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号,张丽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叫她三天后到法院接受裁判。“三天?怎么这么快,为什么不能再多给她些时间,我跟肖远在一起的幸福时刻未免太少了。三天,也就是72小时,没事,我还有72个小时能跟肖远在一起,这多么像生命的倒计时呀,仿佛我还有72小时的活法。”她自嘲道。于是她分秒必争似的守在肖远身旁,她怕别人占用了自己跟肖远在一起的时间,所以在早上大家都快起床时她就把肖远推出了家门,或带他去逛超市、或带他去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晚上很晚了,估计大家都睡了以后才把他带回家睡觉,反正就是不让家人打扰到他们。肖远明白她的心思,所以无论她做什么,他都不加以阻拦或询问,任由她安排。这天晚上,当他们已经上床躺下后,肖远突然说烟没了,想要抽烟,她便起身穿好衣服后又服侍肖远穿衣服。
“只是买包烟,你出去给我买一包上来就好了,顶多就两分钟的时间,我不必去了。”肖远说。
“没事,我们一起去,反正还早。”她说着让肖远穿好了衣服,又拂他下床坐到轮椅上,然后推着他出去买了烟。这两天晚上她总是把灯开着,她总是靠在他的肩上不眨眼地看着他,直到他睡着。
第三天晚上,她同样盯着他,直到他睡熟了,她还是没有睡意,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晚跟肖远在一起,她就好难过。她流着泪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肖远那英俊的脸颊,“肖远,原谅我曾做过的一切,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吗?”
夜深了,一切都趋于宁静,房间里只剩下肖远睡着时的呼吸声和墙壁上那块椭圆形时钟的针走动的嘀嗒声。张丽抬起她那被泪水模糊了的眨眼朝时钟看去,时钟的秒针在不停地走着,它跳得多快呀,每跳动一下就意味着她少了一秒跟肖远在一起的时间。她真想起身去把那时钟取下来砸个粉碎,可是那有什么用呢?公鸡依然会无情地报晓,黎明依然会准时到来,太阳依然会冉冉升起,她依然要离开肖远,走上那令人战栗的法庭。她紧缩着身子,十个脚趾尽量弯曲着,十个手指也被紧紧地捏在手心里,像筋挛了一般,似乎这样就能把时间捆绑住,让它没法溜走似的。她那只抱着肖远身体的手多么想把他再抱紧一点,可又担心妨碍到他睡觉,只能让它轻轻地搭在他的身上了。一想到那地狱般的法庭和那关着鬼一般的牢房,她便绝望地抽泣起来,这种比放声痛哭更加难受的抽泣几乎使她窒息。
12月6号,她被判刑入狱,在这过程中,汪涵向法官陈述了事实,并表示是张丽帮助他们一起找回了可心,原来她在别人面前一直表现得很强硬,仿佛不看到张丽达到最悲惨的地步她就不甘心,可到了关键时刻她还是心软了。法庭念张丽有悔改之意、对犯罪过程供认不讳,而且帮忙找到孩子有功,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流浪汉因偷盗婴幼儿,后续还多次对张丽进行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所有来听审的人一时间对罪犯的供词议论纷纷,特别是张丽令所有认识她的人感到惊讶和鄙视,在大家眼里,她不只出身高贵、花钱时出手大方,而且聪明伶俐、以人为善,只有经常跟她接触的人才了解她那华丽的外衣下心脏上那丑陋的疤痕和她那飞扬跋扈的大小姐脾气。再漂亮的面具终有一天还是会被揭露的,或是被别人揭的,或是被自己揭的。一旦真实的面目不如外表那么受人欢迎时,反倒会招致更大的鄙夷。一个个冷嘲热讽地议论、评论着她,用那种讨厌或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她,无论是议论还是表情都像一支支利箭似的直穿她的心脏,哪怕是她的亲人或她的好朋友,除了她的母亲,没有谁不向她射箭。人这一生,有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会受到别人的白眼呢?哪怕他现在家财万贯或是身份显赫,谁又能预料到将来会是什么样呢?虽然在这之前她已经尝到了少许苦涩,但当所有的苦都一拥而来时,那样的苦更是难言的,吐不出来,她便只能往肚子里吞。这个时候的她表面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仿佛一切都无关紧要似的。当现实无法逃避时便只能勇敢面对,在这时羞辱和悲痛似乎化作一股强劲的力量,使她没在众人面前显得自卑或自怜。而这时的汪涵显得很平静,仿佛所有人中只有她才是真正的旁听者,所有这一切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似的。
当张丽被手铐铐着离开法庭时,她母亲泪流满面地哭着叫着她的名字,她被警察押着边走边流着泪看着自己的母亲,那画面真是令人伤感。肖母心疼得直流泪,汪母也感觉有些难过,因为她自己也是有女儿的人。其他人也难过地看着她们,汪涵此时心里隐隐有些作痛,这样悲惨的场面跟她有着莫大的联系。
张丽跟流浪汉被同时押着从法庭的大门口出去,走到门口时,流浪汉边走边用仇视的目光看着张丽,并冒出一句仇恨的话语:“灾星,你他妈就是我的灾星!”
张丽斜着眼睛傲慢地看着他,“我不是你的灾星,你才是自己的灾星,如果不是你那么贪得无怨,现在不应该是在老家好好地过着安稳的日子吗?相反,你才是我的灾星,不是你我今天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你这个坏女人,我是被你连累的,你坏事做多了就算没有我你也会受到老天爷的惩罚,而我只是被你拉着垫背了。”
“走,闭嘴了!”押着他们的其中一个警察吼道,推着他们走出了那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