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时候两个人都有点疲倦,齐婉婉更是靠在车座上昏昏欲睡,车里一片宁静,下车之前他冥想了许久,甚至不太敢叫醒她,因为有时候他会很顾虑,担心一旦她醒过来,实际上和他说话的那个灵魂不再会是齐婉婉。
他抱她上楼的时候她只是略抬头来看了看,见是他就马上就又闭上眼,很不介意他对她做任何事的表情,毫无防备的样子,让他的心突然变得柔软。他每上一级台阶都觉得很不可思议,这几十年,他从来没有这样脆弱过,好像如果有一阵风吹过怀抱着的就会变成烟沙随风飘走。
从来没有一件东西能让他这样想要过。
确切地说,从来没有一件东西能让他在还没有得到的时候就担心会失去。
也或者,从来没有一件东西明明已经得到了,但还是明知道随时会失去。
他有点迷惘了。
在睡前,他想,如果真的有一天失去了她,他会变成什么样,那无法想象。他一定会到处去找她,她如果逃跑了,他一定会找到,她如果死了,也说不定会住在别人身体里活着,他也许还是会找到。但如果不找,那他就真的见不到了。所以,哪怕她的灵魂也一起死了,他恐怕都不能死心,会一直一直找下去,想到就觉得很累。
倘若用尽了所有时间也找不到,他死前一定会很虔诚地许愿,许愿死了之后可以回到从前,回到他还小的时候,他会坐着汽车到隔壁的江城去看她,她一定会吓一跳。假如她也是从将来回去的,那她一定会是他老婆,假如她还不曾认识他,那么她起码要当他女朋友的吧?
想到这里,未来也许就不那么可怕了。他一向习惯将自己的未来都安排得整齐有序,如果出现了什么不在掌控中的事件他就会莫名焦虑。现在这样很好,他总算是想办法将让他感觉到意外的齐婉婉安排进一个整齐有序的发展过程中,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下了。
他醒来的时候吉娃娃已经醒了,而且瞪着她,笑容不怀好意:“看什么?”他的声音莫名地温柔,而且因为是刚醒来的第一句话,嗓音又只能无比低哑。
“流口水……你睡觉流口水……”她笑出声。平时都是他醒得更早,所以常常嘲笑她睡觉流口水,他自己还不是一样!
是他姿势不对了吗?他转头伸手摸了摸嘴角,才发现自己的脸一直都压着她的手:“你是故意的!”手放在那里压住腮边当然会流口水,“这是陷害!”
“哈~”她一笑,“我真没有,醒来的时候你就压住我手了,又不是我要你压住的。”
他清醒了些,坐起身看着她收回手,一边甩了甩,大概已经麻痹许久了,另一手支着头侧目看他:“谁知道你半夜三更把手伸到我这里来做什么,嗯?”他说着,也探身伸手过去试图扳回,被她慌乱打中。
“别闹了,今天不是有晨会?”她的声音也有些慌张,知道通常他不爱赖床,但倘若一旦给他什么赖床的由头那必然的结局就是她会再被收拾一遍。
他应了一声,想起来九点半的晨会,抬头看了眼时钟,只得作罢,缩回手从被窝里爬出来开始找衣服穿:“你起不起来吃饭?”他大半时候都会挖她起来吃饭,即使她眼睛都没睁开,有时候他还会给她洗脸,他还特别喜欢趁她边刷牙边打瞌睡的时候用电动牙刷把她戳醒,但是假如她像今天一样很清醒了他又不是很热衷于将她从被窝里挖出来一起吃饭了——他就是喜欢强迫她做那种不愿意做的事情,譬如她睡着了他要弄醒她,她醒着他却希望她马上睡着。
“嗯——”她沉吟了几秒,“还是不了。”说完就缩回手,躲进被窝,他走了刚好可以睡回笼觉。
“好。”他说着,揪着衬衫扣子过来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睡吧,我先下楼。”说完就拽起外套下了楼。
家里一向都安静,楼下准备早餐也不会发出各种噪音,但现在总是比以前多了一些温暖的气息,他只是站在三楼的楼梯都可以清楚闻到早餐的香味感觉到餐厅传来的温暖蒸汽,回头看看禁闭的房门,那里还有人在,晚上会等他回来,想到就觉得心情还不错。他挺直了腰身轻松地下楼,唇角翘起,眼中晶亮,有一些愉悦的情感一点点迸射出来,洒在他经过的路上。
自从上次夫妻出行过程愉快但结局哀伤之后顾晓风总想找个机会来遮挡那个心理阴影,他和齐婉婉建议去打高尔夫球,她土鳖不肯去,他又有其他的建议但总之不知道是她真的不想去还是因为之前心理阴影的缘故一概拒绝,他就差当面保证——绝对不再随意发-情了,当然这种话是绝对不能说的,对于自己到底是副什么德行他自己都没办法保证。
就像莱温斯基,你就算将它养得再温驯再不好斗和家人再熟悉但也无法阻止它会咬到齐婉婉的屁-股,因为那是野兽的天性。
他甚至现在已经可以理解咱家大娃的心态,齐婉婉的屁-股确实比其他人的更有吸引力,有眼光!果然是咱亲儿子。
齐婉婉拒绝倒也不是因为上次的心理阴影啥的,她的心理阴影本就不少,虱子多了不痒痒,她只是觉得那些高档场合里都是些高档货,她这地摊货非去凑合也不是不行,但能有什么乐趣?她看见别人就觉得自卑,而且什么都不会,心情不好怎么可能会玩得高兴?
“我突然想起来,我在临县牧场有几匹马,周末要不要和我去看看?”顾晓风假模假式地翻了十几页杂志,装作随意地说。
“你有马啊?”齐婉婉心中一动,她前几天看的小说里面,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在大草原上骑马还遭遇狼群了呢!而且,都说马是运动姿态最优美的动物,她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没想到顾晓风这种人竟然会养马。“你养马干嘛?”
“骑咯!”他淡笑,看得出她产生了兴趣。
“没见你骑过!”
“有一年多没去了,所以都忘记了,刚想起来嘛!”她心肠这么软,那么善良,那么温驯,一定会喜欢动物,而且马很安全无害她应该无法拒绝,何况,她最近刚看了那种小说……
齐婉婉咬了咬下唇,想了想:“你和朋友约了吗?”大概又是和褚甯、霍焰那帮人吧?说真的,她不太喜欢他们,看他们的眼神对她一向不友善,像是看一块烂肉一样,现在虽然好了许多,但仍然不能算得上友善。
“没,就我们俩。”他说完,见她的神情立刻放松了许多,也松了口气,看来自己赌对了,她确实不喜欢他的朋友。
“那好吧。”她愉快地答应了,接着就问:“你的马都和电视上一样是大马吗?比赛用的那种?”
“嗯。”他应着,将起到“引线”作用的杂志道具顺手一扔,完全是过河拆桥的典型,胸膛覆上她的,低低和她讲起他的三匹宝贝大马,当年他喜欢得不得了,恨不得天天骑着上街。
“那白颜色的骑着是不是很帅气?”她又问,然后又不怀好意地嘻嘻笑起来,“是不是假装白马王子呀?”
“我的小黑也很帅气!”他低低笑着,下巴蹭着她头顶的发丝,“还有小红,小红和小黑的脾气最坏,但是小红跑得最快,不过它现在生病了。”他叹息了一声,带着点遗憾。
“什么病?”她好奇地问,下意识地仰起脸,鼻尖擦过他的下巴。
“嗯,说是腿上生了个类似于骨刺的东西,要手术。”她的鼻尖有点凉,让他忍不住想温暖她,将她搂紧了一些,自己也凑得更近一些。他跑得最快的那匹小红,手术后恐怕就很难像原来那样健康,跑得那样快了,它一直那么骄傲,现在比不过别人了也许会伤自尊呢。
“那多可怜。”齐婉婉想亲眼看一看了。之前的雅典娜因为体能下降了就不能继续比赛,只能给别的狗生小宝宝,要不然就没什么生存价值了,马是不是也一样呢?如果有一天跑不快了,会如何呢?“你会杀掉它吗?”
“不会。”他半点不犹豫地说。一匹马而已,又不是养不起,何况它曾经跑得很快,三匹马里他最喜欢的也是小红,就算有一天它跑不动了,甚至站不起来也没什么的,除非它活着很痛苦,据说骨头里生了什么东西是会很痛的,他甚至在之前就考虑过安乐死,但是医生说再观察观察然后根据情况也许手术会痊愈。希望如此吧。
他连马都不会杀,那多半也不会杀自己吧?她想着,其实有很多时候都觉得他不会杀了自己,但有的时候又觉得会,大概是因为他从来不说不会杀掉她吧?但其实他对她挺好的,她心里很明白,就算从前种种不好,但实际上已经很长时间了,他可算得上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丈夫和男人。
如果,他们能有一个宝宝也许会好一点,那时候他会更加舍不得她死吧?起码看在宝宝的面子上。但是,他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