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摇曳,透过盖头的金黄流苏,宜和耐心地打量着脚边毯子上的花纹,心里默默地随着它的纹路转。
不同于金陵的清秀,别有一番粗犷的美。门处传来一阵阵的欢呼声,遥远又真切,这里八月的风裹着寒气抹杀了浓浓的青草味儿,不似金陵的,此时处处都带着温柔的香。
是有一点点饿了,从喜堂进来,她这样呆呆地坐了三四个时辰,中间他有打发人过来送吃的,多半没有胃口。
到是这会儿,肚子咕咕响,从脚边收回目光,绞着手上的绣帕,一条大红绣帕,明里暗里都是些百子千孙、百年好合的吉祥图案,只有娘亲绣的宜和二字是她最亲切的,她一边抚摸着细密的金线,一边计算着什么时候吩咐门外的红若送点粥进来。
一个半月前,她们从金陵起程,前来送亲的不是白衣的程枫,而是一身玄衣的飞虎将军程灏。
“程枫呢?”
“回禀公主,家弟前几日染了风寒,群医无策,程老柱国唯恐耽误了公主的吉日,特奏明圣上,经许,由臣领飞虎军担任送亲使者,送公主出嫁。“程灏抬出了父皇、老柱国还有自己飞虎将军的名号,告诉她这一切都定了。
自古公主出嫁,都叫下嫁,无论是家国是什么样地位,都会给公主以厚待。公主乃帝姬,一个“帝“字,确定了她王朝的身份,若家国强盛,文武状元、王孙贵胄或是异国藩王,随她喜欢,无论嫁到哪里,这一生一世都是尊贵的公主;如若家贫国弱,需要做为政治棋子远嫁,那就另说了。
不过文人墨客多半喜欢不圆满,加笔墨让她们留名青史。也是好笑,那些文人又懂得什么?
她是掌上明珠,大梁也强盛。两个月前,她才从镇守南境的哥哥那里回来,哥哥又健壮了不少,跟两年前比,更加英气。
除了湿热,南境的一切她都还喜欢,不比金陵枯燥,她在军营边的小镇可以自由行动。哪怕是一个半月前,她溜出公主府,贿赂程枫,来到沉香宫,满月的院子里,娘亲趁着月色酿花露,一身青色衣衫围着石桌转来转去,颇像仙子下凡尘,她就坐在秋千上静静地看着娘亲一脸幸福地计算着出酒的日子。
宜和有个军功卓越的哥哥,父皇早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授封他为宣亲王,一个宣字,还让母亲高兴了许久。
父皇近几年身体不好,决意让太子再历练几年便登基,然后带着母亲巡游各地,还说要好好选一选将来的驸马,让她风光大嫁,嫁给心爱之人,白头偕老。更有意思的是太子殿下,说要亲自把关驸马的人选,气得皇后差点当场发难。
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如过眼烟云,宜和仓促出嫁了。
上一次皇姐宜清公主出嫁还是在六年前,宫里足足准备了两年,大到驸马府的兴修,小到一根绣花针的成色,皇后都一一把关,明明不足二十里的路程,为了让皇姐等足每一个良辰,生生地走了三天。她随母亲替皇姐添妆,百余件的礼物里,皇姐最终只收下了一对七巧碧玉环,说是驸马喜欢这些精巧玩意儿,眼里满是欣喜。
或者是那个时候,还不满十六岁的宜和对于未来夫婿有了懵懂的想像,要像父皇那样疼她,太子殿下那样温柔地让着她,还得有哥哥的英武才行。
一恍如梦,宫城除了驻守的禁军,还有镇守的屯田军,竟凑不齐她的送亲队伍。、
最后母亲以死相逼,父皇释放了京城各大牢房的江湖客,加上程灏将军带的飞虎军和府兵,一共九百余人,了了地从金陵出发了。宜和带了贴身随从十六名,在犹如行军的一个多月里,先后没了六个,上一站是清河郡,她夜半听到有人在呜呜咽咽吹笛子,是归园曲,在空旷的草原上听来十分凄凉——出了清河,便无家园可归。
与她一样,未来惶惶而遥不可期,第二日清早,便发还了奴籍,厚金打发她们留下,等送亲队伍返程时,随他们回金陵也好,回家乡也罢,不必跟着去了。
红若宁死不走,只得带过来了——公主和亲,除了夫家灭国或者母国亲召,永不得归。不过这些,是她后来才知道的——她是大梁有史以来第一位和亲的公主。
皇后也不是全然无心,宫里最好的四名太医都跟着过来了,是希望她能活着到达西漠吧。不过路上可苦了这些老太医,他们生病,竟摒弃前嫌相互医治,到是宜和,提着一口劲,一路来平安无事。除了临西、九卡和清河郡的几次刺杀,她今天算是第一次下了马车,双脚沾地了。
“公主,奴婢,奴婢给您寻碗粥吧?”红若在门外轻声问她,语气里听得出她有些冷了。
“好,你也吃点吧,用完就不必守着了,门外风太大了。”
“公主,今儿是您吉日呢,奴婢不冷的。”说完,她大概是出去了。
一小会儿,听得红若轻声唤了声“王爷”。他来了。
听着铿锵有力的脚步由远及近,宜和心里莫名地紧张起来。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冷风卷了进来,吹得灯火摇晃,他反手关上门,小心地走到她面前,透过流苏,看到一双黑色绣金线的靴子立在她在面前。两人长久无言。
“你,你饿不饿啊?我带了一碗粥。“他先开口,声音轻轻的还带着一股清洌的酒气。
“要不你先吃点吧,我帮你把盖头揭开。”见没有应答,他再次询问,自顾自地腾了只手,揭开了宜和的盖头。
宜和没有抬头,只是轻轻地抬了抬眼皮,目光从他的绣靴移到他深红地浅金绣的长袍上,落到了他的手上,这人十指修长,右手抱着一只小荷叶盖碗,半护在怀里。左手还停留在揭盖头的动作上,没有放下。宜和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这双手,修长、干净、骨节分明,与金陵男子没有多大分别,只是略粗壮了些。
“你好美啊!“
听得这声赞叹,宜和抬起头打量他,眼前这人,丰神俊朗,薄唇轻弯,眼角含笑,一颗红玛瑙耳钉比她戴的还要娇艳几分,跟之前送往宫中的画像倒是九分相似,只是一缕被风吹乱的头发调皮地搭在脸边,显得要稚气了些。
“嗯,我喂你吧?”说罢,他打开荷叶盖碗,扣在碗底,一股香气袅袅而来,取出一只精致的凤尾的小勺,盛满银耳粥递到她嘴边,试探的眼神看着宜和。宜和看了看他的眼睛,回到小勺上,半颗枸杞偎在一小朵银耳边随着他的手轻轻晃动,她凑上前,饮了一口。
真的饿了,不及他盛下一勺,上一勺已经囫囵进肚。
“我自己来吧?”她抿着一颗莲子问他。
“没事儿,”看她真的饿了,南宫千微微一笑,“你慢点喝,不够还有。”说罢,又递了一勺到她嘴边。
就这样吃罢一碗粥,已有七分神气,不好意思再要了,若是在母亲那里,一定还能再吃两碗。想起母亲,宜和目光一淡,随即低下了头。
他没有注意到宜和低垂的目光,放下荷叶盖碗,转过身来,帮她取头上的一根根金钗。随着一缕缕秀发滑下,宜和整个人没了刚才的端庄,显得更清秀,眉目如画,一双桃花眼低垂,一张樱桃小口丰满秀气,不比真樱桃大多少,只是轻轻地抿着,精巧的鼻子甚是可人,单独任何一项,都不显得特别出挑,可这五官组合起来,给人一种秀气、柔和的美。
看着眼前的人儿,他掩藏不住心里的欢喜,伸手要帮她捋脸庞的秀发,刚碰到宜和的脸,她下意识地往后躲,端坐了太久,大腿发麻,一个趔趄向后仰去,她倒在几床喜被里,磕的脑袋一懵。
“哎,小心!”他一把扯住衣袖,“滋”的一声透出她水红衫。宜和半躺在喜被中,慌忙拽回衣袖要起身,他像木头一样紧紧地抓着袖子不松手。
“你干什么!?”
“我……我,我只是想帮你取耳环。”回答得毫无底气,一抹红从脸上延到耳根。
“我自己会弄!”她拽回衣袖,用力太大,又倒在了喜被中。
缓过神,趁她未起,他俯身抓住她的肩膀,顺势压倒。还未及放下耳坠,宜和握拳死死地抵住他,紧抿嘴唇,细薄的汗从额头冒出。
隐隐透出的女儿香气,让他的眼神渐渐迷离,吓得她用力推他。
他却反手一围,将她像小兽一样困在自己怀里,紧贴着她的鼻尖。宜和闻到了他喘息里的酒味,赶紧扭头寻找可用之物。
趁她扭头,南宫千迅速低头生涩地吻她的颈,吓得宜和大叫。几番挣扎与相抗之后,感觉到她在拼命。
“你……你不愿意?”他抬起头,深吸一口气平静自己,看着她迅速缩着脖子,一脸防备,这让他有点意外,也有些紧张。
“别动我就放开你!”
宜和渐渐放弃挣扎,木偶一样呆呆地困在他怀里,等他兑现刚才说的话。渐渐平息后,看到她肉肉的耳垂,他张嘴咬了一口。
果真,他松开手将她抱起,缓缓地放平,像摆弄一件珍贵的宝贝,替她盖被,整理衣服,让她和衣而卧,他脸上的酡红褪下。
宜和转过身背对着他,将自己蜷成小小的一团,泪水夺眶而出。想起皇后曾经几次派管教嬷嬷来教这些,她觉得恶心,将人都赶了出去,皇后还皮笑肉不笑地告诫:“我的好女儿,这些不学,侯门似海,可不容易立得住身子,母后为了你可是真正尽力了,你这般不领情,只能自求多福了。”
听着背后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她紧张起来。他将靴子随意甩出“咚”的一声,吓宜和一惊,紧紧抱着被子,发现吓到了她,他一愣,将另一只靴子缓缓脱下,轻轻放在脚榻处。伸手拉了被子,靠着床榻外边躺下了。
“安心睡吧。”仿佛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叹了口气,紧了紧被子,呼吸声渐渐轻下去。
过了小半个时辰,宜和的眼皮儿渐渐撑不住了,连日来马车的颠簸,让她觉得这张床,好像和马车一样,在不停地摇晃,外面隐隐的还有一阵阵厮杀的喧嚣声。疲惫爬上了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