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渊准备出远门了,那天回来后,他真的有认真的考虑了父亲的那番话,他觉得,自己是时候出去闯闯了。方渊觉得26岁原本就是奋斗的年龄,这个年龄不用去过问那么多的为什么,只管往前冲就好了,因为所有的问题,在拼搏中,都会得到相应的答案,虽然同一个问题,对不同的人来说,会有不同的答案!青春就是,让你有精力没顾忌的去做一些你真正想要做的事情,不管成败与否。而不该是在最好的年纪里,让迷茫给占去自己的大好时光。
方渊本来前些天就已经走了,但项月儿一定坚持要同去,重要的是母亲和奶奶也是这个意思,他们始终都觉得方渊为人太野,父亲甚至评价他是一只奔跑的野牛,如果一点制约都没有,那会非常危险,方渊拧不过他们,只好等项月儿这边辞了工,这才耽误了半月的时间。
临行的前一天晚上,朱枫约了方渊的几个朋友,一起为方渊和项月儿钱行,朱枫是方渊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二人在年少的时候甚至学着武侠剧里一般的,烧香拜过“把子”,所以他常以方渊的“大哥”自居,二人关系一直非常要好,朱枫比方渊大三岁,他还是自己兄长的同学。现在他在宁城经营一家小型的物流公司,生意不错。那天晚上,他们几个人喝的大醉而归,回去的路上,方渊一次又一次的吐倒在树下、马路边、垃圾堆里,要不是项月儿陪着他,他可能连家门都找不到,但尽管如此,一路过来,醉酒的方渊依旧不忘大放厥词,给了项月儿一个又一个的承若,给了青春一个又一个的承诺,他——要做人上人!
青春啊,那时我们目空一切,转身却只是记忆一撇,短暂而一去不回。
泰清,一个在曾经几十年在历史风雨飘渺中,饱经霜雪的城市。那一年,一个慈祥却威严的老者,就那么双手一挥,看着只是一个微细的运作,却铿锵有力的,赶走了所有的侵略者,把这个被上个王朝耻辱丢弃的孩子,重新拥回了祖国温暖的怀抱。从那之后这个城市日新夜异,很快成为了年轻人们胸中点燃斗志最向往的一个地方。
方渊第一次来这个城市,也第一次感觉到一个快节奏城市给人带去的紧迫感,看着街道上、地铁站里串流不止的人群,他立志,定要在这个地方,闯出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天地!而且,他必须这么做。
从宁城开车到泰清,一路和项月儿戏耍玩闹,方渊足足用了两天时间,沿途二人去了几个景点。方渊喜欢风景,这使得原本对旅行并无太大感觉的项月儿也跟着,慢慢喜欢上了这种在陌生的景色中流离的感觉,和方渊在一起这么多年,她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的改变,世界观,人生观。
来接方渊的,是方渊的同学许务。二人从初中就是同学,那同窗的多年里,二人感情非常要好。但可惜,高三的时候许务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缀学了,之后他就来到泰清发展,这座城之于他就和宁城一样,拥有很不可割舍深厚的感情。
和许务在高中分别之后到现在,方渊已经多年没有见过他了,就连许务结婚那天,方渊也因为距离原因没有亲自到场,而是托朋友给转送的礼金和祝福。许务在泰清这边和朋友一起经营一家中介公司,这多年来,他都没有在宁城呆过几天,就算回去了也是来去匆匆,让方渊每次都能错过他的行程,二人就这样,明明住在一座城里,却着实多年不见,现在见到许务,方渊的眼圈有点热,这才几年时间,许务的变化却大的吓人,原本那高大肥硕的身体,不知道在这些年里经历过什么,变的就像是被拧过了水的海绵一般,清瘦而干瘪。至于脸蛋,哪里还有一分青春的模样,豁然已经一派久经风霜。好在,他的笑容好像并没有太多的改变,他就这样看着方渊,微笑着张开了手
“好久不见。”
方渊上前一把抱住他,久久难言。还是项月儿打破了沉默,打趣的说了声:两个大男人,当我都不存在了,这基情满满的,真的好吗?
二人这才松开手,彼此哈哈一笑,许务拍拍方渊的肩头,点点头,表示对他健硕身材的赞美,也就只是一笑,已然代表了一切。项月儿也跟着笑,这一刻方渊突然觉得,许务在这一刻,又变回了从前的样子,变成了那个自小和自己要好的朋友,变成了自己认识的那个许务。
沧海桑田罢尽,时间流转,很多的事物在时间里,都会变的面目全非,而真正的友情会恰如美酒,在经过时间的多番发酵之后,变的越发的醇香。
许务在离他公司不远处他和妻子住房楼下的一家酒店里招待了方渊,这儿是泰清的新区,泰南新区,以前这里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镇,镇民们靠海吃海,虽然足够可以自给自足,但和富裕完全搭不上边,但也就是这两年时间,国家对海域城市的发展,让嗅觉敏锐的商人们嗅到了金钱的味道,他们开始对这个区域大肆的开发征收发展房产业与旅游业,并大规模的扩张土地,那原本四季鲜明的田地,那微耸的山包被一一填平,并以最快的速度一点点的变幻成了高楼大厦。梦想家们,冒险家们,怀抱梦想的年轻人们,纷纷涌向了这座发展中的城市,想在这片新生的商业本地上,抢占到绝对的先机。这便直接或间接的使得那原本荒废的地方,日新夜异,勃然新生,渔民们变成了包租公,那原本在田地间哞哞劳作的牛羊变成了一一辆辆的汽车,中心区域一点的房价,甚至炒到了三万五左右一个平方,想要在这样一个城市里立住脚跟,需要运气,更需要付出比别人多出数倍的努力……
“对了,渊。你这边过来有什么打算?”酒过三巡,饭已七分,和方渊碰了下酒杯,许务问。
“目前还不知道”方渊说:“我已经三年多没出来了,这几年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算是虚度了。这次来泰清,我想先稳定下来,至于到底做什么能做什么,我想我需要看看,需要想想。”
“嗯,工作的事不急的,好好选一选也好,以你的性子,跑这么远也不可能只是为了混口饭吃的”许务说:“男人的做事情,就择有个谨慎姿态,选好了,就一条路朝前,没有太多什么退路的”
方渊点点头,帮一旁的项月儿夹了一块牛肉,项月儿不算是什么大美女,但长相清丽,文娟秀气,身材很好,但她却是个“肉食动物”
有一无与伦比的靓丽,叫青春。
方渊爱项月儿,他这一生至此,爱过很多人,日后他还会爱上更多的人,但对项月儿,他知道那种爱是不同的,这是一种致情致深,一种深入骨髓的瘾,甚至是一种习惯。他常觉得,这个世上,除了母亲,已经不再会有一个女人像项月儿一样对自己这么好了,他虽然没有承诺过项月儿婚姻,但在他心里,他方渊的妻子,就只有项月儿,如果和她都走不到天长地久,他这辈子不会再和任何一个女人踏入婚姻。
“对了,你们俩的住处可有着落?”许务问。
“还没,准备今晚先住下旅馆,明天再去找找房子,毕竟吃住吃住,住是除吃之外最紧要的一件事情了。”方渊说。
“倒不用这么麻烦”。许务淡淡一笑,眼神里有深意:“你和我说你们两要过来的时候我就想过了,以你这毛毛燥燥的性格,肯定是没有给自己在这种细节上留好路的,刚好,我们那边有一个房间空着,一会我叫梅子收拾一下,你们就先在那里住着吧,至于今后你们想好要做什么了,再搬出去也很方便,这边房子并不是很好找的,刚出来行走,能省则省,你说呢?”
梅子是许务的妻子,一个精明能干的泰清本地人,方渊虽然没有见过她,但他多少在一些朋友那里听说过这个女人的“厉害”,许务的婚礼是在泰清举行的,他高三的那年,唯一的亲人,他的母亲得癌症去世了。之后,许务就真正的成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他很坚强,那一年,他主动放弃了学业,来到了泰清打拼,在这里,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梅子。梅子家有些底子,许务觉得这或许是一桩“不错的姻缘”。后来,他们恋爱、结婚……许务就这样,成了梅子的“家人”。感情也是个有趣的东西,它会随着时间的流走,磨合,然后加深,或许一开始许务接近梅子的动机并不怎么“单纯”但多年来的相处下来,他与梅子之间也已经有了一种不可分割的情愫。
方渊有点不自在,倒不是因为他看不起许务,只是就这么贸贸然的住进别人的家里,那感觉终究是有些怪异的,但许务说的也确实是个道理,他不自觉的把目光转向了项月儿,见项月儿点了点头,方渊长出一口气,笑着对许务说:“那就真是麻烦你了,我们找到工作了,就搬出去,卫生的话,我会让月儿帮着嫂子一起打理的。”说罢又加了一句:“真不知道怎么谢谢你才好。”
许务哈哈一笑,拍拍方渊的肩膀:“你过来能想到来找我,我已经很高兴了,举手之劳罢了,别放心里,我们之间不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