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高高在上的上仙,比那个小酒杯老不知道多少倍,所以她总是躲得很远,甚至不敢抬眼看我。我从来不注意她,直到她为了未晞自愿魂飞魄散,投身烈焰。
自从她以白倾辞的身份重生出现后,忘掉了一切,她不再惧怕我,反而胆大妄为地跟我斗嘴,跟我吵架。吵吵闹闹了上千年,她成为了我最熟悉,最默契的搭档。做正事的时候,彼此的心意总能两两相通,不需太多的言语。
我为她破了很多次例,只是她从来都不知道。
过了上千年,未晞的影子还是频频出现,不肯散去。所以我极少睡着,无论有多么疲乏——我害怕梦魇,害怕在梦魇里看到未晞被贬入凡间,永世遭受病痛折磨,年岁美好时却逝去。可自从她出现在我身边以后,我想未晞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只用了短短的几百年,就把她埋到了记忆里最深的地方,甚至只要不被提及,我就不会再想起。
因为回望的岁月实在距离太远,我记不真切,为她频频破例的那段时光,就称为“那个时候”吧。
那个时候,她刚刚接手无常的职务,什么都不懂,常常带着魂魄在人间游来荡去,就连那些绝望麻木的魂魄都开始害怕得战栗,这个疯子一样的无常到底要把它们带到哪去。我一眼看穿她其实只是想躲过我的监视,买一袋糖炒栗子;我破例眼里,心里,都是那个雀跃的身影。她有点小贪吃小贪财,总不肯好好收魂,收完魂也不肯乖乖回到冥府;她喜欢装作傲慢,心肠却比谁都软,哪怕是碰上人间的乞丐,都要丢下两个铜板,被施舍的乞丐却看着凭空落下的铜板惊魂未定。
那个时候,她银发翻飞,从不绾起,却依旧眉清目秀。我叫她白发老怪物,破例撒谎说她像老太婆一样的白发丑得要命。我破例装作和一个人如针尖对麦芒那样争锋相对,每天陪她吵架斗嘴,每天看着她被气得上下乱窜,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没有了底线。为了她我一再地改变,我破例在离职后没有马上回到天庭做我的上仙,而是陪一个人在人间开了一家酒楼,还故意和她抢大老板的位置;故意和她抢大厨研发的新菜。
那个时候,我破例为了某个不叫未晞的人,在做决定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很久。她明明知道我爱的人只有未晞,却依然放不下,忘不掉。我明明知道我爱的人只有未晞,却依然在得知她替我遭受天诛时肝肠寸断得没有声音。
我终于知道,她不是放不下,只是一旦放下,就连呼吸也停止,就连魂魄也荡然无存。我终于知道,放不下的不仅仅是她。只是一切,都太晚,太晚。
我们身为无常,比凡人多懂的,不过是明白这世间世事无常。哪一个驻足,哪一个瞩目,都会成为桃花;哪一瞬的生死,哪一瞬的别离,都不可预料,所以我酿就了一醉十年的桃花酒。属于凡人的十年,如同属于我们流逝干净的时光的沙一样漫长。
或许未晞不过是已凋零的桃花,我却因愧疚和无法放下的心结留驻太久,错手放开了真心相待的人。世人在桃花酒里沉沉浮浮,不过是因为感情太重,一生太轻。我身为上仙,又何尝不是。绕了这么多的弯路,等到她心如止水,身化尘埃,我才明白,她才是我真正的劫数。
若连她都碎散无影,决然离去,我还有什么割舍不下?她既以毕生血泪偿我,我便以余生光阴祭她。
——我还是抱着最后的希望,在忘川河旁守了三天三夜。终于等到那半片白色的魂魄从空中缓缓飘下,破碎如失去颜色的小小花瓣。当初让清瓷重生的莲花灯,以血为灯油,九千年才得一盏——它不过是半片魂魄而已,拿什么去等待那么长的一段时光。我带着它夜上九霄,找到重兵把守的灼魂炎洞。
执法仙吏就站在洞口,像是早就知道我要前来。“我来讨清瓷当年被带走的魂魄。”他挡在洞口,不为所动。我指尖流转起光芒,手里握的那柄长剑如千年前一样锐利,寒光不减。既然她可以为我弑仙,我又何尝不能为她出格一次。执法仙吏有些讶异地挑眉,腰间象征身份的令牌明晃晃得耀眼。
“想杀了我,取走她的魂魄?你当年因为一个女婢失去了上仙的身份,如今刚刚恢复,又要因为一个小小的酒杯重蹈覆辙。濯尘上仙,值得吗?”
“我只要她的魂魄。其他的,我不想多说。”
他没有答话,只是从掌心里捧出一只小小的薄壁素色白酒杯,杯壁上流转着细腻微小的光泽。“既然我花了几千年时间,都没办法让她灰飞烟灭,我愿意服输。这个倔强的酒杯在炎洞里烧了这么多年,死不了也灭不了,反而让她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你拿回去的话,大概还是可以用来盛酒的。”
我敛起剑,从执法仙吏手里接过那个小小的酒杯,指尖传来的熟悉的温度,有些微凉,如同桃花淡淡的香气,你唇间淡淡的笑意,还未绽放,就将凋零。我轻轻摊开手,半片白色的魂魄险些就要随风散去,“如果我有了这只酒杯,再加上这半片魂魄,能不能让她重新活过来?”我知道执法仙吏比我在天庭待的时间要长,有些事情,他比我清楚得多。
“你希望她是人,还是仙?”半响,他才缓缓地开口。“凭这半片魂魄,要把它变成仙实在是天方夜谭,变成人还尚有可能。只是要你再一次放弃你上仙的身份,以你所有的道行将半片魂魄封进这个酒杯里,它才有可能变成一个真真正正的凡人。但是你也要清楚,如果你甘愿放弃上仙的身份,舍弃所有道行,你也会变成一个凡人,再也不可能回到天庭。而且,一旦发生意外,它也将变得不人不妖,甚至碎裂。”
“反正这个上仙,我早在千年前就做腻了,不做也罢。”我记得我当时很清晰地看到执法仙吏的脸色突然地就变得很难看,仿佛看到了什么怪物一样。有时候上仙当久了,难免心高气傲,只有去一趟人间,才知道凡人才是最逍遥的。
当凡人有什么不好,一生虽短,却比我们上千年孤苦难耐,记忆难消来得自在。我只要记得最重要的人在我心里是什么模样,一眼,即是万年。
白倾辞当初还不是以自己所有的道行,才改掉了未晞的命格,以凡人之躯,承受九九八十一道雷劈,直到魂飞魄散。比起这些牺牲,我所做的,远不及她。在执法仙吏不敢相信的眼神下,我把那半片魂魄慢慢封进那个小小的瓷酒杯里。周身原本萦绕的仙气正在渐渐散尽,往日熟悉的某些东西从身体里一点一点的抽离。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
“给本仙住手!”身后传来怒吼,满脸写满怒气的重绯来势汹汹。“等我完全变成凡人以后,你才有可能阻止的了我。所以,请你先到旁边凉快的地方呆着。我现在没工夫理你。”一样轻蔑的眼神,一样嘲讽的语气,换做从前,他早就轻笑一声,说懒得和我这种刻薄的仙计较。这个曾经和我如同生死之交一样的朋友,第一次被噎住。然后久久地沉默。“是不是无论如何,你都要放弃上仙的身份去救她?再也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了?”
那半片白色的魂魄已经完全在那个小小的酒杯里了,掌心里的光芒越来越微弱,我也越来越力不从心。“重绯,如果我能救回她的话,以后你来覆云楼喝酒,我就不收你钱。”背后传来他恶狠狠的磨牙声,“哼,不必了!本仙向来不喜欢占别人便宜。酒是当然要喝的,不过,我要一次性把酒钱给够。”
原本酒杯周围微弱得几近熄灭的黯淡光芒又重新亮了起来,比执法仙吏腰间的令牌还要耀眼。“执法仙吏,用在封印上的道行越多,它成功变成人的成数就会越大。我没说错吧?”执法仙吏已经完全吓呆了,傻傻地看着为某个酒杯豁出去的疯子又多了一个。
重绯的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五千年道行。算我日后到你们覆云楼喝酒的酒钱,也不枉我跟你这么多年的如胶似漆般的感情……”我笑着白他一眼,“谁跟你这种无耻的上仙有感情。不过……就冲你这么讲义气,覆云楼的整个酒窖都归你了!”这回轮到他翻白眼,“拜托,我这么费心费力才换你一个破酒窖……要不是看在二老板的梨花酿的面子上,谁要帮你!”
我终于用尽最后一分力气,从此这个天庭就与我毫无干系。我看见那个旋转在茫茫白光里的小酒杯幻化做脑海里最熟悉的模样,依旧的容颜倾城,巧笑倩兮,只是纷纷飞舞的银发早已消散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及腰的泼墨长发,如同寻常的人间女子那样,再也不用背负,再也不用牺牲。
最后闭上眼的时候,是重绯的影子落在眼底。我知道他会帮我打理好接下来的一切,会把我和她安全地送回覆云楼。两两相望,心照不宣。我真的不后悔和这么一个无耻的上仙,有这么好的感情。
我很庆幸我成为了凡人。
如果那个白发老怪物再也无法活过来,长生会是对我最大的折磨。没有二老板在,覆云楼怎么还能算是完整的……怕是我此生,也不会再完整了吧。
睁眼的时候,我就躺在覆云楼二楼的房间里,身边没有任何人。桌上用茶杯压着一张纸,茶杯里剩下的半盏茶还留有淡淡的余温。纸上的墨迹力透纸背——“你现在变成了凡人,即使没了法力,但是你身为上仙欺负小妖小鬼几千年,身手应该不会差到哪去,保护小酒杯还是足够的。嗯……不过你要记得低调一点,不要再像以前那么得瑟。如果哪天江湖流传覆云楼大老板武功独步天下,纷纷要找你比试,本仙可不会给你收拾烂摊子。
考虑到你们以后还是要卖桃花酒的,而且怕你嫌我给的酒钱不够,所以我额外附赠你和小酒杯查探记忆的能力。我知道你会很感激本仙,所以从酒窖里多拿了几坛梨花酿回天庭,相信你是不会介意的。
还有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就是小酒杯似乎不记得你了,但是又认得我是玉树临风的重绯上仙,甚至连楼下那个给我送糖醋鱼的小伙计都能认得出来。所以我估摸着她在遭天诛之前,应该是喝了你酿的桃花酒……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不过你的样子也不算太老,也就是凡人差不多二十岁的样子。至于小酒杯,她本来就比你年轻,十七岁年华甚好,如花美眷,如果被别的美男子勾走了,一是希望你不要哭得太难看,二是希望你别把人家打得满地找牙,下手轻点,挑断手脚筋就够了。
再过一个十年,你也不过三十岁而已……等到小酒杯想起你,还是来得及的。虽然你的样子和本仙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但是相信那个时候你也不会老得太难看。对了,还有最后一件事,到时候,一定要请本仙喝喜酒,切记切记。”
信的最后落着“重绯”二字,嚣张又不失潇洒,倒是很像他的脾气。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就知道,他不过是嘴上和我吵惯了,看起来吊儿郎当的重绯一定会把一切都处理妥当。还有哪个朋友会比他更仗义吗,怕是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人了。
不过喜酒……他身在天庭,我要怎么给他送请柬?难道要我腾云驾雾上九霄吗——或许真的要等十年之后再说了。
我把重绯的信收好。下楼的时候,她正趴在柜台上逗团子玩,试图给它短短的脖子上系上一根红色的丝带,团子誓死抵抗。她身上穿的白色纱裙穿着依然合身,我眼尖地认出是当初她刚从酒杯化为人形时我送她的那套。
“白发老怪物,你再这样会把团子勒死的——”勤快地擦着桌子的小伙计看到我下楼,憨厚地咧开嘴,冲我热情地打招呼。“大老板好!您和二老板离开的这几天,酒楼里一切都好,您就放心吧。”我们不在的日子里,店里的小伙计果然不负重望,不仅把店打理得很好,把团子也喂得胖了一圈,险些飞不起来。
我朝他微笑着点点头。本欲低头继续擦桌子的小伙计在撇到我的表情后受宠若惊,甚至有些站不稳。他随即惊愕地看着白倾辞,开始紧张地结巴,“大……大大大……大老板,居然在……在笑?!”
她抱着被无奈系上丝带的团子,抬起头轻蔑地瞪了我一眼,“喂!你叫谁白发老怪物!你怎么知道团子的名字?”这样的神态和语气,熟悉得让我不敢相信,白倾辞……她真的回到我身边了,还是像以前一样嚣张跋扈,装作傲慢。我从楼梯上走下来,伸手揉乱她一头散着的乌发,“呵,我都差点忘了。新的白倾辞,现在不是白发老怪物了……”新的白倾辞是真正的凡人,是我可以挽留住的人,伸出手去,便不再是虚空。凡人虽是短短几十载的寿命,不过,只要有你在,就会比漫长还要漫长。
“在下莫濯尘,覆云楼的大老板。”她顶着一头乱发,一脸的表情写满“我不认识你”的陌生感。旁边的小伙计比我还着急,“二老板,你是怎么了?他是大老板啊,你不认识他了?”她摇摇头,“我真的不认识什么莫濯尘……不过,覆云楼应该是有一个大老板,因为我记得你以前一直都叫我二老板……大老板就是他吗?”果然是喝了桃花酒,记得别人,却唯独忘了我,忘了关于我的所有事情。就像在同一张画轴里生生把我的身影撕了下来,那个位置只剩一片空白。
她把她鸟窝一样的头发重新抓直,然后眯起眸子,像从前打量客人给的银子一样打量我。“长得还是不错的嘛……可是为什么我对你完全没有印象?”柜台上的团子一阵折腾,终于扯散脖子上碍眼的红丝带,艰难地扑腾翅膀,停在我肩上啾啾啾地叫唤。就连它,都是认得我的。“你喝了桃花酒,不小心忘了我而已。没关系,总有一天你会记起来的,我不着急。至于我的身份,小伙计和团子不是都可以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