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的执行。
①理解法律规定的精神。
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政策尺度,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前期工作。不论是作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中介的外部税收筹划人,还是作为纳税人的内部筹划人,在着手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都应学习和掌握国家税法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尤其是对实施跨国税收筹划业务的筹划人来说,熟悉纳税有关国家的法律环境更显得重要。对于承接业务的每一个具体的筹划委托,筹划人都应有针对性地了解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细节。
②了解法律和国家机关对纳税活动“合法和合理”的界定。
法律条文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但税法的执法实践也对纳税人的纳税有着切实的引导作用。所以,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另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前期工作。税收筹划是要合法和合理地节税,任何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合法和合理的事物和行为。同时,不同国家对“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也是不同的。有些国家执法偏于宽松,没明确禁止的即为合法和合理;有些国家执法偏于严格,主要侧重于法律规定应该如何。世界上还没有一本权威书籍可以真正给“合法和合理”下一个全球范围内都适用的定义,因此税收筹划人只能根据法律条文和法律实践作出判别。就中国的税法执法环境来看,因为欠缺可行的税法总原则,法律规定在操作性上也有某些欠缺,税务机关存在相当大的“自由量裁权”,所以在中国,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非常重要,否则根据法律条文“闭门造车”,可能效果会大打折扣。
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尺度解释的具体执法实践,一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考虑:
一方面,从《宪法》和现行法律了解“合法和合理”的尺度。税务机关的征税和司法机关对税务案件的审理,都必须以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现行法律为依据。因此,关于什么是税法的“合法和合理”尺度,首先要从《宪法》和法律上去了解。税收筹划人理解《宪法》和民法、行政法的精神十分必要。
另一方面,从行政和司法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中把握尺度。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负责执行法律及法律规定的权力,而且它们还往往会得到立法机关的授权来制定执行法律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这些行政法规更具体地体现了国家政策精神;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税务案件,负责维护、保证和监督税收法律的实施,它们的判决使国家政策精神体现得更加明确、清晰。
再一方面,税收筹划人可以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及裁决税法纠纷中来理解税法的尺度。征收机关日常从事繁杂、具体的征税事务并裁决某些通过征税机关的税务纠纷。税收筹划人应通过税法执行中生动的若干有代表性的案例来把握执法界限,并将其用于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2)了解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要求。
了解法律的规定及税法的执法实践是税收筹划具有的一般性的特点,同样,做其他各项业务也需要把握法律精神。税收筹划真正开始的第一步,是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和纳税人的要求。
①了解纳税人情况。
做一个税收筹划的个案,纳税筹划人需要了解的情况主要有以下这些:
出生年月。在有些国家,某些筹划方法只适用于一定年龄之上的个人,或一定年龄之下的个人,此时了解纳税人的年龄就可以更好地进行税收筹划。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未出现因纳税人年龄而出现纳税不同的情况,但年龄作为个人基本情况属于进行个人税收筹划业务需了解的范围。
婚姻状况。纳税人的婚姻状况会影响某些税种纳税人的纳税类别和扣除。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就存在未婚个人和夫妻共同申报而使用不同宽免额的法律规定,已婚夫妇亦可以选择单独申报或合并申报。我国个人所得税只针对个人,而不注重经济生活单位――家庭,这也是以后有待完善的地方。
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员。纳税人如果赡养子女及其他人员,在很多国家可以享有一定的扣除、抵免或免税,从而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个人所得税法中就充分照顾了纳税人赡养子女情况。
财务情况。个人税务计划是个人理财计划的一部分,只有在全面和详细地了解纳税人财务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制订针对纳税人的税务计划,使税收筹划达到委托人的要求。纳税人的财务情况包括纳税人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及财产情况。财产包括纳税人的动产和不动产。有些税收筹划属于单项筹划,比如只针对纳税人的收入展开筹划。如果纳税人不愿公开财产状况,那也应该尊重纳税人的意愿。
投资意向。许多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的是在投资中有效地节税,因而了解纳税人的投资意向就显得特别重要。纳税人的投资意向包括纳税人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额。纳税人投资方向和投资额的大小与税收筹划的投资方向、投资形式、投资优惠筹划、适用税率设计、风险分析等都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要进行税收筹划就要了解纳税人的投资意愿。
对风险的态度。筹划与风险并存,节税越多的方案往往也是风险越大的方案,两者的权衡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这个因素。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有两个极端:一是风险厌恶;二是赌徒心理。但多数人则居于二者之间。了解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及对风险的承受程度,可以更好地按纳税人要求进行税收筹划。
纳税历史情况。虽然税收筹划是对纳税人以后的纳税进行筹划,但了解纳税人纳税的历史也往往会对目前的筹划有所帮助。纳税人的纳税历史情况包括以前所纳税的税种、纳税金额以及减免税的情况。
②了解纳税人的要求。
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共同要求肯定是尽可能多地少纳税。少纳税的目的说到底是增加纳税人的财务利益,而在这一点上,不同纳税人的要求可能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税收筹划必须注意的一点。
◆要求增加短期所得还是长期资本增值。纳税人对财务利益的要求大致有三种:一种是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每年税收成本,增加纳税人每年可支配的税后利润;另一种是要求若干年后因为采用了较优的纳税方案,而达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的增值;第三种是既要求增加短期税后利润,也要求长期资本增值,“鱼”和“熊掌”要兼得。对不同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也是有所不同的。当然,税收筹划未必能完全达到纳税人的要求,但了解纳税人在财务收益方面的打算仍是必需的。
◆投资要求。有些纳税人只有一个投资意向和取得更大财务收益的要求,这时候,税收筹划人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筹划,提出各种投资建议。但有时纳税人对投资已经有了一定的意向,包括投资项目、投资地点、投资期限等,这时税收筹划人就必须了解纳税人的要求,根据纳税人的要求来进行筹划,提出投资建议或提出修改纳税人的要求的建议。
◆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取得资料。无论是外部税收筹划人还是内部税收筹划人,其专业知识往往都还不足以应付纳税人的各种不同的具体要求。但在纳税人明确了其要求后,他们就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取得有关资料。这些有关的税法和政策等资料有时可以无偿取得,有时需要有偿取得。税收筹划人取得税收法规资料的途径有很多,下面简单介绍几种:
从征收机关得到寄发和主动索取税收法规资料。
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免费电子资料库。
通过民间网站免费得到或有偿获取税收资料。
通过图书馆查阅纳税资料。
通过订阅和购买得到纳税资料。
通过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关系取得所需资料。
中国已经加入WTO,而WTO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公开化和透明化。应该说,纳税人平等地通过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免费得到税务资料将会越来越及时和方便。
(3)工作步骤和委托合同内容。
①筹划工作的总步骤。
由于各类纳税人的行业、业务和委托进行税收筹划的内容不同,因此筹划人进行税收筹划也没有统一的程序,但总体来看也有不少相类似的工作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九个步骤:
客户提出要求一谈判一组织力量一初步调查一提出建议书一签订合同一开始工作一中期报告一最终报告。
②接受委托前的洽谈步骤。
③税收筹划咨询合同的内容。
税收筹划人经过洽谈正式受理客户的委托进行税收筹划,一般应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托税收筹划的合同没有固定格式,但它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列明委托人和税收筹划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
◆总则。明确注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址,并须表明对合同中的税收筹划人、委托人认为是具备足以承担这项任务的技术水平和经验的,确能恰当地完成该项目所规定的筹划任务,因而,委托人愿意委托该税收筹划企业或某税收筹划人员承担该项目业务。
◆委托事项。税收筹划人对委托人所约定承担的义务。
◆业务内容。应明确委托人向税收筹划人委托的具体业务内容,包括:需要协商的事项;有关调查研究业务内容;有关获取旁证的需要等。
◆酬金及计算方法。应明确规定经双方同意的酬金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办法。
◆税收筹划成果的形式和归属。
◆保护委托人权益的规定。主要包括:预定业务完成日期,事先规定各个阶段工作的进程和完成日期;禁止中途转包,为了保证业务质量,税收筹划受托人除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外,不得将承担的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
◆保护税收筹划人权益的规定。税收筹划人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同样有权受到合同的保护。在合同中需注明的主要内容是:对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业务,要求额外支付报酬;如要承担原订合同以外的业务时,税收筹划人可以向委托人提出更改合同条件的要求;筹划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有些事项须征得委托人的认可才可进行,但如委托人不及时予以确认,或因委托人的其他原因造成业务拖延,则其责任应由委托人承担;取消税收筹划人在合同撤销前已完成的工作,必须支付合理的报酬。
◆签名盖章。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4)制订税收筹划方案并实施。
①税收筹划人首先制订税收筹划草案。
税收筹划人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及其具体情况来制订税务计划。无论是内部税收筹划人还是外部税收筹划人,无论是纳税人要求知道详细的税务计划的内容和理由,还是只要求知道如何做,税收筹划人都要制订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筹划草案。税收筹划草案应该包括:筹划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筹划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筹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等。
税收筹划人制订筹划草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操作过程。整个操作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分析纳税人业务背景,选择节税方法。对纳税人的个案进行具体分析,分析纳税人所处的行业、所从事的业务按法律规定应该缴纳哪种税,是否享受税收优惠待遇。根据纳税人所从事的业务和业务收入、业务费用的收支渠道确定可以节税的各种方法。在选择各种节税方法的同时,可借鉴与其行业、业务有相同背景的案例,以提高节税效果。
◆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在制订筹划方案的同时,汇集纳税涉及的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避免陷入法律纠纷。在具体问题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可以就具体问题咨询征税机关的意见。
◆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同的纳税方案制订以后,分别计算出应纳税额。与应纳税额相对应,税收筹划人应作出会计处理的方法。
◆各因素变动分析。对影响筹划节税效果的那些相互影响的内部因素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变动进行分析,以防止因内部因素变动产生的风险。
◆敏感分析。对影响纳税计划实施的外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而引起税收筹划节税效果变化的敏感程度进行分析,以防止因外部因素变化产生的风险。
②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和实施。
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纳税业务的纳税方案不止一个。税收筹划人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项制订出的节税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订以后,下一步就是对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一个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纳税人的偏好,根据其偏好考虑以下因素:
◆选择短期内节减税收更多的或在比较长的一个时间段内股东可得到更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
◆选择成本更低或成本可能稍高而节税效果更好的纳税计划。
◆选择实施起来更便利或技术较复杂、风险也较小的方案。
在筛选方案的过程中,应根据纳税人的意愿尽量吸收其参与其中,参与过程中随时听取纳税人的意见。特别是在税收筹划是外部筹划人的时候,更有这个必要,因为纳税实践最终要由纳税人自己完成。最后经过选择、斟酌,选出的方案就是税收筹划人最后为纳税人设计的纳税计划。如果纳税人没有参与选择,还要征求纳税人意见。如果觉得满意,筹划方案便可以付诸实施;如果纳税人并不满意,筹划方案就需要进行修改,直至纳税人满意为止。
(5)控制税收筹划方案的运行。
筹划方案实施后,税收筹划人还需要经常、定期地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渠道来了解纳税方案执行的情况。反馈渠道可以是税收筹划人到纳税人企业实地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也可以是一个时间段内,比如半年或一年,在一起沟通情况。
当反馈的信息表明,纳税人没有按税收筹划人的设计方案的意见执行税务计划时,税收筹划人应给予提示,指出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当反馈的信息表明,税收筹划人设计的税务计划有误时,税收筹划人应及时修订其设计的筹划方案;当纳税人经营中出现新的变化时,税收筹划人应介入判断是否改变筹划方案。
在特殊情况下,纳税人因为纳税与征税机关发生法律纠纷,税收筹划人按法律规定或业务委托应及时介入,帮助纳税人度过纠纷过程。如果出现对纳税人不利的法律后果,税收筹划人一是接受教训;二是在订有赔偿条款且责任又认定在税收筹划人一方时,则应积极负责赔偿纳税人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