坷垃那一杆“土装”春夏秋冬都不离他的手,他用土装打树上的鸟,山上的兔子或獾,但往往打不准,那动物总是在他的枪口下逃跑,有时,他便让他的狗去撵那些地上的动物。
每当我们看见坷垃扛着枪,就象看见了电影里的英雄,总不声不响地尾随他走一段路程。
坷垃的外号叫“倔子”。意思是说他的脾气可赖,凡是遇着不顺心的事,他都坚持自己的主见,若别人顺从他了,他便扬长而去,心满意足;若是别人不顺从他了,他便随手掂住啥是啥,跟人拼命,同时五官扭曲着嘴里骂着脏话······。但他这“倔”,只对苏家屯的一般老百姓。对康大功或者是薛老喜,则是百依百顺,一幅“小孩子”的嘴脸。又因为他有枪,他会打枪,康大功就让他有了一个特殊的身份,让他常年给队里看庄稼和桃园。在当时的农村,这是一种人人羡慕的职业,社员们做的活计他是不参加的。
那时的麦天,全队劳力几十个人都集中在一块儿地里,从四面围住一块儿麦子割麦,当人们越聚越近,麦子的范围越来越小,这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个奇迹,那一块儿麦地里藏着的野兔子就会因活动空间的变小突然爆发“突围”而上窜下蹦,人们便会不顾一切的围追堵截。
这时,坷垃总是远远地站在一边,手持那杆“土装”做射击状,若哪一只野兔子冲出了包围,他就大声嚷嚷:“不要撵了,不要撵了,叫我用枪打”。
········
那天,我和苏老二各自掂着一罐水往地里送,康素贞依然跟在我俩的身后,当时正赶上坷垃在吆喝:“不要撵了,不要撵了,叫我用枪打”。
我们站在一边不敢近前,坷垃端起土装瞄准,那枪口随着兔子运动的轨迹在移动。
“咚”,坷垃开枪了,一股青烟飘上天空,兔子跑的更欢势了。
坷垃的枪声就像兔子的冲锋号,它拼命的朝下面一块儿地里跑去,那块儿地里的人们便炸了锅一样截那兔子,兔子看见前面又有一大群人在截它,突然一掉头又拐了回来,坷垃急的直跺脚,因为他那“土装”里没有子弹了。
那兔子一下子又钻到上面这块地的人群中,因为跑的时间长了,没劲儿了,很快被人摁在地上逮住了。
没有逮住兔子的人很快散开都去干活了,逮住兔子的那人原来是坷垃的孩子,他掂着那只野兔子的两只耳朵,走到坷垃面前说:“爹,我得干活,你用绳子栓住吧”。
坷垃咬着牙对兔子说:“我叫你跑,我叫你跑,看我不把你打死”。
这时,我和苏老二、康素贞正好走到他的面前,见他弄一根绳子栓住了那兔子的腿,用手拽拽,觉得很结实。
看样子,坷垃他和康素贞很熟悉,他手捧着那只野兔子走到康素贞的面前:“贞贞,你要不要”?
看着那毛茸茸的小动物,康素贞是很想要的,但她又怕那兔子咬她,当坷垃把那只野兔子递上去的时候,康素贞直往后退,她示意苏老二上前去接。苏老二走上前,但坷垃一下子又缩回了他的手:“贞贞,等我把他枪毙了,剥了皮,煮成肉送给你”。
坷垃走到一棵桐树跟前,将绳子的另一端栓在桐树上,任凭那只兔子在地上乱蹦乱跳。
坷垃拐回头,从那挎包里掏出火药和钢珠,动作麻利地装进枪膛里。他掂起那杆“土装”对大家吆喝:“你们都先停停,先停停,我要叫你们看看兔子是咋死在我这枪法下的”。
人们呼拉一下子都退到他的身后,大气也不敢出,都聚精会神地看他枪毙那只野兔子。
坷垃端起“土装”瞄准那野兔子,大声地说:“你整天不劳而获糟蹋粮食,今天,我要代表贫下中农对你执行枪毙”。
“咚”的一声枪响,那兔子三蹦两跳可没影儿了。
原来,那一枪把拴兔子的绳子打断了。
看他枪毙野兔子的人都一哄而散。坷垃不好意思地转身对康素贞说:“贞贞,三天内我一定叫你吃上一只野兔子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