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子瑾从我的视线中淡出了,除了那天送别的悸动外,所有的回忆也就随着他的远离而烟消云散了,神马都是浮云啊!
事实证明小男孩的记仇和报复心理也是相当可怕的。
梅浩天记着书院的怪老头和那打人的戒尺,可是老实了好几天,那个叫能装鳖啊,要不是他怕自己呼吸困难,我估计他肯定想把脑袋塞到脖子里。
在一个月的侦查后,他感觉书院没有怪老头,而且没有他想象的被打成猪蹄胖,可喜可贺的是,他还交了一群狐朋狗友,其中,宫少成,宫家的二公子,与他最是臭味相投便称知己。两个都是明骚加一肚子坏水,又因为刚来的时候,两个人好死不死的被分在了邻桌。
梅浩天童鞋在经过了一个月苦闷的装鳖期,他实在是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了,终于找战略联盟。不知怎的,两个毛豆子开始交流起来在家整蛊那些小丫鬟的英勇事迹,顿时便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立时成了推心置腹的铁兄弟,恨不得从此两人穿一条开裆裤。
正是少年调皮的年纪,上树掏鸟,下水摸鱼,因为有了同伴,玩得那叫一个肆无忌惮,挨打挨骂都有人陪着。
宫少成嘴巴太欠,对着梅浩天颇有感慨道:“我还以为你是个闷葫芦呢,看你刚来的时候多斯文啊,我还想以后怎么欺负你呢!”哥们,你们两个混熟了,也不能给人这么交底啊,怎么把实话一秃噜就说出来了。他斯文,你还小,你还是不知道,斯文败类,和衣冠禽兽呢。你说这话,这不是找削么。
要是这事搁别人身上,一准擂他一顿,可是,梅浩天可是逮着人诉苦水了。把梅晓晓的话原原本本的给他复述了一遍,真是可怜这个孩子了,平时连三字经都背不下来,现在可好,竟一个字不拉。由此,梅浩天对梅晓晓这个傻妹妹的憎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回到梅府,就对我展开了强烈的攻势。更是对我百般戏弄,更何况,他的身边来了个狗头军师,于是花样百出,并且在无休止的斗争与反斗争中寻找到了无穷的乐趣,更加乐此不疲。
作为一个在灵魂上已经成年的人,我是很不屑这些黄口小儿的手段的,但是每当看到梅浩天因陷害失败反受其害的垂头丧气的样子,那张正太小脸上出现的扼腕,无比郁闷的便便表情,就能够让我暗爽很久。
这样的次数多了,我就会想难道我有虐待儿童的倾向,还是因为我钻进了这个小身体里,自己的思想也跟着幼稚了,还是装傻装的太久,智商真的退化了?这真的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很显然,男人(男孩)那强大无比的自尊心不是后天刻意培养的,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在梅浩天无数次的计划以完败告终后,小男子汉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挑衅,而且经过无数次的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惨痛教训后,在那个披着慈父外衣而行严父之事的无良老爹毫不留情的修理后,梅浩天终于恼羞成怒,他不甘承认自己居然被一个呆呆傻傻的妹妹如此算计,他把最后的失败找了个归因,只能说,傻人有傻福,而梅晓晓显然已经傻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所以她的运气好的也是让人匪夷所思的。
但是,这口气是怎么也咽不下的,他要来个大决战,从而浩天将军能够一雪前耻,还全天下一个明朗的晴天白日,不在笼罩在梅晓晓一人独霸的阴影下。
看着不远处在凉亭密谈的两个小男孩,其中一个就是捣蛋小鬼梅浩天,另一个肯定就是他的狗头军师了,宫家的小兔二崽子,宫少成。
看他那大大的桃花眼,真的是有着一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肠啊。两个毛头小孩,锦衣华服,虽然脸还是稍显稚嫩,但通身的贵气却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远远地看到他们两个的脸上是一本正经的表情,可是因为太激动,脸红红的就像是两个大苹果在你面前晃来晃去的,好招人啊。
他们特意叫丫头准备了茶点和茶水。看着梅浩天端起了茶杯,慢条斯理的揭开了茶盖,学着大人的样子吹了吹杯中的浮沫,然后轻啜一口,还不忘享受的闭上眼睛,似在回味那茶中的味道。
如果此时此景被一个俊逸潇洒的成年男子做出来,一定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美不胜收。但是有一个五岁稚龄的黄口小儿在这装模作样的,单看他那端着茶杯的爪子,就和退了毛的猪爪子没有分开瓣似的,怎么会让人觉得那么有喜感呢?而且还是两个腹黑的小正太,太让人有爱了。
我发现观察他们俩比抬头看天和观察地上的蚂蚁打架有趣多了。
我在这边看的津津有味,那边本来严肃对话的两人,刚开始还能保持贵公子的形象,正襟危坐,小身板挺直的说话,不一会就越凑越近,最终两个小脑袋便顶在了一起,不一会便互相咬起了耳朵。
看得我暗笑不已。可是刚刚看到他们坐正的神态和表情,肯定是经常练习的,他们作为世家的贵公子,可以享受的童年并不长,还有很多重担等着他们去抗,又替他们悲伤。
看着那两个持续交流的小脑袋,也不由一笑,毕竟都是小孩子,学什么大人装什么正经。
过了一会,也许两人说到了关键处,只见梅浩天抬起眼来,四处梭巡了一番,再看到我的藏身处的时候,目光一顿,然后便转了开去,看得我不禁在心里一叹,唉,警觉性可真强啊,老爹都快把你训练成警犬了。
我知道梅浩天自从会走路就开始跟着梅林峰学扎马步,后来五岁便能像模像样的打一整套拳法,被梅林峰夸为练武奇才(在我看来,那就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爱的心理,而梅浩天之所以那么快就会练一套拳法,纯粹是运动神经太发达了)。
不禁心生感慨,古代的小孩才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当然我除外,原因嘛,一个是我是女孩,不适合舞刀弄棒,另一个就是我不是傻吗?再加上老爹老娘的溺爱,我便荒废了学业(其实我三岁能学什么,这有没有婴幼儿启蒙,让我学aoe呀。好像也没有发明呢)在梅浩天看来我是脑子被旺财吞掉的那种人,用他的话说就是狗都比我聪明。
一场密谈终于告一段落,看着对望的两人,他们的脸上露出了奸笑,我立时感觉到有一条毛毛虫卡在了嗓子眼一样,让人痒痒的。使劲搓了一下脖子,却越发感觉痒的厉害,这就是汗毛倒竖,鸡皮疙瘩上长了鸡皮疙瘩的感觉,不要误会,这纯粹是让他们两个恶心着了,一个闪神居然中招,失算啊。
佛曰:出来混,始终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