僻静的小巷里,一个失了贞操的媳妇,一个铁心报仇的大伯,双方相对而立。奇怪的是,那媳妇没有半点惊惶,反倒是这大伯手足无措。
金凤诚恳地看着费水生,开口说道,“大伯,还请您听金凤把话说完。”
费水生实在不是个善言辞的,耳朵根子其实也很软,听了金凤这么说,只是闷闷地回了一句,“你说。”
金凤开口了,但说的话却是对着自己身边那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小丫鬟,语气轻柔,“阿春,你家住在板桥,对不对?”
那个叫做阿春的丫鬟一愣,不知道金凤为何这时候要对自己这样说话,怯怯地答道,“是的,太太。”
费水生听到这个称呼,眉头不禁一皱,却听见金凤继续回到,“你家里有五口人,阿爸阿妈、你阿嫲,还有两个弟弟,对不对?”
“对。”
“你阿爸叫做胡木根,对不对?”
“对。”小丫鬟不知道金凤的用意,但见她问的都是家常问题,回答得渐渐流畅。
金凤不再理她,转过头就跟费水生说话,声音变得又快又脆,“大伯,你要是听说我死了,那就杀了她全家,替我报仇。”
那叫做阿春的小丫鬟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道,“太太、太太,你饶了我,饶了我们家吧……”
费水生听不下去了,对金凤道,“有话好好说,你别吓着孩子……”
话没说完,金凤快速地打断他,“大伯,你不知道,这细妹子是何家那畜生派来看着我的,你要是想看着我死,那你就别听!”
费水生脸色一僵,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一旁的阿远却突然插话,“板桥、胡木根、一家五口人,我记住了。”
说着,阿远拿出在篓筐夹层里藏着的手弩,“嗒”的一声张开了机关。
金凤冲着阿远妩媚的一笑,眼皮微动,一双迷离的桃花眼顿时弯成一对月牙儿,风情无比。阿远毕竟年少,侧脸避开了金凤的视线。
金凤继续跟阿春说话,声音又变得温和,“你别怕,阿春,只要你不乱说话,你的阿爸阿妈、你的阿弟都会没事,不但没事,我还会重重的赏你!”
说着,掺起跪在地上的阿春,拍拍她身上沾着的尘土,才让小丫鬟站到一边去。
费水生默默地看着这一切,都不知道自己在这时候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了。
金凤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伸手递给费水生,“大伯,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先把这信拿着,我要说的话都在里面了,以后怎么见面,我也写在里面。”
费水生没伸手去接,金凤也不催促,自己向前走上两步,把信放在阿远的篓筐里,又退后两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伯,花仔就托付给你了,金凤给你磕头了……”
说完,“咚咚咚”连着三个响头,还细心的在地面上、额头前,垫上一块精致的手绢。
磕完头,金凤拽一把在旁边发愣的小丫鬟阿春,转身就走,不再回头。
阿远迅速拿起信笺,贴身收好,看看还在发呆的费水生,见他没有阻拦的意思,就叫一声,“费师兄!”
费水生回过头看着这个拿着手弩的瘦小后生仔,眼神里尽是迷茫,“阿远,我是不是很没用?我不是应该一刀杀了她吗?”
阿远揉了揉鼻子,干脆的说道,“现在杀也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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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那条断头路,金凤疾步向何贵阳的外宅走去,心里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
金凤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镇静,她很害怕身后的人追上来就是一刀。虽然很少见面,但她听丈夫多次说过这个在宝莲禅寺出家的大伯,武艺很高,曾经用一把刀,杀退二十几个来家里闹事的烂仔,保住了家里仅有的水田。
金凤知道,只要大伯愿意,哪怕是在镇上最热闹的大街上,他也能轻而易举的杀死自己,然后逃之夭夭。
金凤姓柳,她并不是生来就是农妇。嫁给费火生成为费家媳妇,对金凤来说,纯粹是一个意外。
几年前的一个春天,薄有家财的金凤一家人因事外出,搭上了的一艘小火轮。这是金凤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全家同行,结果却登船时却出了意外,柳父和金凤落了水。
当时费火生也在船上,毫不犹豫的跳进海里,将二人救起。
之后的事情,完全出乎了金凤的意料,古板爱脸面的柳父,一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二是认为女儿的身子已经被人摸遍,便做主硬是将金凤许给了费火生。
那一年,金凤才满十五岁。
读过书、接触过新思想的金凤,想了很多办法来逃婚,但都失败了。绝望之后的金凤恨死了凉薄的父亲,她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不仅要有嫁妆,而且要让父亲代替费家翻修房屋,否则,她不会寻死,但会在婚礼那天大闹,将柳家所有的脸皮都撕下来。
第二年,得到岳父资助的费火生,把金凤娶进了家门。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那以后,为了嫁妆彻底翻脸的柳家父女,仅仅维持着最基本的年节往来,岳家不再给女婿家任何支援,迫使金凤只能动用带过来的嫁妆,补贴越来越窘迫的日子,应付越来越多的赋税和公粮。
十七岁那年,她给费家生了个孩子,是男孩,小名叫花仔。原本就宠爱她的费火生,更是把金凤喜欢到骨子里了,丈夫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金凤,我是几生修来的福气啊?”
三年多过去了,金凤也喜欢上了自己的丈夫,喜欢上了这个家,她更喜欢的是自己的儿子,花仔。每当她看见丈夫陪着儿子玩耍的时候,她就抑制不住自己的笑,哪怕是天天吃的是番薯粥,她也觉得甜。
丈夫费火生最喜欢的就是金凤的眼睛,常常说她眼睛上的像是一潭水,眼波转一转,就会转得他晕晕乎乎的。
金凤没想到的是,还有一个人喜欢她的眼睛,喜欢她的一潭水,为了这,不惜把自己抢进家门,不惜把自己的丈夫杀死。
这个人叫何贵阳。
丈夫被杀死的那一天,何贵阳气冲冲的跑回家,吼叫着责骂金凤,但不到一炷香,金凤就像收拾费火生一样,让暴怒的何贵阳舔着脸对金凤又亲又咬,滚到了雕花大床上。
做了一回之后,何贵阳着急忙慌的出了门,要赶回警备队做事。而金凤却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就像死了一样。
但金凤从未真的想过寻死,就像几年前被父亲逼着嫁给粗俗的乡民费火生一样,她只会想办法让事情向着更好的方向多走一点,而不至于变得更糟糕。
只是从那一天起,何贵阳对她的看守又变得严密,过了很长时间,才让金凤重新出门。
不能出门,金凤也不会吵闹,她利用自己独处的时间一遍又一遍的思考,想着孩子,想着以后的生活。
金凤拿起笔,断断续续的写下事情的经过,写下自己的想法,写下对一定会找上门来的费家大伯的建议,然后等着一个把信送出去的机会。
金凤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然后等着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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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不简单……”看着手中的信,曹怀文若有所思的说。
这封信是用毛笔写的,从深浅不一的字迹可以看出,这封信,金凤背着人断断续续写了好多天才写完。
“金凤在信里说,她为了报仇,让何贵阳把那个动手抢人的家丁给废了,这事情查过了?”曹怀文一边看信一边随口问道。
“查过了,这人叫罗大华,第二天就被打废了,但是有人说,不是何贵阳动的手,而是金凤自己动的手。”阿远查的很仔细。
“这个女人不简单,”曹怀文再次感叹,“她是怎么做到的?”
没人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
“这封信对我们最有用的是三件事,一个是街上那个卖针头线脑的费家亲戚,是可以信任的,通过这个人可以联系上金凤;第二个是何贵阳在何家大屋附近的金桥巷,有一个外宅,还经常去过夜……”曹怀文敲了敲桌子,幽幽地道,“我们侦察了这么多次,居然没有发现。”
对面坐着连夜赶回香港仔的阿远和师兄费水生,两人都被说得很是尴尬,阿远坐不住了,站起来认错,“阿哥,是我太心粗了……”
曹怀文摆摆手,止住了阿远,“你先坐下,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这侦察的事情我也只是知道个皮毛,都得靠大家去摸索,我说的那些法子,有的好用,有的现在还不能用,但一定得像我们练枪法一样,大家经常在一起互相琢磨,互相提高,是不是?”
揉了揉眉心,曹怀文把话题继续转回这封信,“第三个事情是,这何贵阳在外宅过夜的时候,里面有七个人,其中的何贵阳还有两个护卫家丁是有枪的……你们说说,我们能不能用上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