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D的定义
在我国,R&D通常被称为“研究与开发”、“研究与发展”、“研究与实验性发展”。不同机构对R&D的概念的表述形式也不尽相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为了增加知识总量(包括人类、文化和社会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OECD的定义是:R&D是一种有系统的创造性工作,其目的在于丰富人类文化和社会知识宝库,并运用这些知识去进行新的创造。《中国科学技术指标》的定义是:为了进行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是人们发现和应用新知识的连续过程。
R&D在实际应用中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R&D是指科学技术研究,即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及技术产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的各个环节和过程。狭义的R&D是指企业的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R&D通常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三个阶段。R&D是生产知识产品的活动,具有探索性、创造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个体性、集体性和社会性(吴贯生,2000)。
二、一些度量问题
对于如何度量创新活动和技术进步,许多经济学家(如,PAVITT,1982;GRILICHES,1990)一直在争论,但是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从知识函数的概念来看,有两类指标需要确定。一类是技术的投入度量(如,R&D经费、R&D强度及从事R&D活动人员),另一类是技术的产出度量(如,专利数、新产品发布数)。第一类指标的主要缺点是它们包括了公司或地区发明、创新及模仿的努力,此外它们没有考虑非正式的技术活动;虽然,专利和新产品发布代表了发明和创新过程的结果,但是使用专利作为经济活动的指标有很多不足之处,如很多发明并没有申请专利,公司、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利的最终经济价值差异很大,有些专利可能没有产生商业效益,而有些专利则带来成千上万元的回报。尽管将专利作为经济活动的指标有不足之处,但是把专利作为知识生产的结果还是频繁出现在文献中,如:JAFFE(1986,1989);KELLY&HAGEMAN(1999)。中国省级的专利数据可以在中国统计年鉴上查到,各市县的专利也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的网页上查到。故笔者用专利度量知识生产的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