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瑜也是一惊,抬头却看到无数的璀璨烟火在头顶炸开,花炮打在天空上的时候是一朵巨大的玫瑰花,随着鲜艳夺目的花瓣凋零,夜空中竟然若隐若现的出现了她的脸,底下是一行小字……
“钱源,你……”
叶小瑜转头错愕的看向他,钱源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轻轻地拥她入怀,在她耳边温声道:“第九十九次表白,小鱼儿,生日快乐,只要你愿意,我永远都在你身后等着你。”
忽然落了泪,许久才喃喃了一句,“你这又是何必。”
黄昏的日暮染黄了整个天空,道路两边的杨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有的有幸落到泥土里,还能容一场落叶归根的梦,而多数枯黄的叶子则是堆在马路牙子上,像极了被遗弃的孩子。榕城的冬天总是干冷干冷的,寒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割一样尖锐的痛。
叶亦欢裹了裹衣服,迎着日暮走向地铁站,纤弱的身子走在萧瑟的寒风里忍不住有些发颤。
邢漠北之前就提过给她配车的问题,可是她对开车的阴影实在是太深重了,那场车祸之后,她对出租车都带有恐惧感,更不要说是自己开车了,所以她最后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
更何况,每天工作之后多走一走,也有助于身健康。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交替,叶亦欢站在路边静静的等着,然而一辆黑色的奥迪却缓缓地停在了她面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驾驶座的车门很快就被人推开了,一个约莫四十五六的中年男人下车走到她面前,温和的笑了笑,恭敬的叫了一声,“大小姐。”
“原来是陈叔叔。”
面前的男人是叶书华的老部下陈平,跟了叶书华很多年的心腹。
叶亦欢低低的笑了笑,视线透过透过黑色的车膜,隐隐能看到后座那个面色阴郁的男人,她挑眉道:“是我爸找我有事吧?”
“董事长有话想和大小姐谈一谈,大小姐请上车吧。”
有话谈?
叶亦欢不由得在心底冷笑,她和凌南霄离婚这么久了,叶书华都一直没有面,眼下怕是来找她兴师问罪的吧?
她只扬了扬唇角,轻蔑与嘲弄霎时尽显,仰头深吸了一口气,随即走上去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
然而就在她坐到车里的前一刻,却没有看到后面那辆熟悉的迈巴。赫。
安迪透过挡风玻璃看着那个站在路边和叶亦欢说话的男人,有些奇怪的低声道:“老板,那好像是……叶小姐。”
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在凌南霄面前叫她一声“夫人”,全公司上下都统称她为“叶小姐”,也算是避讳吧。
彼时凌南霄正看着路边飘然而落的树叶,听到他的话后缓缓转过头,同样看到了陈平。
他没见过这个男人,可是看叶亦欢的脸色似乎不是很对劲,之前她遭遇危机的场景又在脑中盘旋起来,英挺的剑眉倏然高拢,他没有半刻犹豫的低冷道:“跟上去看看!”
叶书华带她去的是一座园林式茶楼,名字叫做半缘楼。
这座茶楼并不是很大,坐落于一个独门大院里,分为室内室外两个部分。茶桌多倚窗而置,没有设椅子,地上只方有花纹精致的垫子,茶客往往是盘坐在地上,闲适而悠然。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的小桥流水,曲径花丛,倒是很有一种“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幽美。
他们来的是整个茶楼视野最好的一间,坐在这里,整座茶楼的亭台楼阁都可以一览无余,而包间里墙壁上挂的那副娟丽的行书字更是为整个小包间增添了一份雅致的气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座茶楼是叶亦欢的母亲林晓君一个好姐妹开的,当年的林晓君是名震榕城的才女,这座茶楼开业的时候,她挽着心爱的丈夫来为朋友庆贺,提笔写下了这首诗,后来林晓君去世,茶楼的老板为了纪念她,特地把她的题字挂到了她最爱来的包间里。
唐朝诗人元稹的离思五首,世人都只传唱前两句,林晓君却独独偏爱最后一句“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面对美也无动于衷,一半是为了修道,一半是为了你。
叶亦欢抬头看着对面墙上那块的行书题字,熟悉的字体和印章,让她的心就像浸泡在醋里的酸梅一样,从里到外都酸涩的想要落泪。
她不明白叶书华怎么还好意思把她带到母亲曾经最爱来的茶楼,并且还是在这个包间里。
上好的碧螺春散发出袅袅的茶香,叶书华姿态高雅的端起茶杯浅浅的品了一口,随即淡声道:“你和南霄离婚了?”
他前些日子出国公干,没想到一回来就听说了叶亦欢和凌南霄离婚的消息,气的血压险些都飙了上来,平复过后立刻来找到了她。
真是开门见山的够直接,居然连一句迂回的话都没有。
叶亦欢冷笑一声,挑眉道:“对,离婚了。”
“谁准许你离婚的?”
“我的婚姻,自然是由我做主,我想离就离了,难道还要向叶董事长报备吗?”
“放肆!”
叶书华扬手将茶杯拍到了桌上,脸上也没了方才的儒雅,一双饱经沧桑的双眼凌厉而怨毒的盯着她,仿佛面前的人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一个结怨多年的仇人。
“不经我的允许,你居然敢随便离婚,叶亦欢,你现在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叶亦欢把玩着手上精致的像是古董的茶杯,笑不达眼底道:“我的胆子一向都很大,虎父无犬女,叶董事长这样胆识过人,我又怎么能丢了您的脸。”
她现在已经是无所谓了,当年顾及着父女亲情,她一再的对叶书华忍让,可是她敬他为父亲,他却只当她是有利可图的棋子。
“你!”叶书华气结,枯干的大手紧紧地攥着茶杯,恨恨的道:“你丢脸丢的难道还不够吗?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了你是被凌家扫地出门的弃妇,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叶董事长难道忘了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现在丢的是我自己的脸,跟您可没什么关系!”
他口口声声都是怨她丢了自己的脸,从始至终也没有给过她一句温情的安慰,叶亦欢看着面前眼神怨恨的父亲,只觉得一颗心就像是被扔进了冰湖里一样,从头凉到了脚。
叶书华也火了,不顾身份的厉喝道:“你现在是长本事了!当年你吃我的用我,怎么不说和我没关系?现在又是一副清高自傲的模样,没有我供你吃穿,你能长这么大?”
他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这些,叶亦欢就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母亲临终前满身是血的样子,澄亮的眼中顿时涌上了一抹怨恨,咬牙吼道:“麻烦叶董事长摸着良心好好问问自己,我吃的用的是你的还是我妈妈林晓君的!如果没有我妈妈,你能有现在的一切吗?”
当年京都所有人都知道,叶家的三个儿子,叶书伟,叶书辉,叶书华是榕城名声大燥的名门贵公子,尤其是小儿子叶书华,留学瑞典,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像极了钱钟书围城里的方鸿渐,可谓是让上流名媛倾尽了芳心。
叶家家大业大,老大懦弱,老二聪明,老三不争不抢,小心眼却比谁都多。老爷子叶江天最看好的是二儿子叶书辉,可偏生叶书辉又是个不理商事的主,这让叶老爷子伤透了脑筋。
后来叶书华远赴瑞典留学,在一场舞会上结识了书香世家的小姐林晓君,同在异国他乡,两人可以说是惺惺相惜,更重要的是,林晓君对这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一见倾心。
叶书华想要家产,可是又深知自己比不上二哥,他没有叶书辉的沉稳和忠厚,却有着叶书辉没有的小聪明。
他知道林晓君的父亲是声震全国的大建筑师林琛,就连叶江天也很敬仰林琛,如果能娶到林晓君这样的大家闺秀,那么对他的前程可以说是锦上添花。
叶书华没用多少功夫就追到了林晓君,回国之后,他牵着林晓君的手站在叶江天和林琛面前,深情款款的许下了此生非林晓君不娶的誓言。
林琛到底是老。江湖了,锐利的目光一扫就知道面前的后生心思不纯,更何况以叶书华的资质,根本就配不上林晓君。可是捧在手上的掌上明珠一心要嫁,他也只能放手赌一把,希望叶书华是个值得女儿托付终生的人。
叶书华成功得到了叶家的产业,意气风发的抱得美人归。
长发及腰,十里红妆,林家小姐就在万众瞩目中下嫁给了叶家公子,从此甘为洗手作羹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