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鹿别区。
夜深,居烨关了画室门回去,锁扣才搭上,肩膀后就重重被人拍了下,是晚间收摊回去的煎饼摊刘嫂,满是褶子的脸朝她笑了笑,“居小姐今天回去得晚咧,几个小学徒都走啦?”
路灯昏黄,墙面上的门灯也才熄,刘嫂耐心等着橘色光晕里那抹苗条修长的身形说话。
女人面容精致小巧,骨架秀气,一身裁剪合适的米色风衣,牛仔裤腿刚到脚踝处,骨感白皙,即使是面对她这种常年跟油盐酱醋打交道的粗人,也是毫不犹豫地弯起杏目。
居烨笑了下:“嗯,这几天客户不多,让他们早点回去了,我留下来上了个色。”
灯光将她整张脸氲得柔和温暖,让深秋的晚上莫名多了点暖意,刘嫂腿一迈上了电动车,拍拍旁边的位置,“出巷口还有一段路,嫂嫂带带你?”
“真不用了,我走一会儿就成,路口可以打车,您晚上可开慢点,最近路灯坏了几个,看不清路。”
居烨从包里摸出只手电打开,关包时想起来什么连忙又打开,继而翻出只黑色钢笔递过去,“对了,您上次问我家里有没有闲置钢笔的事,我回去找了找,这支好几年没用了,您得回去配个墨,不过高中生用正合适。”
白皙修长的手伸在面前,腕上一只水粉色玉镯,衬得皮肤更白上几分,手里拿着的是支德国公爵,笔身莹莹,盖头处还镶了颗水钻。
即便是刘嫂不识货不知道钢笔的好坏,但凭借居烨手腕上那只脆生生的玉镯子,她也清楚,东西一定不会差。
就着围裙擦了擦手,刘嫂诚惶诚恐地接过,脸上表情纠结:“居小姐,这笔......这笔多少钱撒...”
这看着是要给钱的意思。
居烨弯了弯唇,安抚道:“不妨事,放在家里也是浪费,我现在都拿画笔,很少写字了,您儿子还在上学,也只有他能用得上。”
清淡婉转的嗓音响在夜色里,听着把人心里熨烫得妥妥贴贴,刘嫂“哎”了声,点头小心翼翼把笔收起来,转头说:“我个老婆子不打紧,陪你慢慢走会儿吧,正好把你送到巷口,乌漆嘛黑的,你个小姑娘我也不放心。”
居烨没再推辞,索性扶着电动车后面橱窗,一抬脚,轻跳上了踏板,在驾驶位旁边坐下。
“这样走快点。”
刘嫂打开车大灯,光柱瞬间将面前晦暗的巷道铺满,往常她一个人回去是舍不得开灯的,耗电。家里就她一个挣钱,儿子过一年又得上大学,到处都是烧钱的地方,穷人家能省就省,不像——
她心里叹了口气,看向身旁女人挑不出毛病的侧脸。
就这画室的居小姐吧,不是谁都能有这个好命。从居烨只身一人来鹿别巷全款盘下这家店铺,之后贵重的家具接二连三往里运,她就知道了,居烨家境好,出来工作也只是闲情逸致。
但居烨半点有钱人的脾气都没,待人和气知礼,又因为长得漂亮,没两年画室的生意就起来了,如今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