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脑热算小病,人皆有之,实属正常。
第二天中午,我去找她,明显好多了,脸色略显憔悴,挣扎着和王春艳去打饭。
对我还是拒之千里。
老孙说的对,我真该远离,而不是献殷勤。
我从丁娜身上学会了一招,万事不求人。
以我最初的设想,也曾在情书里表白过,我甘愿去做一条水草,铺在丁娜的心河里,为她荡涤尘埃和污垢,而现在却成了一个乌托邦的概念。
或许这是一个未过门的问题。我们的发展走到了一个瓶颈,如鲠在喉,预吐无物,甚至我讲过的任何承诺都显得苍白无力。
面对丁娜的痛苦,我也是爱莫能助。
俗话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经过老孙点拨,原来这是不准的。
任何事物都要寻找根源,所以给丁娜喝红糖水肯定不管用的。
痛苦彷徨、快乐幸福如双黄线,始终并行不悖,伴随一生。
但作为人感悟最深的还是痛苦,对自己的,对他人的,都津津乐道,反复咀嚼,像祥林嫂一样品味着人生百态。
这些痛苦的根源,在于我不够强大,心有余而力不足。我时常嘲笑别人,其实我才是最可笑的。
恨人有,笑人无,只有别人的痛苦大于自己时,才能得到些许安慰。
如果用一个字母代替名字,我也想用Q。
周末放电影,我约丁娜和王春艳。丁娜说喊上梁博,我没意见。
胖子约张小纯,说喊上慈梅,我也没意见。
曾几何时,物换人非。
偌大的阶梯教室,似乎就是为我们准备的。
观影的人群鱼贯而入,而我们就像羊肉串上的肉,有肥有瘦,穿在一起架到火上烤。
假想的敌人一旦转化,就显得格外尊崇,梁博的大方让我自惭形秽。他居然喊我李哥,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恶人,这是那个找人打我的小白脸吗,说出来谁信!
上次看电影,有异形还能假装躲藏,甚至可以尽情地尖叫,把午夜的呐喊释放到阶梯教室。
大同世界,我们就得坦然面对。
想当年,慈梅还搂过我的胳膊,扑过我的胸怀。如今呢,她离我八丈之远,二夫之隔,成了胖子的附属品。
而我和丁娜在外人面前,始终都规规矩矩,不敢越鱼池一步。
唯一能吹嘘的就是她给我洗内衣,也就胖子知道,我没什么可炫耀的。
那天放的电影叫大话西游。
我坐在丁娜身边,看着她的手说:“作为男人,能达到至尊宝这个境界,斯世何求,我干脆也取经算了。”
谁不喜欢众星捧月呢!我当了斧头帮的大当家,第一个先砍了歪头大哥。
“你去了碰见什么妖精太后的,没准就误到女儿国了。”
“女儿国离你家不远,我不用去西天,到石头山就能见到真佛。”我悄悄地说。
我又看了看她的手,如果丁娜不主动,在大庭广众之下,我是不会非礼的。
“那谁是你的真佛?”丁娜说。
“让我拔剑的人。”我贴着她的耳朵说。
“我没有剑。”
我差点想说,你有红夹子也行。不能再逗她了。
“没事,我有,我贱得不行了。”
另一头的胖子如二当家的,就差舍生取义了。张小纯可不是十三姨,更不是三十娘,给你一哆嗦也生不了孩儿。
我又低头看了看八丈之外的慈梅,仿佛涉世未深的高中女生,女人打扮起来,真可以买椟还珠。
王春艳笑得活蹦乱跳:“你看至尊宝长得像不像李国栋?”
王春艳天真起来,怎么看都像开拖拉机的女司机,她居然把我当成了周星星,我不明白她是夸我还是骂我?
如果慈梅、丁娜都不在了,那她可能就是学校里最漂亮的,甚至可以歪头开拖拉机。
“咧开嘴笑,有点像。”丁娜说。
“里带”爆胎之后,也裂开一道口子,我的嘴有那么大嘛!
她们是笑我痴,还是笑我癫。
好好的一部名著,被调侃成这样。
这部电影也预示着我们上学之路就是大话西游。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至尊宝,找一块地,撒一撒水,划一个圈,然后当老大。至尊宝本来悠游自在,偏偏被选做孙悟空的化身,在此等候那个多嘴多舌的师傅。
对于至尊宝来说,可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拿棍削了师父,另一个是灭了拿花瓶的。别以为端个花瓶我就不敢打你。
但是他根本做不到,一旦带上紧箍咒就像丁娜头痛一样,身不由己。我若贸然上前,会被撩上一棍子的。
因此至尊宝后来纵有七十二变,被点三颗痣,最终也失去了紫霞,这是孙悟空的宿命。
我是凡人,可以不去遵守清规戒律,但老说贾宝玉那话,也忒凡人。
如果按照大话理论,我的宿命既不是丁娜,也不是慈梅,而是大红夹子,回去坐床上玩乒乓球骨头盒。
听天由命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选择只有一个答案的时候,要么妥协,要么西天取经。
大话西游最后一个场景,孙悟空托身站在城墙上表白。
我看见丁娜眼里散着泪花,王春艳已经完全动情,拿纸摁着眼睛。女人都有紫霞情结。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跟那个女孩子说我爱她,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假如毕业了,我站在火车站上怎么表白。
“曾经有一个头疼的女人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却跑掉了,等到失去了,我才追悔莫及,尘世间的痛苦莫过于还未曾拥有就已经失去,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愿意是那个头疼的男人,如果加上一个期限,我可以头疼一万年。”
看完电影,胖子加入到老孙的打水队伍里,我却成了孤魂野鬼。