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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云之君兮,纷而来下

三千里青山环绕,玉曲镇宛在中央。

深秋时节,秋风萧瑟。

有个衣着寒酸的清瘦少年,正在蹲在河水边,仔细清洗刚从山上采来的药草时。

却有两人突如其来,无缘无故的将他脑袋,硬生生给摁进了湍流河水之中。

事发突然,姜起汜猝不及防,一开始犹在竭力挣扎,可那只铁钳般的大手,把他脑袋死死地往下摁住,如何也挣脱不开。

那二人相视一笑,笑得凶残戏谑。

这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不知穿过了几座山,带着于空中飘零下来的泛黄落叶,也带着水中的游鱼,从玉曲镇最西边,一直向东奔流。

说起来,这条河流也颇有些奇特。

任隆冬严寒,大雪纷飞,河畔地面之上,广结三尺深冰,而河水中,却连一层薄薄的冰碴子都不曾有过,又因为这河水入口甘甜,曾有位在镇上极其德高望重的老人,每日以此河水煎茶,将其奉若甘霖。

数百年来,镇上百姓口口相传,便自然而然地,将这条河称作了甘霖水。

临近暮色,在田垄上耕作的庄稼汉,在河边撒网捞鱼的渔夫,亦或者是上山的采药户,都早早的回家吃饭休憩去了,便也就无人发现此地惨状。

就算是有人远远瞧见,见那行歹事二人的一脸凶相,也未必就敢做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壮士。

各家自扫门前雪,甘霖水边上住的多是贫苦人户,每日辛辛苦苦图个温饱,哪里还有管别人家瓦上寒霜的满腔热血?

眼见姜起汜实在忍受不住窒息之感,挣扎逐渐开始疲软无力,随从模样的高瘦汉子冷哼一声,这才将他的脑袋提出水面。

直到被高瘦汉子拧着头发抬起头来,这才能看清姜起汜的可怜模样。

约莫十一二岁,仅观其轮廓,倒也称得上眉清目秀,只是皮肤却因那认不得帝王将相,便也不会怜悯贩夫走卒的风吹日晒,打磨得黝黑粗糙,因被闷在水中太久,而憋得满脸涨红。

原本用一根旧布条整齐束在脑后的满头发丝,此时也已经是湿泞杂乱,身上所穿粗衣短褐,在深秋时节略显单薄,且补丁摞着补丁,脚上则踏着一双不知年岁几许的老旧布鞋。

至于那两人中,为首的是一位年轻公子哥,姜起汜认得他,是住在白露街张家大宅里的富家公子,名字叫做张煜。

倒不是说姜起汜在镇上混得多开阔,恰恰相反,他是个性子腼腆内向的,几乎不见他大声说过话,路上行人稍稍熙攘,他便有意无意的错开,与镇上百姓,甚至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认识张煜也纯粹只是因为他在玉曲镇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一般的高门府邸,极重家风口碑,家教祖训篆刻成书,起码也有几大本吧。

可无奈,富贵显赫了几辈人的张家出了这么个逆子,七岁就敢打娘,十岁就敢指着他爹的鼻子骂,到现在,偌大一个张家,连带着丫鬟仆役数十号人,已经没有人能降得住他。

在湍急河水中,河水冲刷下,姜起汜几乎快要窒息,脸上在被憋得短暂涨红之后,很快又呈现出病态的惨白之色。

姜起汜脑袋里既像是空白一片,又像是装满了浆糊,自己与张煜平日里并无交集,就算是想有,他一个家徒四壁,三餐不济的穷光蛋,也跨不进张家的府邸高门,那为何今日会平白无故的遭此毒手?

张煜面色蜡黄,气态萎靡,一看便知,是那种浪迹于富贵温柔乡中,夜夜笙歌,寻欢作乐,早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膏腴纨绔,他扯了扯嘴角,伸手使劲揉着姜起汜的脑袋,“小爷我刚才躺在闻香楼那掌柜老儿的柜台上,打了个盹儿,还做了个香甜美梦。”

张煜笑了起来,“梦见小爷金榜题名,中了状元,光耀了我张家门楣,你们说可笑不可笑?”

方才被摁在水中,肚子里喝足了甘霖,直到此刻,姜起汜的嘴里还有水在不断的向外涌,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高瘦汉子谄媚道:“少爷学富五车,如果想考科举,定能高中。”

张煜跳起来拍了一下高瘦汉子的脑袋,气笑道:“放你娘的屁,小爷自己有几斤几两,小爷自己知道,能整天吃香的喝辣的,干嘛要整天窝在书房里,吸那什么寡淡无味的儒家浩然气?”

高瘦汉子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只得附和的讪讪笑着。

张煜一脚猛踹在姜起汜肚子上,“听魏旻那狗腿子说,你前脚踏出闻香楼,小爷后脚醒来,放在桌上的玉佩就不见了,如果是你偷拿了的话,趁早交出来,免得受那皮肉之苦。”

姜起汜猛地蜷缩起身子,那张煜是个被酒色掏空了的,这一脚看似力道大,实则对自小就被打磨惯了的清瘦少年来说,并不算太过吃痛,反而把灌进去的一肚子水,都给打畅通了。

姜起汜张嘴吐出一大口河水,卸去不少重负,可脑袋里嗡鸣一片,张煜的言语入耳,只能听个大概,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下意识的重重摇头。

五六年前,收养他的周氏老妇人病倒之时,姜起汜还只是个屁大点的孩子,为了给老人家治病,把家里能当的物件都拿去当了。

可即使如此,操劳了一辈子的老妇人病情仍是不见好转,家里米缸里没了米,药罐子里缺了药材,需要钱的事情太多,他就跑去镇上酒楼想要碰碰运气,做个扫地擦桌子的杂役伙计都可以,却被掌柜的嫌弃年纪太小,骂骂咧咧一通,连酒楼的门槛也没能踏进去。

那时候的姜起汜,无奈之下,只得去山上采药拾柴,靠人吃饭免不了要受剥削欺压,靠山吃饭也不是轻松事。

烈日炎炎下,镇上百姓总能看到枣花巷有个屁大点的孩子,背着个不比自己低矮多少的大箩筐,从山上下来,汗如雨下,每一步都走得极为吃力。

镇上没有人觉得这么个娃娃能支撑多久,也没人觉得那就靠一口气吊着的周氏老妇人,还能活多久。

让人惊讶的事情是,那个娃娃长成了如今的少年,即便每天有一堆重活累活要做,也还是起早贪黑地往山上跑,采药也好,拾柴也罢,总能去镇上换些铜钱,买一提又一提的药材,在姜起汜的精心照顾下,那周氏老妇人纯粹靠着一口气吊到现在,仍是没有咽下去。

姜起汜虽然没上过学塾,但他仍然清晰记得,周氏老妇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说过,“偷个鸡蛋吃不饱,沾上个臭名,是要背到老的。”

所以,哪怕挣来的铜钱都去买了药材,锅里没了米面,家里没件厚实衣裳,快要饿死冻死,镇上百姓也从来不曾听说,周氏老妇人收养的那个娃娃,因为穷得丢掉脊梁而跑去偷了东西。

姜起汜再次重重摇头,声音虚弱道:“我没偷过东西。”

张煜皱了皱眉头,虽然那块玉佩价值不菲,但张家是出了名的阔绰户,他也并不在意那三五十两银子,说到底,若是今天给人在外面偷了玉佩,让人觉得有机可趁,那明天是不是还要偷到小爷家里去,连被褥枕头都要彻彻底底地摸索一番?

张煜冲着高瘦汉子道:“给小爷打,看看这小子是骨头硬还是嘴巴硬。”

高瘦汉子本就是脾气暴躁的,早就因为被张煜拍头,而憋了一肚子火气,但又不敢对这位张家公子有丝毫不敬,于是他当下便把姜起汜当做了出气筒,拳打脚踢间,没有半点留力。

先是脑袋被摁进水里,此刻的姜起汜头脑发胀,浑身无力,又是在一个正值壮年的汉子面前,他哪里能有丝毫反抗的余地?

猛烈地疼痛袭来,他只得两手护住要害部位,咬牙忍受。

照说其他十一二岁的少年,挨了这般毒打,早就哇哇大哭起来,可姜起汜偏偏咬紧牙关,一言不发,既不哭喊,也不求饶。

张煜抬脚,用脚尖随意扒拉着已经被姜起汜清洗干净了的药草。

原本一株株摆放整齐的药草,被翻得稀烂,其中并没有玉佩的影子,张煜又倒提起姜起汜放在一旁的竹篓,其内的草药倾倒而出,直到竹篓空空,地上除了犹带些许泥土的药草,没有发现任何值钱物件。

姜起汜一身凌乱不堪,衣裳都破碎,露出其内被高瘦汉子踢打得淤青的皮肤,他仍旧倔强的一声不吭,只是眼眶泛红,眼睛里渗出血丝,死死地盯住张煜。

张煜被盯得心情烦躁,头皮发麻,走上前又踹了姜起汜几脚,“说,你把玉佩藏哪儿去了?”

姜起汜眼神游离,鼻子里与嘴里都开始溢出血迹,一张口,便能清晰看到,他的牙齿早已被鲜血染红,他紧紧咬牙,仍是坚定道:“我没偷过东西。”

高瘦汉子见姜起汜仿佛开始接不上气,心里有些慌了,于是问道:“少爷,万一真不是他偷的呢?”

张煜面色阴沉,见姜起汜躺在那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心头一狠,神情狰狞道:“到现在,不是他偷的也是他偷的了,接着打。”

死一个三餐不济的穷小子算什么,只要杀鸡能给猴看到,让玉曲百姓知道敢偷我张家东西的下场,倒也算是这小子的一桩功德。

拳打脚踢如雨点般落下,姜起汜失去了所有意识。

—————

甘霖水仿佛数千年来一直如此,只管东流。

一个俨然没了半点呼吸的清瘦少年横躺在河畔,双目紧闭。

明月当空,繁星点点。

日出日落,月起月落,日月光辉,照耀人间已经有数千万年。

在文人雅士眼中,天上万物,是那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是那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

可日光也好,月光也罢,何曾真正照入过人间市井中,见到过一张张泛起黝黑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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