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骏马正慢悠悠的行走在官道之上,于那行色匆匆的行人客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马背上一个身穿粗布麻衣,腰悬长剑,头戴斗笠的青年正一脸悠闲的打量四周景色和过路的行人,此人正是郑泽。
来到这个世界六天了,自从那天大开杀戒后,郑泽因为怕那些山贼的报复,郑泽在陈家庄住了三天,一直到黑风寨在一场大火中覆灭的消息传来,郑泽就准备离去了。
毕竟自己还有任务在身,虽然不知道不去完成会不会怎么样,但是郑泽不想去试,也不敢去试,去试探那个把自己弄来这世界,以从女鬼手下救下他为条件,买下了自己余生的不可知存在的耐心。
告别了依依不舍的庄民,郑泽骑着黑风寨贼人遗留下的一匹马上路了,得亏之前为了做成一个客户业务,没少陪着一起去马场而练下来的粗浅骑术,不然郑泽现在可只能靠着一双脚上路了。
在路过离着陈家庄不远的黑风山时候,郑泽还特意上山看了看,在看到了几成废墟的黑风寨遗址,郑泽这才真正放下心来继续上路。
郑泽伸了个懒腰,不得不说,没有被污染和大力开发的自然风景还是很不错的,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这交通工具有点差,尽管骏马只是慢走没有跑起来,但是那股长时间的颠簸还是让郑泽感觉全身快散架了一样。
在望到前方不远处官道旁的客栈,不禁让郑泽喜出望外,本来还不太感觉饿的肚子,也应时的叽里咕噜叫了起来。
“悦来客栈,还真是古代大型连锁企业啊,哪都能看到。”
吩咐好门口迎来送往的小二照料好自己的马后,郑泽抬腿走进了这间电视剧和小说中出场率高得离谱的古代连锁酒店。
客栈不大,不过生意倒真不错,一楼大厅内放了四五张桌子大半都有人,二楼可能就是供人住宿的,一个个房门紧闭。
一个正为一桌客人送完菜的小二看见了进门的郑泽,迎着郑泽走了过来,热情的笑着:“客官用餐还是住店呢?”
看着店小二一脸公式化的笑容,郑泽不得不佩服这在古代能做小二的,丢到现代去都能算得上人精。
要知道就在刚才,店小二第一眼看到自己一身的粗衣麻布,一副泥腿子装扮的时候,一脸嫌弃厌恶的样子,可是眼睛一转,看到自己腰上悬挂的八面汉剑时,脸上马上又换上了热情的笑容。
短短一瞬间,变换了三副表情,要不是郑泽身体钻入那道热流后,变得越发耳聪目明的话,还没办法看出来。
不过郑泽也没觉得什么,拜高踩低,人之常情嘛,以前刚做业务的时候,郑泽也没少这么做,毕竟不是人人都是道德圣人,再者说,自己这一身装扮让人家误会也是很正常的。
“先吃饭,你们这有什么招牌菜啊?”
“好咧,客官这边请,我们店就属这大厨拿手的荷叶鸡,还有掌柜祖传的青梅酒最有名,好多客人每次从这过都要点上一份的,客官要不要点上一份尝尝。”
店小二把郑泽引到一张空着的桌子前,娴熟的介绍道。
“好,那就给我一只荷叶鸡和一壶青梅酒吧。”
店小二答应一声后离去,不一会儿,店小二端了一壶酒先送了过来,笑着跟郑泽解释道:“客官,荷叶鸡需要现做滋味才好,现在正做着呢,您先喝着,好了给您送过来咧。”
郑泽自无不可,先倒了一杯酒,放到自己鼻子下闻了闻,没有现代那些白酒那么浓重的酒味,抿了一小口后,入口甜甜酸酸的,酒味不浓,倒算得上不错。
郑泽一饮而尽,细细品味着嘴里充斥着的青梅味,对于久经酒桌锻炼出酒量的郑泽来说,这青梅酒实际上应该不算酒,最多算得上含低酒精饮料而已,类似现代的菠萝啤。
一杯杯的倒酒,然后一饮而尽,最后郑泽嫌着这样子喝不够畅快,竟跟店小二要了一个大碗,把那壶剩余的青梅酒一起倒了进去,端起碗又是一饮而尽。
“小二,上酒。”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就觉得这句话分外豪气,一直都想模拟一下,现在借着些许酒劲喊将出来,却是分外爽快,觉得小时候憧憬的江湖,就是这样吧。
“听说前阵子有一个少年剑侠横空出世,一人一剑就杀上了凶名赫赫的黑风寨,把整个黑风寨都给灭了,你知不知道啊?”
“老陈你从哪里听来的邪风啊,你可知那黑风寨可是有上百山贼,还有三位武功超绝的寨主,就连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一个少年郎一人一剑就能毁了它,这个牛吹的可离谱了。”
那被称做老陈的中年人一听同桌人这样质疑自己,当场就不干了。
“我说老曹啊,就说你孤陋寡闻了吧,这可是真是真事,陈家庄知道吧,就在我们庄子左近那里,之前黑风寨下山收粮,也是陈家庄倒霉,那收粮的山贼是个色中饿鬼,在陈家庄看到个姿色不错的婆娘,拉着人家进屋就想把人家办了,只是没想到那婆娘的男人是个有血性的,跟那山贼纠打了起来,错手把那山贼杀了。”
“这下事情就闹大了,那黑风寨当天就有一伙山贼杀下山来,为首的正是那黑风寨的二寨主和三寨主,他们到得这陈家庄也不废话,见人就杀啊,竟然是要屠掉这陈家庄立威。”
“也就是这个时候,那位少年剑侠如神人天降,手上一把宝剑那是一剑一个,杀的那些平日间杀人不眨眼的山贼,那是直恨自己爹妈没多生两条腿逃命,之后那武功高强的黑风寨两位当家上前跟那少年剑侠对招,你知道怎么吗?”
老陈卖了一个关子,捡了几颗花生丢进嘴里,直到同桌中年人连声催促,才又开口说道:“一剑就给人杀了,听说那喜欢把人砍成几块的二寨主,直接就被那少年剑侠摘了脑袋,死得老惨了,然后那少年剑侠就那么一人一剑,追在那群逃命的山贼后面杀人,杀的那条街上是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啊。”
“一直追着杀到庄子门口,那少年剑侠才停手,你知道少年剑侠为什么停手吗?就是为了那几个山贼给那黑风寨大寨主带个口信,让他洗好脖子等着他来砍。”
“之后当晚那少年剑侠就杀上山,直接把那黑风寨大寨主的脑袋砍了下来,更是把全寨山贼都给杀光,最后一把火烧了山寨,你说厉害不厉害?”
同桌姓曹的中年人听完激动不己,就差直接拍桌子叫好了。
“厉害,真他娘厉害,原先我还以为是吹牛呢,没想到当真有人这么厉害,听着俺老曹都想去学武,以后不求像那位剑侠一样厉害,能有他一半就好了。”
“哈哈哈,老曹你这是还没天黑就开始说梦话啊,就你这怂样别说那三个寨主了就是随便来个贼人,你就得吓个屁滚尿流,喝酒喝酒,莫再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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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是真没想到这古代传播消息的速度能有这么快,这才几天的事啊,而且这黑风寨真不是郑泽灭的啊,一人一剑直接去把人家老巢端了,这听起来很热血。
只是做起来却是需要过硬的身手和勇气,郑泽原先想法不过就是在陈家庄内驻足一段时间,防备黑风寨山贼来寻仇,同时也打听打听黑风寨底细,才能再说其他。
只是没多久郑泽就听到消息,说黑风寨被一把火烧了,那些山贼全部葬身火海了,刚听到这个消息他还挺懵逼的,还想着是黑风寨的仇家对头趁机寻仇报复呢。
谁知道传扬出来倒成自己功劳了,而且还无从辩驳,难道郑泽还能跳出来,跟人家表明身份,再好好解释一下吗?
“算了,不过这被人吹捧的感觉还真不错,自己这算是有粉丝了吗?”
想到这,郑泽看向那两个满脸沧桑的中年汉子,怎么感觉就那么怪,自己粉丝是一群中年大叔,这一点都不江湖。
“善,大善,路见不平,拔剑相助,当真值得为此等少年侠客浮一大白,只是遗憾无法结识,不然在下定要当面敬那侠客三杯,以敬这份侠气,敢问大哥,可见过那侠客,可否为在下形容一二容貌特征,好让在下以后若是有缘得见,可一偿此愿。”
闻声望去,只见一个头戴方巾,身穿青色儒衫的青年人,正朝着刚才说着话那桌中年人作了个揖。
那被儒衫青年作了个揖的中年人,急忙站了起来,手忙脚乱的一脸拘谨“这位先生客气了,客气了,不瞒先生,我也没见过那剑侠,只是有一亲戚是那陈家庄人,刚才所说都是我那亲戚所述。”
“不过听我那亲戚所说,那剑侠平易近人却也没什么容貌特别之处,只是不知为何,这头发像是之前剃了刚长出来不久,小的知道也就这么多,不知道帮不帮得上先生。”
郑泽听到这,下意识的扶了扶头上斗笠,幸亏之前就意识到,自己这一头短发在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古代,显得很扎眼,所以跟那之前寄居的屋主借了一身衣物之余,还借了个斗笠遮挡,不然不是当场就被人认出来了?
这边郑泽庆幸着自己的先见之明,那边儒衫青年听到中年人的讲诉,却是有些欣喜。
也是,若真是如此形容样貌,哪怕那中年汉子讲述不清,就算真见面了也不会错过认不得,毕竟像是短发如此怪异的装束,却是好认的不能再好认了。
接下来儒衫青年谢过一番那中年人后,又坐了回去,自顾自的饮酒,而郑泽邻桌那几个中年汉子却是压低声音在说着什么,郑泽没去细听,他的荷叶鸡到了,美食当前,饥肠辘辘的他哪还管得上其他。
几下功夫,那只荷叶鸡就只剩下一堆鸡骨摆放在荷叶上,而就在郑泽考虑着,要不要再来一只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异,肩膀一缩,身子一侧身,躲开了一只原本要搭在他肩上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