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丙华回到驿站,心情跌落到了极点,杀手的突然离开彻底把自己的思路打乱了。原本,自己已经初步取得了杀手的信任,甚至,毫不夸张地说,还有些许的好感和同情。他完全可以,也有能力凭借自己多年经商练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这种信任、好感和同情放大,到那时候,这把快刀将彻底属于他白丙华。用好了这把快刀,杀回南国,重夺江山指日可待。甚至,他有时候想,即便万不得已把女儿嫁给他也是值得的。
现在,一切都得重新谋划。
沙棘木还剩下一些,若白天不烧的话,撑到第二天应该不成问题。现在天色尚早,自己还可以再砍些回来,兴许还可以多支撑几天。这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防狼取暖全靠它了。
水源暂时不缺,漫天遍野的积雪足够他肆无忌惮地挥霍,哪怕如杀手所言,带着一股子尿骚味儿呢!
“怎么又想起他了。”白丙华挥了挥手,像是要赶走关于杀手的记忆一般。
食物暂时也不用操心,那只被杀手斩首剥皮的沙漠狼还剩下大半,节省着点吃,少说可以支撑三五天。
“又是他!”这次,白丙华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短期来看,生活上应该不成太大的问题。如果一周之内都是晴天,积雪也该融化了,那个时候就动身西行,争取两天之内赶到狸族,找到女儿。然后安定下来,仗着狸族的坚固堡垒,自保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杀手嘛!断然不会活着离开北塞,这鬼天气,就是长毛怪也要抖三抖,更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类呢。白丙华不禁为杀手感到惋惜,年纪轻轻的,还没正儿八经活人呢。不过转念一想,死了也好,一来不会找自己的麻烦,二来本身杀孽太重。
这个时候,阳光从破洞的窗户里照进来,形成一道光柱,白丙华就坐在光柱的正中央,舒服地接受这难得的冬日暖阳的照耀。阳光正好,微风不燥,若不是在逃亡,甚至是一种享受。他眯缝了双眼,开始回忆起自己那波澜壮阔的前半生。
那时的自己三十出头,小有积蓄,无牵无挂,正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年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一本旅游杂志,名字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了,里面有一篇描写北塞的文章,有关沙漠银狐,有关长毛怪,还有神秘的狸族部落……
他当即决定独自北上,去探寻一番异域风情。尤其,自己酷爱狐狸皮毛,当指尖划过毛皮的瞬间,有电流过体的那种麻酥酥的触感,实在是令他欲罢不能,这是最大的诱因。
白丙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内敛腼腆,几乎不怎么跟父母及他人交流,母亲一度以为他是个哑巴。直到有一次,母亲带他去了一趟皮草店,那天的白丙华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两眼放光,跑着跳着地摸摸这个,碰碰那个,最后目光停在了一条狐皮围巾上:“妈妈,我要买这个。”
孩子这一声“妈妈”,着实吓了母亲一跳,她激动地蹲下来,两手托起儿子的脸颊,泪眼连连地几乎是耳语般的问道:“儿啊,你刚说什么?再说一遍。”她生怕自己声音太大,把这句久违的“妈妈”给吓回去。
“我要这个!”白丙华坚定地指着高他几个头的货架上方的狐皮围巾,字正腔圆地回答。
母亲这下听得真切,高兴得快说不出话来,这个时刻,莫说是一条狐皮围巾了,就是让她现去猎一只回来都愿意:“好,好。买,买!那什么,服务员,把,这条围巾包起来。”
围巾刚被取下就被小小的白丙华抢走了,连结账的时候都紧紧抱在怀里,生怕被人抢走了似的。那是他第一次,指尖触碰到狐狸皮毛的瞬间,就有那种过电般的麻酥感,刻骨铭心。从此,这条围巾就没离过手,走路、吃饭、睡觉都带着。
有一次,白丙华隔着门缝听到母亲对父亲讲:“这孩子,魔怔了。”语气里充满了担忧。白丙华摸了摸手边的狐狸皮毛,笑得很开心。
再后来,随着年龄增长,白丙华不再满足这一条围巾带来的满足感了,他迫切地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成为一名猎人,亲手杀掉一只狐狸,剥了皮,做一件狐皮大衣。
他被自己疯狂的想法给吓坏了。狐狸这么可爱,怎么会想着要去杀了它、还要剥皮呢?可转念又会是起初同样的想法,且愈演愈烈,像是随时会冲破胸腔而出似的。他小小的思想在做着挣扎,很痛苦,可最终都是杀狐剥皮占了绝对上风。
上学后,图书馆他只看有关动物的书籍,只找狐狸。电视节目只看动物世界,也是找狐狸。他把报纸里出现的为数不多的狐狸图片剪下来,还会偷偷将杂志里有关狐狸的彩页撕扯下来,统统夹进一个大号的笔记本里。
他凝视这些狐狸图片时,心里时时刻刻想着怎么杀死它们,然后剥了它们的皮毛。
三十出头那年,白丙华的愿望总算要实现了,偶尔翻到的画册里那只皮毛闪着银光的狐狸正张着一双狭长而狐媚的眼睛看着他,像是在勾引着自己:来吧,这里有你要的一切……
白丙华血脉喷张,这次没有了父母的束缚,总算可以遵从内心,轰轰烈烈做一件梦寐以求的大事了。他先是买了车票一路向北,在边境的最后一个小县城里买了骏马和猎枪,还在一家小酒馆里买了正宗的俄国伏特加。
一切好像如此的理所当然,白丙华甚至没打开过地图,没询问过路人,没得到任何指引和提示,就这么的单枪匹马、一路畅通无阻地闯入了北塞这片神秘的领地。
那一天,白丙华杀红了眼。空气里飘满了好闻的狐骚味,起初腥臭,紧接着便是香甜。这种香甜是白丙华种在骨子里的,一直魂牵梦绕的。
白丙华浑身颤抖,但是枪法奇准,总能在沙漠银狐逃离视线的最后一刻准时扣动扳机,猎枪吐出金色的火舌,银狐轰然倒地,血溅沙场。
日落时分,白丙华的肩头扛满了刚剥下来的狐皮,整个人血淋淋的,像刚从屠宰场出来的工人。这些够做一件狐皮大衣了,不,还不止。
后来安静下来的时候,白丙华不停地在回想,那一次北塞之旅,好像是上天安排好的要他千里迢迢来与妻子相会。这个北塞的精灵,之前都在这里静静等待,等待生命中那个人,见证自己绽放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