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世祖武皇帝泰始九年(公元273年)
吴人多言祥瑞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昭曰:“此家人筐箧(qiè)中物耳!”昭领左国史,吴主欲为其父作纪,昭曰:“文皇不登帝位,当为传,不当为纪。”吴主不悦,渐见责怒。
吴国最后一个皇帝孙皓是孙权的孙子,废太子孙和的儿子。
孙权实际上执掌江东五十三年,在皇帝位二十四年,享年七十一岁;孙权死后小儿子孙亮继位,孙亮在位八年,卒时年仅十八岁;下来孙亮的哥哥孙休继位,孙休在位六年,活到三十岁;孙休死后,在大臣主持下,帝位没有传给他的儿子,而传给了他哥哥孙和的儿子孙皓。孙皓在位十七年(在位不足一年按一年计),活到四十三岁。
自孙权229年称帝到280年孙皓降晋,国祚一共五十二年。
孙皓这个人是很聪明的,说他在封国的时候,有人算命说他当大贵,“皓阴喜而不敢泄”,在权力场上,能沉住气是第一条。根据年龄推算,孙权导演“两宫争构”时,孙皓应该在七八岁左右,已经朦胧懂事,生长在太子家里,所以他在政治上相当地早熟。
孙皓和司马炎相继登基做皇帝,刚上台的时候,史称他“发优诏,恤士民,开仓廪,振贫乏,科出宫女以配无妻者,禽兽养于苑中者皆放之,当时翕然称为明主”。
但是后来就变了,首先是贬、杀孙休的老婆,也就是朱太后,把孙休的两个大一点的儿子也杀掉,把拥立自己的丞相濮阳兴和左将军张布也杀掉。孙皓从小在政治斗争的大风大浪里闯过来,对人性恶的一面一定有深刻体会,深知权力的重要性,所以凡是对自己有威胁的都先下手为强,免得权柄再从手中跌落。
失而复得,更加珍惜,不信看看“文革”中过来的老干部和他们的子女们。
孙皓不能正确对待“两宫争构”,所以上台以后,报复心理一直没有消退,对朝臣骨子里有种仇恨,而且他自以为自己根正苗红,作为太子的儿子回归皇位也是天经地义。所以他对濮阳兴、张布这样拥戴他做皇帝的功臣也没有感恩之心,也不会留情,不论有仇有恩的,只要稍不称意,就立马杀之。
韦昭是吴国史官,孙皓要他把自己的父亲孙和列入“纪”,韦昭兄是严守学术规范的:“您亲爹没有亲自做过皇帝,所以‘当为传,不当为纪’。”
孙皓倒是颇有祖风,爱招呼群臣大摆宴筵,而且每次都是强行劝酒。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大臣要下岗;能喝二两喝一斤,这样的大臣是爱卿。孙皓宴会时规定的及格量是七升,韦昭年纪大了,不胜酒力,希望能以茶代酒。孙皓心里直哼哼,丫的你都不能以纪代传,凭什么可以以茶代酒?
韦昭就这样被关到监狱,他在狱中疯狂著书,希望以此将功脱罪,孙皓又嫌他的书上面有污垢,担心会把监狱里的传染病带出来,最终还是杀了这位已经七十多岁的史官。
在晋吴最后的对峙时代,吴国皇帝孙皓不像是晋国的竞争者,而更像是晋国的卧底,他疯狂地消解吴国的凝聚力,疯狂地削弱吴国的战斗力,后来司马炎封他为“归命侯”,可以理解为胜利完成任务、回家交付使命。
关于孙皓的酷虐,在当时就是个话题。司马炎灭吴以后接见了孙皓,司马炎对孙皓说:“朕设此座以待卿久矣。”孙皓嘴上还不愿服输:“臣于南方,亦设此座以待陛下。”
贾充是刑法专家,正好借这个机会询问孙皓:“闻君在南方凿人目,剥人面皮,此何等刑也?”皓曰:“人臣有弑其君及奸回不忠者,则加此刑耳。”史书谓“充默然甚愧,而皓颜色无怍”。
听这意思,贾充贾公闾要是落到孙皓手里,恐怕是要被凿目剥皮的——这咱先不管他——在孙皓自己看来,并没有虐待人类的问题。
裴松之在《三国志》注释中记载:吴平后,晋侍中庾峻等问皓侍中李仁曰:“闻吴主披人面,刖(yuè)人足,有诸乎?”仁曰:“以告者过也。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盖此事也,若信有之,亦不足怪。昔唐、虞五刑,三代七辟,肉刑之制,未为酷虐。皓为一国之主,秉杀生之柄,罪人陷法,加之以惩,何足多罪!”
这位做过孙皓侍中的李仁,对于孙皓的各种不人道行为有自己的解释。
他说这种剥人面皮、凿人眼睛的事情,你愿意相信就有,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种刑法在尧舜这样圣君的时候也有啊。孙皓作为国君,有杀伐的权力,怎么会没有呢?问题是,只要政治正确,政权的名声好,就是冤杀了你,你也没地儿抱怨,没地儿上访;如果像孙皓这样的亡国之君,名声大大地坏了,你即使接受他的奖赏,大家也不会羡慕你。做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做。
我以为李仁的话触及了中国政治和中国历史的本质,成王败寇,好名声和坏名声都有集聚效应。锦上添花,落井下石,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有了现代的宣传机器,橘还能生苹果和香蕉,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