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这一时期国家的各职能体系处于不断变化和完善的阶段,这样一种特殊的外部环境,对起步初期的保险业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同时,寿险业发展时间较短,处于规模扩张时期,行业发展环境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对寿险公司的营运管理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一)外部环境的不成熟制约了寿险公司营运管理的发展
1.金融分业经营。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普遍具有较成熟的信息系统和分布较广的网点资源,而寿险业由于其发展历史短、可投入成本有限,在这两方面均无法与银行业相比。因此,首续期保险费的代收、保险金的代付等业务普遍委托银行来办理。由于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现状,对上述业务的办理双方只能建立代理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寿险业往往充当比较被动的角色。因此,寿险公司不得不付出较高的代理手续费,例如,代收保险费无论划款成功与否均需支付手续费用,如果一笔续期业务由于客户未存足保费在宽限期内多次划款,意味着寿险公司的收费成本要放大几倍;同时,在具体操作流程和办法上也要服从于银行业的要求,而不得不降低了寿险业营运管理要求,例如,银行在代收保费时只查证银行账号,不核对账户姓名,加大了寿险公司营运管理中的收费风险。由于分业经营带来的上述问题,实际上也造成了社会资源不能得以充分利用。
2.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是寿险公司的“立业之本”,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还很不完善,这增加了寿险公司营运管理的风险。客户、销售人员、内勤人员的个人信用无不影响着寿险公司营运中的风险管理。例如,客户信用的问题使寿险公司在选择风险时,缺乏足够的依据,一方面加大了调查成本,另一方面影响到对投保人的选择或者保险欺诈的防范;销售人员的信用问题增加了寿险公司的投诉量和诉讼量,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存在信用问题的业务员在各寿险公司间频繁跳槽,扰乱了寿险市场的秩序;内勤工作人员的信用问题又会引发职业道德的风险等。
两年前,国务院提出“从2003年起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这将对寿险公司的营运管理带来积极的影响。
3.法律法规环境。
寿险业在我国真正快速发展仅仅十年左右的时间,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与我国整个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有所脱节。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寿险营运的保证,导致在寿险营运中产生了许多争议,既没有充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也使寿险公司在诉讼中多处于被动状态。
4.医疗卫生部门。
由于寿险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在业务开展尤其是营运管理中与医疗卫生部门接触频繁。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部门本身制度的不完善,对寿险公司的生存调查和理赔勘查带来了诸多不便。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医院档案管理系统不健全,除住院患者以外的就医资料很不完整,影响理赔勘查质量;患者就医的实名制度推行不利,导致客户冒名顶替住院的现象频频发生,增加了保险欺诈风险,使医疗类保险产品赔付率居高不下;部分医院对医护人员管理不严格,出现医护人员为病人修改病历,协助隐瞒病情的情况;还有部分医护人员对保险公司的调查存在较强的抵触情绪。
5.公众媒体。
寿险公司是靠信誉获取客户的行业,近几年来一直受到了公众媒体的高度关注,由于寿险业自身发展尚不健全,加之公众媒体对寿险业客观上存在偏见,多次出现了针对寿险业的负面报道,其中不乏夸大其词、断章取义的现象,这引发了不良的社会反应,加大了寿险公司营运中满意度管理的难度。
(二)寿险行业营运管理自身仍存在不足
1.营运管理行业规范尚未建立。
与销售管理相比,寿险公司的营运管理有其比较严谨和科学的理论基础,更能集中体现出寿险行业的专业性,在理论上和规则上各公司发挥其个性的余地不大,客观上存在建立营运管理行业规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国寿险业尚未形成营运管理的行业规范,在理论、规则、具体做法上各公司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突出,降低了全行业营运管理的可信度,不利于寿险行业整体形象的树立。
2.寿险行业营运管理信息共享有待提高。
依据保险经营的原则,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寿险风险管控的数理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目前,我国各寿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均积累了一定的风险数据,以及具有逆选择倾向或欺诈行为的客户资料,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公司间缺乏有效的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尚未将整个行业信息资源的优势集中起来建立起统一的信息数据库或风险数据库。在实际运行中,各公司多采用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数据,或依靠主观判断,这将可能导致保险营运管理缺乏合理的数据依据,加大了公司的营运成本,同时可能造成道德风险和保险逆选择的增加。
3.寿险业营运管理人才匮乏。
寿险公司营运管理的专业化对从事营运管理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事风险性工作的营运人员多数需要具有相当的医学和法律知识、扎实的寿险理论基础以及从事寿险工作的丰富经验;从事服务性业务管理的人员需要熟悉寿险营运管理的各个流程,在个人素质、修养和形象方面也有其特殊要求。但实际情况是,由于我国寿险业处于发展初期,寿险专业人才长期处于匮乏状态,大专院校培养的相关专业的学生在经验和数量上也远不能满足公司的要求,为应付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各公司不得不放松对营运管理人员的甄选标准,造成目前从事营运管理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在技能、素质、道德修养等方面并不符合行业要求,或在没有丰富的营运管理经验的情况下就承担了重要的营运管理职能,加大了寿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4.部分寿险公司对营运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寿险公司的营运管理首先要服从于公司整体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我国寿险业目前尚处在追求规模增长的粗放经营阶段,部分寿险公司将保费收入的增速和市场份额作为公司经营的主要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重规模和速度,轻质量与效益。尽管目前国内的寿险公司大多都建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营运管理制度,但实际中由于重规模、轻效益的导向,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时有发生,使营运管理制度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造成营运管理服从于销售需要的现状。
5.营运管理手段有待加强。
寿险公司营运管理模式应与公司的整体管理模式、销售模式以及企业特点相适应,以更有效地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如上所述,目前我国中资寿险公司的营运管理模式基本趋同、相对单一,与本公司经营特点的结合并不紧密,组织结构多数采用了分散对分散的模式,而权限划分模式多采用了行政管理和垂直管理模式。这反映出目前寿险公司对营运管理模式效仿的痕迹较重,主动性的探索不足。
同时,我国寿险业营运管理手段相对落后。表现在:
(1)寿险公司营运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落后于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与寿险业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也不相匹配。
(2)生存调查和理赔勘查技术有待于提高。生存调查和理赔勘查是寿险公司防范客户逆选择和保险欺诈的工作过程,国外的寿险公司一般都聘有专业的调查人员,或委托专门的调查公司,甚至存在私人侦探参与调查的情况,其调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较高,能够有效地帮助寿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而我国寿险业目前生存调查和理赔勘查的手段与技术还相对落后,多数公司由本公司核保、核赔人员兼任,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不满足需要,调查手段也仅停留在一般性的面谈和收取单证等。
(3)客户档案管理有待于改进。部分寿险公司囿于成本投入和技术支持的限制,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份的客户档案未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电子资料与文本资料不相符、文本资料无从查阅等情况时有发生,给寿险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工作留下了隐患。
(4)客户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近几年来,我国寿险企业十分重视营运平台的管理工作,电话中心和柜面中心建设的数量与质量都明显增长及提高,但与银行业、资讯业、电信业等服务网络建设比较健全的行业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其服务的人性化程度、服务时效和便捷性有待提高,突出的问题有电话咨询呼损率高、回答问题专业性不强、柜面中心建设数量偏少;续期收费是寿险公司保单维护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寿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由于我国各寿险公司采用的个人代理人营销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寿险公司对代理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了大量的业内俗称的“孤儿”保单,在开业五年以上的公司中其“孤儿”保单占比均在35%以上,这些“孤儿”保单业务的续期服务是困扰寿险公司的一大难题。近几年来各公司在收展制、展收制两种模式中转来转去,也做了一些尝试性的探索,但目前仍只能较好地完成续期收费任务、实现较高的续期达成率,对客户其他的售后服务仍不到位,由此引起的投诉和抱怨仍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