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凌南霄每次回家都特别会拿捏时间,总是在她刚做好饭就回来了,因此等待他的一直都是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
叶亦欢探出头看了他一眼,温婉浅笑道:“你回来啦,饭已经好了。”
她说着便从厨房里跑出来,笑吟吟的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凌南霄看着她贴心的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又走上去踮起脚替他解领带。
他看着她为自己忙前忙后,心里仿似有一条暖流划过,流经至四肢百骸,温暖人心。
凌南霄以前也无意间听手下的员工说过,每天晚上回家之后都会有温柔的妻子笑着迎接他,尽管工作了一天很劳累,可是在看到了妻子的娇颜时,却觉得再累一点也值得。
知足常乐,说的是这种感觉吗?
叶亦欢淡笑着解着她的领带,他现在已经和几个月前大的不相同了,回来的时候不会冷眼看着她,就连他身子上也不会在有那种刺鼻的来苏水味。
这应该也算是好的改变吧?
他现在总觉得叶亦欢的手上像带魔力一般,一触到他就会有种一样的感觉。
凌南霄脸色复杂的解着领带,叶亦欢蓦然瞥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男士婚戒,心上猛地一疼,怔愣了片刻后,默默地转过了头。
他现在还带着和申恬的结婚戒指,是说明到现在为止,他还是没有接受她的吧。
而且他对她的动作,似乎还是很反感……
叶亦欢神色黯然的走向餐桌,凌南霄蹙眉看着她单薄的背影,疑惑了一下,抬手才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
这个戒指是当初准备和申恬结婚的时候买的,按理说他自己就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又是一个珠宝公司的执行宦,自己的婚戒当然应该亲自设计,由自己的公司来操刀制作。可是由于当时申恬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如果再不抓紧结婚,那么很快就会显怀,媒体一定又会大肆宣扬,所以只好选了个还不算差的日子,匆匆忙忙就准备结婚了,甚至连婚戒都是买了梵克雅宝的现成品。
后来申恬和叶亦欢出了车祸,申恬被确诊为植物人之后,他的责任感和良心上都过意不去,便把这枚戒指戴在了手上,只当是在为申恬做祈祷。
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没有把这个小小的细节当回事,以前甚至把它当做给叶亦欢耀武扬威的道具,看到她黯然神伤,他心里也会觉得十分畅快,可是现在,他却很少再这样想了。
凌南霄郁卒的按了按太阳穴,走到餐桌旁坐下吃晚饭。
叶亦欢一口一口的扒着碗里的米饭,视线落在他左手无名指的戒指上,嘴里的饭菜一时也变得索然无味,许久之后,她忽然闷闷地说:“学校最近工作很忙,你不用再去接我了。”
她明明只是想告诉他一声,话说出来却难免带了点赌气委屈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受到冷落的孩子一样。
果然,凌南霄的脸色骤然阴沉下来,“你学校有什么事?”
“我最近要家访,所以可能回来的会有点晚,你不用再……”
凌南霄不由分说的打断她的话,语气清冷的容不得拒绝,“把你每天家访的地址都发给我,我派车去接你。”
她现在是被人盯上了,随时都会有危险,更何况现在的社会这么乱,前些日子才出了护士给人上门打针却遭到了奸杀的新闻,她去家访也未必就安全,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难免会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盯上。
他最近也很忙,忙着拍摄画报,忙着设计图,忙着和邢漠北的竞争,还忙着要盯紧邢漠北的一切动向,因此没有时间亲自去接她,只能派车去。
他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过据他了解到的消息,邢漠北最近似乎要去英国一段时间,这倒也好,省的他再纠缠叶亦欢。
叶亦欢抬头看着他坚持决然的脸色,并不知道他是在为她考虑,只当是他向来独到专行惯了,便也不再推脱什么。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凌南霄和叶亦欢两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她每天要写教学检查的报告和家访记录,而他则每天都在书房里埋头搞自己的设计图。
关于和邢漠北要相互出作品这件事,凌南霄并没有告诉过她,一来是不想让她偏心,二来大约是出于男人的虚荣心理,他总想着把邢漠北一举击败后,再带着成功的消息凯旋而归,届时里子面子都有了,再跟她说也不迟。
叶亦欢也发现了两人之间的变化,具体的改变,是在她有一天突然发现凌南霄手上的戒指不见了。
他终于能放下申恬,选择要接受她了吗?
这个认知让叶亦欢的心底那抹希望又再次熊熊的燃烧起来,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了希冀。
这样静和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星期,他每天下班都会有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和一个温婉的女人等着她,凌南霄愈发觉得就这样一直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唯一不好的就是……
凌南霄气闷的抬头看了看床榻头柜上的闹钟,已经一点半了,而自己身边还是空空如也,那个女人居然还在忙工作!
没错,他最近觉得这样安静和睦的气氛实在是难得,唯一不好的就是,每天的肉上桌太晚!还没等吃就该睡觉了!
每天晚上身边躺着一个娇柔温软的女人,可是都已经是后半夜的事了,就算该做什么,也不能再把她从睡梦中拖起来吧?
他郁卒的看了看窗外浸凉的月光,直到闹钟已经走到了凌晨一点半,凌南霄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心里那份郁结之气,和隐忍了一个多星期蠢蠢欲动的情绪。
几乎是没有一刻犹豫的,凌南霄掀开被子便下了床榻,大步走向书房,又急又凶的打开了书房的门。
叶亦欢正趴在字台上写家访记录,接连几天的工作已经让她累得眼都睁不开了,这会儿凌南霄就像一个活土匪一样的闯进来,吓得她一个激灵,瞬间困意全无。
“你……你怎么还没睡?”
叶亦欢仰头看他,却见凌南霄冷着一张脸一言不发的径直朝她走过来,直接将她从椅子上拽了起来。
“干……干什么啊!”
“去睡觉!”
“可我工作还没做完呢……”
她皱眉看着他,凌南霄的脸色极其阴郁,眼底还带着一抹邪肆,“你这么晚还不睡觉,一点都不困是不是?”
“其实也不是……不过我……”
“反正你也不困,忙工作多没意思,我们来做点别的。”
这个吻也不知是几时被加深的,两个人的睡意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吻驱逐的一干二净,凌南霄只觉得身子上越来越热,索性一把扫掉了字台上的东西,继而将她抱上了桌面,温柔辗转。
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她每天晚上都要忙到凌晨,除了早晨能看到她静和的睡颜,有时甚至连她什么时候上。床榻睡觉都不知道。
其实这样才对,既然两个人睡在一张床榻上,那么不做点什么,岂不是暴殄天物?
第二天清晨叶亦欢醒来的时候,凌南霄已经洗漱完从浴室里出来了。
“你还赖在床榻上做什么?赶紧收拾收拾,我送你上班。”
嗯,吃饱喝足的感觉真是不错!
如果说有钱人的恶趣味就是把人榨干之后还要发配她去做苦力,那么叶亦欢是深刻的体会到了凌南霄这个资产阶级的阴暗心理。
昨晚被反复压榨的人是她,今早要给他做早饭的人还是她。
这一早上叶亦欢都处于一种神魂游离的状态中,直到吃饭的时候看到了凌南霄唇角的笑,她的脑子忽然一卡,继而说出一句不合时宜的话来。
“阿霄……你还记得,我们那个半年之约吗?”
凌南霄正在吃土司的动作一顿,随即抬起头,缓缓地看向她,眸光深邃,眼神复杂。
是啊,他怎么就忘记了,他们还有个半年之约,虽然时间还长的很,可是这个约定是他亲口答应下来的。
凌南霄定定的看了她两眼,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只是再次低下了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吃早餐。
他当然记得他们之间还有这个约定,他当时那么斩钉截铁的说自己绝不会爱上她,可是现在呢?
他动作缓慢的咀嚼着嘴里的土司,抬头瞥了一眼对面紧张的她,又看了看自己左手无名指上那个深深地戒痕。
那次叶亦欢看那个戒指的那个眼神,让他一晚上都辗转难眠,第二天早晨洗澡的时候便顺手将戒指摘了放进了抽屉里。
可是现在他甚至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杜梓涵说他爱上了叶亦欢,他的母亲也说他爱上了叶亦欢,就连钟玥都在这样暗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