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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金刚鹦鹉

老城区很久以前是个不小的古城,直到现在,虽然有些破败了,但一些景物还保存着当时的古朴,时不时也会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前往老城区放松心情、观光打卡。

这里生活节奏偏慢,没有大城市的纷杂扰攘,只有琐碎的日常生活,因为住了不少老年人,所以这一片的人大多习惯了早起和早睡。

清晨的小区公园里,草尖上露水还凉凉的,就已经有人用音响放起了《渔舟唱晚》。一群穿白色练功服的大爷大妈在练太极拳。音乐透过茂密的枝叶,直接飘到了6栋。

国风歌曲配上这座青檐绿瓦的老城,总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宁以菲就在《渔舟唱晚》的前调中打开车锁,踩着自行车一边的脚踏板利索地跨上车开远了。

拐过一条街,对面就有不少挂着粥粉面饭牌子的店,这会儿家家人都不少,不过最火的要数街尾那家包子店。宁以菲到的时候,包子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龙,偶尔还能看到几个外国面孔。因为人太多,店内坐不下,老板就露天支起了桌椅,供人休息。

这家店算是个网红店了,是来老城旅游的必吃榜单第一位。

宁以菲把车停在旁边,左右看了看,看见树底下那儿的一个桌子边坐了个五十来岁、头发半白,穿着白色民族风露臂大褂子的男人。她径直走到男人身边的空位上坐下,笑着跟人打招呼:“早啊,邱叔。”

邱叔全名“邱文明”,因为喜欢动物,所以年轻时候自个儿开了家宠物店,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他都卖,在老城这边已经生活了大半辈子了。因为邱叔人缘广,售后服务好,所以摊位生意还算不错。宁以菲现在就是在给他打工,每个月工资四千块出头。

邱叔每天早晨都要先在宠物店里,把一些宠物搬上货车,然后才能开车去花鸟市场摆摊,宁以菲就负责帮忙卸卸货。

邱叔把手边一份早餐递过去,顺嘴问道:“空着的那间房住人了?”

宁以菲道:“是啊。也是运气好,那个租客又回来了,不然空着多可惜。”

“听你张姐说看过租房那小伙儿的照片,长得挺俊的,年纪也跟你差不多,你见着了?”

“嗯,见着了。”宁以菲吃了口包子,又喝了口豆浆,满足地眯了眯眼,有点含糊地说,“俊是挺俊,就是品位有点儿独特,让人不敢苟同。”

邱叔这个年纪的粗人是不怎么理解什么是“品位”的,他只知道两人年纪差不多:“小菲啊,你也二十二岁了,见到合适的就要主动点儿,抓住机会就要出手,知道吗?”

宁以菲有点无奈。她住在6栋其实生活得一直很舒心,但就是有一点不好,6栋住着的老年人居多,而且普遍是些儿女在外打拼的老人,所以她搬进去后,几乎得到了每家每户的关爱。这些老头老太太看着她就跟看着自家亲女儿似的,平常最爱关心的就是她的感情问题。但这是能随随便便就急得来的吗?

宁以菲长相出众,身材好气质佳,说是走到哪儿都会得到优待也不为过。即使她在老城区的时候穿着打扮得随意了点儿,身边也仍然不乏追求者。

这会儿,隔壁桌就有两个长相差别不大的男人准备过来跟她要个联系方式,只是谁也不让谁,一时间都僵持着没动。

“实话说吧,我看上那姑娘有段时间了,哥,是兄弟你就别跟我抢!”

“有了姑娘谁还要兄弟?我也喜欢她,我是你哥,应该我先去!”

“周大飞我去你的!猜拳吧,赢了的去。”

“呵,周小飞你给我小点声,别让人家听见了!”

听了个完全的宁以菲无语。

宁以菲心想,你们俩半斤八两。

宁以菲想了会儿,灵机一动,忽然问道:“对了邱叔,我儿子怎么样了?”

这话一出口,隔壁桌踌躇良久正准备过来跟宁以菲要个联系方式的兄弟俩立刻就停住了动作,面露诧异。

谁能想到看着年轻貌美的宁以菲居然结婚了,还有儿子了?

周家兄弟几乎是一瞬间歇了心思,打包好东西灰溜溜又不舍得地走了。

邱叔见状忍不住叹了口气:“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把鹦鹉当儿子养,你看看人家那心碎的表情,造孽哦……你那鹦鹉没啥事,就是被吓着了,养两天就能好,今天就可以带回去了。照常喂食,暂时别带出门。”

“行,谢谢邱叔。”

正说着话,不远处忽然打着车鸣开过来三辆锃光瓦亮的轿车。

带头的那辆,宁以菲很眼熟,三叉戟的标。它后面跟着的两辆车也是大牌子,因为离得近,透过车窗玻璃一看,还能看见车里放着的各种家居用品。

嗬,这架势可真够大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人为了掩人耳目逃到老城区聚众赌博来了!

就在这时,第二辆车的驾驶位窗户被打开了。

陈越扬从车里探出头,冲前头那辆玛莎拉蒂的车屁股高声喊道:“秦哥!秦哥!停一会儿!哥,亲哥哥,咱们能先吃个早餐不?我快饿死了!”

陈越扬一大早就跟着秦珩在商场里买东西,买了后又马不停蹄往这边赶,肚子早唱起了空城计。这一路过来他就没有不惊奇的地方,又是感叹这边老旧得超出想象,又是感叹他秦哥为了乐队付出得真多。

的确,老城区这片地方作为市里一个单独的区域,又是景区,跟对面的江音区是完全不能比的。两个区隔着一条宽阔的里江,里江上只有一条红色天桥连接。天桥的左边是繁华的大都市,右边则是清闲的小古镇。

陈越扬虽然觉得这边青墙绿瓦、杨柳依依的江南风景挺赏心悦目的,但真要他在这儿住上几个月,怕是人要疯。

这么一想,他就更佩服秦珩了。

秦珩已经迈开腿下了车。

放在平时,他连看都不会看这种路边毫不起眼的小店一眼,要不是在车里瞥到宁以菲似乎吃得很香的样子,他根本不会走这一趟。原本也没觉得饿,结果看到宁以菲吃得津津有味,这会儿他觉得自己能吞下一头牛。

宁以菲刚好吃完,见人过来,连忙冲他挥了挥手:“秦珩,这边!这边有座位!”

这个点正是哪儿哪儿都缺座的时候。来旅游的赶早吃完准备去里江泛舟,而老住户大多聚在一起唠嗑,唠完了就踩着点去上班。

秦珩果然过来了。他又换了一身羽毛服,这身比昨天那身更鲜艳,再加上那颗冲击力十足的彩虹头,一路上吸引了不少老头老太太“惊艳”的目光。

宁以菲不由得心想:他还真是钟爱羽毛啊。

顶着这么艳俗的颜色,换个人早就被当成杀马特了,秦珩却反而穿出了自己的个性,也是很不容易。

秦珩在她旁边坐下,先是冲邱叔点了下头,然后伸手捏了下有些胀的太阳穴,才问:“你吃的什么?”

秦珩嗓音很好听,不算低沉,但很悦耳,没有刻意捏着嗓子,语调里却有种没睡醒的慵懒感。这副嗓音,完全属于老天赏饭的类型,要是弹着吉他唱情歌一定很带感。

她指了下贴在墙壁上的菜单:“萝卜干腊肉的包子,这家招牌。那个老干妈肉丁的也不错,东北酸菜粉丝的也还可以,你可以试一试。豆浆是纯手磨的,很浓。”

秦珩按着宁以菲说的点完东西,陈越扬也在过来的路上了。

邱叔坐着没说话,但眼神一直在秦珩跟宁以菲之间转,然后露出一个谜之微笑。宁以菲想到什么,忽然一阵尴尬,生怕邱叔语出惊人,于是连忙起身推着邱叔往外走,对秦珩道:“那你吃着,我们就先走了。”

两辆自行车并排往花鸟市场的方向开,邱叔忽然说:“那小子就是你的新邻居?”

宁以菲感觉自己汗都要流下来了:“是。”

“嗯……”邱叔单手摸了摸下巴,发出思索的声音。

“长得是不赖,穿得也挺好看,”邱叔道,“跟我那几只金刚鹦鹉似的,漂亮!”

宁以菲:“……”

这下宁以菲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开始看到秦珩时会觉得有点眼熟了。

金刚鹦鹉是色彩最漂亮、体形最大的鹦鹉之一,邱叔如今正精心养着几只,连卖都舍不得,宁以菲也跟着喂过几回。邱叔这么说,其实也没什么毛病,不过这话可不能被秦珩听见,否则场面可能不太好看。

宁以菲越想越觉得有趣,忍不住低头偷笑。

“秦哥,那姑娘谁啊?虽然我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但那长相是真漂亮啊!”

“你又不认识,问什么?”

陈越扬把视线从宁以菲远去的背影上收回来,有些八卦地问:“我是刚看你们俩好像很熟的样子,她是咱乐队的粉丝?”

秦珩掀起眼皮子,面无表情地扫他一眼,轻嘲:“你对咱乐队可真有自信。”

陈越扬立刻一拍桌子,没盖子的一杯豆浆被他震出来半杯洒在桌面上:“那必须的啊!咱们红的那会儿,随便哪条街上拉个人出来是不认识无敌乐队的?”

“你也知道那是咱们红的那会儿,”秦珩低头咬了口包子,仿佛对当年的事情没有任何感觉般面色淡淡地说,“这都过去多少年了。”

陈越扬不说话了。他知道,秦珩虽然面上看不出喜怒,但心里是很自责的。

乐队是秦珩亲手组起来的,但两年前,也是他亲手解散的。

当然,这怪不了秦珩,灵感这个东西,又不是时时刻刻都有的。怪只怪乐队的其他人没有写词这方面的才能,帮不了秦珩,只能眼睁睁看着本该前途一片光明的Invincible走向末路。

陈越扬抬手灌了口豆浆:“秦哥,别想了,咱们一定会好起来,会回到两年前那个时候的。人要往前看,咱们乐队还是得先重组起来,就算是练练以前的曲子也是好的……乐队一直不重组,万一那帮小子消极练习,以后跟不上怎么办?秦哥你觉得呢?”

秦珩没说话。

陈越扬知道,这两年他只要一提重组的事儿,秦珩就会变得沉默。但他实在不能看着乐队一直是这么一盘散沙的状态,他心想着就算不聚在一起,乐队也没必要这么散了啊。就算只是顶着这个队名,那也是好的,他们永远都是一个团队里最亲近的兄弟。

“陈越扬。”

“啊?”

秦珩定定地看着他:“晃一晃你的脑袋。”

陈越扬不明所以地跟着做了,晃完才来得及问:“咋了?”

“有没有听见里面的水声?”

“???”

秦珩道:“我是不想耽误他们,他们都有自己的未来。凭他们的技术,再加入一个乐队或者单独出道,也完全可以东山再起,没必要在这儿陪我耗着,等一个说不定再也起不来的希望,你懂吗?”

陈越扬挠了挠头,也沉默起来,半晌,他才低着声音说:“我懂了,哥。”

陈越扬是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手臂上常年打鼓练出来的腱子肉结结实实的,除了打鼓就只能打打架了。他生活环境优越,要什么都有,平时根本不需要思考任何东西,在他眼里,时间就跟金钱一样,花了就花了。他根本没有设身处地考虑过其他人的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跟他和秦珩一样吃穿不愁的。

想了两年都没想到这一层,陈越扬一时感觉脸上臊得慌,连忙岔开话题说:“秦哥,这豆浆还真挺好喝的,比我们家保姆做的那海鲜粥可好喝多了。”

秦珩道:“别没话找话。”

花鸟市场的关门时间是晚上七点,再往后就没什么人去了。不过宁以菲通常是六点下班,剩下的一个小时都是邱叔这个正牌老板守着,负责检查宠物有没有特殊情况,然后再带着宠物们闭店走人。

宁以菲有时候也会多留一会儿,不过今天她急着带“儿子”回家。

宁以菲的那只鹦鹉品种是挺普通的虎皮鹦鹉,特别适合新手养活,是她刚找到这份工作的时候邱叔当见面礼送的,她还给鹦鹉起了个名叫“宁小绿”,就因为身上绿色羽毛多。

前两天宁小绿跟宁以菲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一起撞车事件,两车相撞的时候,宁小绿受了惊,这段时间一直不太敢动弹,所以宁以菲就把它送到了邱叔那儿静养了几天。这会儿宁小绿虽然还是静立的状态居多,但好歹会开口了。

“邱叔,我走了啊!”

宁以菲提着站架,宁小绿站在站架上毫无感情地跟着说一句:“走了啊!”

邱叔穿着宠物围兜摆摆手:“走吧走吧,路上小心点。”

这一路上倒是没碰见什么事儿,宁小绿蹲在车筐里,一人一鸟安安稳稳地到了6栋楼下。

然而,就在宁以菲蹲下来锁车时,一直安静待着的宁小绿忽然一个扑棱,从车筐子里飞了出来,直直往她身后的方向扑去。

宁以菲吓了一跳:“喂!宁小绿!别乱飞!”

秦珩也吓了一跳,他刚跟在13栋搓麻将的张姐签完合同,才走近6栋,就被一只不晓得是什么玩意儿的玩意儿给糊了一脸。

脸上的触感软乎乎的,还带着温度,然后这个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玩意儿绕着他飞了几圈,又停到了他头顶上,爪子抓住了他的头发,把原本蓬松的彩虹头抓得一团乱。

秦珩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下去。

宁以菲整个人都哆嗦了。

宁以菲声音发着颤:“宁小绿!你给我回来!”

宁小绿丝毫不听,甚至眼睛转了转,侧过头拿嘴巴啄了一下秦珩的脸。

那可是尖嘴啊!

这么一嘴下去,秦珩那张完美无瑕的脸上,立刻争先恐后地涌出几颗血珠来。

“啊啊啊啊……对不起!”宁以菲尖叫着跑过去,又是惊慌又是后怕地去看他的脸,“秦珩!秦珩你没事吧?!你吱一声啊……宁小绿你给我下来!”

宁小绿压根儿不听,继续绕着秦珩飞,边飞边喊:“喜欢!喜欢!喜欢!”

这时候倒是会说话了,怎么以前对着自己的时候就没这么灵活呢?

宁以菲咬着牙,手忙脚乱地抓了几次都没抓到,结果一直黑着脸的秦珩猛一伸手,一击就扼住了宁小绿命运的喉咙。

“咦呃!”宁以菲倒吸一口气,双手想去拿又不敢,只能在半空中瞎比画。她一颗心脏提在嗓子眼,生怕秦珩一个用力直接把宁小绿给捏死——虽然宁小绿是皮了点儿,但怎么说它也是自己的儿子,虎毒还不食子呢。

秦珩看着握得紧,其实也没真使劲儿,他就算是胸膛有股火,对着一只鸟也发不出来,倒是宁以菲的表情更有意思。

秦珩视线锁定住宁以菲:“你的鸟?”

宁以菲吞了下口水:“可以是我的。”

秦珩看了她两秒,禁锢着鹦鹉的手一松。

宁小绿重获自由,但一点自觉也没有,干脆停在了秦珩肩膀上,继续毫无感情地重复:“喜欢!喜欢!”

秦珩满头黑线,生平第一次被当着面说喜欢,对方居然是只鸟?

秦珩咬牙:“你都教了它些什么?”

宁以菲干笑着夸赞:“就这句,没别的,真的……可能是因为你穿得太鲜艳太好看了,所以……”鹦鹉把你当成同类了。

当然后一句她不敢说。

不过这时候也顾不上鹦鹉了,宁以菲盯着秦珩的脸:“你的脸流血了,是不是很疼?”

秦珩伸出手指在脸上抹了一下:“还行,不是很疼。”

瞎说。宁以菲刚拿到宁小绿的时候,因为跟它不熟,喂食的时候被啄过一下,那感觉,她到现在都忘不了。

宁以菲看着那根修长好看的手指上染着一抹鲜红就觉得格外愧疚:“要不你跟我回家先消个毒吧,免得细菌感染。你刚来,应该没买这些东西吧?”

这样不加掩饰的关心反倒让秦珩愣了几秒,面对他人的关怀他明显有些不知该怎么回应,因此还没消化完全对方的话时嘴上就已经先应了:“行,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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