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二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三是过渡性质的社会。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从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社会。其理由是:
(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目标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标志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中国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的历史阶段。这个历史阶段是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时人民共和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民主革命的28年中,历经各种艰难曲折道路的辛苦和挫折大都与没有掌握中国革命的规律有关系。大革命时期,幼年的共产党把中国的革命看做是资产阶级革命,革命的领导阶级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和广大社会各阶层必须帮助和推动资产阶级革命。结果,1927年大资产阶级叛变革命,革命失败,共产党也遭受极大损失。土地革命中前期,党的领导人错误地把革命看成是无产阶级推翻一切反动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结果忽略了和其他革命阶层的联合,使自己处于孤立地和国民党反革命势力作战的困境中,革命势力屡遭挫败。抗日战争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逐渐寻找了一条新的革命路线,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革命的目标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这里“帝国主义”具体指的是,各个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有损中国主权的特权和优惠,以及各种歧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封建主义”指的是农村中的封建土地制度,统治中国的封建思想和封建作风;“官僚资本主义”指的是,以蒋宋孔陈为首的国民党统治时期形成的四大家族经济势力。推翻三座大山,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面貌,这就是中国革命的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在当时,革命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进行的,社会的雏形就是这么确立的。
(2)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和桥梁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自然也存在着这两种因素,但社会主义因素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居于领导地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这些因素的不断增强和扩大,内在地规定着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具备了一定条件后必然要向社会主义过渡。那么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哪些因素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哪些又是非社会主义的因素呢?我们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来说。从政治上说,中国共产党及其所代表的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政权当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其他党派的领导人及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和社会其他阶层,是非社会主义因素;从经济上说,国营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因素,而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是非社会主义因素;从文化上说,无产阶级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工人阶级文化是社会主义因素,而其他阶层所代表的文化是非社会主义因素。
总之,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自然是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因素。这两种因素不断地碰撞、冲突和较量,但由于社会主义因素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这个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社会主义因素日益发展壮大,非社会主义因素不断被削弱、被限制,最终在条件具备后,新民主主义社会必然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王建辉邱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