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
顾倾说,等他毕业了就娶我。离他毕业还有一年。我有些害怕。在我走过那些以为不会发生的事之后,我开始怀疑,这世界上的事,变数很大。之所以急于想嫁顾倾,亦是因为害怕最后他也改变。
对于生活赐予的伤,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庆幸还是悲哀。要感谢它让我迅速成长,还是悲哀它让我不知所措?我不能给到自己答案。夏宇城说,生活是玫瑰,你只要触碰到,就一定会被刺的满身是伤。他说,我不应该离开学校跑到外面来无所事事的混日子。因为,有时学校是个很好的防空洞。只是,我了解的太晚而已。
凌天的婚礼极其热闹。必竟他在这座城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听说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带着阿谀奉承的假面说着恭喜的话。心里却会想着,凌天这老头离婚这么快就重新结婚。
幸好那座城里认识我的人并不多。所以,生活起来,也简单多了。不会像凌南,被各路媒体问的一愣一愣的。没见过那种场面的人也的确是不会应付。只是,他呆呆的样子也能够因为凌天的财势而被人看中去演戏。
苏菲说,凌晨,你应该去出席的,那么能够上电视的肯定是你。我看着她微笑。我想,我找不到好的思想角度让自己去参加那场婚姻礼。我没有办法看着凌天再娶别的女人,并且是一个跟他暗地里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女人,带来一个孩子。他是那样的想要儿子,如今,我的存在与否,于他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没有去美国,也搬离出了凌家。然后离开苏菲的时装店。
我找到一家大公司做助理。靠窗的办公桌,彼时已是秋天,窗外的树,落叶满地。我很满足这种状态。因为喜欢平淡简单的生活。能够养活自己,不会饿着,有钱出去旅行,无其他要求。只是,在深夜里还是会醒来,然后失眠一整夜。一直以来,我都晕车,他们常玩笑着说,我没有福气。也许真的如此。
经理对我很好。她大概四十岁左右,但看起来很年轻。她独自一个承担着抚养一儿一女的重任。但并不曾觉得累。她常说自己是幸福的。虽然她家里发生的事是别人所无法承受的。可是,对于她的儿子女儿所犯下的错,她都能谅解。她带我去她家玩,让我有时间多去陪陪她女儿。那女孩很安静,一直安静的反复听着同一首歌,或是望着窗外发呆。有时,会突然笑起来,或是突然哭起来。
经理叫陆凤。私下里,我唤她凤姨。
她的女儿子然,跟我同龄,比我小两天。子然喜欢唤我安。安是我的小名。只有我妈和子然会叫这个名字。子然说,她要好好安生。她喜欢淡雅的棉布碎花连衣裙。粉红的,粉蓝的,浅黄的,很多很多的花儿,看起来很是美好。可是,子然的生活却并不美好。
她说,十七岁是她的劫,无法逃脱的劫难。私奔对于我来说是很遥远的。一直都是,可是,子然十七岁那年竟与一男生私奔。他们去了人人向往的深圳,天真的以为,只要到了那儿,就能找到工作,便能在一起过上好生活。其实,凤姨不同意是因为她还太小。只是,当时她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
于是,错一步,便误了一辈子。
深圳并不如想象中的那般美好,想要立足很不容易。他们带着一腔的热情前往。在火车上时,他们幻想着到那之后,会怎样怎样。一切都想的太好,所以,看到结果时,才会非常失望。身上的钱很快用完了,再没有多的积蓄。那样的苦日子,他俩是过不了的。都是富裕人家的孩子,从不少吃穿,甚至吃穿都是好的。一下从天堂跌进了地狱。从未出过远门的她,突然觉得害怕,便吵着要回家。可是,男生是个好强的人,爱面子。死活不同意就这么回去。
有天下午,男生接到一个电话便出了门。没交代什么,只告诉她去见个同学。然后回来的时候拿了两千多块钱。他说,朋友借给他用的。可她还是奇怪,谁会突然给这么多钱。只是,他不说,她便不问。她想,爱人之间应该要有足够的信任。她跟着他从家来到这陌生的城市,便是因着信任他。他说的,只要她能做的,便会去做。可是,后来,他突然消失了,只留下几个字。
“子然,对不起,我走了。”
她拿着纸,看着上面熟悉的字迹,心里顿感凉意。那个夏天,很冷很冷。她像是掉进冬天里,常在深夜起身抱着自己颤抖。她说,她应该恨那个人的,可是,在听说他被人杀死之后她却并没有高兴的笑起来,反倒是难过了很久。他的死,跟她有着一丝联系。只是,她极力的挣脱着这样的罪名。后来,回到家中,发现自己怎么也忘记不了他。那样深刻的记忆,烙在心底,永远都无法磨灭。
他走的那天,阳光明媚。窗外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她想开门出去找他,却发现,门被人在外面锁住了。惊恐万分的时候,听到有人开锁。门外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肥胖的身躯,秃了顶的头。对她坏坏的笑着。她想推开那个人跑出去,可是,怎么也推不动。两千块,她的一辈子就这么被卖了。秃顶男人在她身上翻滚着,嘶叫着,她觉得那一刻的身体并不属于自己的,她的思想,她的一切,都毁了。毁在两个男人手里。她的初次就这么没了。她晕睡过去后,男人起身走了。傍晚醒来时,看见雪白的床单上,鲜红的印迹,想哭,眼泪却已枯死。像她的心一样。
她在窗台上呆坐了几个小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想回家,可是害怕妈妈知道后,会骂她。害怕别人知道后,会瞧不起她。她身上再没了一分钱,饿着肚子。房租也将到期。那个男生已经找不到了。她一个人,在繁华的都市里,看见自己年轻的身体,一点点腐烂,溃败。她开始有很多的钱,出入在各种不同的酒吧。跟一个又一个男人,去一个又一个肮脏带着潮湿与绝望气息的旅馆。她曾经是个特别纯真,特别干净的孩子。可是,她再也不能回到从前了。她与不同的男人周旋着。这样的她,却仍然有人爱上了。她说,这么肮脏,凌乱的我,居然会有人瞎了眼爱上。有时,爱一个人与时间,地点,工作无关。我想到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什么样的人,而是因为你是你。只是因着她是她,那男人便爱着。这究竟算不算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