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彭锐醒来的时候眼睛都有点肿,但是他毫不介意,送完了彭琳琳就回家给夏朗看各种合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更何况是夏朗那边的事儿,彭锐更要努力了。
祁东也打来电话给夏朗,说等研发部把新产品研发出来并投入市场的时候,他愿意无偿做代言。
夏朗想想也感觉不错,毕竟市场调研中使用新产品的大多是学生,而且祁东的粉丝也大多是大学生或者高中生,这么对口的方向何乐而不为?
夏朗道了声谢,也就痛快得答应了,然后开始给彭锐找工作。
“东哥。”宋友旭把电脑转过来给祁东看,“《大唐狂妃》剧组请你去参与三首歌曲的制作,酬金面议。”
“好一个面议。”祁东微微一笑,然后有些感觉不对。
“确定是《大唐狂妃》?”
“是的。”宋友旭又看了眼电脑上的邮件。
“这部电视剧不是拍了好几个月了吗?怎么现在才制作歌曲?”祁东用直觉感到这应该是个坑,至于坑底下是坨翔还是一堆金子就不得而知了。
“听说是因为《乱世武妃》剧组出高价把《大唐狂妃》的音乐制作团队挖走了,而且他们还把几首歌曲的词曲都一并带走了。”宋友旭一开始我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就去打听了一下,没想到还真打听出来了。
“嗯……”祁东没放在心上,“这种事儿天天发生,没什么稀奇的。”
言外之意就是我懒得去。
宋友旭习惯了他的挑三拣四,也就当没看着。祁东喝着杯咖啡悠哉悠哉地看着手机。
宋友旭感觉还是删了吧,所以拿起鼠标就要删邮件。
“诶?”宋友旭突然犹豫了。
“怎么了?”祁东举起咖啡准备喝第二口。
“这个邮件署名……”
“谁啊?”祁东成功地喝到嘴里。
“寇剑华……”
“噗!”祁东一听这让人心悸的名字当下没忍住一口把咖啡喷了出来。
“谁?”祁东马上拿张纸擦脸,却还是想再确定一下。
“寇……寇剑华。”
得,祁东一听这个名字立刻升天。
“去去去。”祁东好像真的很怕这个人,连忙给对方回了个邮件,“要是不去那老头子不得卸了我。”
宋友旭:“…………”
…………
宴会“不负众望”地开始了。
路彦辰真是像参加商业聚会那么回事儿一样,一身酒红色正装,领带板板正正地挂在胸前。
他实在是不知道这是个坑。
一开始吧,路父也以为这是个正儿八经的商业晚宴,可是公司金董却找上路父,说自家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而放眼整个T城商业圈,也就路总的儿子颜值与实力并存着。
目的很明显,商业联姻。
而且金董有着双重身份,一是路父公司最大的股东,路父对谁都可以眼不见为净,唯独金董不行。
二呢,是这个金董除了路父有利益关系外,二人也同窗过几年,因此关系更上一层楼。
金董家的女儿路父知道,也很欣赏。小姑娘文文静静,知书达礼,偏偏还会体贴人,这就给路父喜欢的不得了。
他想,要是有一天路彦辰能给自己带回来这么个儿媳妇来,那可是祖坟都冒青烟了。
这不,想着想着人家就自己送上门了,想想一家儿子也老大不小,家里也没什么能让他操心的,还不如趁早结婚,再早点给他生个孙子逗逗。
所以路父很爽快地答应了。
不过,路父可能低估了现实的残酷性,不知道这个宴会差点间接地要了他儿子的命。
很快,T城晚上七点半。
一辆豪车行驶进了酒店停车场,路彦辰下车对着车镜撩了撩发型,然后双手插兜从停车场出去进了酒店。
酒红色衣摆被风吹起了一角,露出了连里面黑衬衫也藏不住的精瘦的腰线。他的大眼睛在夜里格外的亮,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高贵的亲和感。
和白天不同,白天的路彦辰简直是个会移动的仙人球,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从每个细胞核到细胞膜都透出生人勿近的锋芒。就连路彦辰坐在街边椅子上感悟人生的时候,他的那一身刺让扫大街的阿姨都望而却步。
路彦辰喜欢晚上,因为有星星。
夜里有点冷,路彦辰的皮鞋都有点冻的僵硬,踩在瓷砖上就跟穿高跟鞋一样。金碧辉煌的酒店装修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为了就是给上流社会的各种形式主义提供场地。
进了礼堂,路彦辰遇到了很多跟他一样的二世祖,纷纷打过招呼后,沈云天凑了上来。
“哎呦我天。”沈云天乍一看到路彦辰还以为是看错了,他确认了好几遍才确信那人是路彦辰,“你竟然会来这种场合了?开窍了?想脱单了?”
路彦辰听的云里雾里:“什么啊?”
沈云天说:“路家大少爷,想来您也没来过几次,不了解商业宴会的定义和性质。”
路彦辰眯了眯眼睛:“什么定义?什么性质?”他突然感觉气氛诡异的很。
“这个商业宴会的定义就是……”沈云天慌慌忙忙地临阵措辞,“商业宴会是上流社会攀比人脉、嫉贤妒能、聊天八卦、说媒拉纤的神圣之地。”
沈云天话中还故作神秘,不知道的以为他是老司机。
路彦辰环视四周,看周围嘈杂的议论,拥挤的人群。说实话,前三个他不容置喙,最后一个没看出来。
“给你吗?”路彦辰问。
“什么?”
“说媒拉纤啊。”路彦辰摆摆手,“我怎么就没看出来?”
“嘿嘿嘿……”沈云天爽朗一笑,“我也是。”
路彦辰:“…………”
路彦辰想,合着刚才所谓的定义都是瞎掰是吧?
没说多一会儿,路母就从人堆里出来了。
“妈。”路彦辰叫了一声。
“来了也不找你妈。”路母一脸责怪,“快跟我走,你把等着呢!”
然后路彦辰被他妈给领走了。
进了一群土色土香的西装堆里,路彦辰这身比较时髦的西装就显得格格不入。
人近中年,眼光也不觉中差了十条街。
相比那些骚得土味、骚得豪气的行头,路彦辰这一身,就显得十分内敛,再加上他匀称挺拔的身材,这气质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