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是初四,沈梦昔看着孙十一娘和玉儿头碰头地一起说话,就让清风给她换装。清风一狠心,手下用力,勒紧白布,然后将系带打了个结。沈梦昔闷哼了一声,——太特么紧了!简直无法呼吸。
低头看着波涛汹涌勒成了一马平川,又伸手来回拂了几下,感觉很是奇特。
沈梦昔如今不会梳头,不会系幞头。这半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不能自理。
现在,她头戴软脚幞头,颈后垂着两根幞脚,宽大的白色圆领襕衫让她的脖子显得更加细小,腰间系着一根皮质蹀躞,上面挂了钱袋和一把小刀,对于这种所有东西都挂出来示众的做法,沈梦昔很是无奈,刚才清风给她挂了一圈,还有香囊、扇子、笔墨,像足了货架子,忍无可忍,她毫不犹豫地摘了下去。
再怎么打扮,个头太小,又无喉结,一眼就看出是女子。
好在此时,男装打扮的女子也为数不少,为的就是出行方便,不必带着帷帽,只要不是单独出门,也无人非议。
——这两年才摘去幂篱,现在连帷帽都不愿意戴了。
多喜年纪小,打扮成小厮,跟着沈梦昔出门,她兴奋地挎着一个包袱,在其他婢女眼前得瑟得不行,公主怀孕生子,加上养病,已经一年没有去逛坊市了,头回逛街就带着她,让她很是得意。
洛阳城已有四千年文明史,洛水从城中流过,水利交通非常便利,这几年武后改东都洛阳为神都,并进行扩建,洛阳城更加繁华。
洛阳城有南市、北市和西市。北市位于洛水之北,南沿漕渠,可通大船,有着香行、财帛行、丝行等多种行业,还有很多胡商在此经商。西市、南市位于洛河以南,四周多为达官显贵的住宅,以经营日常商品为主,南市更是占了两个里坊,是三个坊市中规模最大的。市内有铁行、笔行、肉行,珠宝行、还有酒肆、饭馆、凶肆、琴行、骡马行、绣坊等等,应有尽有,金银珠宝、瓷器皮毛等从全国各地汇集到此,再从这里发送到全国各地,乃至西域、日本等地。
沈梦昔去的就是南市,坊内四周临街大约四百多家店铺,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更有水渠经过南市东北角,货船穿梭,繁忙无比。
沈梦昔和多喜一家一家的逛,看上眼的不多,就是图个热闹,期间遇到不少和她一样男装打扮的女子,洛阳人民见怪不怪,也无人侧目。商铺的商人都穿黑色,而街上的百姓则大多穿白衣,真正是白衣飘飘的年代,店铺里也大多非常洁净,真是爱干净的唐朝人。
一个时辰,不过逛了一小半,沈梦昔还好,多喜已经成了软脚虾,只是不敢叫苦罢了。两人找了家饭馆,要了楼上雅间,点了些汤饼,也就是面条,又上了盘炙羊肉,鱼脍,土洋结合,多喜不敢与公主一同用餐,沈梦昔让她将餐食端到房间一角,还说不够再点,多喜听了嘴角撇撇,几乎要哭,沈梦昔弄不懂她的哭点,赶紧示意她快吃。
饭后又来了一盘葡萄,正吃着,忽听楼下街上喧哗,原来是一个贼人在肉行偷肉,被肉行老板娘执刀追杀,沈梦昔记得离这家饭馆最近的肉行,至少也有五百米远,那女人三十几岁的样子,一边跑一边骂,一手执刀,一手提裙,脚步飞快,吐字清晰,居然两不耽误,那小贼跑得几乎口吐白沫,被迎面穿着制服的武候截住,慌忙调头,又被追上来的老板娘一把扭住领口,几乎拎了起来。看着高举的剔刀,他吓得连声讨饶。
武侯上前制止了肉行老板娘,一条索链套走了小贼。苦主老板娘也跟着去了武候铺,一路上仍旧不依不饶骂不绝口。
沈梦昔和多喜趴在窗口,看得津津有味。
人群还未散去,又见几个娘子朝着一个俊俏的少年郎君抛扔花果、香囊,十分大胆,沈梦昔拈着手里的葡萄粒,心想着要不要也凑个热闹扔一扔。
就见旁边的多喜已经丢了一粒葡萄出去,正中那人幞头,那位郎君一抬头,正好看到沈梦昔,沈梦昔扭头看多喜已经吓得蹲下,无奈冲着那人一摊手,表示无辜。那人也不见怪,轻笑了一下,不介意地朝前继续走去。
饭后,又逛了几家店铺消食,买了笔墨给胤儿,又买了些点心和零零碎碎的小东西给玉儿和简儿,就打算打道回府了。
洛阳城百万人口,住在5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内,商业区都集中在南市、北市、西市,开市闭市时间又统一,夜晚实行宵禁,所以,白天时南市的繁华热闹就可想而知了。
南市以南的的永泰大街,向西连接天街,向东通往建春门,足足有五十米宽,八千米长,街上车马有序,一副国泰民安的景象。
他们的马车就停在路边固定的车马站,多喜的包袱鼓了起来,但也不重,她手里还拿着一个糖糕吃着,满足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真是个憨吃货!”沈梦昔笑着回头催她快走。
迎面一人跑过来,与沈梦昔撞了个满怀,趔趄着倒退几步,多喜惊叫一声:“公主!”慌忙扶住。
一语叫破身份,那撞了人扭头就跑的,听到公主两字,忽然停了下来,跪地疯狂叩头不止,沈梦昔连忙喝住他,结果还是引来百姓好奇围观。
“这是怎么了?”
“这不是那个小贼曹三儿吗?惯常就在这片儿偷窃的!”
“今日怕是惹上不该惹的了,看他吓得那德性!”
四个护卫悄悄靠近沈梦昔的身边,她打个手势,示意他们不要轻举妄动。
她没打算为难这个半大孩子,只想速战速决,就准备让那半大孩子赶紧起身走人。
“大胆狗奴!”只听一声娇斥,沈梦昔回头看到安宁县主也是一身男装,带着一个小厮打扮的婢女从人群外进来,小厮手里牵着两匹马,围观的人群乖乖让出路来,没人敢出声抱怨。
还不等沈梦昔反应,安宁已抡起手中马鞭,劈头盖脸狠狠抽向跪地之人,那半大孩子不断哀嚎求饶。
安宁一手叉腰,一手用马鞭指着那人,“还不快交出来?”
那人跪地在身上一通摸索,哆哆嗦嗦双手举起一物,沈梦昔一看,呆了一下,连忙伸手摸向腰间,果然,钱袋不见了。多喜气急败坏地一把夺回钱袋,踢了那贼人一脚。巡街的两个武侯正好路过,闻声连忙挤进人群,上下看看几人装束,虽都是平民打扮,但是服饰衣料明显很是名贵。
武侯们不敢得罪,很客气地拱手询问,沈梦昔本不想暴露身份,一是不想招摇,二是她还想着下次逛那没逛完的一大半南市呢,结果安宁气势汹汹地一指那个小贼,“尔等还不速速将那贼人绑了!敢抢公主的钱袋,不知他有几个脑袋!”
两个武侯一惊,虽知这神都内权贵云集,但还未曾见过公主,连忙跪地行礼,四周民众也呼啦一下全都跪下了,四个护卫也随着人群跪下,那小贼更是磕头如捣蒜,连呼饶命。
沈梦昔顿时无语望天。
两个武侯一看那小贼,顿时大骂:“曹三儿,又是你!牢饭没吃够,浑身皮子又发痒了是吧,居然敢偷公主殿下的钱袋!你全家人的脑袋都不够砍的!”
旁边有路人接话,“金武侯,曹三儿是孤儿,没有家人,就他一个脑袋!”
众人低低哄笑。
最后,脸上带着两道鞭痕的贼人被武侯带走,安宁仍旧怒气未消的样子,气咻咻的,也不知她哪来这么大的气。把马鞭扔给她的婢女,就跟着上了沈梦昔的马车,去了公主府。这半年多,沈梦昔几乎没有给安宁下过帖,安宁有些惴惴不安,这次在南市遇上,自然不会错过。
坐上马车,沈梦昔就闭目养神,一言不发,安宁此时终于觉察到她的不悦,多喜也噤若寒蝉。
南市离履道坊并不远,但是安宁觉得这条路似乎总也不到头,她大气也不敢出,好容易挨到公主府大门,她先下了车,站在车边,不敢动,沈梦昔进门她踟蹰着不敢跟上,别看公主平时很温和的样子,特别是对着驸马时,但她若发脾气,绝对不是她可以承受的,这洛阳城,不,整个大唐,天后是最大的女人,太平公主就绝对是第二了。
沈梦昔回头冷冷地问:“怎么不进?”
“安宁....安宁不敢...”
“不敢?你不是很会替我拿主意吗?”
“公主!”安宁哀求地叫了一声,身子矮了下去。
“够了!”沈梦昔喝止她:“你母亲也是公主!大街之上不要堕了她的脸面!”
安宁听了哇地一声哭出来,蹲在地上,“公主又怎样?母亲早已经死了,偌大的洛阳,还有谁肯管我呢!”双手捂脸,泪水从指缝渗出,已经完全不顾形象。
沈梦昔向多喜使个眼色,多喜连忙扶着安宁进了公主府。
闻声出来迎接的几个孩子看到哭哭啼啼的安宁,都吓了一跳,孙十一娘这实诚孩子,居然到现在还没有回家,始终陪着玉儿,她看到哭泣的安宁,不安地缩了下身体。
“安宁,不要吓到孩子们,快别哭了。这位,是孙医丞的嫡亲孙女十一娘,现在教授我医理,可是我的小老师呢。”
孙十一娘连忙向安宁行礼,安宁虽然懊恼,但也无法,擦去眼泪,很快恢复高冷状态。
孙十一娘跟沈梦昔汇报一天的教学,夸赞大娘子聪慧异常,背诵汤头歌又快又好,并提出告辞。沈梦昔拿出给孩子们买的小玩意儿,也给了孙十一娘一个精巧的面人,一盒宫中赐下的珠花,并派车送她回去。
这头儿孙十一娘一走,那边沈梦昔又拉下脸来。
安宁伏地大哭,如丧考妣。
沈梦昔头大如斗,让清风拿来一瓶葡萄酒,取了两只水晶杯,“葡萄美酒夜光杯,安宁,一醉解千愁,别哭了,饮酒吧。”
安宁果然一杯接一杯喝起来。
安宁名叫程芙蓉,是清河公主的女儿,是太平的表妹。近年两人来往颇多,太平的记忆里,安宁是个很好的玩伴,对她也很好,两人常常一起打马球,一起出门。
当年她祖父跟随太宗立下汗马功劳,到她父亲,除了尚清河公主,就再无建树,从三品的归德将军做到了极限。
她嫁给的王家,也不是真正的太原王家,而是出了五服的旁支的庶子的嫡次子,家里没什么权势地位,偏生规矩颇多。
安宁连生了两个女儿,这一年肚子没有动静,她婆母就做主给儿子送了一个妾,前天圆的房。安宁心中堵得像塞了块石头,看着那小妾娇滴滴地给她磕头敬茶,恨不得直接掐死了事。今日上街散心,正巧遇到沈梦昔钱袋被窃,第一反应就是上前打人,仿佛抽的就是那小贱人,和那可恶的老虔婆。
谁知没有讨好到公主,反而因自作主张惹恼了她。
她语无伦次地叙说着,一边流泪,咕咚咕咚喝掉了四杯葡萄酒。
沈梦昔的酒只是沾沾唇而已,她并不评论,只是做个听众,遇到反复絮叨的情节,就自动屏蔽,想想自己的事情。
“我又不是不能再生了,那老虔婆问都不问,就给我塞了个小贱人过来!我才22岁,我还能一直生!天后生到42岁呢!我也能!”人人都喜欢向皇家看齐,梳妆打扮,行事做派,连生孩子也是。安宁斜靠着凭几,全无坐相,一手端杯,一仰头,又干了。她脸色赤红,双眼发直,眼泡肿得像是烂桃,已无眼泪。
“醉了吧?送客房吧。去王家送信,就说安宁住我这里了。明天一早里坊开门,就送她回去,不必跟我告辞,清风你去送,把圣人送的瓜果给她一筐,把我的香水给她一瓶,去吧。”
这一天天的,不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