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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七爷和老皮

学习态度不温不火、性格安静文艺、周杰伦的狂热粉丝,这三个标签构成了我对夏小妍在高一这一整年中的全部印象。

相对于其他个性比较突出的同学,夏小妍实在显得太过于普通,很容易就会让人忽略了她的存在。在我们逐渐熟识以后,我总会产生一个感觉,这就是夏小妍想要的样子,她从来不是一个特别的人,她也不想做一个特别的人,她只是想安安静静地用一种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

我一点都不认同这种观念,我总是幼稚的认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带着某种使命的,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从生到死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果不能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某个属于自己的印记,那当我死去的时候,我绝对是不甘心的。

“小爷可是天才,对于天才来说,与其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我宁可轰轰烈烈地活三天。”

每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在别人眼中会显得相当有格调,直到后来某一次齐煊喝多了,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一句话,我才开始产生那么一丢丢反思。

“辰啊,我劝你一句,以后别再说这句话了,真心的,神经病一样,你不觉得你每次说的时候,都显得特别‘二’吗?”

齐煊的话只能说对我产生了一点点触动,但并没有引起我多大的重视,真正让我产生严谨思考的还是夏小妍,我在她面前说过很多次这种话,每次她都是看着我抿嘴轻笑,在我最后一次在夏小妍面前牛逼轰轰地说出“活三天”的言论时,我回忆起齐煊的话,直到这时我才开始认真审视夏小妍的笑容,那个越看越不像是认同意味的笑容。

痛定思痛了很久,当我对着镜子复述这句话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受了一股满满的中二气息,从那以后,我完全杜绝了这句典型的“顾氏名言”。

毕业以后很久,谈论起当年的时候,夏小妍才毫无保留的告诉我她当时笑的原因。

她说:“你知道你当年有多中二吗?我一直以为你是热血漫画看多了,脑子抽了,我就一直在想都是十七岁的人了,怎么还会有一个这么幼稚的傻瓜啊?哈哈。”

的确,无论是从性格上,还是行为模式上,我跟夏小妍就完全属于两个极端。

夏小妍就像小溪里的一滴水珠,随着大众漂流,但却能独立于自己的小世界中,独自演绎着属于自己的生活。而我则是小溪中的一片落叶,生来就与整条溪水格格不入,一边用尽全力想让自己显得特立独行,一边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但偶尔拂过的一阵微风,又会让我思绪纷飞,然后逆流而上,却又在最后随流而下。

与我们两人相比,陈默则显得中庸很多,他就像是我这片落叶底下附着的水滴,个性十足,又能随时融入溪流,偶尔在“落叶”纷飞的时候,他也会随之跃动几下,只不过不同于“落叶”的不切实际,他始终能着眼于下方的溪水,特立独行的同时又不会显得突兀。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而能走到一起的两人,必定是性格上七分相似,三分不同的人,但当两个人的性格相差太大的时候,注定了他们就不是可以一直相伴的人。我们会互相欣赏,也或许会携手度过某一段时光,但当注定分别的那一刻来临,我们就会渐行渐远。

我很多次试着理解过夏小妍的想法,但最后总是不欢而散,与陈默跟她交谈时的兴趣相投、相谈甚欢相比,我跟她完全可以算是背道而驰。说实话,如果我要是个女生,我也肯定会选择能逗比能高冷、偶尔还很暖心的陈默,对于像我这样的“神经病”,肯定是直接自动过滤。

关于宠物方面,我跟夏小妍也有很严重的分歧,她是个典型的猫控,养过许许多多各个种类的猫。我则喜欢狗,对猫始终敬而远之,因为我对啮齿类的动物有着深入骨髓的恐惧,看到猫总是会让我联想起一些不好的回忆。

上小学的时候我住在外公外婆家,他们家以前是一所挺老的旧宅,上世纪的老古董,难以避免的会有很多不速之客,为了避免这些“不速之客”偷吃粮食,外公外婆在家里养了一只黑猫,我曾经无数次在第二天清晨看到床周围的“啮齿类尸体”,吓得我心惊胆寒,而始作俑者就蹲坐在窗台上舔舐爪子。

从那个时候起,所有的猫类就已经在我心目当中画上了句号。很长的时间里,我对猫的印象始终停留在眼高于顶、冷血嗜杀、手段凶残的范畴里。

尽管夏小妍跟我普及了无数猫类,也奉劝过我很多次,像是什么“猫很好的,你没有养过所以不知道,只要你养一次,你就会爱上猫的”之类的话,但我也丝毫不感冒,心中从不曾动摇,家中始终没有出现过猫类的身影。

而这一切我对猫的负面情绪,随着“七爷”的出现,产生了很大的改观。

那一天傍晚,我从陈默家回来,路过一个面包厂的时候,我遇上了那个小家伙,黄背白肚,毛茸茸的身体缩在草丛里,睁着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不停地对我发出威胁的叫声,奶凶奶凶的,模样有些好笑。

我知道这一带有很多流浪猫,外公家里养了很多猫,大部分都是他从这里捡回去的被遗弃的小猫,我想这个它应该也是被某人遗弃的吧。

“呵呵,小家伙,你在这里做什么?找不到家了吗?”

鬼使神差地,我停下了脚步,就静静站在路边,一人一猫对视了很久。

天空有些阴郁,渐渐的下起了小雨,一滴雨水打在它长长的睫毛上,小家伙恐怕还以为是我弄的,龇牙咧嘴地朝我一阵嘶吼。

我注意到小家伙一直缩在草里,久久不肯离去,它的眼睛似乎是在关注着路另外一侧,那边是面包厂的地带,围了一些铁栅栏。我下意识往身后看了一眼,那边的草丛莫名的弯曲着。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那边扒开草查看,顿时让我心中一凉,也瞬间理解了小家伙不愿离去的原因。

一只比小家伙大得多的黄白交接的猫躺在草丛里,已经死去了,头部周围还留有不少的血迹,因为还处在冬天,它的身体还算是完好。这应该是小家伙的母亲吧,附近有不少厂子,但生产食品的主要就是这一家,我也听在这里边工作的邻居们说起过,面包厂里时常有流浪猫偷食物的事情。

小家伙的母亲应该是进去找吃的的时候,被员工发现了吧。

我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绝对坏不到哪里去,望着眼前的一幕,心里也难免有些伤感,它并没有犯什么错,它也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活下去而已。

那是我第一次触碰猫的身体,说实话,心中还是难免有些抗拒,在内心中说服了自己很多次,才试探着把尸体抱了起来。

我把小家伙的母亲从草堆里抱出来,能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身体上有不少地方骨头已经断了,我在附近找了个地方把它埋了,还给它弄了一块木板做墓碑,虽然算不上什么庄重的仪式感,但至少也算是让它有个安息的地方了。

路过的人清一色都向我投来莫名其妙的眼神,我也并不在意,我本来就自我标榜是个“神经病”,或许也只有像我这样的神经病,才会做出来这样的事情吧。

安顿好了小家伙的母亲,回到小家伙面前,关于怎么处置它我又有些犯难,看它的样子,出生恐怕最多一个月,失去了老猫的照顾,恐怕它就很难活下去了,可是我心中对猫始终有些芥蒂,我纠结着要不要带它回家。

就这样,我与小家伙又陷入了长久的对视,它恐怕还没有意识到,在它眼前的这个“神经病”,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它的命运。

雨逐渐大了起来,小家伙缩在草里,狼狈的躲着从天而降的水滴。

很莫名其妙地,在那一瞬间我脑海中突然出现了夏小妍的脸,像她那么喜欢猫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完全不会犹豫的吧。

终于,我下定了决心,我把手伸进草丛,小心翼翼地抓住了小家伙,或许是受到了惊吓,它下意识地在我手上咬了一口,力量不大,只是轻轻刮破了一点皮,但我妈知道以后,还是为此付出了几百块的疫苗费。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奶七”,因为它奶凶奶凶的,又是我们家的第七个成员,除了我们一家四口以外,在它前边的还有一只叫做“小飞”的鸽子,和一条叫做“老皮”的半岁拉布拉多混血。

刚刚带回家的“奶七”还没有断奶,由于也没什么养猫的经验,我只能早一顿晚一顿的喂它喝牛奶,夏小妍还一度怀疑我是否能够照顾好这个小家伙。

好在半年以后,“奶七”还是茁壮成长为了一只健康的大猫,或许是猫大都天性高冷,对于养惯了狗的我们家来说,一开始还是有些不太适应,尤其是在特别粘人的“老皮”的衬托下,更加显得“奶七”很冷漠。

我妈每次一看到“奶七”就止不住的摇头,“这家伙,态度真是过分嚣张了,像个大爷一样。”

听她说的多了,以至于我们家后来都不叫“奶七”,直接叫它“七爷”了。

对了,忘了说,后来经过外公的坚定,我才知道,原来我叫了那么久“爷”的“奶七”,其实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可能是小时候的经历对“七爷”太过深刻,她十分的特立独行,平日里从来不会与人亲近,即使是我们家里的人她也不会太靠近,晚上一家人看电视的时候,“七爷”也是远远地蹲在沙发最远处,时刻审视着四周。

只有周末我在家的时候,“七爷”才会躺在我旁边的沙发陪我看看电视,打打瞌睡。

更多的时候,“七爷”都是呆在墙头,或者是院子里的那棵树上,即使我爸妈喂她东西,也要放在地上,然后远远的走开,她才会过去吃。

除了我之外,“七爷”还有一个比较亲近的伙伴,就是“老皮”,大家都说猫和狗不能和平相处,但是“七爷”跟“老皮”的感情却丝毫不亚于跟我,我时常看到“七爷”和“老皮”玩闹,也能时常看到“老皮”和“七爷”分享食物,一猫一狗睡在一个窝里,也是时常的事情。

可能是因为“老皮”比“七爷”大,从小也比较照顾“七爷”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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