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妈妈就要离婚了,儿子似乎一点也不伤心,他期待我再婚后会让他有个弟弟妹妹什么的。当我宣布“餐桌”决议的时候,他显得有些失望。家里好像什么事最后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一时说离婚,一时又不离了,还找了那么个借口。
我儿子的特点就是认真……想当初,为了他,为了给他上户口,我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打了,至今左手上还留着一处凸起……
我还记得当初小孩子出生在长沙,可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规定,孩子的户口随母亲。他外婆家在外省,身体又不好,我们刚结婚的时候生活有点拮据。我就跟校领导打了个报告,盖了个章。要求派出所户籍处把我们家刚出生的小孩作特殊情况处理。我在报告中陈述了自己对“小孩户口一律随母”这个政策的个人看法,认为这种政策对女性不利。因为那时候所谓城市户口是有价值的,同样是农村的,男子如果跟城市人结婚,小孩就可以成为“城市人”,女子跟城市人结婚,小孩还是农村人。我当时只是跟派出所所长多说了两句,就被两个民警把我的手反扭起来,把我手上戴的“天王手表”的表壳都捏碎了。
我告诉过他们我是学校的老师,他们跟我学校打电话。我因为想吐痰,就走到开着的窗户边,结果不小心我的手臂被玻璃划破了。他们打完电话就放了我,我一路走回家,白色的裤腿被血染红了。后来学校领导安慰我,最后户口也没办成,只好让孩子他妈回外婆家给小孩落了户口。
后来政策终于变了(我们也从原来镇上的学校搬家到了长沙市区),可以把他们母子俩的户口迁到长沙来了,可我老婆却又闹出了一场户口风波。
我们一家三口去派出所办户口,民警发现我老婆迁出地户口上的出生日期与她本人身份证上的不一致,因此要求回原籍补办证明。
一回到家,我老婆就开始数落我,“要你说身份证丢了,你偏偏要把身份证给他看,我不回去!户口不要了!”天啦,现在的人不知道那时候户口有多重要,没有户口有多么不方便!听说以前把户口迁入长沙要按人头还是户头交一万元的“城市增容费”。
可我老婆牛脾气一上来,怎么说也跟她说不明白,一连磨了好几天嘴皮都没用。为了小孩,我甚至于给她下跪,央求她回家一趟,我老婆说:“我回去了就不来了”。我当时真是没了办法,先后求了小区好像是负责与户口有关事项的协警、还有原来给我们作介绍的媒人给我老婆做说服工作,说明没有户口的利害,这场风波才平息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