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君寿以保护王爷和自己女儿的名义,为墨王府加派了不少人手,而司空晨旭也以“皇兄”的名义,往墨王府加派了大量人手,于是,平时连个人影也见不着的墨王府现在人满为患,满院子都是扎堆的人群,东一堆,西一群的巡视着王府里的情况,就连出个门,也总是有十多个所谓的保镖或明或暗地沿路跟随,那绝对是严整以待的场面,不过还好,这些人都很规矩地保持着安静,这让不喜人多,讨厌热闹的的司空墨染还算满意,至少,对这么进进出出的人还可以假装视而不见。
比起司空墨染的“既来之则安之”,柳诗晗就显得很不淡定了,带着苟梅和红衣整天缩在殇园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是,即便是这样,那偶尔不经意间在园门处闪现的脑袋和状似无意间从头顶越过的身影,也着实让这三人很是恼火。
红衣坐在枫树下,背靠着树干,嘴里照例衔着一株狗尾巴草,无所事事地半闭着眼睛晒太阳,苟梅手里拿着女红,却也是在园子里呆坐了半天,连一朵花也没绣出来,柳诗晗到是惬意地坐在石桌边,双手托腮,神游太虚。
良久,这三人终于同时重重地叹了口气,互相对视着,满脸的无奈。现在苟梅是真的后悔了,早知道会是今日这个局面,当日自己就不会那么冲动,向夫人说出实情,如果当日自己忍一忍就好了,看看现在,走两步路就会遇到十几二十个“家丁”,即便是坐在原地,也会时不时地被清候,苟梅现在是极度的悔不当初。
“小姐!”苟梅放下手里的针线,小屁股挪到柳诗晗身边,郁闷地问道,“这些人什么时候才会消失啊?”
“这还不是你的功劳!”红衣戏谑地睁开双眼,不耐地瞪着一脸落寞的苟梅,“要不是你多嘴,我们至于会像现在这样吗?”红衣责备的声音不大,但是透着浓浓的不满。
“这叫自做孽不可活!”柳诗晗半睁着双眼,促狭地对苟梅说道,“还得多谢谢你的乌鸦嘴。”
“小姐,这还不是因为我担心您嘛!”苟梅谄媚地冲柳诗晗扯出一个笑脸,讨好道,“怕您遭遇什么不测,所以才……苟梅本想着,如果老爷和夫人知道了,肯定会派人多加防范,至少,我们会安全很多,只是苟梅没想到会是这个情况。”苟梅再次无奈地望了一眼正从自己头顶上飞过的某人,心里哀怨着。
红衣对苟梅的借口唏之以鼻,转过脑袋,不再搭理她,发泄似嚼了嚼嘴里的狗尾巴草,像是撕咬着某人的肉。柳诗晗贼呵呵地转了转眼珠子,探过身子,对苟梅说道,“对了,我刚想起来,上次我们去‘风月阁’的时候,走得太匆忙,把韩大哥的折扇落下了,你们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它找回来,好歹,那也是韩大哥从不离手之物,应该是相当名贵的。”
“对,对!”苟梅立马会意地连声附和道,“这么名贵的东西,一般不容易买到,我们应该想办法找回原来的那个。”
主仆两人默契地转过脑袋,阴森地看着一旁的红衣,双眼闪现着如同饿狼般的眼神,红衣坐在地上,诡异地扯开嘴角,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晃眼的光亮,俊朗的脸蛋上左右各一个深深的梨涡,仿佛一个盛满了蜂蜜的蜂窝,沁着甜腻的味道。
“怎样?”柳诗晗理了理身上的灰色长袍,问着苟梅和红衣。
“没问题,小姐,他们不会发现的。”苟梅点了点头,转身,看着红衣。
红衣依旧是一身红艳艳的穿着,手里拿了一套和柳诗晗身上一样的灰色小厮服,眉头轻蹙,脸上的表情有点阴唳,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别发呆了,快给我,呆会儿混出了,你就得换上!”苟梅伸手,示意红衣把手里的衣服递给自己,“这套衣服可比你身上的好看多了,整天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朝天椒,还好意思到处丢人现眼。”苟梅撇了撇嘴,终于找到奚落红衣的机会了,尽情调侃了一番,“难不成你心里想媳妇想疯了,天天顶着新郎的衣服到处乱窜,是不是遇到合适的了,当场就要拜天地?”苟梅得瑟地瞄了两眼红衣,心里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红衣无视苟梅的调侃,把手里的衣服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天,却没有要递给苟梅的意思,苟梅不耐烦地瞪了他两眼。柳诗晗从红衣手里拿过衣服,塞进苟梅准备好的包袱里,由红衣带着,打着出门替王爷办事的幌子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走了出去,半盏茶后,苟梅端出替王妃送东西到西门宅子的理由,也随后走出了王府大门,三人在破庙会面后,又各自换上一身行头,得瑟着朝“风雨阁”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