满了横一条竖一条的皱纹,一张条凳,常坐的地方已经发亮,墙角几个黑坛子。陈伯揭开一个坛子盖,从里面掏出一把皱巴巴的红枣来,那暗红的颜色,就成了屋里最鲜艳的色彩。陈伯递给小屁,“吃吧!”
小屁以前从没吃过大红枣,拿起一个,小心翼翼地放到口里咬了一口,是甜的,比张老爹的馒头还甜。心里知道是好东西,便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吃起来。
终于吃完了一个红枣,小屁又拿起一个,闻了一下,没吃,将剩下的红枣一股脑儿倒在怀里,捂在胸口,又把红枣一股脑儿全倒出来,清亮的眼睛里泛出乞求的光芒:“陈伯,我可以把它们放在这里,等到想吃的时候再来吃吗?”
“为什么?”陈伯不解。
“我怕,怕自己忍不住,一下子全吃光了。”小屁有些害羞,又有些老道地教训起来:“身上带这么些好东西,很容易被人抢的。”
陈伯心里堵得慌,“你爹娘呢?”
“不知道。”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陈伯心里想到,“行,就放这儿吧。想吃的时候,就来。只是,不要早了今天这个时辰。若是早了,就要在门口守着了。”
“谢谢陈伯。”小屁笑了,这一笑,眉眼都弯起来,像天上的月牙儿,好看的紧。
“你叫什么?”
“小屁。大家都叫我小屁。”大概是红枣的缘故吧,小屁对陈伯亲切起来。不知谁给起的名儿,反正就叫小屁,相熟的乞丐,都这么叫他。一来二去,他也就觉得这是自己的大名了。
“小可怜,连个姓也没有。”陈伯叹道。
“没有姓,很可怜吗?”小屁睁大了眼睛。
“那是,一个人若是连姓都没有,人家一听就知道你可怜。”陈伯看一眼小屁,直白地告诉他。
“那,陈伯,我跟你姓好不好?”小屁黑黑的大眼睛又开始闪了,这一闪,陈伯就觉着自己心软了。
“跟我姓?”陈伯鼻子都酸了。自己姓什么呢?那是多么久远的事情。当时,自己抱着明立从山崖上跳下,孩子也不知道掉在哪儿了。醒来时,就到了陈翠花家。急着去找孩子,却被她一把按住,发了疯似的推开她,却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原来,自己的腿摔折了。
“求求你,再去找找,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和我一起摔下来的。”
“公子,我到的时候,只见你一人。并无小孩。并且,那里已被官军封锁,平民百姓不得靠近!”
看着翠花坦荡的眼神,他知道,翠花没有骗他。既然自己能够大难不死,便希望明立也能够侥幸存活下来。
翠花是个孤女,年近二十,却一直未有婚配。翠花将他捡来家里,颇受了些风言风语,这是他腿伤好了以后才知道的。摔折了的腿,在翠花的精心照料下,也渐渐好了起来。伤愈后,有些瘸,却不影响走路。急着知道皇宫的消息,却知道二皇子已经成为太子。从此,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死人。若是让二皇子发现,只怕会连累翠花,甚至连整个村子的人,都可能被殃及。于是,他忘了自己的姓,和翠花一起过着平淡简朴的日子,看着二皇子继位登基,看着翠花病重,看着自己,从一介皇室贵胄,变成拉泔水的陈伯。
而今,自己都丢了自己的姓,跟着别人姓,却还有个小乞丐要跟自己姓!莫非,这就是缘分?
随意地问道:“你几岁了?”
“啊?”小屁愣了,他着实不知。只要有吃的,能填饱肚子就行,他从不知自己多大。
明立,若还活着,如今当是七岁。七岁的孩子,应该多大?陈伯不知。但眼前的孩子看起来确实有些小。如果明立还活着,会不会也是这般做起了小乞丐?心里猛地冒出这个念头,陈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一个皇子,沦落成小乞丐,岂非生不如死?赶走脑子里的荒唐想法,笑道:“也好,你以后就是陈小屁。”
“我也有姓了,以后,我就不是个可怜的孩子了,对吧?”小屁兴奋得脸都红了,他直觉地认为,有姓,是一件大事。
“对,对,你就不可怜了,你是个有名有姓的孩子了。”陈伯感慨万分地抹了抹眼睛。
陈伯就这样和小屁慢慢地熟了下来。开始,小屁会踩着时辰,守在门口等陈伯回来吃红枣,再后来,陈伯干脆将钥匙放在只有小屁才知道的石板下。这样,小屁饿的时候,多少能在陈伯这里捞些吃的。
今天,陈伯家会有些什么可吃的呢?小屁心里想着。掰掰指头数数,离上次吃米饭的日子才过了三天,得三天后才能再吃一次米饭。陈伯每隔六天打一次牙祭,所谓打牙祭,就是吃刚煮好的大米饭。平日,都以干菜为主食的。现在这个时候,家里只有一些晒干的剩菜,嚼嚼倒是能解饥,可那味道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小屁不喜欢,能不吃就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