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锁的眉头终于松开。“当然不会,你解了欢颜蛊,我反而替你高兴。只是……”
“只是什么?”
“我可能要离开巫溪镇一段时间,温府出了些事情,我接到信函,我爹……病得很重,巫溪镇离凝城路途遥远,我必须马上赶回去。”我瞬间变了脸色。“就这么巧?我的脸刚变回来你爹就病重了,你叫我怎么相信?”
“颜珣。我没有在和你开玩笑。”
“我也没有在开玩笑……这件事情实在太巧了,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因为我的容貌而厌恶我故意找的借口!”
他的目光依旧一尘不染,只是携了深深的失望。“你知道吗,你真的变了,颜珣。”这句话彻彻底底刺伤了我,我扔下他一个人跑到房间里,关了门之后却再也没有响起他焦急的喊声,久久的寂静之后,只有骤然响起的马的嘶鸣和马蹄落地的沉重。
刺耳的拍掌声和被风带起的红色衣角,都出现在我面前。我被揽入另一个陌生的怀里,一双手帮我撕下脸上薄薄的面具,容貌依旧明艳,我却输得毫无征兆,毫无理由。头顶传来话语,“认输了?那乖乖跟我回去,当我的庄主夫人吧。”
曲涟嘉笑得比谁都快乐,我听不去任何的东西,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我开始不说话,不笑,不哭,麻木得就像一棵树。薄玺真的把我带回了乾熙山庄,曲涟嘉却没有回到温宇然身边,还是跟着我们。这一个月以来,偌大的山庄里,我常常像一只无法归依的游魂在深夜里走着,也常常会吓到那些下人,可是碍于薄玺,没有一个人敢出声指责我。
我没有去猜想我是不是过得太像行尸走肉,以至于薄玺某天都叹着气,说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茫然地抬头,他却告诉我,如果我想去温府找温宇然,他就把我送去温府。他说,把我关在山庄里,一点意思都没有。他看上的,是那个会打人会骂人的颜珣。
我向他道谢,然后否决了他的意见。我此生,再也不想看到的人,就是温宇然。他怕我就这样颓然下去,竟荒唐地提议要教我习武。他送了我一支匕首,锐利而小巧。我没有拒绝这个荒唐的提议,真的和他学了起来。我只想我的心能和那把匕首一样,一点一点冰冷和坚硬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曲涟嘉迟迟没有离开山庄,反而像是在找接近我的机会——她的住所,被安排在离我最远的地方。
那天,曲涟嘉来找我,说是要离开山庄,算是来向我辞行。我没有理会那张嚣张的面孔,冷哼一声,算是道别。薄玺似笑非笑地站在我身边,也没有说什么。曲涟嘉颇为尴尬地转身离开。我却没有料到,她突然地转身,手里却持着一柄短剑向我袭来,细如竹枝。我早就见识过她轻功了得,身手很快,就连薄玺也没有及时反应过来。
鲜血染红了我的视线,薄玺紧紧握住剑锋,手掌皮肉外翻,生生见了白骨。血汹涌而出,他却丝毫没有放松。看着曲涟嘉愕然的样子,看着薄玺流血不止的手,我果决地拔出匕首。
手起,滑过她纤细的脖颈,她的身躯缓缓倒下。这种人,不该再活在这个世界上。那柄短剑沾满了薄玺的血,掉落在地。他的手血流如注,他确只是闷哼了一声,“你去找他吧。他……没有骗你。是曲涟嘉,她让人下毒害了温父,造成他病重的假象。温宇然回到凝城,真的是为了见他爹最后一面。”
“那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这些?”
“还有一件事,我想我也有必要告诉你。”我已经麻木到听见任何东西,都不会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你说。”
“颜婆婆,是死在温家人手里的。你的颜婆婆与温家早就结仇,至于是什么原因我也不大清楚。我只知道,温婆婆为了躲避温家的追杀逃到巫溪镇,隐居了一辈子。她已是迟暮之年,心里却对温家有深深的愧疚,这才主动离开巫溪镇自投罗网。她唯一放不下的人就是你,所以,她才拜托温宇然在她死后一定要好好照顾你……”
我从曲涟嘉的身子里拔出匕首,擦拭干净血迹。“去包扎一下你的手吧。接下来的事情,我知道该怎么做。”我知道我是时候去找温宇然了,找完他,我就会回到巫溪镇,和颜婆婆的橘子树一起,度过剩下的生命。
温府外,温宇然瘦削的身影映入眼帘。他憔悴的面容让他失掉了往日的优雅气质。“我知道颜婆婆是怎么死的了。也知道,你回到凝城,确实是因为你爹病重。”
他并没有太大的惊讶,只是很镇静地说,“颜珣,她杀了我娘。这仇,我不能不报。”
“既然你也知道弑亲之仇不能不报,那么——”短小的匕首指着他,他的神情像是跌到深渊之下,缓缓闭上双眼。我不知道颜婆婆为什么要杀了他娘,我也不想去知道。我只要明白,我生命里最爱我的人死在我最爱的人的手里。我决意不再思想,不再追逐什么,不用那些美丽的希望来骗我自己。
短短的匕首刺入他的胸膛,他的双臂抱紧我,那柄冰冷的匕首被他的血液所温暖。我想我们还有哪段时间能够彼此相爱,能够没有那些欺骗和仇恨。他像是听到我心底的声音——“下辈子。”
我也回以他三个字——“你等我。”他的头垂在我的肩上。再也没有气息。
下一世,我们没有终点,没有仇恨的死穴。没有不甘,没有嫉妒,没有自卑。唯有干净澄澈的情愫,把我们这一世没有完成的东西好好圆满。这一世,就让我把一切都忘得干干净净,这样活着的颜珣,太累了。
——“你有没有觉得我跟你比起来,你是雕琢精细的美玉,我就是个土豆?”
“你哪是个土豆,你难道不知道颜婆婆给你取的“珣’就是一种美玉的名字吗。”
“就我这样也可以是美玉,颜婆婆瞎取的吧。”
“所有的玉还是原石的时候,都其貌不扬。但是外表不能证明它的本质,一旦有人付予雕琢,你就可以脱骨重生。”
“那你就是那个来雕琢我的人吗?”
“不,能雕琢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如果我真的是美玉,那么请保留我原石的丑陋,下一世,我不要我的自以为是挥刀乱刻,我只要你的双手,细细雕琢。
——我没有回到巫溪镇,因为他死的第二天,我的周身散发着奇异的香气,馥郁而绵长。我披上一直随身携带的那条媚蓝色披肩,流苏在风里微微晃动。眼前的门匾上写着大大的三个字,覆云楼。
我忘的不是十年,是一辈子——我知道我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但我只是想把那个肮脏丑恶的颜珣,变回最初的样子。忘掉温宇然,忘掉这段芬芳却阴险的岁月,除了它,我别无所求。
颜珣的蓝色披肩衬着她如湖水一样平静的目光,或许这个时候,这条披肩才真正是有资格跟着她的。我终于想起巫溪镇是什么地方,在颜珣和我的记忆里,虽是两番面貌,那条巫溪却永远没有变。
我生在巫溪镇,长在巫溪镇,我和颜珣一样,在人群的唾弃声中长大。自从懂事的时候开始,我知道我叫白倾辞,我的头发生来就是银白色,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不祥之兆,是妖孽。
彼时十五岁,住在巫溪镇都知道白家的女儿容貌倾城却满头银发,人人都避而远之。我一个人在巫溪旁,走了很久,直到一股奇异的香气让我的脚步停住。有个年迈的老人微笑着朝我走来,他的胡子和我的头发一样,又白又长。
他告诉我,他是欢颜蛊蝶的主人。我听娘说过欢颜蛊,可以使人变成另一番容貌,只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问他,“欢颜蛊难道连头发的颜色也可以换掉?”他点头,取出藏在手里的盒子,盒里的蝴蝶扑打着透明的双翼。
他掏出一颗蓝色的药丸,要我服下,我的目光痴痴地盯着那些蝴蝶,全然没有怀疑他给我的药丸有没有问题。我伸出手触摸那些翅膀,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来,岁月里积淀的不被理解的痛苦都烟消云散。我不要做怪物,白倾辞不是怪物。
那个老人说,要这些蛊蝶替你办事,要五十两白银。我毅然决然地答应。如果我变成寻常人的模样,娘一定会很高兴的……我闭上双眼,那些蝴蝶的翅膀贴上我的额头。一阵风凶狠袭来,蝴蝶惊恐地飞回盒子。老人的脸色很难看,对着突然出现的那个黑衣少年质问,为何坏他生意,少年只说了一句话——“这是我们冥府下一任的白无常,你想让你的蛊蝶跟你一起死?”
老人一声不吭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那个黑衣少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轻声吐了两个字,白痴。有人说我是怪物,有人说我是凶兆,但是就是没人说过我是白痴。我气恼地踮脚欲抓住他衣领,却被他轻松躲过。他说,我叫莫濯尘。
然后的事情,在记忆里就很明了了——我糊里糊涂跟着这个叫莫濯尘的人到了冥府,实则是被拐去当了上千年的无常。他是我最默契也最缺心眼,说话最恶毒的搭档,黑无常。时光交替,每年冥王都会放我一天假回去看看爹娘。
可自从爹娘死后,我就再没回过巫溪镇,没想到再见到它,却是在客人的梦中。其实我要比颜珣幸运得多,如果当初她选择欢颜蛊的时候,温宇然也能在她身边出现阻止她的举动,她也不必走这一遭来买桃花酒。
濯尘已经把桃花酒交到她手里,没有和我商量。不过,我想他也直到我的意思,他说,“早知道,千年前,我就该把那个老家伙和他的蛊蝶灭干净。”我笑,人世间,哪来的那么多早知道,濯尘当了那么久的无常,偏偏忘了这么显而易见的一点。
更何况,欢颜蛊有它存在的理由,对于某些人而言,欢颜蛊却是逼近死亡之时唯一的希望。那些蛊蝶代代繁衍,就有这样的事无休止境地衍生。不能把一切过错都归咎到欢颜蛊头上,一切都是人自己在做选择。
当了无常以后,我可以把头发换成任意的颜色,前两天我心血来潮,顶着一头绿毛就去找濯尘。但是我遭到他无情的打击,被说成是发霉的馒头,我垂头丧气地换回黑发。濯尘把我及腰的长发盘在头顶揉成一个鸟窝,说,“当初就应该让蛊蝶把你的头发都啃干净,免得你现在瞎折腾。”
我在空中幻化出一面镜子,在看到我此刻凌乱的形象之后,非常哀怨地谴责濯尘,人家温宇然那么贤惠……不是,体贴地帮颜珣梳头发,怎么你就把我头发弄成这样?
他说,作为一个发霉的馒头,能成为一个如此精致的鸟窝,是你的荣幸。我呲牙咧嘴地拿起桌上的茶杯就像他砸去,他瞬间消失,茶杯砸在门板上,碎得四分五裂——我的心脏突然一阵抽疼,那是我昨天新买的茶具……花了整整三十两!
——在得知颜珣回到巫溪镇后,我拖着濯尘抽空去了趟冥府。一是听说乔微有喜了,前去道贺;二则是为了求冥修,把温宇然和颜珣下一世的命格,都安排在那个巫溪潺潺流淌的小镇。
“白倾辞从来都是白发老怪物,当了无常也一样,不过凭良心来说,她应该可以勉强算个善良的老怪物。”这是濯尘几千年来对我的最高评价,没有之一。
我这个善良的老怪物能做的事情只有这些了,剩下的事情,就看他们自己了。但愿下一世,他们能做回人世间寻常男女。
颜珣的容貌,在温宇然的眼里始终如一,不在乎她是否用过欢颜蛊。谁没有风烛残年,只要有那么一个人愿意和你白首不相离,外表又算什么,岁月又算什么。
但愿下一世,他还能记得她旧时的容颜。
黄昏。街道上的斜斜的人影脚步匆匆。
当那锭金子落在柜台上时,我眼前一亮,瞬间从昏昏欲睡转化为精神振奋。眼前的男子一袭华锦裳,如墨的长发散落在单薄的肩头,绛紫色的丝绸发带随意束起发丝。撑在柜台上的那只手苍白无力,他仿佛随时都要倒下。
我收起金子,“玄字房。上楼左拐第三间。”我还在想是不是要请个小伙计把他扶上楼去。他虽衣着华丽,却有些凌乱,衣上干涸的血迹看起来触目惊心——当然我是指对那些在吃菜的客人。
“桃花酒……”声音嘶哑的不像话。“我觉得……你现在需要的是一杯水。”他的态度坚决而固执,“桃花酒。”在这种情况下,我很好地发挥了二老板应有的本质,二。所以我只能扯开嗓子召唤那个不二的大老板,濯尘。
他终于支撑不住,斜斜倒下,濯尘眼明手快地扶住他,送到二楼的房间,随手扔在床上。我埋怨濯尘怎么扔他,毕竟伤得这么重还来买酒的人,实在精神可嘉。他不以为然地找了个地方坐下。
“来买桃花酒的?”“是啊……估计受了挺大刺激。”不然怎么重伤在身,也要拼死赶到覆云楼。“嗯……晕了也好。”
“你什么意思?”
他莞尔一笑,“省了一杯入梦散。”我无语凝噎,到底是生意人啊!生意人!
床上的人面如宣纸,要不是没看到冥府新来的那俩小家伙,我真的会以为他是从棺材里倒出来的人。
他腰间的玉佩突然吸引了我的视线,如果我没有看错,那是容成桦他们家的象征——十二月,漫天的雪花恣肆地飞舞,白茫茫的雪地里印着一排歪歪斜斜的脚印。循着脚印走过去,那个和小动物一样锁着的身影在瑟瑟发抖。她看到我走来,冻得红扑扑的小脸露出欣喜之色。我停住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