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亦欢仰头看他,嗓音沙哑,“你说什么?”
“我不可能跟你离婚!既然你这么想和我撇清关系,那我偏偏不会如你的愿,这一辈子,我都不可能跟你离婚!”
她看着他冰冷无情的眸子,忍不住哭喊,“既然你不爱我,为什么不放了我!”
“你做梦!”凌南霄咬牙怒叱,眼中满是痛色,“放你?放你去找邢漠北吗?不可能!即使我不爱你,我也不会放你去找别的男人,叶亦欢,咱们就一辈子这样纠缠下去吧!”
他说完便转身摔门离去,随即走进衣帽间快速的换了衣服,不多时,叶亦欢便听到楼下想起了引擎的声音。
她抱着那件单薄的衬衣在地上坐了良久,直到身已经冰的没有了知觉,她才缓缓起身走进浴室里。
她打开水,然而莲蓬头出来的却只有冷水,她试了几次都没能弄出热水。
真是可悲啊,就连洗个热水澡好好祛除身子上的疲惫和欢爱的痕迹,这样简单的愿望都已经难以实现。
唇角不禁扯出了一个自嘲的弧度,眼眶温热,有眼泪缓缓流出,她仰头将眼泪逼回心底,咬牙踏进冷水里,哆哆嗦嗦的洗了个冷水澡。
她不能带着一身的粘腻就去上班,无论怎样,洗个澡多少会好受一点。
大约是今天所有的事都在和她作对,叶亦欢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将近二十分钟,不仅没能赶上早自习,甚至连班主任的晨会也误了,再加上这段时间总是逃班,因此遭到了年级组长王萍的严厉批评。
她今天还有四个班的美术课,一天下来几乎浑身都已经软了,心肺堵着发疼,而且还不停地咳嗽,神色恹恹的回到了办公室。
杭璐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对劲,看她脸色苍白的趴在桌上,探头过去敲了敲她的桌子,“欢欢?”
叶亦欢抬起头,闷闷的应了一声,“怎么了?”
杭璐满眼担忧的望着她,“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先请假回家休息一下?”
“不用了。”叶亦欢微微叹气,过了大半天之后她才发觉身子上酸疼的厉害,昨天晚上凌南霄折腾她太狠,后半夜她已经累得睡过去了,事后才意识到那个男人对她有多么的惩恶。
杭璐深知她的性子,只好给她接了一杯热水放在桌上,又叮嘱道:“如果实在不舒服就要赶紧去看一看,或者吃点药,千万别硬撑着,明白吗?”
叶亦欢勉强冲她笑笑,“我知道了。”
一天的精力几乎都已经被耗尽了,放学的时候叶亦欢是最后一个才走出学校的。
她步伐沉重的走在傍晚的小路上,已经快入冬的天,冷风从她的风衣领子里灌进去,几乎侵蚀着她浑身子上下每一个毛孔,她裹紧外套,踩着枯黄的落叶走向地铁站。
路灯拉长了她的身影,显得寂寥而孤独,就好像那一年申恬站在她面前含着笑,娇羞的宣布她和凌南霄在一起的事实,她扯出了此生最难看的笑容,苦涩的对他们说恭喜,转身流着泪踏上了回家的路。
原来在她的生命中,从始至终都只有她自己一个人。
她自嘲的笑了笑,身后传来清浅的脚步声,有人踩在落叶上传来“沙沙”的响动,随之传来的是一个淡雅温和的女声……
“姐!”
叶亦欢的脚步一顿,随之缓缓转过身,一个纤细的身影站在她十米之外的地方,一身黑色的风衣,头上戴着一顶贝雷帽,脚下是一双黑色的过膝靴,一小节嫩白的大腿暴露在寒风之中,即使在接近冬季的天气,也依然娇俏盎然。
女子的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手腕上挂着一包包,路灯映照在她的脸上,叶亦欢看到她勾起唇角笑了笑。
“我回来了。”
叶亦欢的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间小小的咖啡厅,精致而幽静,虽然从外面看上去只是一个小小的木房子,可是进来之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秋千式的座椅和藤编的小桌,显得极其有韵味。
视线落在对面的叶小瑜身子上,叶亦欢看着她摘掉黑色的贝雷帽,及肩的长发染成了栗色,发尾烫了梨花式的卷发,一张小脸被中分的头发遮住了一半,显得愈发俏丽明媚。
叶小瑜打了个响指,扬声招呼道:“小六,给我上两杯摩卡。”
柜台里很快就传出一个年轻的男声,“马上就好。”
那个店主年纪很轻,大概二十三四的年纪,留着干练清爽的寸头,瘦瘦高高的,脸上带些青涩,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男生。
她一看就是这里的常客了,叶亦欢向后靠了靠,抿着唇淡声说:“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下飞机,我听说你在那个小学当老师,所以就马上赶去看你。”
“没有回家吗?”
“没呢,下了飞机我就直接打车去你学校了,我还怕去晚了见不到你,没想到运气这么好,竟然还逮到你了。”
叶亦欢的语气低沉而疏离,相比起她的淡漠,叶小瑜反倒更显得热络一些,明丽的双眼中满是欣然和愉悦。
大约是看到她脸色不好,而且还带些咳嗽,叶小瑜沉静了一下,又高声道:“小六,把一杯摩卡改成热牛奶。”
叶小瑜的贴心和细致并没有让叶亦欢有所动容,她仍然面无表情的垂着头,有些不冷不热的样子。
摩卡和热牛奶很快就上来了,这间咖啡厅虽然不大,可是看得出店主的手艺很好,摩卡香醇的味道萦绕在鼻尖,似苦似涩,单是味道就让人回味无穷。
叶小瑜把牛奶推到她面前,语气有些强硬道:“趁热把它喝完,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生病了吗?和姐夫吵架了?”
叶亦欢摇头,“我没事。”
对于这个五年前就去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心理学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她一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不知道是讨厌亦或是喜欢,又或者是两者都有,总之是很复杂的情感。
她知道叶小瑜一直在有意和她交好,从十六岁那年叶小瑜到了她家里,她就一直在找机会能靠近这个姐姐。譬如上学时为了和她一起走,叶小瑜要早起将近半个小时。再比如叶书华给了零用钱之后,叶小瑜总是在第一时间兴冲冲的来请她吃饭。可是对于叶小瑜殷切的向她伸出的橄榄枝,她从来都是毫不留情的扔到水里,看着叶小瑜黯淡的双眼,她心里隐隐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她比一般人要早上学,十六岁那年她已经上了高二,也就是那一年,她的母亲林晓君在家里的浴室自杀,三天后,父亲叶书华便带着自己的情人吴茵登堂入室住进了他们的家,而吴茵手里牵着的那个小女孩儿,就是面前的叶小瑜。
叶小瑜只比她小两岁,也就是说,在她父母长达十七年的婚姻中,她的父亲一直都是家外有家的。
她憎恶自己的父亲,也连带着讨厌叶小瑜和吴茵,因此当叶小瑜住进她家后,她局促而期待地敲响了自己的房门,希望能认识一下这位姐姐时,却只得到了她一句冷冷的嘲讽,“知道什么叫鸠占鹊巢吗?不要以为住进我家就是我妹妹,你不过是我爸养在外面的一个私生女!”
她用力摔上房门,门外的叶小瑜失望的收回自己的手,在走廊上静静的站了十分钟。
至此之后,叶小瑜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追逐,只为了能得到叶亦欢的一句肯定,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她出国留学。
其实叶亦欢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叶小瑜有什么错呢?就像是任何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一样,她不过是一个无辜的孩子,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从天而降的妹妹,尤其是吴茵间接造成了自己母亲的死亡。
一杯牛奶就在她这样恍恍惚惚回忆过去当中喝光了,热牛奶的温度很快传到了四肢百骸,也带给了她一丝温暖。
她放下杯子,抬头看了看叶小瑜,眼中也终于有了一丝温度,“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我想你了啊。”叶小瑜抬头冲她笑笑,几年的国外生活让她变得直白而坦率,毫不吝啬自己的感情,“比起爸妈,我更想先见到你,我去了美国这几年,你居然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我真的好生气!”
她赌气一般的撅起嘴,叶亦欢也终于忍不住笑了,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梨涡,“越洋电话很贵的,你不知道吗?”
“切,姐夫开个珠宝公司你还这么吝啬,小气鬼。”
她的话音刚落,叶亦欢的眼神就变得黯然了几分,学心理学的人很容易洞悉别人的情感,叶小瑜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急忙岔开了话题,“既然已经出来了,不如陪我去走走好不好?我五年没回来,都快认不出来这个城市了,变化真的好大。”
反正她也没事,索性就答应了叶小瑜的请求,点头道:“好。”
两人离开时,咖啡店的小六给了叶小瑜一串钥匙,“瑜姐,这是你的车钥匙,车就停在外面,手续都已经办好了。这个是你的家门钥匙,房子在南江附近,按照你的要求是十五楼的大平层,装修也都按照你风格做的。”
叶小瑜接过钥匙在手里掂了掂,笑着拍拍小六的肩,“做的不错,回头姐再感谢你。”
小六耸耸肩,“没事的。”
叶小瑜拉着她走出咖啡厅,熟门熟路的走向后院,果然院子里停着一辆红色的保时捷911,她拉开车门坐上去,又招呼叶亦欢,“上来啊姐,我带你兜两圈。”
叶小瑜的车技很好,车速快却开得很稳,不像凌南霄开快车的时候,会让人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叶小瑜开车更像是让人感受那种疾驰在风力的快感。
她一直都知道叶小瑜的车开得很好,年少的时候她还在学校乖乖上晚自习,她这个妹妹却已经翘了课和社会上的一些朋友去地下车场玩赛车,赢了钱就会请她吃饭或者送她衣服香水,可是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总觉得这种钱花的让人无法心安。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讨厌叶小瑜的另一个原因,她一直都努力学习,只想得到叶书华的一句肯定,却总得到父亲的冷眼相待。而叶小瑜从小顽劣不堪,总是和社会上的狐朋狗友鬼混,叶书华却仍然将她捧着心尖上宠着。
所有人都说她是叶书华的掌上明珠,只有叶亦欢自己最清楚,唯独在一些酒会或者上流社会的聚会当中,她才会是叶书华的女儿,只有那种时候,她那些平日里被叶书华所不齿的成绩,才会被叶书华所重视,会被他利用为和名门公子联姻的条件。
明明天气很冷,叶小瑜却开了敞篷,冷风侵袭着两人,叶亦欢却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
直到叶小瑜的车开过京大,她才猛地出声道:“停车!”
叶小瑜的车停在了路边,转头看着叶亦欢正望着马路对面的京都大学校门出神,半晌之后,她忽然开口,“小瑜,陪我去学校里走走吧。”
这个时候正是学生们去吃饭的时间,叶小瑜挽着她走在校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和嬉笑亲昵的情侣,也不由得浅笑起来。
京大的校园里种着各种各样的树木,叶亦欢抬头看了看路边的法国梧桐,这么多年过去了,树都已经长得那么高了,一草一木还都和她第一次走进这个校园时一样,可是她再也不是十年前带着满满的勇气的高中生,时间流水一般的静逝,也终于将那个高大的男生掩埋在了岁月的长河中。
两个人一路上都静默着没有说话,叶亦欢轻车驾熟的找到了经管学院,径直上了五楼。
十年过去了,经管楼虽然翻修了几次,可是里面的陈设却是没有改变,叶亦欢走到502教室,偌大的阶梯教室里没有一个人,她松开叶小瑜的手,站在讲台上对着这个大教室环顾一周,视线最终落到了最后一排。
她轻轻闭上眼,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秋天的黄昏。
十年前的秋天,也就是她高二那一年,她的母亲林晓君因为无法忍丈夫的出轨,在多年的隐忍和懦弱的求和之下,终于积怨成疾,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那年秋天的某一天,她放学回家却没有找到母亲的身影,她找遍了房子里的每一间屋子,最终在二楼的浴室里看到了割腕自杀的母亲。
书香门第的林家小女,即便是死的时候也死的非常沉静,她躺在白瓷的浴缸里,穿的是一件素白的连衣裙,头靠在浴缸沿上,神色安详而柔美,纤细的手腕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浴缸里的水被鲜血染成了刺目的红,一直湮没到她的胸口。
那天,叶亦欢就站在浴室的门口,眼泪一颗接一颗的掉下来,张了张嘴,最后只呜咽出两个字,“妈妈……”
林晓君去世的第二天,叶书华从桃城赶回来分割财产,她站在二楼冷眼看着父亲或兴奋或激动又或者是哀恸的和律师商议财产的去留,只觉得浑身都冷了,从心底冷到了四肢百骸。
她冲下楼夺门而去,哭着跑了一路,最终停在了京大的校门口,漫无目的的走在这所历史悠久的大学里,后来随便推开了一个教室的门,趴在最后一排呜呜的哭了起来。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有人听到了她的哭声,从前门走进来,凌厉而又严肃的喊了一声,“谁在那儿哭?”
她吓得一僵,慌乱的擦掉眼泪从最后一排站起来,一个高大的男生站在最前面的讲台上,他似乎刚参加完什么仪式,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里面是素白的衬衣,胸前别着京大的校徽,俊逸而冷厉,站在讲台上蹙眉看着她。
“你在那儿干什么?先下来。”
她抓着裙摆局促的从阶梯教室里走下来,一直走到了那个男生面前,他那么高,又站在讲台上,她得仰起脖子才能看到他的脸,心却在一瞬间静止了。
脑海中有无数的念头闪过,却只有一个是最清晰的,凌南霄,凌南霄,她午梦回的男神,此时此刻就站在她面前。
他看着她穿着京大附属高中的校服,声音柔和了几分,从讲台上下来,微微弯下腰,“你是附中的?怎么跑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