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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民工性事 (2)

余一本来身上仅有三百块钱,给了他们两百,现在只有一张可怜的百元钞了。下一次稿费不知道什么时候到,这一百块钱也不知道还要撑多久。不过他倒一点都不担心。余一向来是寒号鸟,每次经济危机时都下决心要开源节流,不使自己再陷入身无分文的境地;可一旦千金到来,随即散尽,脑袋里的那个决心像是被鸟儿叼走了一般;等下一次重蹈覆辙,那个决心又如候鸟回归,再次出现在脑海中……就这么恶性循环不止。以前没钱时,他就精打细算、量入为出,规定自己每天只能吃两顿饭,一顿中早饭,一顿晚饭。现在大不了规定每天只能吃一顿饭了。他想古人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都说现在“人心不古”,自己这是恢复古人遗风了。

但精神的胜利并不能安抚空空如也的肚子,早上到现在,他什么都没吃,饿得眼睛都绿了,看到什么都恨不得能咬一口。路过一个公交车站时,正好赶上一帮人挤着上车,一个女孩正在喝营养快线,被人一挤,脚不挨地地上了去,手里的营养快线“啪”的落到地上,流出一大股白色的汁液。余一眼睛一亮,从那流出来的量来判断,这一瓶营养快线她只喝了几口,瓶内还剩有不少,如果自己能掇而食之,那么……他朝前迈了几步,却见一个人慢慢地走到了那瓶子旁边,衣衫褴褛,头发乱蓬蓬的,只一双明亮的眼睛还能让人看出他是个年轻人。他低着头,略微环顾了一下,见身边人不多,便装作蹲下身子系鞋带,站起身来时,那瓶牛奶已经不翼而飞……

余一暗自叹息,吞了一口口水,懊丧地继续朝前走去。即将到口的美食被人夺了去,那感觉……他只好拿孟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瓶奶是从车上扔下来的,算是“掷尔而与之”,自己是不能“受”的,但那个家伙居然“受”了,可见他与自己相差太远……如此一想,心情重新好起来。

余一想想,还是得想个办法赚钱才是。于是,他朝农业大学走去,那里的教室又有暖气又安静,是读书看报、埋头写作的理想之地。他准备写一篇小文章投给《神都青年报》,好换一点米粮下锅。他的策略是“以写养写”,一边写这样的东西维持生活,一边创作他的《神都闻见录》。

不过,去之前,他又带着侥幸的心理开了一下手机,想看看有没有稿费的短信。虽然这跟中彩票的几率一样,他仍然虔诚地每天例行一次。结果,“当当当”地一连收了四五条,都是杂志社付稿费的通知。真是奇迹啊,余一简直要开心得跳起来了,真的是转运了,难道是因为李定他们吗?余一真的有点开始相信“好人有好命”这句话了。

突然有了意外之财,余一心情大好,第一件事就是想要跟妈妈说说话。他朝家里拨了一次电话,响了一声后挂掉,然后过了大约半分钟,重新拨过去。这是他和妈妈的约定。他担心电话铃急促地响起,妈妈急冲过来接会发生意外,比如磕着什么或者被什么碰到。这样响一声挂掉,她知道是余一打的,就可以从容地走过来,等待电话的第二次响起。

然而,“嘀嘀”声响了好久,却没有人接听。余一开始担心起来。妈妈有一种眩晕症,一旦发病,往往几天几夜不能下地活动,甚至躺在床上也不能稍微动一下脑袋。爸爸还在时,可以照顾她;现在爸爸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余一也飘落京城,剩下她孤零零在家,只有舅妈偶尔会去照看。有一次舅妈出差,刚好妈妈发病,躺在床上好几天,滴水未进、粒米未尝……他越想越怕,赶紧打电话给邻居询问,邻居说她没事,在河边上沙呢。余一这才稍微放心。他们老家的河边开了个沙场,从河里抽出沙子卖。有车子来拉沙,妈妈就和一帮人装沙,每装满一车,大约可以分一块多钱。

余一等了许久,妈妈终于接了电话:“中午吃饭时来的车,他们都在吃饭,不愿意去干。我一个人去上了,挣了二十多块钱。”她的语气不无得意。余一听着又心疼又生气,问:“你这么拼命干什么啊?!”听他语气不善,妈妈就叹了口气,说:“没有娶儿媳妇呀……”

每当听到这句话,余一就觉得妈妈是个“祥林妈”。祥林嫂开口就说:“我真傻,真的。”祥林妈开口就是:“没有娶儿媳妇呀……”她认为,余一的父亲没了,给儿子娶儿媳妇的重任就落到了自己的肩上,所以尽管年近半百,却比以前更加拼命地干活。余一最初总拿“大丈夫何患无妻”来劝说她,但慢慢地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话了。何谓大丈夫?发威武叫人屈,拿贫贱使人移,用富贵来行淫,是之谓大丈夫。自己顶多是个小虾米。

挂掉电话,余一心想:妈妈其实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给儿子娶儿媳妇是他始终如一坚持着的,而且一直在为这个理想和追求艰苦奋斗着,这一点很值得钦佩。想到这里,他咧嘴一笑,却感觉嘴里咸咸的,原来眼睛未经自己允许,又擅自开闸放盐水了……

一定要成名!余一抹抹眼睛,边走边想:不管是美名还是恶名。桓温不是说过吗,男子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都说名者实之宾也,但当今之世,实是名之宾啊,名至实归,只要有了名,各种“实”——实力、实利——就接踵而至。“郭小抄”剽窃抄袭,恶名远扬,但他不是八零后第一富翁作家吗!芙蓉姐姐令人作呕,然而一旦成名,四处走穴,供国民审丑,钞票也是大把地捞。我要是有了钱,就可以接妈妈来北京,照顾她,给她娶个美女儿媳妇,叫她过上好日子……

他晃悠悠地朝街上走,先是去银行取了一点钱出来,然后买了一个超大的饼。冷风逼人,寒气刺骨,他就着风吃着饼,边走边缩脖子。脑袋里冒出了贾谊的句子:“夫天地为炉兮……阴阳为炭……”心想应该是“天地为冷柜兮,阴阳为冰”才对。又自宽自慰道:其实冬天也不错,起码有西北风可喝。

忽然,身后响起一个尖厉的声音:“站住,给我钱!”猛回头,只见有个男人,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瘦骨嶙峋,穿了个黄色的风衣,模样好似骷髅上蒙了层皮,正飞快地跑来。后面有个女人在追,拖鞋击打着路面啪嗒啪嗒作响。余一一看那女人,心想,这娘们真hot!天冷成这样,她穿得竟如此“清凉”!短裤短得无可再短,上身是个T恤,没有穿胸罩,那对丰满的“大白兔”随着她的脚步上蹿下跳,乳头在T恤内赫然可见。余一看那男人贼眉鼠眼的样子,就下意识地反感,又听那女人大叫着要钱,以为他是小偷,或者是抢劫的。于是他朝路边闪了闪,等那男人跑近,猛地伸脚一绊,那家伙就跟梭鱼似的“呼”的蹿了出去,重重落在地上。余一一步跨了过去,不等他爬起来,将他的胳膊朝背后一别,登时叫他成了狗啃屎的姿势。不知为什么,余一特别爱用这一招,且屡试不爽。这大概是小时候打架打出的经验。

那个女的追了上来,踢了地上的男人两脚,吼道:“操你妈,想白玩啊!钱呢?”那男人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裤兜……裤兜里有……”那女人朝他裤兜里一掏,果然掏出几张钱,抽出两张,将其余的塞回了裤兜。然后对余一换了副笑脸,说:“多谢了,放了他吧。”余一一愣,问:“不送去派出所?”女人笑道:“不用,不是什么大事,我和他认识。他今天耍了回赖皮。没事的。”

听她这么说,余一就松开了手。那人爬了起来,悻悻地看了看余一,突然伸出脚,照着余一的小腿“砰”的扫了一下,然后以迅捷无比的速度逃之夭夭。余一猝不及防,一下子倒在地上,等爬起来想追赶,已经不见了他的影子。“哎呀,你流血了!”那女人锐声叫道。余一低头一看,果然手上被水泥地擦伤了一处,殷红的血渗了出来。“快点跟我回去,我那里有红药水,帮你擦擦。”那女人拉着他的衣服说。余一不想去,他觉得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他踢球时比这严重得多的伤都受过,从未当回事。但那女的说什么也不放他,说他是为自己受伤的,不给他处理一下心里过意不去。余一想到圣人的教导——却之为不恭,又见她如此“清凉”地跟自己拉锯,在寒风里挨冻,便不再坚拒。

他跟着这女人走进她的屋子,感觉像是从冰窟里掉进了火炉里——屋里热得要命,他穿着厚厚的衣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他这才明白她为何穿得那么清凉了。那女人朝他笑笑,说:“不好意思,空调坏了,没法调低温度,你把衣服换了吧。”递给他一个男士大裤衩。余一便去厕所里换上了,发现腿上也受了伤,鲜血直冒。

刚出来,余一就被那女人按在沙发上,余一一阵慌乱,只见这女人拿着湿毛巾,先将伤口擦干净,然后再细细地涂药。女性所特有的细致和温暖,让余一心里热乎乎的。当时他坐在床沿上,而她蹲在他脚边,透过那红颈边的T恤开口,他刚好将她胸前的风光一览无余。那一片细腻白皙,那两处饱满高耸,那两点樱颗猩红……不知不觉,余一的裤衩搭起了高高的帐篷。那女人偶然抬头,自下而上,有所发觉,就朝余一一笑。这一笑叫余一面如火烧,赶紧转过脸去。但那话儿并不因为他的转移视线而有所疲软,反倒更坚强挺立。那女人见他这样,发出“嗤嗤”的低笑,一只手就像蛇一般探了进去……

稀里糊涂地,余一就和那女人亲热了一次。前一刻还是路人甲与路人乙的关系,转眼就“负距离接触”,成为贱人甲和贱人乙的关系!生活的洪流,到底能冲来多少意外和神奇呢?

余一意犹未尽地抚摸着她的“白兔”,这时候才有空问起了街头追赶的那个男人。那女人软绵绵地耷拉在他身上,不太乐意地将情况叙述了一遍。余一大吃一惊:原来这女人名叫那红,职业是小姐。她之前在街上追的那人是她的老主顾,肌肤之亲多了,有点“日久生情”的意思,居然把她当成了女朋友,想免费。那红不答应,所以追着要钱。

搞了半天,原来自己在跟小姐亲热!余一神经质地一骨碌坐了起来,浑身上下一通乱摸,似乎担心身体发生了异变,丢失了什么,或者增添了什么。后来想起那红毕竟“专业”,情迷而意不乱,坚持叫他戴上了套套,这才松了口气。但转而想到目前的处境,不由地开始纠结起来。

第一点是,自己虽然贫穷,虽然孤单,虽然性压抑,但是吃喝嫖赌抽,一样没有,行得正走得直,这是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如今沾染上了这个“嫖”字,岂不是精神上的巨大打击?

第二点是,既然嫖了,那是要付嫖资的,可自己稿费还没全部取出来——况且那点稿费,根本不够支付“搞费”;身上除了一条洛宛当时给他买的名牌内裤,别无长物,如何是好?难不成也要效仿那个男的,“逃单”不成?

余一逼着自己的脑袋紧张激烈地运行了一阵,还是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只有有一搭没一搭地东拉西扯,由那红的职业说到古代的青楼女子,又由古代的青楼女子,说到著名词人柳永。他说柳永才华横溢,但是皇帝不喜欢他,叫他“且填词去”。一生郁郁不得志。于是混迹青楼,在烟花巷中流连忘返。小姐们都欣赏他的才华,毫不以他穷困潦倒而给他“途穷反遭俗白眼”的待遇,反倒资助他的吃喝用度,就连他死后的棺材,也是她们凑份子买的……

余一问那红:“如果你遇到柳永,会不会也这样对他好?”

估计那红从业至今,从未听过这样的问题,一时心头茫然,迟疑半天,才说:“也许……会吧。”

余一大喜,见她态度不算明朗坚定,就又下了一剂猛药:明朝文学家冯梦龙曾经写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富家小姐,长得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偏偏羡慕青楼生活,于是去了青楼。有一年,黄河大水,朝廷强征民工去修河堤,工作既劳累,又不得还家修养,夫妇强被拆散,天伦难得聚首。这姑娘听说之后,就只身来到工地上,白天给民工们整治汤饭,夜晚陪他们行鱼水之欢,且不收报酬。大家感恩戴德,敬之爱之,立生祠供奉她,表达无与伦比的感激之情。据说,这姑娘后来飞升天庭,成了菩萨……

那红怔怔地听完,突然说:“噢,我明白了,你是不想给钱,白玩啊!”

余一脑袋“嗡”的一声,一张脸成了红布。

他定了定神,说:“不是不想给钱。而是……你想啊,我要是给钱,就不是把你当人了,是把你当成了商品,这不是侮辱你嘛?而如果不给钱,就算我俩你情我愿,是一次精神的契合……”

那红说:“还是不给钱啊。”

余一又窘又急,他就不信他的口才会这么烂,便抓耳挠腮地想寻找更通俗易懂的话来说,那红却笑了,说:“不给就不给吧,我原本也就没打算要钱,不然也不会带你来家里了。瞧你急成那样了……再说,你帮我讨要回来的钱也够了,就算报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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