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飞(原籍南通县杨家港)1941年在通海地区被我方所杀。现在徐飞之弟徐卓(中共党员,团级干部,现已离休)和徐飞之子(现为南京汽车厂干部)向南通县委和江苏省委申诉,要求澄清事实,进行甄别,落实政策,消除影响。徐卓还亲自来找我们,并要求证明他本人1942年秋回家结婚是向县委请假,并非自动脱离工作。
我们回忆在我方接管了南通县政府以后,1940年冬徐卓和徐飞即先后参加了南通县独立营工作。徐卓曾任县府警卫连连长,独立营三连、独立团六连连长。去苏北地方干部训练班学习后,1942年任金沙区区队副。同年秋,向县委请假回家结婚。在徐卓回家结婚后,虽没有分配他适当的工作,但他一直在区、乡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抗日反“清乡”、惩奸、土改工作。1946年大参军运动中参加了主力部队,入了党,升任团级干部。现在我们已去信南通县委证明并建议对徐卓的工龄按党的政策从1940年冬参加独立营时算起。
我们回忆徐飞在独立营任侦察工作,参加了剿灭伪军邱冠生部的战斗。1941年在抗大学习期间,因病回家。我们要他在金沙区做军事工作,因他本人要求,经县警卫团领导同意,去运河以南(当时属通海行署管辖)搞武装部队。1941年初冬被通海行署某部所杀。同时被杀的有徐学礼(医生)等5人。
我们认为徐飞被杀应予甄别,承认其为革命干部,恢复其名誉。这样既符合历史事实,也解除其后代的政治包袱。
你对当时的情况是了解的。我们回忆的情况和意见当否,请复函告知。如同意,我们即据此向省、县委组织部作证。
致敬礼
周一峰
瞿树滋
1986年7月6日
顺向朱含章同志致意。(梁灵光同志曾任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一任县长,华中九分区司令员兼专员,广东省委书记、省长,国家轻工业部部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